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對新能源汽車的補助
❶ 買新能源汽車政府怎麼補貼
了解到,從2019年6月26日開始,新能源國家補貼降低50%,地方補貼取消,綜合補貼降幅超過70%。
補貼退坡導致新能源汽車綜合補貼後售價提升,消費者購車意願降低。面對這樣的形勢,一些車企選擇讓利消費者,新能源補貼新政實施後減少的那部分補貼由企業承擔,保持相應車型售價與新政實施前相同,重燃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熱情。
目前,比亞迪、長安汽車、廣汽新能源、上期名爵、威馬汽車、小鵬汽車均通過企業自身承擔補貼退坡的壓力來保證車輛售價與補貼退坡前相同。
所以,想購買新能源車,大家可以著實的和企業溝通。
官W:華夏能源網
❷ 新能源汽車有哪些補貼政策
眾所周知,新能源汽車由於是新興技術領域,為了引導產業的良性、高速發展,國家給出了不同的政策補貼,其中「整車銷售補貼」就是對於廠家、消費者的一大福利。新能源汽車補貼即在符合國家補貼要求的新能源汽車報價基礎上,按照檔次不同分別給予對應的價格減免。那麼這個補貼檔次是怎麼劃分,新能源車的補貼又是怎麼計算的呢?維新關注」優能工程師」,教你學會專業全面的新能源汽車維修,讓你的成長看得見。
所以,根據補貼公式:補貼額度=里程補貼標准×電池系統能量密度系數×車輛能耗調整系數,我們以一台續航里程400公里、電池能量密度135Wh/kg,整車質量1595kg ,百公里耗電量13kWh/100km 電動汽車來計算,該車的各項指標分別達到續航補貼5萬元,電池能量密度系數為1,車輛能耗系數為1.1,將數值代入公式後得出該車的補貼金額為5萬元×1×1.1=5.5萬元。
❸ 新能源汽車國家補貼是多少
2013年前標准
1、1.6L以下、排放達國IV、滿足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車和非插入式混合動力車補貼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動力車 補貼4000-50000元;
3、電動車 補貼60000元。
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2014和2015年度的補助標准將在2013年標准基礎上下降10%和
20%。現將上述車型的補貼標准調整為:2014年在2013年標准基礎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標准基礎上下降10%
補助標准依據新能源汽車與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確定。其中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都以純電行駛里程(R)為標准。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公里每車補貼3.5萬元,純電動乘用車80≤R<150公里每車3.5萬、150≤R<250公里每車5萬、250公里≤R每車6萬元。想了解更多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http://nev.ofweek.com/tag-%E6%96%B0%E8%83%BD%E6%BA%90%E6%B1%BD%E8%BD%A6%E8%A1%A5%E8%B4%B4.HTM
❹ 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多少
【2020年新能源汽車政策】國家將純電動以及插電式混動汽車皆納為補貼范圍,並且限定售價須在30萬元以下(補貼前)才能享受補貼。企業購買或者用途為營運等,這類新能源車型只能享受正常補貼的0.7倍優惠。對於純電動汽車不同續航里程給予不同的優惠幅度,大於400km補貼2.25萬元,在250-400km區間內補貼1.62萬元。針對插電混動車型,續航里程須大於50km,補貼幅度為0.85萬元。
❺ 新能源汽車國家怎麼補貼
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財政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4月23日起實施。《通知》明確,原則上2020-2022年補貼標准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30%。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前售價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車型不再享受政策優惠,「換電模式」車輛則不受此規定影響。詳見↓
一、延長補貼期限,平緩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
綜合技術進步、規模效應等因素,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平緩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原則上2020-2022年補貼標准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30%。為加快公共交通等領域汽車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2020年補貼標准不退坡,2021-2022年補貼標准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原則上每年補貼規模上限約200萬輛。
二、適當優化技術指標,促進產業做優做強
2020年,保持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等技術指標不作調整,適度提高新能源汽車整車能耗、純電動乘用車純電續駛里程門檻。2021-2022年,原則上保持技術指標總體穩定。支持「車電分離」等新型商業模式發展,鼓勵企業進一步提升整車安全性、可靠性,研發生產具有先進底層操作系統、電子電氣系統架構和智能化網聯化特徵的新能源汽車產品。
三、完善資金清算制度,提高補貼精度
從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車、商用車企業單次申報清算車輛數量應分別達到10000輛、1000輛;補貼政策結束後,對未達到清算車輛數量要求的企業,將安排最終清算。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前售價須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為鼓勵「換電」新型商業模式發展,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換電模式」車輛不受此規定。
