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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信貸新能源汽車

發布時間: 2022-02-27 19:27:48

㈠ 發改委等四部委發布指導意見 加快新能源車充/換電站建設

易車訊 近日,發改委等四部門發布了《關於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 培育壯大新增長點增長極的指導意見》,加快基礎材料、關鍵晶元、高端元器件、新型顯示器件、關鍵軟體等核心技術攻關;加快推動創新疫苗、體外診斷與檢測試劑、抗體葯物等產業重大工程和項目落實落地,鼓勵疫苗品種及工藝升級換代。

以下為原文:

關於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 培育壯大新增長點增長極的指導意見

發改高技〔2020〕1409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委、局)、工業和信息化委(廳)、財政廳(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培育壯大新的增長點增長極的決策部署,更好發揮戰略性新興產業重要引擎作用,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重點產業鏈、龍頭企業、重大投資項目,加強要素保障,促進上下游、產供銷、大中小企業協同,加快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高質量發展,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

——聚焦重點產業領域。著力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加快適應、引領、創造新需求,推動重點產業領域形成規模效應。

——打造集聚發展高地。充分發揮產業集群要素資源集聚、產業協同高效、產業生態完備等優勢,利用好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等開放平台,促進形成新的區域增長極。

——增強要素保障能力。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要素跟著項目走」原則,引導人才、用地、用能等要素合理配置、有效集聚。

——優化投資服務環境。通過優化營商環境、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創新投資模式,暢通供需對接渠道,釋放市場活力和投資潛力。

二、聚焦重點產業投資領域

(一)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提質增效。加大5G建設投資,加快5G商用發展步伐,將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機構優先向基站建設開放,研究推動將5G基站納入商業樓宇、居民住宅建設規范。加快基礎材料、關鍵晶元、高端元器件、新型顯示器件、關鍵軟體等核心技術攻關,大力推動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積極擴大合理有效投資。穩步推進工業互聯網+、人工智慧、物聯網、車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技術集成創新和融合應用。加快推進基於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圍繞智慧廣電、媒體融合、5G廣播、智慧水利、智慧港口、智慧物流、智慧市政、智慧社區、智慧家政、智慧旅遊、在線消費、在線教育、醫療健康等成長潛力大的新興方向,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推動中小微企業「上雲用數賦智」,培育形成一批支柱性產業。實施數字鄉村發展戰略,加快補全農村互聯網基礎設施短板,加強數字鄉村產業體系建設,鼓勵開發滿足農民生產生活需求的信息化產品和應用,發展農村互聯網新業態新模式。實施「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推進農業農村大數據中心和重要農產品全產業鏈大數據建設,加快農業全產業鏈的數字化轉型。(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衛生健康委、廣電總局、國鐵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生物產業創新發展步伐。加快推動創新疫苗、體外診斷與檢測試劑、抗體葯物等產業重大工程和項目落實落地,鼓勵疫苗品種及工藝升級換代。系統規劃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加大生物安全與應急領域投資,加強國家生物製品檢驗檢定創新平台建設,支持遺傳細胞與遺傳育種技術研發中心、合成生物技術創新中心、生物葯技術創新中心建設,促進生物技術健康發展。改革完善中葯審評審批機制,促進中葯新葯研發和產業發展。實施生物技術惠民工程,為自主創新葯品、醫療裝備等產品創造市場。(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衛生健康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醫葯局、葯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高端裝備製造產業補短板。重點支持工業機器人、建築、醫療等特種機器人、高端儀器儀表、軌道交通裝備、高檔五軸數控機床、節能非同步牽引電動機、高端醫療裝備和制葯裝備、航空航天裝備、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等高端裝備生產,實施智能製造、智能建造試點示範。研發推廣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運維、農業生產專用感測器、智能裝備、自動化系統和管理平台,建設一批創新中心和示範基地、試點縣。鼓勵龍頭企業建設「互聯網+」協同製造示範工廠,建立高標准工業互聯網平台。(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國鐵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新材料產業強弱項。圍繞保障大飛機、微電子製造、深海采礦等重點領域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加快在光刻膠、高純靶材、高溫合金、高性能纖維材料、高強高導耐熱材料、耐腐蝕材料、大尺寸矽片、電子封裝材料等領域實現突破。實施新材料創新發展行動計劃,提升稀土、釩鈦、鎢鉬、鋰、銣銫、石墨等特色資源在開采、冶煉、深加工等環節的技術水平,加快拓展石墨烯、納米材料等在光電子、航空裝備、新能源、生物醫葯等領域的應用。(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快新能源產業跨越式發展。聚焦新能源裝備製造「卡脖子」問題,加快主軸承、IGBT、控制系統、高壓直流海底電纜等核心技術部件研發。加快突破風光水儲互補、先進燃料電池、高效儲能與海洋能發電等新能源電力技術瓶頸,建設智能電網、微電網、分布式能源、新型儲能、制氫加氫設施、燃料電池系統等基礎設施網路。提升先進燃煤發電、核能、非常規油氣勘探開發等基礎設施網路的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力開展綜合能源服務,推動源網荷儲協同互動,有條件的地區開展秸稈能源化利用。(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快智能及新能源汽車產業基礎支撐能力建設。開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城市示範,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環衛、城市物流配送等領域車輛電動化比例。加快新能源汽車充/換電站建設,提升高速公路服務區和公共停車位的快速充/換電站覆蓋率。實施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和示範應用,加大車聯網車路協同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快智能汽車特定場景應用和產業化發展。支持建設一批自動駕駛運營大數據中心。以支撐智能汽車應用和改善出行為切入點,建設城市道路、建築、公共設施融合感知體系,打造基於城市信息模型(CIM)、融合城市動態和靜態數據於一體的「車城網」平台,推動智能汽車與智慧城市協同發展。(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快節能環保產業試點示範。實施城市綠色發展綜合示範工程,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城市更新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開展城市生態環境改善和小區內建築節能節水改造及相關設施改造提升,推廣節水效益分享等合同節水管理典型模式,鼓勵創新發展合同節水管理商業模式,推動節水服務產業發展。開展共用物流集裝化體系示範,實現倉儲物流標准化周轉箱高效循環利用。組織開展多式聯運示範工程建設。發展智慧農業,推進農業生產環境自動監測、生產過程智能管理。試點在超大城市建立基於人工智慧與區塊鏈技術的生態環境新型治理體系。探索開展環境綜合治理託管、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等環境治理模式創新,提升環境治理服務水平,推動環保產業持續發展。加大節能、節水環保裝備產業和海水淡化產業培育力度,加快先進技術裝備示範和推廣應用。實施綠色消費示範,鼓勵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飯店、綠色電商等綠色流通主體加快發展。積極推行綠色建造,加快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大力發展鋼結構建築,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大幅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國鐵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快數字創意產業融合發展。鼓勵數字創意產業與生產製造、文化教育、旅遊體育、健康醫療與養老、智慧農業等領域融合發展,激發市場消費活力。建設一批數字創意產業集群,加強數字內容供給和技術裝備研發平台,打造高水平直播和短視頻基地、一流電競中心、高沉浸式產品體驗展示中心,提供VR旅遊、AR營銷、數字文博館、創意設計、智慧廣電、智能體育等多元化消費體驗。發展高清電視、超高清電視和5G高新視頻,發揮網路視聽平台和產業園區融合集聚作用,貫通內容生產傳播價值鏈和電子信息設備產業鏈,聯動線上線下文化娛樂和綜合信息消費,構建新時代大視聽全產業鏈市場發展格局。(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廣電總局、體育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打造產業集聚發展新高地

