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購買的新能源汽車車購稅
『壹』 新能源汽車需要買購置稅嗎
不需要。
《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第一款第一條規定:
新能源汽車不需要買購置稅,同時須符合以下條件: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使用的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
2、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目標值相比小於60%。
3、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限值相比小於60%。
4、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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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相關法條:
第三款: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目錄》確定免徵車輛購置稅的車輛,稅務機關據此辦理免稅手續。
1. 工業和信息化部在機動車合格證電子信息中增加「是否列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欄位。
2.對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企業上傳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信息時,在「是否列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欄位標注「是」,即免稅標識。
3.工業和信息化部對企業上傳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信息中的免稅標識進行審核,並將通過審核的信息傳送給國家稅務總局。
『貳』 新能源汽車購置稅2021新政策有哪些
依據財政部等部委聯合發布的相關政策顯示,從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新能源汽車繼續享受免徵車輛購置稅的稅收優惠。不過這部分免徵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還需要滿足兩個條件才能享受此項政策。
新能源汽車不需要買購置稅,新能源汽車包括四大類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HEV)、純電動汽車(BEV,包括太陽能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FCEV)、其他新能源(如超級電容器、飛輪等高效儲能器)汽車等。
新能源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2、使用的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
3、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限值相比小於百分之六十。
4、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目標值相比小於百分之六十。
『叄』 購買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怎交
目前沒有關於新能源汽車減免購置稅的政策。所以還是要按不含稅價的10%繳納。
車購稅管理規定,以下情況可以免徵車輛購置稅
①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的車輛;②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③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門購置的由指定廠家生產的指定型號的用於指揮、檢查、調度、防汛(警)、聯絡的專用車輛;④已列入免稅車輛圖冊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⑤農用三輪車,柴油發動機,功率不大於7.4kw、載重量不大於500kg、最高車速不大於40km/h的三個車輪的機動車;⑥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含香港、澳門地區)購買的1輛國產小汽車;⑦來華定居專家進口自用1輛小汽車。
『肆』 新能源汽車購置稅2021有哪些新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管理。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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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九條下列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
(一)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
(三)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
(四)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
(五)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其他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伍』 買純電動轎車還要交稅嗎
截至2019年8月,買純電動轎車不需要交購置稅。
根據《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
第一條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第二條對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第六條對產品與申報材料不符、產品性能指標未達到要求、提供其他虛假信息等手段騙取列入《目錄》車型資格的企業,取消免徵車輛購置稅申請資格,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理處罰。對已銷售產品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隱患、發生安全事故的,視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等依法採取停止生產、責令立即改正、暫停或者取消免徵車輛購置稅申請資格等處理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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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
第十四條 新能源汽車所有人在動力蓄電池需維修更換時,應將新能源汽車送至具備相應能力的售後服務機構進行動力蓄電池維修更換;在新能源汽車達到報廢要求時,應將其送至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拆卸動力蓄電池。
動力蓄電池所有人(電池租賃等運營企業)應將廢舊動力蓄電池移交至回收服務網點。廢舊動力蓄電池移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私自拆卸、拆解動力蓄電池,由此導致環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廢舊動力蓄電池的收集可參照《廢蓄電池回收管理規范》(WB/T1061-2016)等國家有關標准要求,按照材料類別和危險程度,對廢舊動力蓄電池進行分類收集和標識,應使用安全可靠的器具包裝以防有害物質滲漏和擴散。
『陸』 新能源汽車要交購置稅嗎
你好,符合工信部發布目錄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三類新能源汽車將免徵購置稅。
『柒』 新能源汽車購置稅2021新政策是什麼
免徵車輛購置稅。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汽車企業)在上傳《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單》(以下簡稱車輛電子信息)時,在「是否符合免徵車輛購置稅條件」欄位標注「是」(即免稅標識)。
2021年車輛購置稅計算方法
車輛購置稅計算公式為: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x稅率。
1、按照發票上「價稅總計」金額計算的話,購置稅=價稅總計÷1.13×10%(目前汽車增值稅稅率為13%)。
2、按照發票上「不含稅價」金額計算的話,購置稅=不含稅價×10%。也就是說當車主花20萬裸車價購買一輛新車的時候,車主應該繳納的汽車購置稅為:20萬÷1.13×10%=17699元,所以車主應該繳納17699元的車輛購置稅。
『捌』 新能源車或者輕混的車需要上購置稅嗎
目前對購置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輕混車輛一般不屬於新能源汽車,所以不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具體新能源汽車,必須符合《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 (財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號)的規定。
『玖』 符合哪些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可享受免徵車輛購置稅優惠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號)規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二、對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三、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二)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附件1)。
(三)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達到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准(附件2)。
(四)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企業)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後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附件3)。
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據新能源汽車標准體系發展、技術進步和車型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條件。」
『拾』 新能源汽車免徵購置稅的符合條件是什麼
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促進汽車消費,現就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二、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日期。
三、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汽車企業)在上傳《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單》(以下簡稱車輛電子信息)時,在「是否符合免徵車輛購置稅條件」欄位標注「是」(即免稅標識)。工業和信息化部對汽車企業上傳的車輛電子信息中的免稅標識進行審核,並將通過審核的信息傳送至稅務總局。稅務機關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核後的免稅標識和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或有效憑證),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手續。
四、汽車企業應當保證車輛電子信息與車輛產品相一致,對因提供虛假信息或資料造成車輛購置稅稅款流失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予以處理。
五、從事《目錄》管理、免稅標識審核和辦理免稅手續的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時,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