四、調整補貼方式,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
將當前對燃料電池汽車的購置補貼,調整為選擇有基礎、有積極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區域,重點圍繞關鍵零部件的技術攻關和產業化應用開展示範,中央財政將採取「以獎代補」方式對示範城市給予獎勵(有關通知另行發布)。爭取通過4年左右時間,建立氫能和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五、強化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安全
地方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應會同其他相關部門強化管理,要把補貼核查結果同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未按要求審核公示的上報資料不予受理。切實發揮信息化監管作用,對於數據弄虛作假的,經查實一律取消補貼。對監管不嚴、造成騙補等問題的地方和企業按規定嚴肅處理。
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根據資源優勢、產業基礎等條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強化規劃的嚴肅性,確保規劃落實。加大新能源汽車政府采購力度,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除特殊地理環境等因素外原則上采購新能源汽車,優先採購提供新能源汽車的租賃服務。推動落實新能源汽車免限購、免限行、路權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貨車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車使用優勢。
❻ 鼓勵推廣新能源汽車3.64萬輛 重慶市發布新能源車激勵措施
易車訊 日前,我們從重慶市政府辦公廳獲悉,其於近日發布了《重慶市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激勵措施(2020年度)》的通知(簡稱:《措施》)。貫徹落實國家乘用車「雙積分」管理政策,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充分發揮整車企業主體責任,加強部門聯動、市區聯動和政企聯動,支持公共領域推廣應用,擴大新能源汽車私人消費,完善基礎設施,優化使用環境,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重慶市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2020年,鼓勵市內車企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3.64萬輛,具體內容如下:
重點任務
(一)加快私人領域新能源乘用車推廣應用。鼓勵整車企業針對私人用戶加大促銷力度,加速拓展私人市場。對在市內銷售並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按照指導價(扣除國補後,下同)進行降價優惠的,市財政及整車企業所在區縣財政分別按優惠價的25%給予整車企業獎勵。同一企業納稅涉及多個區縣(自治縣,含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以下統稱區縣)的,由相關區縣根據企業的稅收貢獻按比例分攤。(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委,有關區縣政府)
(二)加快公共領域推廣應用和試點示範。
1.網約計程車。鼓勵全市新增網約車使用新能源汽車。對在市內銷售並上牌的新能源網約計程車按照指導價(扣除國補後,下同)進行降價優惠的,市財政按優惠價的30%給予整車企業獎勵。鼓勵整車企業降低車輛售價,增設維修網點,提高車輛技術水平及產品可靠性,提升售後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
2.巡遊計程車。2020年在中心城區計劃試點投放200輛純電動巡遊計程車,鼓勵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巡遊計程車使用純電動汽車。對購買(或融資租賃)並運營純電動巡遊計程車的市內運營企業給予獎勵。對採取「車電分離」等新型商業模式運營純電動巡遊計程車的市內運營企業,連續3年給予電池租賃獎勵。制定巡遊計程車保險費用補貼政策,對純電動計程車超出傳統計程車的保險費用,由市財政按一定比例給予補貼。
鼓勵整車企業:(1)降低車輛售價,保持與同級別燃氣車輛同等購置價格;(2)保障動力電池正常使用,6年周期內動力電池衰減70%以下免費更換,不限里程數;(3)增設維修服務網點,在中心城區增設24小時營業的維修服務網點,減免1萬公里維保費,並向社會開放維修服務;(4)提升售後服務能力,對超時維修的車輛給予駕駛員補貼。(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
3.駕考(駕培)車。鼓勵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C2型駕考車、駕培車使用純電動汽車。對購買(或融資租賃)並運營純電動駕考車或駕培車的市內單位,市財政按一定比例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
4.基層公務出行租賃用車。積極支持鄉鎮(街道)基層公務租賃出行示範應用。對購買(或融資租賃)並運營純電動汽車的市內租賃單位,市財政按一定比例給予獎勵。鼓勵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到期更新的公務出行、社區警務、交通執法、城管執法、市政環衛、市政工程、環境監測等領域用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局)
5.公交車。鼓勵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公交車使用新能源汽車。繼續執行新能源公交車購置補貼政策。對購買(或融資租賃)並運營純電動(或燃料電池)公交車達到一定規模的市內運營企業,市財政按一定比例給予獎勵。加快公交車專用充電設施建設,支持在全市綠化用地、公交站場及首末站點、市政道路的路內停車位、有條件的高架橋下空地建設公交車專用充電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能源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重慶交通開投集團、重慶交運集團)