(九)深入推進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展工程。構建產業集群梯次發展體系,培育和打造10個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100個具備國際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引導和儲備1000個各具特色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生態,形成分工明確、相互銜接的發展格局。適時啟動新一批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建設。培育若干世界級先進製造業集群。綜合運用財政、土地、金融、科技、人才、知識產權等政策,協同支持產業集群建設、領軍企業培育、關鍵技術研發和人才培養等項目。(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增強產業集群創新引領力。啟動實施產業集群創新能力提升工程。發揮科技創新中心、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創新資源豐富的優勢,推動特色產業集群發展壯大。依託集群內優勢產學研單位聯合建設一批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產業計量測試中心、質檢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標准創新基地、技術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等創新平台和重點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平台。推動產業鏈關鍵環節企業建設產業集群協同創新中心和產業研究院。(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中科院、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進產城深度融合。啟動實施產業集群產城融合示範工程。以產業集群建設推動生產、生活、生態融合發展,促進加快形成創新引領、要素富集、空間集約、宜居宜業的產業生態綜合體。加快產業集群交通、物流、生態環保、水利等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推進產業集群資源環境設施共建共享、能源資源智能利用、污染物集中處理等設施建設。探索「核心承載區管理機構+投資建設公司+專業運營公司」建設新模式,推進核心承載區加快向企業綜合服務、產業鏈資源整合、價值再造平台轉型。推動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通過市場化方式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證監會、國鐵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聚焦產業集群應用場景營造。啟動實施產業集群應用場景建設工程。圍繞5G、人工智慧、車聯網、大數據、區塊鏈、工業互聯網等領域,率先在具備條件的集群內試點建設一批應用場景示範工程,定期面向特定市場主體發布應用場景項目清單,擇優評選若干新興產業應用場景進行示範推廣,並給予應用方一定支持。鼓勵集群內企業發展面向定製化應用場景的「產品+服務」模式,創新自主知識產權產品推廣應用方式和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壯大國內產業循環。(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能源局、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提高產業集群公共服務能力。實施產業集群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工程。依託行業協會、專業機構、科研單位等建設一批專業化產業集群促進機構。推進國家標准參考數據體系建設。建設產業集群創新和公共服務綜合體,強化研發設計、計量測試、標准認證、中試驗證、檢驗檢測、智能製造、產業互聯網、創新轉化等產業公共服務平台支撐,打造集技術轉移、產業加速、孵化轉化等為一體的高品質產業空間。在智能製造、綠色製造、工業互聯網等領域培育一批解決方案供應商。支持有條件的集群聚焦新興應用開展5G、數據中心、人工智慧、工業互聯網、車聯網、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中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增強資金保障能力

(十四)加強政府資金引導。統籌用好各級各類政府資金、創業投資和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創新政府資金支持方式,強化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工程項目的投資牽引作用。鼓勵地方政府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計劃,按市場化方式引導帶動社會資本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圍繞保障重點領域產業鏈供應鏈穩定,鼓勵建立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持力度。(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提升金融服務水平。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開發適應戰略性新興產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對產業鏈核心企業的支持力度,優化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金融服務,完善內部考核和風險控制機制。鼓勵銀行探索建立新興產業金融服務中心或事業部。推動政銀企合作。構建保險等中長期資金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有效機制。制訂戰略性新興產業上市公司分類指引,優化發行上市制度,加大科創板等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持力度。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公司)債券發行力度。支持創業投資、私募基金等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責任部門: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推進市場主體投資。依託國有企業主業優勢,優化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布局力度。鼓勵具備條件的各類所有制企業獨立或聯合承擔國家各類戰略性新興產業研發、創新能力和產業化等建設項目。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發揮各自優勢,加強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合作,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修訂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和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進一步放寬或取消外商投資限制,增加戰略性新興產業條目。(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資委等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化投資服務環境

(十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動重大項目「物流通、資金通、人員通、政策通」。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審批,簡化、整合項目報建手續,深化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應用,加快推進全程網辦。全面梳理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准入和行政許可流程,精簡審批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推行「一網通辦」。(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牽頭,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快要素市場化配置。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統籌做好用地、用水、用能、環保等要素配置,將土地林地、建築用砂、能耗等指標優先保障符合高質量發展要求的重大工程和項目需求。加強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鼓勵地方盤活利用存量土地。(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完善包容審慎監管。推動建立適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特點、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進跨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細化量化行政處罰標准。(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牽頭,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區、各部門要積極做好政策咨詢和宣傳引導工作,以「線上線下」產業招商會、優質項目遴選賽、政銀企對接會、高端論壇等形式加強交流合作,增強企業投資意願,激發社會投資創新動力和發展活力,努力營造全社會敢投資、願投資、善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良好氛圍。(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牽頭,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國家發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2020年9月8日

