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電動汽車免稅公告2017年
A. 請問新能源汽車高速公路收費怎麼優惠政策
新能源汽車和普通汽油車的高速公路收費標准一樣。
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優惠政策:
財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聯合為13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城市授牌,並明確了政府將通過補貼消費者,做大市場的模式鼓勵企業生產、研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此舉將推動我國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邁上新台階。
試點推廣,即以財政政策鼓勵在公交、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率先推廣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中央財政對有關公共服務領域示範推廣單位購買和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地方財政對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及維護保養也將給予補助。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確認了補貼標准和補貼范圍。此外,示範推廣單位必須採取招標方式擇優采購,並確定車型、數量、價格以及售後服務等。
(1)高速電動汽車免稅公告2017年擴展閱讀:
新能源汽車購車免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車船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9號,以下簡稱通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輛減免車船稅的車型目錄(第一批)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2年第7號,以下簡稱公告)下發,明確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節約能源的車船減半徵收車船稅;對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徵車船稅.這是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新增的稅收優惠政策.為了貫徹落實這項稅收政策,現將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使用新能源免徵車船稅
通知第一條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對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徵車船稅.通知第六條明確,所稱新能源汽車,是指採用新型動力系統,主要或全部使用新型能源的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其中,純電動汽車,是指由電動機驅動,且驅動電能來源於車載可充電蓄電池或其他能量儲存裝置的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是指具有一定的純電動行駛里程,且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可從非車載裝置中獲取電能量的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是指以燃料電池為動力源的汽車。
通知第三條明確規定了新能源汽車的認定標准:(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包括乘用車、商用車和其他車輛;(2)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3)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最大電功率比大於30%;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標准中對應目標值相比應小於60%;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含輕型、重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同類車型相比應小於60%;(4)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准要求。
另外,對節能型商用車和其他車輛的認定標准,根據通知第三條精神將另行制定.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船舶的認定標准、目錄管理規定,根據通知第四條精神將另行制定。
B. 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的政策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告2014年第53號
為促進我國交通能源戰略轉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將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二、對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通過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
(一)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2.使用的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
3.純電動續駛里程須符合附件1要求。
4.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目標值相比小於60%;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限值相比小於60%。
5.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准要求。具體要求見附件2。
(二)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企業)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目錄》申請報告。具體要求見附件3。
提出申請的企業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生產或進口符合列入《目錄》條件的新能源汽車。
2.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等關鍵零部件提供不低於5年或10萬公里(以先到者為准)質保。
3.有較強的售後服務保障能力。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通過審查的車型列入《目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
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日期。
(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將適時組織開展《目錄》車型專項檢查。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產品質量負責。對產品與申報材料不符,產品性能指標未達到要求,或者提供其他虛假信息騙取列入《目錄》車型資格的企業,取消該申報車型享受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資格,並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根據我國新能源汽車標准體系發展、技術進步和車型變化,適時修訂、調整列入《目錄》車型的條件。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目錄》確定免徵車輛購置稅的車輛,稅務機關據此辦理免稅手續。
(一)標注免稅標識。
1. 工業和信息化部在機動車合格證電子信息中增加「是否列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欄位。
2.對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企業上傳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信息時,在「是否列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欄位標注「是」,即免稅標識。
3.工業和信息化部對企業上傳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信息中的免稅標識進行審核,並將通過審核的信息傳送給國家稅務總局。
(二)稅務機關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傳送的車輛合格證電子信息中的免稅標識,辦理免稅手續。
附件:1.新能源汽車純電動續駛里程要求
2.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准目錄
3.《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申請報告
財 政 部 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4年8月1日
C. 電動車購置稅減免到什麼時候
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促進汽車消費,現就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拓展資料:
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
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日期。
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汽車企業)在上傳《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單》(以下簡稱車輛電子信息)時,在「是否符合免徵車輛購置稅條件」欄位標注「是」(即免稅標識)。
工業和信息化部對汽車企業上傳的車輛電子信息中的免稅標識進行審核,並將通過審核的信息傳送至稅務總局。稅務機關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核後的免稅標識和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或有效憑證),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手續。
汽車企業應當保證車輛電子信息與車輛產品相一致,對因提供虛假信息或資料造成車輛購置稅稅款流失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予以處理。
