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
㈠ 濟南發改委發布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
日前,濟南市發改委發布了《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徵求意見稿)》,原文內容如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有關決策部署,全力推進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治理,大力發展綠色交通,支持綠色出行,促進汽車消費優化升級,結合濟南市市實際,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快新能源乘用車推廣應用
(一)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間,單位(財政撥款單位除外,下同)和個人在濟南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純電動乘用車,並在濟南市轄區內辦理車輛牌照登記手續的,給予3000元充電費用補貼,用於在本市范圍內具有獨立報裝電表的私用充電樁充電產生的電費、公共及專用充電樁充電產生的電費和服務費的支付結算。首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用給予全額財政補助。購買非純電動新能源乘用車減半執行。
(二)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間,本市符合《濟南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規定的A、B、C、D、E類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參加湖北抗疫人員,在濟南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純電動乘用車,並在濟南市轄區內辦理車輛牌照登記手續的,給予2萬元的人才綜合獎勵。享受獎勵政策的車輛3年內不得過戶。
(三)鼓勵汽車銷售企業開展新能源汽車讓利補貼等措施,放大財政補貼效應,釋放更新置換消費潛力,對新能源汽車年銷售總額排名前三位的限額以上汽車銷售企業,按排名分別給予100、50、30萬元的獎勵。開展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參與的汽車下鄉活動,鼓勵對我市農村居民讓利。
二、加快重點領域新能源車推廣應用
公務用車:凡是財政資金購買的市政、環衛、執法執勤車輛(特殊用途除外)等全部採用新能源車。核銷市級黨政機關機要通信應急用車、離退休人員服務保障用車(省級離退休幹部保障用車除外)、調研接待用車編制並取消相應車輛。建立公務用車使用保障平台,公務出行採用新能源汽車社會化保障。鼓勵各區縣(功能區)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快遞物流車:培育打造快遞物流全國樣板創「濟南模式」,主城區新增和更新的郵政快遞、物流運輸車輛全部採用新能源汽車,其他區縣(功能區)不低於80%。引導快遞物流企業將車輛向輕型、封閉的新能源汽車轉化,對快遞服務車輛實行統一配備、統一編號和標識管理。制定獎補標准,對綠色城配車輛進行運營獎補。
計程車:加快實施出租汽車「油(氣)改電」換購計劃,以80個月為完整運營周期,按照提前退出運營月數,以1500元/每月的標准實施獎勵,鼓勵經營者將油氣雙燃料巡遊車提前置換為純電動車。
公交車: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車輛全部使用新能源車型。支持氫燃料電池公交車推廣示範運行,按照燃料電池示範城市標准,推廣不少於60輛氫燃料電池公交車,開通公交運營線路3條,投資建設公交加氫站一座,並將氫能源公交運營新增成本,納入公交企業成本范圍予以財政補貼。
環衛車:對已外包道路清掃和垃圾清運作業車輛,推廣使用新能源環衛車型。對新招標道路清掃和垃圾清運作業所使用的環衛車輛,4.5噸及以下的採用新能源環衛車型,4.5噸以上的不少於50%採用新能源環衛車型。
駕考(駕培)車:新增和更新的駕考(駕培)車全部使用純電動車,對年度購買(融資租賃)並運營純電動駕考(駕培)車達到20輛(含)以上的本地運營企業,按3000元/輛予以獎勵。
渣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制定鼓勵性政策,推動新增和更新渣土運輸車輛更換為新能源車,引導企業購置新能源叉車、挖掘機、推土機、壓路機、裝載機。機場新購置通用車和擺渡車(特殊用途除外)全部使用新能源車。(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機場集團、各區縣政府)
三、實行差異化交通管理
純電動汽車可不受公交車道及有關機動車分時段、分車型禁行限制。
2021年1月1日起,全天禁止郵政、快遞行業燃油摩托車及異地非新能源載貨汽車進入《濟南市關於加強貨運車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2020年8月18日發布)中規定的禁行區域,運輸鮮活食品、電煤、油氣等保障民生及其他情況確需進入禁行區域道路通行的,須備案通行。
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期間免收停車費。純電動汽車在向社會提供經營性停放服務的各類停車場(含市場調節價停車場)停車,可享受每次免費停車2小時(不含充電時間)、其餘停車時間收費減半的優惠。非純電動新能源汽車可享受每次免費停車1小時(不含充電時間)的優惠。
推出新能源汽車登記業務「就近辦」便民措施,車主可就近到各區縣大隊車管所和受委託的機動車登記服務站辦理新能源汽車登記業務(中型以上客車、校車及危化品運輸車除外)。(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四、完善基礎設施配套網路