㈡ 央行銀監會出招,消費金融獲得哪些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積極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
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66號),創新金融支持和服務方式,促進大力發展消費金融,更好地滿足新消費重點領域的金融需求,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經濟發展新供給新動力,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積極培育和發展消費金融組織體系
(一)推動專業化消費金融組織發展。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新消費領域,設立特色專營機構,完善環境設施、產品配置、金融服務、流程制度等配套機制,開發專屬產品,提供專業性、一站式、綜合化金融服務。推進消費金融公司設立常態化,鼓勵消費金融公司拓展業務內容,針對細分市場提供特色服務。
(二)優化金融機構網點布局。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批發市場、商貿中心、學校、景點等消費集中場所,通過新設或改造分支機構作為服務消費為主的特色網點,在財務資源、人力資源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二、加快推進消費信貸管理模式和產品創新
(三)優化消費信貸管理模式。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並符合監管要求的前提下,探索運用互聯網等技術手段開展遠程客戶授權,實現消費貸款線上申請、審批和放貸。優化績效考核機制,突出整體考核,推行盡職免責制度。根據客戶的信用等級、項目風險、綜合效益和擔保條件,通過貸款利率風險定價和浮動計息規則,合理確定消費貸款利率水平。
(四)加快消費信貸產品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消費信貸抵質押模式,開發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還款方式的信貸產品。推動消費信貸與互聯網技術相結合,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研發標准化網路小額信用貸款,推廣「一次授信、循環使用」,打造自助式消費貸款平台。
(五)鼓勵汽車金融公司業務產品創新。允許汽車金融公司在向消費者提供購車貸款(或融資租賃)的同時,根據消費者意願提供附屬於所購車輛的附加產品(如導航設備、外觀貼膜、充電樁等物理附屬設備以及車輛延長質保、車輛保險等無形附加產品和服務)的融資。汽車金融公司開展購車附加產品融資業務時,執行與汽車貸款一致的管理制度。
三、加大對新消費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
(六)支持養老家政健康消費。加快落實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養老服務機構土地使用權、房產、收費權等抵質押貸款的可行模式。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投放力度,支持社區小型家政、健康服務機構發展。
(七)支持信息和網路消費。大力發展專利權質押融資,支持可穿戴設備、智能家居等智能終端技術研發和推廣。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網路零售平台在小額消費領域開展合作,並在風險可控、權責明確的條件下,自主發放小額消費信貸。
(八)支持綠色消費。加快修訂《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經銀監會批准經營個人汽車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辦理新能源汽車和二手車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可分別在15%和30%最低要求基礎上,根據自願、審慎和風險可控原則自主決定。大力開展能效貸款和排污權、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等綠色信貸業務。
(九)支持旅遊休閑消費。探索開展旅遊景區經營權和門票收入權質押貸款業務。推廣旅遊企業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林權抵押等貸款業務。
(十)支持教育文化體育消費。創新版權、商標權、收益權等抵質押貸款模式,積極滿足文化創意企業融資需求。運用中長期固定資產貸款、銀團貸款、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等方式,支持影視院線、體育場館、大專院校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十一)支持農村消費。開展農村住房、家電、就學、生活服務等消費信貸產品創新。設計開發適合農村消費特點的信貸模式和服務方式。加大對農村電商平台發展的金融支持。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建設多功能綜合性農村金融服務站。
四、改善優化消費金融發展環境
(十二)拓寬消費金融機構多元化融資渠道。鼓勵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發行金融債券,簡化債券發行核准程序。鼓勵符合條件的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通過同業拆借市場補充流動性。大力發展個人汽車、消費、信用卡等零售類貸款信貸資產證券化,盤活信貸存量,擴大消費信貸規模,提升消費信貸供給能力。
(十三)改進支付服務。擴展銀行卡消費服務功能。改善小城鎮、農村集市、商業聚集區銀行卡受理環境,提高用卡便捷度。促進移動支付、互聯網支付等新興支付方式規范發展。
(十四)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引入社會徵信機構或吸收社會資本成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搭建消費信用信息平台,優化信用環境。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完善金融消費糾紛受理處理機制。建立消費領域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的信貸風險識別、預警和防範機制,提升風險防控能力。

㈢ 兩會動態|推動新能源發展 徐和誼提出產融結合新模式

在國家一系列政策的扶持以及車企的積極布局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愈漸成熟,截止至2019年底,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381萬輛,占汽車總量的1.46%。但仍然面臨著充電困難、技術不足等問題。
針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北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和誼在今年「兩會」依然聚焦新能源產業,他提出以產融結合新模式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行穩致遠的建議。
具體來看,徐和誼主要提出三點建議。
一、政府主導創建動力電池產業引導基金
成立由政府引導資金為主、新能源汽車產業鏈資本為輔的專項電池產業引導基金,探索構建「電池與整車資產分離模式」下的產業運營模式,即電池與整車並未物理分離,可面向傳統充電模式和換電模式。引導基金採取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創新模式持有管理電池資產,並將中央和地方政府現有補貼資金共同納入引導基金。
並由引導基金為主,創建動力電池資產管理運營平台(圍繞網約車等特定場景業務進行率先試點),負責全生命周期電池資產產權管理和價值運營業務,包括車端使用、梯次利用和回收再循環。另外引導基金與電網、化工等領域國有資本共同創建平台公司,布局梯次利用、回收再循環產業。
二、以產融創新結合為產業鏈賦能
徐和誼建議具體措施為,探索綠色債券、租賃、信貸等金融工具在動力產業鏈的創新應用,包括以充電費、儲能收益及租賃費等穩定現金流實施資產證券化,在動力電池不同應用場景試行融資租賃模式,加大綠色信貸在充電設施新基建中的推廣力度等。
三、加大汽車金融推廣力度
國內的汽車金融市場快速發展,時至今日,該行業仍在發展中日趨成熟,並在促進消費金融和推動實體經濟增長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作為汽車市場價值鏈上的重要一環,汽車金融可謂是推動汽車銷售的關鍵要素之一。
因此,徐和誼認為在新能源領域也應該嘉慶汽車金融在各個環節的推廣力度,進一步釋放消費需求。包括為消費者提供長周期、低利率貸款服務,通過建立產品全生命周期追蹤和評估體系促進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二手車交易市場發展等。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㈣ 貴安新區發布哪些綠色金融支持政策