從事《目錄》管理、免稅標識審核和辦理免稅手續的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時,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D. 免徵車輛購置稅要求調整 插混車純電續航不得低於43公里
一、自2021年10月1日起,《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GB/T 32694-2021)、《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試驗方法》(GB/T 19753-2021)、《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 第1部分:輕型汽車》(GB/T 18386.1-2021)等標准(以下簡稱新版標准)正式實施。《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 2017年第172號,以下簡稱第172號公告)有關技術要求作如下調整:
(1)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動續駛里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不低於43公里。
(2)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中車型對應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應當小於70%;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應小於電能消耗量目標值的135%。按整備質量(m,kg)的不同,百公里電能消耗量目標值(Y)應滿足以下要求:
二、免徵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其他技術要求繼續適用第172號規定。
三、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日前,按新版標准進行測試且滿足第一條和第二條技術要求的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可以納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E. 符合哪些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可享受免徵車輛購置稅優惠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號)規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二、對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三、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二)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附件1)。
(三)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達到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准(附件2)。
(四)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企業)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後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附件3)。
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據新能源汽車標准體系發展、技術進步和車型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條件。」
F.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購車免稅
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車船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9號,以下簡稱通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輛減免車船稅的車型目錄(第一批)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2年第7號,以下簡稱公告)下發,明確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節約能源的車船減半徵收車船稅;對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徵車船稅.這是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新增的稅收優惠政策.為了貫徹落實這項稅收政策,現將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汽車減半徵收車船稅
通知第一條明確,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節約能源的車船,減半徵收車船稅.通知第六條明確,所稱節能汽車,是指以內燃機為主要動力系統、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優於下一階段目標值的汽車.
通知第三條明確規定了節能型乘用車的認定標准:(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和雙燃料乘用車);(2)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優於下一階段目標值;(3)已通過汽車燃料消耗量標識備案.
根據上述規定,結合公告及其「附件: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的車型目錄(第一批)」,便可查找到減半徵收車船稅的節能型乘用車.例如,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悅悅」、「同悅」牌汽車,按照節能型乘用車規定減半徵收車船稅。
使用新能源免徵車船稅
通知第一條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對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徵車船稅.通知第六條明確,所稱新能源汽車,是指採用新型動力系統,主要或全部使用新型能源的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其中,純電動汽車,是指由電動機驅動,且驅動電能來源於車載可充電蓄電池或其他能量儲存裝置的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是指具有一定的純電動行駛里程,且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可從非車載裝置中獲取電能量的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是指以燃料電池為動力源的汽車.
通知第三條明確規定了新能源汽車的認定標准:(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包括乘用車、商用車和其他車輛;(2)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3)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最大電功率比大於30%;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標准中對應目標值相比應小於60%;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含輕型、重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同類車型相比應小於60%;(4)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准要求.
另外,對節能型商用車和其他車輛的認定標准,根據通知第三條精神將另行制定.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船舶的認定標准、目錄管理規定,根據通知第四條精神將另行制定。
新能源車展EVChina
按照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規劃:2011-2020年,中央財政重點支持節能
與新能源汽車關鍵技術研發和技術改造。以實現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大規模產業化為專項主要目標,突破和掌握一批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關鍵核心技術,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自主品牌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中重度混合動力汽車等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品。
G. 新能源汽車什麼時候免徵車輛購置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和科技部共同發布《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對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據了解,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二)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三)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達到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准。
(四)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企業)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後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
H. 新能源免徵購置稅時間是什麼時候
新能源免徵購置稅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據《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第一條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8)高速電動汽車免稅公告2017年擴展閱讀:
《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第四條汽車企業應當保證車輛電子信息與車輛產品相一致,對因提供虛假信息或資料造成車輛購置稅稅款流失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予以處理。
第六條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I. 新能源汽車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