根據《關於加快推進全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濟政辦發〔2020〕13號),統籌做好全市充換電網路規劃,優先推進住宅小區、公共停車場、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內部停車場、加油(氣)站的充換電設施建設。創建充電示範居民小區、計程車充換電示範站,發揮引領帶動作用。鼓勵在小區周邊合理范圍內科學選址建設臨時性公共充換電設施;鼓勵國資部門、機關事務部門、市屬平台公司等利用所屬零星地塊安裝臨時充換電設施,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建立市級統籌建設運營平台,為單位和市民提供「一站式」報裝服務。
面向社會提供充換電服務且接入市靜態交通雲平台的公共及專用充換電設施,給予建設和運營補貼。
直流充電樁、交直流一體化充電樁、無線充電設施給予不高於200元/千瓦,交流充電樁不高於100元/千瓦,換電設施不高於1000元/千瓦的建設補貼,各區縣(功能區)按不低於50%的比例予以配套。單個運營企業每年在本市新增投運1000千瓦以上的充電設施方可申報補貼。
按照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評級評價,依據實際充電量給予不高於0.2元/千瓦時的運營補貼。
強化新能源汽車加氫設施用地保障,在符合加氫站布局規劃和相關安全規范條件下,現有符合城市規劃並按程序建設的加油(氣)站,利用自有土地改擴建加氫設施,或在公交場站內,企業利用自有土地建設自用的加氫設施,無需辦理規劃選址、用地等手續。對日加氫能力500公斤(含)-1000公斤(不含)的固定式加氫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別補貼400萬元、300萬元;對日加氫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氫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別補貼600萬元、400萬元。在氫氣銷售價格不高於35元/公斤前提下,2021年度、2022年度對加氫站運營銷售的氫氣,分別給予10元/公斤、5元/公斤的獎補。
五、加大對新能源車產業發展支持力度
制訂鼓勵政策,對新能源汽車企業投資、車型開發、建設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場和新能源汽車電子實驗室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制訂燃料電池汽車補助標准,安排專項資金用於補助燃料電池商用車生產企業,加快推進燃料電池商用汽車推廣應用。
促進電池循環梯次利用。整車、電池生產等企業建立健全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體系,建立車用電池回收處理系統,促進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本政策與市級其他專項政策同類條款,原則上不重復享受。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㈡ 兩部門: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加快充電樁等配套設施建設
12月1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於振作工業經濟運行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表示,加快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和迭代應用,加大「首台套」「首批次」應用政策支持力度。發揮「鏈主」企業作用,優化產業鏈資源配置。聚焦新能源汽車、醫療裝備等重點領域,實施重點領域「1+N」產業鏈供應鏈貫通工程,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促進產業鏈供應鏈貫通發展。
《通知》提出,加強資源統籌調度,推進煤炭優質產能充分釋放,提高發電供熱化肥用煤中長期合同履約水平,推動煤電企業提高發電出力。制定好能源保供應急預案,做實做細能源電力保供工作,保障民生和重點用戶用能需求。對煤電和供熱企業今年四季度的應繳稅款全部暫緩繳納。完善能耗雙控有關政策,嚴格能耗強度管控,多措並舉有效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保障工業發展合理用能。嚴厲打擊散布虛假信息、哄抬價格等各類違法行為和資本無序炒作。
《通知》還提出,加快「十四五」規劃重大工程、區域重大戰略規劃及年度工作安排明確的重大項目實施,推進具備條件的重大項目抓緊上馬,能開工的項目盡快開工建設,在建項目加快建設進度,爭取早日竣工投產。在5G、千兆光網等領域布局一批新型基礎設施項目。盡快啟動一體化大數據中心樞紐節點建設工程和中西部中小城市基礎網路完善工程。發揮國家和地方重大外資項目專班作用,加快推動先進製造業等領域重大外資項目落地實施。
《通知》提出,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加快充電樁、換電站等配套設施建設。健全家電回收處理體系,實施家電生產者回收目標責任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家電等領域推出新一輪以舊換新行動。鼓勵開展新能源汽車、智能家電、綠色建材下鄉行動。面向北京冬奧會轉播等重大場景促進超高清視頻落地推廣。推動傳統線下業態供應鏈和運營管理數字化改造,發展新型信息消費。加大線上線下融合力度,擴大自主品牌消費和線上新型消費,促進老字型大小創新發展,高水平辦好中國品牌日活動。