7月6日,在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2018年年會綠色金融論壇上,作為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的貴安新區對外公布《貴安新區關於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政策措施》和《貴安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文件分別從機構落戶獎勵、綠色金融人才獎勵、綠色產業發展獎勵、綠色上市獎勵等方面明確了扶持獎勵措施和標准。

「發布支持政策,是為了進一步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加快建設和完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貴安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孫登峰說,貴安新區作為唯一肩負建設生態文明示範區戰略使命的國家級新區,2017年6月獲批建設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後,對標對表《貴安新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任務清單》的57項改革任務,穩步推進國家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走出了一條獨具貴安特色的綠色金融發展新路。

貴安新區圍繞綠色製造、綠色能源、綠色建築、綠色交通、綠色消費五大領域,探索構建了綠色金融"1+5"產業發展體系,建立綠色金融項目庫,入庫項目76個,成功培育了分布式光伏扶貧綠色信貸、分布式能源中心綠色資產證券化、隧道綠色數據中心碳交易以及新能源汽車綠色消費金融等一大批綠色金融典型案例,在產業融合上走出了新的路徑。

㈤ 國家開發銀行的企業經營

國開行2010年認真貫徹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發揮開發性金融與中長期投融資的優勢和作用,一方面致力於基礎設施建設、產業調整升級、區域協調發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一方面積極推動「走出去」業務,大力開展國際經濟金融合作,各項業務邁上新台階。截至2010年末,國開行資產規模突破5萬億元,不良貸款率0.68%,連續23個季度控制在1%以內;全年實現凈利潤353億元。
過去一年國開行本著「控總量、保重點、調結構、防風險、促協同」的原則,均衡有序發放貸款,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該行2009年近四分之三的貸款投向煤電油運、農林水、通訊等「兩基一支」領域,有力支持南水北調、京滬高鐵、國家石油儲備及購油等重點項目建設;近7成貸款投向中西部地區和東北老工業基地,其中新增西藏和四省藏區貸款199億元,新增新疆貸款22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47%和20%。積極促進產業升級和推進「三網融合」試點、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及文化產業發展,文化產業貸款余額928億元;大力開展綠色信貸和低碳金融,發放節能減排和環保貸款2320億元,服務「兩型社會」建設。
「三農」和民生領域是國開行支持的重點。2009年國開行新農村建設、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和中小企業三項貸款均超「千億元」,其中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1188億元;中小企業貸款余額1036億元;發放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設貸款1315億元,惠及1581萬中低收入群眾,居銀行業首位。發放高校和生源地助學貸款80億元,佔全國助學貸款市場份額70%;大力支持山西、青海等省區中小學「校安工程」建設。與國家減災辦建立應急信息共享機制,發放應急貸款24.1億元。
國開行以互利共贏為原則,大力拓展國際合作業務,成功運作中委大額融資等一批重大項目,支持中石油、中石化、國家電網,以及中信泰富、銅陵有色、金風科技、西電國際等企業開拓海外市場,對非中小企業貸款覆蓋非洲23個國家。截至2010年末,國開行外匯貸款余額1413億美元,貸款項目遍及全球90多個國家和地區,繼續保持對外投融資合作的主力銀行地位。
2011年國開行將繼續以規劃先行引領業務發展,加大對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結合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積極支持西部大開發、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重點支持農田水利等薄弱環節和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繼續深化與住建部及各地政府合作,力爭2011年新增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設貸款1000億元;深入推進國際合作業務,以中長期投融資服務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中國人民銀行2007年12月31日宣布,經國務院批准,中央匯金公司和國家開發銀行12月31日在北京簽署協議,確認即日起中央匯金公司向國家開發銀行注資200億美元。
這次注資也意味著匯金注資中國農業銀行的金額大體確定。此前財政部副部長李勇透露,匯金將拿出近670億美元用來注資國開行和農行等機構,約佔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00億美元資本金的三分之一。
央行指出,這次注資將顯著提高國開行的資本充足率,增強其抗風險能力,有助於全面推行商業化運作,是國開行改革中的基礎性舉措,標志著國開行改革邁出重要一步。
注資之後,國開行有望在2008年全面推行商業化改革。2007年年初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決定,推進國開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等三大政策性銀行改革。其中,首先推進國開行改革,按照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的要求,全面推行商業化運作,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主要從事中長期業務。
備受矚目的國開行依舊在低調改革,而幾經推遲的股份有限公司有望在2008年10月掛牌。一位接近國開行的人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已進入確定董事會、監事會人選和公司章程的階段。 1.金融租賃
國銀金融租賃公司:國銀金融租賃公司成立於2008年5月29日,系國家開發銀行在原深圳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深金租)的基礎上重組並注資70億元人民幣而設立的。
2.村鎮銀行
年,國開行在甘肅涇川、四川北川、青海大通、湖北大冶、宜城發起並參與組建了5家村鎮銀行。此後,該行在內蒙達拉特、山東龍口、湖南汨羅、寧波北侖、四川巴中、天津西青、四川郫縣、北京通州和深圳龍崗、吉林鎮賚組建9家村鎮銀行。至此,國開村鎮銀行總數達到15家,在國有銀行中居於前列,成為國開行融資支持「三農」、民生等基層金融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
甘肅涇川國開村鎮銀行(平涼市涇川匯通村鎮銀行)
四川北川國開村鎮銀行
青海大通國開村鎮銀行
湖北大冶國開村鎮銀行
湖北宜城國開村鎮銀行
內蒙古達拉特國開村鎮銀行
山東龍口國開村鎮銀行
湖南汨羅國開村鎮銀行
寧波北侖國開村鎮銀行
四川巴中國開村鎮銀行
天津西青國開村鎮銀行
四川郫縣國開村鎮銀行
北京通州國開村鎮銀行
深圳龍崗國開村鎮銀行
吉林鎮賚國開村鎮銀行
截至2011年末,國開行村鎮銀行總資產達57.2億元,存款總額34.5億元,貸款總額24.5億元,取得了較好的經營業績。 國家開發銀行成立於1994年,直屬國務院領導,以「增強國力,改善民生」為使命。
國家開發銀行貫徹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籌集和引導社會資金,緩解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制約,致力於以融資推動市場建設和規劃先行,支持國家基礎設施、基礎產業、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等領域的發展和國家重點項目建設;向城鎮化、中小企業、「三農」、教育、醫療衛生和環境保護等社會發展瓶頸領域提供資金支持,促進科學發展和和諧社會的建設;配合國家「走出去」戰略,積極拓展國際合作業務。
國家開發銀行堅持以市場化方式實現國家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努力保持和發展國際先進的市場業績,提升核心競爭力,實現「增強國力,改善民生」的使命。 國家開發銀行的「二十字方針」,是開發性金融原理落實到開發銀行工作中的具體體現。即:「政府熱點、雪中送炭、規劃先行、信用建設、融資推動」。政府熱點,是把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開發銀行工作重點,包括物質瓶頸,也包括體制、社會和市場發展瓶頸制約;雪中送炭,是指開發銀行想政府之所想,急政府之所急,用開發性金融打通融資渠道,支持政府實現發展目標;規劃先行,是針對我國規劃水平和市場建設比較落後,易引發經濟泡沫和重復建設,在更高層次將開發銀行業務優勢和政府組織優勢相結合,加強產業規劃、區域規劃和城市規劃,包括制訂制度、設計融資框架、規劃區域產業比較優勢、整合核心競爭力,推動各地規劃先行,切實推進「五個統籌」;信用建設,是開發銀行將信用建設貫穿於項目開發、評審、貸款發放、本息回收等信貸全過程和業務所及領域,大力建設市場制度和信用結構,防範金融風險,確保資產質量,這是開發銀行幾年來成功實踐的核心原則;融資推動,是開發銀行通過逐筆貸款、逐個項目為載體進行融資推動,是以優質資產質量和資金良性循環為基礎,能實現比以往貸款更大規模和更高效率的融資服務支持。

