各部門不得對新能源汽車限購
1. 多個城市實行新能源不限購政策,為什麼北京卻不動聲色
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的決定》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2019年小客車指標年度配額為10萬個,其中燃油汽車指標佔4萬個,新能源汽車的指標佔6萬個。鑒於目前新能源車指標的個人申請量已突破43萬,新能源汽車牌照的佔比和供應總量應適當提升,可以考慮2019年、2020年兩年由目前的年度配額6萬個升級到每年12萬個。
北京市目前的汽車保有量超過600萬輛,按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的數據計算,目前在京外地車約有70.9萬輛,平均每周辦理進京證91萬張。五環內停在居民區的外地車也達到了5-13%,五環外達到15-29%,城市快速路中行駛的外埠車佔比為10%。
而今年11月份實施外地牌照車輛進京的新政策後,外地車的進京證將有申請次數的限制,在此政策的作用下,外埠車輛將無法長期在北京市內通行,所以,在此政策下的70.9萬輛外地車車主的需求將會出現明顯缺口,在緩解首都交通壓力的同時,也給新能源汽車指標配額的提升留出了活動餘量。
2. 「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 是否包括新能源低速汽車
新能源車不區分高速與低速,只要是非人力驅動,都屬於機動車,都需要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號牌、交強險等。所謂的老年代步車只能說是畸形的產物,安全性幾乎沒有,執行標准不一,無法正常上牌,肇事逃逸之後尋找難度大
3. 面對新能源汽車限購,北京到底應如何「松綁」
一.應該加大新能源汽車購買指標的供應總量。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的決定》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2019年小客車指標年度配額為10萬個,其中燃油汽車指標佔4萬個,新能源汽車的指標佔6萬個。鑒於目前新能源車指標的個人申請量已突破43萬,新能源汽車牌照的佔比和供應總量應適當提升,可以考慮2019年、2020年兩年由目前的年度配額6萬個升級到每年12萬個。此項提議的大方向與第一電動的初步判斷類似,即增加新能源指標5萬-6萬個。這樣不僅可以方便消費者,對正處於煎熬中的電動車廠商也將是重大利好消息。
對此,能源與交通創新中心清潔交通項目高級經理康利平表示贊同。她也建議,可以對無車家庭放開對新能源汽車的購置,「每個人都擁有選擇的權利。」近年來,北京市政府方面便開始對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不斷進行優化。據悉,對於增量部分,「以家庭為單位搖號」和「以停車位為條件搖號」等更加精細化的管理方案都在積極研究中;對於存量部分,正在重點研究燃油小客車通過碳交易平台轉讓並變更為新能源小客車的可行性,既盤活存量,增加市民獲得指標的途徑,又同步實現機動車能源結構的優化。雖然政府也有關於對家庭的定義界定、可能引發虛假婚姻登記等現象的擔心,但相信引導無車家庭購置新能源汽車的提議仍存在可行性。
4. 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的政策,對新能源汽車有什麼影響
一線城市刺激消費作用將更為明顯
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所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東表示,此次新政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新能源汽車消費市場,一線城市體現將更為明顯。
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鼓勵地方對無車家庭購置首輛家用新能源汽車給予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停車費等方面給予新能源汽車優惠,探索設立零排放區試點。
提到鼓勵 5G 手機研製和上市銷售。加強人工智慧、生物信息、新型顯示、虛擬現實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手機上的融合應用。推動辦公、娛樂等應用軟體研發,增強手機產品應用服務功能。
5. 疫情中的調整,新能源汽車限購有望松綁
在目前的汽車行業中,新能源汽車所受到的關注度確實在不斷增加,而且保有量也在穩步提升。根據數據統計,截止到2019年6月份,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約344萬台。而且隨著充電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和技術的提升,新能源汽車的市場規模也在不斷擴大。但是在北京等一些城市,即便辦理新能源牌照不需要搖號,但是排隊等候的時間依然較長。
所以,在新冠疫情的影響下,不論是政策性引導還是業內人士的呼聲都顯現出了新能源汽車限購有望松綁。而文青認為,對於像是北京這樣的城市來說,對新能源汽車限購的松綁並不是增加補貼,而是盡可能的增加指標數額。與此同時,新能源汽車下沉到三四線城市以及農村市場,從而達到全方面促進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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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有沒有針對阻撓新能源汽車的對應法規
(1)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聯合對外發布《關於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2016]1611號】第四條:「對於佔用固定車位產權人或長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行為或要求,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管理單位)原則上應同意並提供必要的協助」。第六條:「在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安裝過程中,物業服務企業應配合業主或其委託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相關圖紙資料,積極配合並協助現場勘查、施工。鼓勵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用戶需求及業主大會授權,利用公共停車位建設相對集中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並提供充電服務」。第六條第5款明確指出:「現有配電設施確實無法滿足充電基礎設施用電報裝申請的,……由產權單位抓緊實施改造」。
(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第二條第五項規定:「鼓勵充電服務、物業服務等企業參與居民區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統一開展停車位改造,直接辦理報裝接電手續...對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優先在停車位配建充電設施;對沒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鼓勵通過在居民區配建公共充電車位,建立充電車位分時共享機制,為用戶充電創造條件」。
(3)《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示範文本》第四條第二款:「物業應指定專人積極配合現場勘察,提供相關圖紙或指認停車區域內電源位置及暗埋管線的走向」。
