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外地新能源汽車限行
『壹』 外地新能源汽車在深圳限行嗎
雖然是新能源汽車,也許已經懸掛綠色專屬車牌,但限行是依然存在的。
按照現行法規規定,不在限行范圍里的車,是本地新能源汽車。並沒有說外地新能源汽車也同樣能獲得相同待遇。
具體享受不限行待遇的是:本地非營運新能源車輛(私家車)、以及懸掛綠色號牌的新能源貨運車輛。因此您的外地新能源汽車到深圳使用,是要受到約束的。
『貳』 深圳牌新能源貨車在廣州限行嗎
廣州開四停四是對於外地中小客車,外地貨車要看以下文件。
廣州市公安局關於廣州市區貨車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15〕173號---為緩解市區道路交通堵塞,優化交通組織,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決定從2015年10月1日零時起,在我市中心區繼續實施限制貨車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現通告如下:一、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每天7時至9時及17時至20時禁止一切貨車進入通行;每天7時至22時,禁止廣州市籍號牌核定載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牽引車、外市籍號牌核定載質量為0.6噸以上(含0.6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0.6噸以上(含0.6噸)的牽引車通行:東面: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以南路段)、中山大道(東環城市快速路至茅崗路段)、茅崗路(不含)、廣園快速路(茅崗路至奧體路段)、奧體路、大觀路(奧體路至雲溪路段,不含)以西;南面:南環城市快速路(丫髻沙大橋以東路段)以北,新光快速路廈滘立交(番禺大道出入口)以北路段;西面:增槎路(石豐路至增埗橋路段,不含北環高速公路至廣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橋至丫髻沙大橋)、增埗橋、珠江大橋東橋、珠江隧道、鶴洞大橋以東;北面:石豐路(不含)、黃石西路(不含)、黃石東路(不含)、白雲大道(黃石東路口以北路段,不含)、同泰路、廣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環高速公路段)、北環高速公路(廣州大道北至華南快速干線路段)、華南快速干線(北環高速公路至雲溪路段)、雲溪路以南。二、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沙太路(華南快速干線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每天7時至22時禁止外市籍號牌核定載質量5噸以上(含5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牽引車通行:東面:開創大道(廣深高速公路至廣園快速路段,不含)、廣園快速路(開創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黃埔東路(石化路至港灣路段,不含)、中山大道東(港灣路至大觀路段)、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東以南路段)以西;南面:南環城市快速路以北;西面:廣清高速公路(北二環高速公路龍山立交以南路段)、增槎路(不含北環高速公路至廣清高速公路段)、北環高速公路(廣清立交至沙貝立交路段)、西環城市快速路以東;北面:北二環高速公路、廣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開創大道路段)以南。三、內環路及其放射線全天24小時禁止核定載質量為1.5噸以上(含1.5噸)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1.5噸以上(含1.5噸)的牽引車通行。四、第一、二、三條中的路段除特別註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五、在本《通告》非禁止貨車通行的范圍和時間內,如另有規定禁止貨車行駛的路段,則按規定執行。六、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七、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八、本通告自2015年10月1日零時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將依據實施效果依法進行評估修訂。《廣州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調整市區貨車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10〕269號)、《關於限制貨車通行新光快速路的通告》(穗公〔2011〕136號)同時廢止。廣州市公安局2015年8月26日