㈥ 銀監會綠色信貸十二大分類

綠色信貸有6個大類,不是十二大類,包括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基礎設施綠化、生態保護、綠色服務。綠色信貸的主要目標是幫助和促進企業降低能源消耗,將生態環境要素納入金融業的核算和決策之中,扭轉企業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粗放經營模式。從目前綠色信貸的規模情況來看,主要以國有大行為主,貢獻了全部綠色信貸規模的45%以上。
拓展資料
一、銀監會簡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於2003年3月,英文縮寫CBRC,是根據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國務院直屬的正部級事業單位。
該委員會是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具有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議等職責,於2018年3月被取消。
二、主要職責
1.制定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的規章制度和辦法;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
2.審批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其業務范圍。
3.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現場和非現場監管,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4.審查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5.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報表,抄送中國人民銀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6.會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提出存款類金融機構緊急風險處置的意見和建議。
7.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8.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歷任領導
劉明康、尚福林先後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明康、尚福林先後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

㈦ 7萬元的汽車首付多少能上路

一般首付都30%:21000元,手續費:2000元左右(每品牌都),保險:4000元左右(車損、三責、盜搶期必買),續保押金:3000元(貸款完退),購置稅:5982元,車牌:125元,合計:36107元(貸款完3000續保押金退)。