(4)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為了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特編制《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該文件明確規定:「對拒不配合或阻撓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物業服務企業,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相應的處罰措施,扣減相關企業和負責人的信用信息評分」。
除此之外,各省市也相繼出台了各種法律法規,規范各單位及個人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安裝的權利義務關系,以下僅為陝西省出台的相關法律法規(部分):
(5)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陝西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陝政辦發〔2016〕54號)第六條:「個人在自有停車庫、停車位,各居住區、單位在既有停車位建設充電設施的,不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自用充電設施建設不需備案,與物業管理方或電力部門協商落實接入條件後即可建設」。第九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提供相關建築和設施設備的工程竣工圖或指認停車區域內電源位置及暗埋管線的走向,配合電網企業確定充電設施配電箱、表箱安裝位置、電源走向,並指定專人配合現場勘查、施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6)《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范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的實施意見》第四條第五款:「居民在住宅小區內自有固定車位加裝充(換)電設施用電,由居民與物業管理方協商一致後,接入小區供電系統,也可向供電部門申請用電報裝手續。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方應該支持和配合,不得借機收取任何費用」。第四條第八款:「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提供相關建築和設施設備的工程竣工圖或指定停車區域內電源位置及暗埋管線的走向,配合電網企業或居民確定充電設施配電箱、表箱安裝位置、電源走向,並配合現場勘查、施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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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的最新規定
為加快汽車產業技術進步,著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節能減排,近日,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出台《關於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定在上海、長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個城市啟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工作。
《通知》明確,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和純電動乘用車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貼。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5萬元;
純電動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6萬元。
補貼資金撥付給汽車生產企業,按其扣除補貼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或租賃企業。試點期內,每家企業銷售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純電動乘用車分別達到5萬輛的規模後,中央財政將適當降低補貼標准。
《通知》指出,試點城市政府是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要安排一定資金並出台相應配套政策措施,重點對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新能源汽車購置和使用、電池的報廢及回收體系建設等給予支持。
此外,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還聯合下發了《關於印發「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節能汽車推廣實施細則的通知》,將發動機排量在1.6升及以下、綜合工況油耗比現行標准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車(含混合動力和雙燃料汽車)納入「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推廣,中央財政對消費者購買節能汽車按每輛3000元標准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由生產企業在銷售時直接兌付給消費者。
求採納為滿意回答。
8. 汽車「限購放鬆」,新能源車是否風口將至
其實新能源車風口早在幾年前就已經出現,但礙於當時大眾對新能源車的較低接受程度,一直沒有爆發式發展!但作為彎道超車的中國新能源市場,此次發改委等三部門再發「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條例,相信越來越多人會選擇新能源車!歐拉iQ作為A級電動車中唯一一款跨界車型,其憑借長里程高續航以及跨界SUV屬性,深得消費者喜愛!不僅環保、不限號、能耗低,價位也比燃油車更親民!絕對算得上國產新能源車里市郊出行的第一選擇!
9. 所有新能源汽車都不限行嗎
是的。
2019年6月6日,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商務部三部門發布《推動重點消費品更新升級 暢通資源循環利用實施方案(2019-2020年)》(以下簡稱《方案》),其中重點提出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政策,已實行的應當取消。
嚴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車限購規定,已實施汽車限購的地方政府應根據城市交通擁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購買轉向引導使用。
(9)各部門不得對新能源汽車限購擴展閱讀:
《方案》指出,嚴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車限購規定,堅決破除乘用車消費障礙。已實施汽車限購的地方政府應根據城市交通擁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購買轉向引導使用,結合路段擁堵情況合理設置擁堵區域,研究探索擁堵區域內外車輛分類使用政策,原則上對擁堵區域外不予限購。
此外,各地應大力推動新能源汽車消費使用,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還提出了鼓勵地方對無車家庭購置首輛家用新能源汽車給予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停車費等方面給予新能源汽車優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