大貨車還要看:根據《廣州市公安局關於S81廣州環城高速公路限制貨車通行的通告 》(穗公規字〔2018〕3號)的規定,從2018年7月1日零時起,廣州市將對環城高速公路貨車實施錯峰出行政策,每日7時至22時,禁止15噸以上貨車(指核定載質量、牽引質量為15噸及15噸以上的貨車、牽引車)通行S81廣州環城高速(含北環高速公路和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但不含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侖頭互通立交至土華互通立交路段),請各道路普通貨物運輸企業相關車輛屆時按照規定繞道行駛。
『叄』 深圳在繁忙限行外地車,純電動汽車是否包括在內
電動汽車傳動裝置的作用是將電動機的驅動轉矩傳給汽車的驅動軸,當採用電動輪驅動時,傳動裝置的多數部件常常可以忽略。因為電動機可以帶負載啟動,所以電動汽車上無需傳統內燃機汽車的離合器。因為驅動電機的旋向可以通過電路控制實現變換,所以電動汽車無需內燃機汽車變速器中的倒檔。當採用電動機無級調速控制時,電動汽車可以忽略傳統汽車的變速器。在採用電動輪驅動時,電動汽車也可以省略傳統內燃機汽車傳動系統的差速器。
行駛裝置
行駛裝置的作用是將電動機的驅動力矩通過車輪變成對地面的作用力,驅動車輪行走。它同其他汽車的構成是相同的,由車輪、輪胎和懸架等組成。
轉向裝置
轉向裝置是為實現汽車的轉彎而設置的,由轉向機、方向盤、轉向機構和轉向輪等組成。作用在方向盤上的控制力,通過轉向機和轉向機構使轉向輪偏轉一定的角度,實現汽車的轉向。多數電動汽車為前輪轉向,工業中用的電動叉車常常採用後輪轉向。電動汽車的轉向裝置有機械轉向、液壓轉向和液壓助力轉向等類型。
制動裝置
電動汽車的制動裝置同其他汽車一樣,是為汽車減速或停車而設置的,通常由制動器及其操縱裝置組成。在電動汽車上,一般還有電磁製動裝置,它可以利用驅動電動機的控制電路實現電動機的發電運行,使減速制動時的能量轉換成對蓄電池充電的電流,從而得到再生利用。國內電動汽車在大功率載客汽車,給提供空氣制動設備有耐力NAILI滑片式空氣壓縮機,主要是壓縮空氣的制動方式。
『肆』 外地新能源綠牌在深圳限行嗎
外地新能源綠牌在深圳也要限行。
根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須繼續按規定時間、路線和區域行駛的通告》規定,以下車輛不受限制:
(一)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持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小汽車)。
(三)香港號牌(含香港內地牌和內地香港牌)、使領館號牌車輛。
(4)深圳市外地新能源汽車限行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限行時間:
一、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30分至19時30分,需要進出口岸及機場的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可以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深圳市內高速公路:S3廣深沿江高速、G4廣深高速、G15機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龍大高速、G94梅觀高速、S29清平高速、G4E鹽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長深高速。
(二)深圳灣口岸:S3廣深沿江高速、東濱隧道、東濱路、沙河西路。
(三)皇崗口岸:G4廣深高速、皇崗路(皇崗口岸段)、百合路、同慶路、福田南路(皇崗口岸段)。
(四)福田口岸:G4廣深高速、桂花路、國花路、裕亨路。
(五)羅湖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崗路(紅嶺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園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輔道東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錦南路段)。
(六)文錦渡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崗路(紅嶺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錦北路、文錦中路、文錦南路。
(七)沙頭角口岸:S30惠深沿海高速、G4E鹽排高速、深鹽路、沙鹽路、沙深路。
(八)深圳機場:G4廣深高速、G15機荷高速、機場南路、領航高架、空港八道。
二、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30分至19時30分禁止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在全市道路通行(前述「一」部分列明的道路除外)。
『伍』 2020年粵S牌新能源汽車去深圳限行嗎
只要不是深圳車牌去到深圳的話,早晚高峰期是限行的。可以考慮上牌一輛深圳的新能源車。
『陸』 目前深圳市對外地車牌有限行規定嗎
深圳對外地車牌的限制是早上高峰和晚高峰,時間段是早上7:00到9:00,晚上17:30到19:30時間段不允許在深圳出行!
