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能源汽車各項政策
㈠ 中國的新能源汽車發展政策
中國目前有三家車企一個省份明確發布了關於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戰略
長安汽車
燃油車停售時間:2025年
長安汽車正式公布了香格里拉計劃,宣布在2025年正式停售傳統燃油車,並推出21款全新純電動汽車,12款插電混動汽車,以全面步入電氣化格局。此外,長安汽車還將投入200億元到共享汽車、充電配套設施等領域。。
北汽集團
燃油車停售時間:2025年
根據北汽集團「引領2025戰略」計劃,從2020年起,北京地區將停售燃油車型,2025年則在全國范圍內停售燃油車型,只是停售車型中都不包括越野車型。
海馬汽車
燃油車停售時間:2025年
面對自主品牌的「大佬」都宣布停售燃油車了,海馬汽車也坐不住了,宣布未來將布局混動車型、純電動車型,並將在2020年後推出兩大專屬新能源車型的模塊化平台,而在2025年全面淘汰燃油車。
海南省
燃油車停售時間:2030年
根據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發展形勢,《規劃》中提出了六大方面具體措施。其中,在推進增量和存量汽車雙向清潔能源化方面提到,2025年前後將適時啟動燃油汽車進島管控時間表研究工作;2030年起全省全面禁止銷售燃油汽車。
望採納
㈡ 買新能源車的優惠政策有那些
2021年,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准將在2020年的基礎上下降20%。續航里程300公里以下的純電動乘用車不補貼,續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降至1.3萬元;400km以上(含400km)純電動乘用車補貼降至1.8萬元。
新能源知識:
新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術基礎上加以開發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生物質能、風能、地熱能、波浪能、洋流能和潮汐能,以及海洋表面與深層之間的熱循環等;此外,還有氫能、沼氣、酒精、甲醇等,而已經廣泛利用的煤炭、石油、天然氣、水能 等能源,稱為常規能源。
㈢ 新能源汽車優惠政策
㈣ 我國現行新能源汽車有哪些扶持政策
純電動車補貼計算方法:
單車補貼金額 =(里程補貼標准或者車輛帶電量 × 550)二者取最小值 × 電池系統能量密度調整系數 × 車輛能耗調整系數。
里程補貼標准:(R = 續航里程)
250km ≤ R < 400km,補貼 1.80 萬元/輛
R ≥ 400km,補貼 2.50 萬元/輛
電池系統能量密度調整系數標准:(T = 電池能量密度)
125Wh/kg ≤ T < 140Wh/kg 補貼系數 0.8
140Wh/kg ≤ T < 160Wh/kg 補貼系數 0.9
T ≥ 160Wh/kg 補貼系數 1.0
車輛能耗調整系數標准:
整車整備質量(m)與耗電量(Y)應滿足以下門檻條件:
m ≤ 1000kg 時,Y ≤ 0.0126 × m + 0.45;
1000 < m ≤ 1600kg 時, Y ≤ 0.0108 × m + 2.25;
m> 1600kg 時,Y ≤ 0.0045 × m + 12.33。
百公里耗電量(Y)優於門檻 10(含)- 20% 的車型按 0.8 倍補貼;
優於門檻 20(含)- 35% 的車型按 1 倍補貼;
優於門檻 35%(含)以上的車型按 1.1 倍補貼。
插電混動車型補貼計算方法:
單車補貼額度: 1.0 萬元/輛。
補貼條件:
1. 工況法純電續航里程不得低於 50km;
2. 工況法純電續航里程低於 80km 的:
用車輛 B狀態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限值相比;
比值介於 55%(含)- 60% 之間的車型,按 0.5 倍補貼;
比值小於 55% 的車型按 1 倍補貼。
3. 工況法純電續航里程高於 80km 的:
其A狀態(純電行駛)百公里耗電量應滿足純電動乘用車 2019 年門檻要求,即可享受全額補貼。
燃料電池車:
2019 補貼政策未公布。
其他政策:
新能源車免徵購置稅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過渡期政策說明:
2019 年 3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為過渡期。
過渡期期間,符合 2018 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 2019 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照 2018 年補貼對應標準的 0.1 倍補貼,符合 2019 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 2018 年對應標準的 0.6 倍補貼。
過渡期期間,銷售上牌的燃料電池汽車按 2018 年對應標準的 0.8 倍補貼。
補貼地域差異:
根據中央要求,各地區在過渡期後不再對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轉為用於支持充電(加氫)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方面。如地方繼續給予購置補貼的,中央將對相關財政補貼作相應扣減。