㈧ 治理大氣污染,我國2013年發布了哪些文件

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
國發〔2013〕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3年9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大氣環境保護事關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事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當前,我國大氣污染形勢嚴峻,以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為特徵污染物的區域性大氣環境問題日益突出,損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影響社會和諧穩定。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深入推進,能源資源消耗持續增加,大氣污染防治壓力繼續加大。為切實改善空氣質量,制定本行動計劃。
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出發點,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堅持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相配合、區域協作與屬地管理相協調、總量減排與質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新機制,實施分區域、分階段治理,推動產業結構優化、科技創新能力增強、經濟增長質量提高,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多贏,為建設美麗中國而奮斗。
奮斗目標:經過五年努力,全國空氣質量總體改善,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空氣質量明顯好轉。力爭再用五年或更長時間,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氣,全國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具體指標:到2017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優良天數逐年提高;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細顆粒物濃度分別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一、加大綜合治理力度,減少多污染物排放
(一)加強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鍋爐。加快推進集中供熱、「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建設,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禁止新建每小時2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在供熱供氣管網不能覆蓋的地區,改用電、新能源或潔凈煤,推廣應用高效節能環保型鍋爐。在化工、造紙、印染、製革、制葯等產業集聚區,通過集中建設熱電聯產機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鍋爐。
加快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工程建設。所有燃煤電廠、鋼鐵企業的燒結機和球團生產設備、石油煉制企業的催化裂化裝置、有色金屬冶煉企業都要安裝脫硫設施,每小時20蒸噸及以上的燃煤鍋爐要實施脫硫。除循環流化床鍋爐以外的燃煤機組均應安裝脫硝設施,新型干法水泥窯要實施低氮燃燒技術改造並安裝脫硝設施。燃煤鍋爐和工業窯爐現有除塵設施要實施升級改造。
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機化工、表面塗裝、包裝印刷等行業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在石化行業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改造。限時完成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碼頭積極開展油氣回收治理。完善塗料、膠粘劑等產品揮發性有機物限值標准,推廣使用水性塗料,鼓勵生產、銷售和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有機溶劑。
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要於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電廠、燃煤鍋爐和工業窯爐的污染治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完成石化企業有機廢氣綜合治理。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綜合整治城市揚塵。加強施工揚塵監管,積極推進綠色施工,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應全封閉設置圍擋牆,嚴禁敞開式作業,施工現場道路應進行地面硬化。渣土運輸車輛應採取密閉措施,並逐步安裝衛星定位系統。推行道路機械化清掃等低塵作業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實現封閉儲存或建設防風抑塵設施。推進城市及周邊綠化和防風防沙林建設,擴大城市建成區綠地規模。
開展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城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應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推廣使用高效凈化型家用吸油煙機。
(三)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加強城市交通管理。優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規劃,推廣智能交通管理,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實施公交優先戰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強步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根據城市發展規劃,合理控制機動車保有量,北京、上海、廣州等特大城市要嚴格限制機動車保有量。通過鼓勵綠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
提升燃油品質。加快石油煉制企業升級改造,力爭在2013年底前,全國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國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內重點城市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國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
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輛。採取劃定禁行區域、經濟補償等方式,逐步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輛。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基本淘汰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內的500萬輛黃標車。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國范圍的黃標車。
加強機動車環保管理。環保、工業和信息化、質檢、工商等部門聯合加強新生產車輛環保監管,嚴厲打擊生產、銷售環保不達標車輛的違法行為;加強在用機動車年度檢驗,對不達標車輛不得發放環保合格標志,不得上路行駛。加快柴油車車用尿素供應體系建設。研究縮短公交車、計程車強制報廢年限。鼓勵計程車每年更換高效尾氣凈化裝置。開展工程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加快推進低速汽車升級換代。不斷提高低速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節能環保要求,減少污染排放,促進相關產業和產品技術升級換代。自2017年起,新生產的低速貨車執行與輕型載貨車同等的節能與排放標准。
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公交、環衛等行業和政府機關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車,採取直接上牌、財政補貼等措施鼓勵個人購買。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和清潔燃料車的比例達到60%以上。
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四)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修訂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行業准入條件,明確資源能源節約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標。有條件的地區要制定符合當地功能定位、嚴於國家要求的產業准入目錄。嚴格控制「兩高」行業新增產能,新、改、擴建項目要實行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
(五)加快淘汰落後產能。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和環境質量狀況,進一步提高環保、能耗、安全、質量等標准,分區域明確落後產能淘汰任務,倒逼產業轉型升級。
按照《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後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採取經濟、技術、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21個重點行業的「十二五」落後產能淘汰任務。2015年再淘汰煉鐵1500萬噸、煉鋼1500萬噸、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億噸、平板玻璃2000萬重量箱。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嚴格控制國家安排的投資項目,暫停對該地區重點行業建設項目辦理審批、核准和備案手續。2016年、2017年,各地區要制定范圍更寬、標准更高的落後產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後產能。
對布局分散、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制定綜合整改方案,實施分類治理。
(六)壓縮過剩產能。加大環保、能耗、安全執法處罰力度,建立以節能環保標准促進「兩高」行業過剩產能退出的機制。制定財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產能過剩「兩高」行業企業退出、轉型發展。發揮優強企業對行業發展的主導作用,通過跨地區、跨所有制企業兼並重組,推動過剩產能壓縮。嚴禁核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
(七)堅決停建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在建項目。認真清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在建項目,對未批先建、邊批邊建、越權核準的違規項目,尚未開工建設的,不準開工;正在建設的,要停止建設。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堅決遏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
三、加快企業技術改造,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八)強化科技研發和推廣。加強灰霾、臭氧的形成機理、來源解析、遷移規律和監測預警等研究,為污染治理提供科學支撐。加強大氣污染與人群健康關系的研究。支持企業技術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建設,推進大型大氣光化學模擬倉、大型氣溶膠模擬倉等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加強脫硫、脫硝、高效除塵、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柴油機(車)排放凈化、環境監測,以及新能源汽車、智能電網等方面的技術研發,推進技術成果轉化應用。加強大氣污染治理先進技術、管理經驗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九)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對鋼鐵、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進行清潔生產審核,針對節能減排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採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和裝備,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到2017年,重點行業排污強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推進非有機溶劑型塗料和農葯等產品創新,減少生產和使用過程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積極開發緩釋肥料新品種,減少化肥施用過程中氨的排放。
(十)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鼓勵產業集聚發展,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推進能源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廢物交換利用、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促進企業循環式生產、園區循環式發展、產業循環式組合,構建循環型工業體系。推動水泥、鋼鐵等工業窯爐、高爐實施廢物協同處置。大力發展機電產品再製造,推進資源再生利用產業發展。到2017年,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在50%以上的各類國家級園區和30%以上的各類省級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屬品種以及鋼鐵的循環再生比重達到40%左右。
(十一)大力培育節能環保產業。著力把大氣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轉化為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市場需求,促進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產品的創新開發與產業化應用。擴大國內消費市場,積極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企業,大幅增加大氣污染治理裝備、產品、服務產業產值,有效推動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鼓勵外商投資節能環保產業。
四、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供應
(十二)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制定國家煤炭消費總量中長期控制目標,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力爭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通過逐步提高接受外輸電比例、增加天然氣供應、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強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耗煤項目要實行煤炭減量替代。除熱電聯產外,禁止審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現有多台燃煤機組裝機容量合計達到30萬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則建設為大容量燃煤機組。
(十三)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氣、煤制天然氣、煤層氣供應。到2015年,新增天然氣干線管輸能力1500億立方米以上,覆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優化天然氣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氣應優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於替代燃煤;鼓勵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項目,限制發展天然氣化工項目;有序發展天然氣調峰電站,原則上不再新建天然氣發電項目。
制定煤制天然氣發展規劃,在滿足最嚴格的環保要求和保障水資源供應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氣產業化和規模化步伐。
積極有序發展水電,開發利用地熱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到2017年,運行核電機組裝機容量達到5000萬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3%。
京津冀區域城市建成區、長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區域要加快現有工業企業燃煤設施天然氣替代步伐;到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鍋爐、工業窯爐、自備燃煤電站的天然氣替代改造任務。
(十四)推進煤炭清潔利用。提高煤炭洗選比例,新建煤礦應同步建設煤炭洗選設施,現有煤礦要加快建設與改造;到2017年,原煤入選率達到70%以上。禁止進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質煤炭,研究出台煤炭質量管理辦法。限制高硫石油焦的進口。