6.微循環公交車。積極支持開展城鄉客運新能源微型客車和微循環新能源公交車的示範應用。對購買(或融資租賃)並運營純電動微循環公交車的市內運營企業,市財政按一定比例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經濟信息委、重慶交通開投集團、重慶交運集團)
7.物流車。鼓勵中心城區新增和到期更新的郵政快遞、城市物流配送和醫葯冷鏈車使用純電動汽車。加快出台中心城區限行三輪車具體措施,穩步加大替換力度。嚴格執行中心城區部分路段高排放車輛限行和國三柴油貨車逐步不再核發(換發)中心城區入城通行證等管理規定。(責任單位:市郵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委)
(三)持續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
1.停車和通行便利。認真落實停車費減免政策,新能源汽車在機場、火車站、公交及公路客運站場、駐車換乘(P+R)、公園、文體場館等配建的收費停車場(庫)和特級公共停車場停放免收停車費;新能源汽車在市政道路的路內停車位停放免收停車費。對佔用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的其他車輛,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執法部門依法處理。在道路交通施工或其他條件下實施道路限制通行的,新能源汽車享有與公交車同等的通行便利。(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局、重慶交運集團、重慶公交集團)
2.加快充(換)電設施建設。繼續執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研究制定換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有力促進公用快速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新建建築及現有停車場(庫)充電設施建設,加快公交專用充電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公用充電站以及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內部停車場專用充電設施建設,穩步推進城市換電站建設。推動重慶市新能源汽車與充電基礎設施監測平台車樁數據的進一步開放及商業化運用,優化我市充電設施建設布局。加快研究加油(氣)站合建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方案,引導和激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促進充電設施設備技術升級,加快引導5G技術、大數據分析、人工智慧和雲計算等信息技術在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等方面的應用。(責任單位:市能源局、市經濟信息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應急局、市機關事務局,各區縣政府)
3.降低充電費用。落實充電服務費政府指導價,引導充電樁運營企業合理規范充電價格,對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用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
4.加強宣傳交流。鼓勵整車企業、第三方檢測機構、行業協會等單位和組織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對舉辦新能源汽車相關領域的峰會、論壇、展會、大賽、培訓、沙龍等活動的,市財政按照活動經費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鼓勵各區縣給予配套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新能源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聯席會議的統籌領導職能,建立市級各部門之間和市、區縣兩級之間暢通有效的協調機制。充分發揮政府在公交、出租等公共領域的引導作用,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職責,形成合力,有效推動工作措施落實。
(二)加強政策支持。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我市新能源汽車相關支持政策,重點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發揮墊付補貼專項貸款貼息、物流補助等政策的獎勵作用。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資金來源包括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新能源汽車專項資金和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其中,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分別對新增和到期更新的純電動公交車、巡遊計程車給予獎勵,獎勵標准每年按實際情況進行確定。鼓勵各區縣配套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三)加強宣傳推廣。
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廣泛宣傳新能源汽車技術、產品及政策。組織企業集中開展新能源汽車試乘試駕活動,提升市民對新能源汽車的駕乘體驗和認知,營造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濃厚氛圍。加強輿論監督,對損害消費者利益、弄虛作假等行為予以曝光,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加強督促推進。
健全責任體系,建立責任清單,壓實責任、層層落實。市級有關部門、有關區縣要高度重視,制定配套政策、增添推廣舉措,務實推廣、取得實效。各整車企業要落實國家乘用車「雙積分」政策要求主體責任,採取多種渠道確保達到國家政策要求,力爭超額完成推廣任務,保持企業正常生產、穩定發展,為全市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作出貢獻。