㈢ 兩部門:加快新能源車推廣應用 加快充電配套設施建設
易車訊 12月1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於振作工業經濟運行 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在有關汽車的方面,通知提出以下要求:
釋放重點領域消費潛力。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加快充電樁、換電站等配套設施建設。健全家電回收處理體系,實施家電生產者回收目標責任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家電等領域推出新一輪以舊換新行動。鼓勵開展新能源汽車、智能家電、綠色建材下鄉行動。面向北京冬奧會轉播等重大場景促進超高清視頻落地推廣。推動傳統線下業態供應鏈和運營管理數字化改造,發展新型信息消費。加大線上線下融合力度,擴大自主品牌消費和線上新型消費,促進老字型大小創新發展,高水平辦好中國品牌日活動。
完善重點行業發展政策。持續鞏固提升鋼鐵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成果,對違法違規問題保持零容忍高壓態勢。完善汽車產業投資管理,統籌優化產業布局,支持新能源汽車加快發展。優化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有序推進煉化一體化項目建設。積極推動綠色智能船舶示範應用,加快推進沿海、內河老舊船舶更新改造。實施5G應用「揚帆」行動計劃(2021—2023年)。組織開展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試點,探索推廣「兩業融合」新路徑新模式。
保持重點產業鏈供應鏈順暢。強化對重點行業的運行監測,建立完善產業鏈供應鏈苗頭性問題預警機制,加強問題分析研判,積極應對突發情況,及時處置潛在風險。加快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和迭代應用,加大「首台套」「首批次」應用政策支持力度。發揮「鏈主」企業作用,優化產業鏈資源配置。聚焦新能源汽車、醫療裝備等重點領域,實施重點領域「1+N」產業鏈供應鏈貫通工程,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促進產業鏈供應鏈貫通發展。深入開展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範創建。完善國家質量基礎設施,推行一站式服務,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
完善重點行業發展政策。持續鞏固提升鋼鐵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成果,對違法違規問題保持零容忍高壓態勢。完善汽車產業投資管理,統籌優化產業布局,支持新能源汽車加快發展。優化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有序推進煉化一體化項目建設。積極推動綠色智能船舶示範應用,加快推進沿海、內河老舊船舶更新改造。實施5G應用「揚帆」行動計劃(2021—2023年)。組織開展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試點,探索推廣「兩業融合」新路徑新模式。
㈣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監測平台已經開始投入使用了嗎
據報道,山東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監測平台近日正式投入使用,可實現對車輛運行狀態、行駛里程、運行軌跡以及整車和關鍵系統故障等信息的實時監控。
新平台的投入使用能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又能為政府實施產業扶持政策、合理布局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提供決策依據。
㈤ 新能源汽車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實施推廣的
新能源汽車的推廣主要是在2008年底啟動的「十城千輛」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工程,經歷了2009年、2010年參與城市轟轟烈烈的圈地立項、剪綵、啟動儀式和成立產業聯盟後,2011年以後忽然冷卻下來。「政策熱、市場冷」,成為新能源汽車發展現狀的尷尬寫照。究其原因,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主任趙航分析認為,政策集中度不夠,「在產品成熟度不夠的情況下,示範城市不宜搞得太多。」「十城千輛」示範工程,原本計劃自2009年起,用3年左右時間,每年發展10個城市,每個城市推出1000輛新能源汽車開展示範運行。
㈥ 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的簡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14〕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2〕22號),加快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有效緩解能源和環境壓力,促進汽車產業轉型升級,經國務院批准,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㈦ 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 徵求意見稿怎麼寫