擴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逐步由城市建成區擴展到近郊。結合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棚戶區改造,通過政策補償和實施峰谷電價、季節性電價、階梯電價、調峰電價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氣或電替代煤炭。鼓勵北方農村地區建設潔凈煤配送中心,推廣使用潔凈煤和型煤。
(十五)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嚴格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用能設備達到一級能效標准。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積極發展綠色建築,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築、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執行綠色建築標准。新建建築要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准,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光伏建築一體化、「熱—電—冷」三聯供等技術和裝備。
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加快北方採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新建建築和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築逐步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加快熱力管網建設與改造。
五、嚴格節能環保准入,優化產業空間布局
(十六)調整產業布局。按照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合理確定重點產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重大項目原則上布局在優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所有新、改、擴建項目,必須全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一律不準開工建設;違規建設的,要依法進行處罰。加強產業政策在產業轉移過程中的引導與約束作用,嚴格限制在生態脆弱或環境敏感地區建設「兩高」行業項目。加強對各類產業發展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
在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實施差別化的產業政策,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出更高的節能環保要求。強化環境監管,嚴禁落後產能轉移。
(十七)強化節能環保指標約束。提高節能環保准入門檻,健全重點行業准入條件,公布符合準入條件的企業名單並實施動態管理。嚴格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是否符合總量控制要求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
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以及遼寧中部、山東、武漢及其周邊、長株潭、成渝、海峽西岸、山西中北部、陝西關中、甘寧、烏魯木齊城市群等「三區十群」中的47個城市,新建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業以及燃煤鍋爐項目要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各地區可根據環境質量改善的需要,擴大特別排放限值實施的范圍。
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准、備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關單位不得供電、供水。
(十八)優化空間格局。科學制定並嚴格實施城市規劃,強化城市空間管制要求和綠地控制要求,規范各類產業園區和城市新城、新區設立和布局,禁止隨意調整和修改城市規劃,形成有利於大氣污染物擴散的城市和區域空間格局。研究開展城市環境總體規劃試點工作。
結合化解過剩產能、節能減排和企業兼並重組,有序推進位於城市主城區的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業環保搬遷、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
六、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完善環境經濟政策
(十九)發揮市場機制調節作用。本著「誰污染、誰負責,多排放、多負擔,節能減排得收益、獲補償」的原則,積極推行激勵與約束並舉的節能減排新機制。
分行業、分地區對水、電等資源類產品制定企業消耗定額。建立企業「領跑者」制度,對能效、排污強度達到更高標準的先進企業給予鼓勵。
全面落實「合同能源管理」的財稅優惠政策,完善促進環境服務業發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設施投資、建設、運行一體化特許經營。完善綠色信貸和綠色證券政策,將企業環境信息納入徵信系統。嚴格限制環境違法企業貸款和上市融資。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
(二十)完善價格稅收政策。根據脫硝成本,結合調整銷售電價,完善脫硝電價政策。現有火電機組採用新技術進行除塵設施改造的,要給予價格政策支持。實行階梯式電價。
推進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系。
按照合理補償成本、優質優價和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合理確定成品油價格,完善對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貼政策。
加大排污費徵收力度,做到應收盡收。適時提高排污收費標准,將揮發性有機物納入排污費徵收范圍。
研究將部分「兩高」行業產品納入消費稅徵收范圍。完善「兩高」行業產品出口退稅政策和資源綜合利用稅收政策。積極推進煤炭等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使用專用設備或建設環境保護項目的企業以及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二十一)拓寬投融資渠道。深化節能環保投融資體制改革,鼓勵民間資本和社會資本進入大氣污染防治領域。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項目的信貸支持。探索排污權抵押融資模式,拓展節能環保設施融資、租賃業務。
地方人民政府要對涉及民生的「煤改氣」項目、黃標車和老舊車輛淘汰、輕型載貨車替代低速貨車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對重點行業清潔生產示範工程給予引導性資金支持。要將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建設及其運行和監管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在環境執法到位、價格機制理順的基礎上,中央財政統籌整合主要污染物減排等專項,設立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對重點區域按治理成效實施「以獎代補」;中央基本建設投資也要加大對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
七、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嚴格依法監督管理
(二十二)完善法律法規標准。加快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步伐,重點健全總量控制、排污許可、應急預警、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增加對惡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業及其相關負責人追究刑事責任的內容,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建立健全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研究起草環境稅法草案,加快修改環境保護法,盡快出台機動車污染防治條例和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各地區可結合實際,出台地方性大氣污染防治法規、規章。
加快制(修)訂重點行業排放標准以及汽車燃料消耗量標准、油品標准、供熱計量標准等,完善行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和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
(二十三)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完善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加強對地方人民政府執行環境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監督。加大環境監測、信息、應急、監察等能力建設力度,達到標准化建設要求。
建設城市站、背景站、區域站統一布局的國家空氣質量監測網路,加強監測數據質量管理,客觀反映空氣質量狀況。加強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體系建設,推進環境衛星應用。建設國家、省、市三級機動車排污監管平台。到201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細顆粒物監測點和國家直管的監測點。
(二十四)加大環保執法力度。推進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等執法機制創新,明確重點,加大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對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違法企業,要依法停產關閉。對涉嫌環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落實執法責任,對監督缺位、執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為,監察機關要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二十五)實行環境信息公開。國家每月公布空氣質量最差的10個城市和最好的10個城市的名單。各省(區、市)要公布本行政區域內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地級及以上城市要在當地主要媒體及時發布空氣質量監測信息。
各級環保部門和企業要主動公開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企業污染物排放、治污設施運行情況等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涉及群眾利益的建設項目,應充分聽取公眾意見。建立重污染行業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
八、建立區域協作機制,統籌區域環境治理
(二十六)建立區域協作機制。建立京津冀、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由區域內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參加,協調解決區域突出環境問題,組織實施環評會商、聯合執法、信息共享、預警應急等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通報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研究確定階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
(二十七)分解目標任務。國務院與各省(區、市)人民政府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將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業。將重點區域的細顆粒物指標、非重點地區的可吸入顆粒物指標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構建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
國務院制定考核辦法,每年初對各省(區、市)上年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2015年進行中期評估,並依據評估情況調整治理任務;2017年對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終期考核。考核和評估結果經國務院同意後,向社會公布,並交由幹部主管部門,按照《關於建立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機制的意見》、《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關於開展政府績效管理試點工作的意見》等規定,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二十八)實行嚴格責任追究。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由環保部門會同組織部門、監察機關等部門約談省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有關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予以督促。
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的,以及干預、偽造監測數據和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監察機關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環保部門要對有關地區和企業實施建設項目環評限批,取消國家授予的環境保護榮譽稱號。
九、建立監測預警應急體系,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
(二十九)建立監測預警體系。環保部門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到2014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要完成區域、省、市級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其他省(區、市)、副省級市、省會城市於2015年底前完成。要做好重污染天氣過程的趨勢分析,完善會商研判機制,提高監測預警的准確度,及時發布監測預警信息。
(三十)制定完善應急預案。空氣質量未達到規定標準的城市應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並向社會公布;要落實責任主體,明確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警預報及響應程序、應急處置及保障措施等內容,按不同污染等級確定企業限產停產、機動車和揚塵管控、中小學校停課以及可行的氣象干預等應對措施。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
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要建立健全區域、省、市聯動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體系。區域內各省(區、市)的應急預案,應於2013年底前報環境保護部備案。
(三十一)及時採取應急措施。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納入地方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實行政府主要負責人負責制。要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引導公眾做好衛生防護。
十、明確政府企業和社會的責任,動員全民參與環境保護
(三十二)明確地方政府統領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大氣環境質量負總責,要根據國家的總體部署及控制目標,制定本地區的實施細則,確定工作重點任務和年度控制指標,完善政策措施,並向社會公開;要不斷加大監管力度,確保任務明確、項目清晰、資金保障。
(三十三)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協調力量、統一行動,形成大氣污染防治的強大合力。環境保護部要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要制定有利於大氣污染防治的投資、財政、稅收、金融、價格、貿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領域的相關工作。
(三十四)強化企業施治。企業是大氣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要按照環保規范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增加資金投入,採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治理技術,確保達標排放,甚至達到「零排放」;要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接受社會監督。
(三十五)廣泛動員社會參與。環境治理,人人有責。要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的科學知識。加強大氣環境管理專業人才培養。倡導文明、節約、綠色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引導公眾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在全社會樹立起「同呼吸、共奮斗」的行為准則,共同改善空氣質量。
我國仍然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大氣污染防治任務繁重艱巨,要堅定信心、綜合治理,突出重點、逐步推進,重在落實、務求實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按照本行動計劃的要求,緊密結合實際,狠抓貫徹落實,確保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如期實現。