本激勵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其中所列年度推廣目標、獎勵及補貼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車停車和通行便利、充(換)電設施建設、降低充電費用條款將持續執行。
❼ 新能源汽車如何獲得補貼
新能源車的補貼有以下內容:1、1.6L以下、排放達國IV、滿足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車和非插入式混合動力車補貼3000元;2、插入式(Pl gIn)混合動力車補貼4000-50000元;3、電動車補貼60000元。
【法律依據】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第四條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對動力電池、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的標准化建設給予適當補助,並安排一定工作經費,用於目錄審查、檢查檢測等工作。
❽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是什麼
2018年2月13日,財政部在其官網上正式發布由四部委聯合起草的《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1、補貼方案削低補高、進一步鼓勵技術進步。2018年新版補貼方案里,將「提高技術門檻要求」作為開宗明義的首條綱領,明確提出要鼓勵高能量密度、低能耗車型應用,將補貼資金顯著傾斜於更高技術水平的車型,而且維持對燃料電池的補貼額度不變
2、分階段過渡,為車企預留准備和切換時間/空間。本次補貼方案相比此前歷次補貼政策不同的是,其首次出現了「分階段執行」的管理思路。簡而言之,就是分為三個階段分別執行不同的補貼政策。出現該方式的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政策為2018年2月份才出台,此前的政策空白期中產銷的新能源汽車採用新辦法實在說不過去(先後關系);二是距離2016年12月30日財政部等四部委制定的舊補貼政策過去僅一年出頭,頻繁調整給車企帶來的壓力確實很大;三是新車型的技術指標調整、開發並非一朝一夕可完成,僅標定試驗就得花費至少數月時間。
3、去繁就簡,簡政放權降低車企行政審批壓力和成本。由於補貼政策、公告目錄、推薦目錄、免徵購置稅目錄等政策文件具有緊密的關系,因此車企在產銷過程中必須應對大量的申報、審核、調整工作。某車企專門負責目錄申報工作的負責人就曾在私下說過,一年下來光這個活就得專門調集人手加班加點干,而且經常是突擊戰(早上目錄早領補貼)。新補貼政策顯然是充分考慮到了這一實際情況,因此重點出台了以下三點細則:一是「2017年目錄內符合調整後補貼技術條件的車型,可直接列入新的目錄。」,也即是可以不用重復經歷完整的申報流程;二是「地方政府不得要求對新能源汽車進行重復檢驗」,也即是車企可以明確免除地方政府再次檢測的額外要求和無意義行為;三是「列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一視同仁執行免限行、免限購、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等支持措施」,也即是大公告賜予「全國通行」的權利,無需每一個產品型號均到每一個省份進行單獨的申請檢查。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嚴防新式騙補等亂象滋生。對車企的簡政放權並不意味著全面放鬆,事實上,新政策高度凸顯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新思路。比如,要求「加快建立三級聯網的新能源汽車監管平台」、「建立整車和電池一致性抽檢制度」、「設置舉報電話或網上舉報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統計、審查、處罰機制」。上述舉措著力於維護新能源汽車穩定的產銷秩序、嚴防騙補、提升產品安全。特別是整車和電池一致性抽檢制度,更是十分及時和重要,具體點講,少數車企可能會在「高能量密度優惠」和「成本壓力」下再次鋌而走險,採取「優劣參半」的方式生產產品、攤銷成本、騙取補貼,新思路的提前出台,將極為有力的震懾和扼殺這些不法企圖。
(1)、堅持精細化分檔。2017年正式版本中將純電動乘用車簡要分成了3個檔次,由於政策是在2016年制定,這一處理方式可以理解。但在2018年仍然延續就不太符合市場現狀了,因此2018正式版本與此前流出的草案版本「高度相似」的實行了5個檔次劃分,堅持了精細化的分檔思路。這個情況說明兩個問題,一是產品豐富程度在大幅提升,二是請大家以後千萬不要對網上流出的草案版本置若罔聞,雖然草案會與正式版本有所出入,但空穴不來風,早了解早做准備不是壞事。
(2)、未過度削低補高。2018年正式版本中,直接取消了低於150公里續航里程的純電動乘用車國補資格,並將此前150-200km段3.6萬元的補貼額度下調為1.5萬元,削幅2.1萬元;將200-250km段削減為2.4萬元,削幅1.2萬元;將250-300km段削減為3.4萬元,削幅1萬元,但不低於300km續航的車型補貼額度不降反升。這種削低補高思路與此前草案版本的思路再次一致,但不同的是,正式版本相對於草案版本並沒有非常嚴厲的削低150-200km段車型,而是有所保留,削幅降低了0.5萬元。這表明,經過各方勢力博弈,A00級車型短期內的尾大不掉讓管理方意識到,過於激進的削低將容易產生斷崖式發展現象,從穩定角度出發,減弱了對A00級車型的打壓力度,給予了A00一口喘氣的生機。
(3)、技術指標進一步加嚴。能量密度方面,120Wh/kg成為電池包的入門標准,相比此前90Wh/kg就能獲得1倍的標准補貼,新標准將該指標直接提升了30Wh/kg,提升幅度高達25%,並且首次劃出了160Wh/kg的檔次,為超高能量密度車型的出現預留空間(2017年推薦目錄和2018年首批推薦目錄中,能量密度最高分別達到152.9Wh/kg、158.07 Wh/kg)。與此同時,百公里能耗要求也進一步加嚴。2017正式版本中限值較低,以1000kg、1600kg、2000kg三種整備質量為例,其百公里能耗上限分別為14.5kWh、21.7kWh、23.7kWh,且無系數考核。2018草案中則出現了系數考核跡象,該跡象在正式版本中得以印證,想要拿到基本系數(1),各類車型就必須滿足優於5%以上的不同質量段的能耗限值要求。而且,限值也明顯收緊,1000kg、1600kg、2000kg三種整備質量的能耗上限分別為13.05 kWh、19.53 kWh、21.3 kWh,加嚴程度約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