按照《深圳市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方案》的工作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決定繼續在全市范圍內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間對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貨汽車實施限制通行措施,具體通告如下:
一、工作日7時至10時,15時至20時,禁止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貨汽車在全市道路通行。
二、下列高速公路及基本貨運通道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高速公路。
S3廣深沿江高速、G4廣深高速、G15機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龍大高速、G94梅觀高速、S29清平高速、G4E鹽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長深高速。
(二)基本貨運通道。
跨區域:北環大道(北環龍珠立交以西段)、福龍路(南坪立交以北段)、南坪快速、布龍公路、丹平快速、坪葵路、鹽葵路、觀光路。
福田區:市花路。
羅湖區:沿河路、布心路、泥崗路(泥崗紅嶺立交以東段)、紅崗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二路、清水河三路、清水河四路、清水河五路。
南山區:月亮灣大道、茶光路、興海大道、港灣大道、媽灣大道、臨海大道、右炮台路、赤灣二路、赤灣五路。
鹽田區:深鹽路、北山道、永安路、明珠大道、洪安四街。
寶安區:107國道、西鄉大道、機場道、機場南路輔道、航站四路、機場支一道、領航二路、領航三路、領航四路、空港一道、航站二路、寶源路、洲石路、廣田路、松福大道、松崗大道、芙蓉大道、福永二路、大洋路、凱城二路、芙蓉路。
松瑞路、福洲大道、鳳塘大道、興圍路、前進二路、水庫路、福園一路、福園二路、金灣大道、象山大道、永和路、沙松路、南環路。
龍崗區:布沙路、龍崗大道、鹽龍大道、坂李大道、惠鹽公路、橫東嶺路、東泰路、紅棉路(盛寶路-長深高速段)、布瀾路、西環路、盛寶路、東西幹道、料坑大道、丹梓西路(站前路-深汕公路)、寶荷路、愛南路(寶荷路-龍崗大道)。
同勝工業園路、華輝路、華興路(華輝路-布龍路)、碧新路、寶龍大道、良白路、東深路、寶南路、沙荷路、丹農路、新河大道。
龍華區:清吉路、清祥路、民康路、東環二路、泗黎路、龍觀路、觀瀾大道、浪榮路。
坪山區:丹梓大道、比亞迪路。
光明區:光僑路、根玉路、松白公路、公常路、新玉路。
三、下列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貨汽車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新能源車、香港號牌(含香港內地牌和內地香港牌)、使領館號牌車輛。
四、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予以嚴處。
五、非深圳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貨汽車除遵守本通告以外,還需遵守《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繼續限制貨車行駛路線和區域的通告》、《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繼續對全市長隧道、特長隧道實施限制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措施的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繼續對重型、中型自卸貨車(泥頭車)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規定。
六、本通告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施行。
(6)深圳市外地新能源汽車限行擴展閱讀:
復工復產以來,我市道路交通尤其是早晚高峰期間出現了常態化的交通擁堵。記者注意到,不少市民網友發出疑問,既然這么堵車為什麼還不恢復貨車、外地車的限行措施?5月13日深圳疫情防控系列新聞發布會(法治保障專場)上。
深圳特區報記者就此問題向參會的市交警局副局長馮新毅提問。從本周我市道路交通情況看,周一出行車輛283.72萬輛,達到常態流量的110.4%,周二出行車輛268.40萬輛,達到常態流量104.5%。貨車日均出行21.69萬輛,達到常態貨車流量的105.1%。
為保障貨運物流的運輸,我市從2月23日起對貨車限行范圍進行了優化調整。大型貨車除14條重要干線道路保持24小時限行外,其他道路調整為每日7時至9時30分、17時至20時禁行。小型貨車除深南路每日7時至20時禁行、沙灣路24小時禁行外,全市所有道路允許小型貨車全天通行。
「5月12日的高峰期間,全市約有24萬輛的外地車出行,如果恢復限外,就意味著這些車輛的司乘人員要湧入公共交通工具。這樣將不利於疫情的防控和復工復產。」馮新毅回答記者,「同時,我市正在逐步分批的恢復學生開學上課,私家車不管是本地車還是外地車。
目前都是學生上學的首選交通工具。」他還表示,貨運車輛的運輸通暢在現階段是為了保障市民的生產生活,大型貨車一般有固定線路,對主幹道交通的影響沒有特別嚴重,而輕型貨車、小金剛等行業群體的復工復產還未到飽和狀態。「