需要先深入理解201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政策導向,准確把握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現狀、技術勱態,分析當前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熱點、難點問題與解決之道。
總的來說一篇好的推廣實施意見,需要以充分了解整個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知識作為基礎,包括新能源汽車發展趨勢、充電設施建立、運營模式等等。從以上幾點出手去寫意見稿,效果應該會好很多,如果你對以上部分板塊理解不透徹或者不正確。那麼將會影響到你意見稿的實際實施性,建議多渠道去了解並掌握知識點,剛好我知道活-動家網上有一場《新能源車產業發展趨勢、充電設施建設及運營模式創新論壇》,10月23號在北京召開,有條件的可以向公司申請參與交流探討。另祝你生活愉快。
㈧ 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的二、加快充電設施建設
(三)制定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和技術標准。完善充電設施標准體系建設,制定實施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充電設施建設領域,積極利用城市中現有的場地和設施,推進充電設施項目建設,完善充電設施布局。電網企業要做好相關電力基礎網路建設和充電設施報裝增容服務等工作。
(四)完善城市規劃和相應標准。將充電設施建設和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納入城市規劃,完善相關工程建設標准,明確建築物配建停車場、城市公共停車場預留充電設施建設條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駐地停車位(基本車位)配建充電設施為主體,以城市公共停車位、路內臨時停車位配建充電設施為輔助,以城市充電站、換電站為補充的,數量適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電設施服務體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務區配建充電設施,積極構建高速公路城際快充網路。
(五)完善充電設施用地政策。鼓勵在現有停車場(位)等現有建設用地上設立他項權利建設充電設施。通過設立他項權利建設充電設施的,可保持現有建設用地已設立的土地使用權及用途不變。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利用現有建設用地新建充電站的,可採用協議方式辦理相關用地手續。政府供應獨立新建的充電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規劃確定的用途管理,應採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或租賃方式供應土地,可將建設要求列入供地條件,底價確定可考慮政府支持的要求。供應其他建設用地需配建充電設施的,可將配建要求納入土地供應條件,依法妥善處理充電設施使用土地的產權關系。嚴格充電站的規劃布局和建設標准管理。嚴格充電站用地改變用途管理,確需改變用途的,應依法辦理規劃和用地手續。
(六)完善用電價格政策。充電設施經營企業可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和充電服務費。2020年前,對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對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等非經營性分散充電樁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共停車場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價格。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將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配套電網改造成本納入電網企業輸配電價。
(七)推進充電設施關鍵技術攻關。依託國家科技計劃加強對新型充電設施及裝備技術、前瞻性技術的研發,對關鍵技術的檢測認證方法、充電設施消防安全規范以及充電網路監控和運營安全等方面給予科技支撐。支持企業探索發展適應行業特徵的充電模式,實現更安全、更方便的充電。
(八)鼓勵公共單位加快內部停車場充電設施建設。具備條件的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及企事業等單位新建或改造停車場,應當結合新能源汽車配備更新計劃,充分考慮職工購買新能源汽車的需要,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規劃設置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配建充電樁。
(九)落實充電設施建設責任。地方政府要把充電設施及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因地制宜制定充電設施專項建設規劃,在用地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對建設運營給予必要補貼。電網企業要配合政府做好充電設施建設規劃。
㈨ 誰知道「十城千輛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在各地的實施情況如何
做秀,不實在
實際上國產「新能源」汽車需要政府、企業加油努力而不是吹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