㈨ 我國商業銀行貫徹實施綠色信貸如何履行社會責任

我國商業銀行的企業社會責任與「綠色信貸」 。我國的商業銀行在近年來也開始重視自身的社會責任。2007 年 4 月中國銀監會上海監管局發布《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社會責任指引》, 第一次將銀行的社會責任納入監管范圍內同年7 月,我國環保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三部門聯合提出一項全新的信貸政策《關於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範信貸風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這個《意見》的出台旨在通過在金融信貸領域確立環境准入門檻,切斷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無序發展和盲目擴張的資金來源。
(一)綠色信貸的含義及主要內容所謂綠色信貸,指的是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依據國家的環境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對研發、 生產治污設施, 從事生態保護與建設,開發、利用新能源,從事循環經濟生產、綠色製造和生態農業的企業或機構提供貸款扶持並實施優惠性的低利率,而對污染生產和污染企業的新建項目投資貸款和流動資金進行貸款額度限制並實施懲罰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 目的是引導資金和貸款流入促進國家環保事業的企業和機構,並從破壞、污染環境的企業和項目中適當抽離, 從而實現資金的綠色配置」(鄧聿文,2007)根據《意見》的規定,我國的商業銀行今後要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違法的企業和項目進行信貸控制,商業銀行要將企業環保守法情況作為審批貸款的必備條件之一 各級環保部門要依法查處未批先建或越級審批,環保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 未經環保驗收即擅自投產的違法項目,要及時公開查處情況,即要向金融機構通報企業的環境信息。 而金融機構要依據環保通報情況,嚴格貸款審批、發放和監督管理,對未通過環評審批或者環保設施驗收的新建項目,金融機構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二)「綠色信貸」 體現了我國商業銀行的企業 149 江蘇商論 2009.1 社會責任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的經濟一直是一種以透支環境和能源為代價的粗放式發展模式。 面對這樣的發展模式,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 而同時, 全國大型惡性環境污染事件仍時有發生。作為單純的行政手段,「區域限批」和「流域限批」 已是環保總局現有法規內最強有力的措施, 但從現實來看,難以從根本上遏制「兩高」企業的擴張趨勢。究其原因,不能不說「兩高」企業能獲得雄厚的信貸資金支持是其快速擴張的動力源, 這樣中國的商業銀行也成為了環境污染的間接幫凶(陶玲、劉衛江, 2007)。 如何讓企業承擔其社會責任, 除了企業自身的努力外,還需要外部金融機構對其經營行為的約束,而金融機構通過信貸控制方式促使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也是金融機構自身承擔社會責任的體現。「綠色信貸」就體現了銀行業的這種功能,它是我國遏制「兩高」行業發展、改變經濟發展方式所採取的一個重要措施,同時也是商業銀行應當履行的社會責任。

㈩ 自用新能源車貸款最高發放85%是真的嗎

近日,央行、銀監會修訂《汽車貸款管理辦法》調整車貸政策。辦法規定,2018年1月1日起,自用傳統動力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80%,商用傳統動力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70%;自用新能源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85%,商用新能源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75%;二手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70%。

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聯合轉發至轄區內相關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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