外地車與貨車的限行措施肯定會恢復,我們會視疫情情況和交通運行狀況進行綜合評估,盡量在保交通暢通和復工復產間找到一個平衡點,目前我市道路交通的運行狀況還是可控的。具體恢復時間請市民留意深圳交警的官方通告。」馮新毅表示。
據介紹,現階段我市出現的交通擁堵是多種因素疊加而導致的。復工復產後市民大多集中在同一個時間出行,錯峰出行情況較去年有明顯減少,「公司-家」兩點一線的出行方式讓晚高峰持續時間更長且更加集中。為方便復工復產,我市目前仍在暫停貨車、外地車限行措施。
對交通產生一定影響。而隨著復工復產,我市眾多需要佔道施工的工程也全面鋪開,在車流量增加的情況下道路通行條件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與此同時,受疫情影響,市民擔心在公共環境中被傳染的風險而改變了出行方式,導致出行結構發生變化。
有私家車的市民都會選擇自駕出行,公共交通工具「綠色出行」受到了冷落。據統計,我市去年公交車、地鐵、計程車的日均客流量約為1100萬人次,而上周,公共交通工具的客流量日均為838萬人次。可以看出,目前公共交通工具分擔的客流僅恢復到以往76%的水平。
記者了解到,深圳交警為加強疏堵保暢,切實提高路面的交通通行,推出「六巡」勤務,強化「摩巡」「車巡」「社巡」「視巡」「智巡」「民巡」,並升級交警鐵騎勤務。6月1日前,我市路面鐵騎隊員將達到1500名。鐵騎勤務升級後,全市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將得到進一步強化。
力爭接處警平均時間縮短20%,路面快速反應時間縮短30%,事故警情主動發現率提升至30%。同時,交警部門採取潮汐車道、可變車道等道路交通組織挖掘通行潛能,並對佔道施工工程進行全面排查,監督規范佔道施工,確保全市道路交通的平穩可控。
『柒』 外地新能源汽車到深圳開會不會被限行罰單
外地新能源汽車到深圳開會被限行罰單。
深圳四區域早高峰外地車限行規定:
工作日早高峰(7點—9點)和晚高峰(17點30分—19點30分)期間,禁止所有非深號牌小型載客汽車上路,其餘時間段和法定節假日沒有任何限制。對於違反限行規定通行的車輛,將按照沖禁令予以300元的處罰,並記3分。
早晚高峰期間,除前往深圳各口岸的外地客車外,深圳全市的其他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間(7:00-9:00,17:30-19:30)禁止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通行。
深圳高峰限行的外地客車主要指非深圳核發機動車號牌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大中型客車不受限制,貨車進入深圳市道路行駛的應按照規定辦理通行證。
(7)深圳市外地新能源汽車限行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採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三十六條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劃定區域、路段、時段,對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採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但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並核發專用標志的車輛除外。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專用標志。
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捌』 在深圳購置新能源汽車對外地人有限制么有什麼限制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有,外地人必須有深圳居住證,深圳社保連續 24 個月不間斷;名下沒有粵 B 牌照的汽車;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在購車中要警惕不要被忽悠辦理補貼手續。
『玖』 深圳市外地車限行時間
自2017年8月21日起,將非深圳號牌載客汽車限行區域由目前的「原特區內+部分原特區外地區」擴展至深圳全市范圍(高速公路及進出口岸、機場的部分道路除外),限行時間仍為工作日早晚高峰7時到9時及17時30分到19時30分。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實施小汽車增量調控措施,為配合「限購」措施的有效實施,深圳交警發布通告,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間,禁止外地車在原特區內的道路通行。2016年4月15日,「限外」區域擴大至原特區外部分中心城區及道路。
(9)深圳市外地新能源汽車限行擴展閱讀: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深圳市需要進一步加強外地車的限行力度。此次擴大「限外」區域是由於強化大氣污染防治的工作需要,全面推廣新能源汽車也需要配套政策加以引導。
此外,外地車使用保持高增長態勢,需要採取有效抑制措施,新一輪的城市建設高潮主要集中於原特區外地區,也亟須從需求端入手前瞻性調控全市交通需求。8月21日至8月31日將為執法緩沖期,9月1日起正式執法。
『拾』 外地車在深圳會限行嗎還有電動車能不能上路
外地車在行政區內的早晚高峰會被現行,電動車指的是電動汽車還是單車,電動汽車可以上路,電動單車不允許上路,禁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