㈤ 買新能源汽車有哪些優惠政策
購買新能源車政策:
1、2014年7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做出決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2018年元旦前,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和科技部聯合發布的《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連購置稅的公告》提到,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新能源汽車繼續免徵車輛購置稅。
2、具體到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准和技術要求方面,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准設置兩檔補貼,續航250km以下的車型取消補貼,250≤R<400的車型補貼1.8萬元。
3、2019年補貼政策2019年3月26日起實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
按照2018年補貼政策對應標準的0.1倍補貼,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6倍補貼。
過渡期期間銷售上牌的燃料電池汽車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8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和新能源公交車補貼政策另行公布。
定義
新能源汽車的定義:因國家不同其提法也不相同,在日本通常被稱為「低公害汽車」,2001年以日本國土交通省、環境省和經濟產業省制定了「低公害車開發普及行動計劃」。
該計劃所指的低公害車包括5類,即:以天然氣為燃料的汽車、混合動力汽車、電動汽車、以甲醇為燃料的汽車、排污和燃效限制標准最嚴格的清潔汽油汽車。
㈥ 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的政策
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的政策:
1、整體補貼退坡,其中在300km續航以下的車型不再有補貼;
2、建立價格門檻,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前售價須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
3、鼓勵「換電」,擁有「換電模式」的車輛不受價格門檻的限制;
4、申報數量要求,車企若申報補貼,單次申報清算車輛數量應達到10000輛;
5、使用者要求,非私人用戶(營運車輛)不可拿足額補貼(70%);
6、2020年4月23日至7月22日為新政過渡期。
新能源汽車是指採用非常規的車用燃料作為動力來源(或使用常規的車用燃料、採用新型車載動力裝置),綜合車輛的動力控制和驅動方面的先進技術,形成的技術原理先進、具有新技術、新結構的汽車。
新能源汽車包括四大類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HEV)、純電動汽車(BEV,包括太陽能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FCEV)、其他新能源(如超級電容器、飛輪等高效儲能器)汽車等。非常規的車用燃料指除汽油、柴油之外的燃料。
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要求深入實施發展新能源汽車國家戰略,推動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加快建設汽車強國。
㈦ 2017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方案 有哪些變化
國家補貼
2017年的補貼額度出來後算是情理之中的,但並不像之前那樣容易獲得了,因為此次針對純電動車新增了3條新規定,而對插電式混動車則新增了
1 條新規,只有符合且達到要求的車輛才可獲得以上的補貼。另外,2017年補貼政策是從1月1日開始執行的。
針對純電動車新增的3條新規定:
1、純電動乘用車30分鍾最高車速不低於100km/h。
2、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的質量能量密度不低於90Wh/kg,對高於120Wh/kg
的按 1.1倍給予補貼。
3、純電動乘用車產品,按整車整備質量(m)不同,工況條件下百公里耗電量(Y)應滿足以下要求:m≤1000kg時,Y≤0.014×m+0.5;1000<m≤1600kg時,Y≤0.012×m+2.5;m>1600kg時,Y≤0.005×m+13.7。
相信除了「老年代步車」,目前市面上所有的正規純電動車都能在分分鍾內把車速提到100km/h;而電池系統的質量能量密度也都是符合要求的,但是高於
120Wh/kg
幾乎還沒有(有的還沒上市,要麼就是進口);其實第2和第3條的細則都是在給廠商提要求,因此我們不用去深究,只要提前咨詢好所購買的車能否獲得對應的補貼就行。
電動車優惠及政策補貼:針對插電式混動車新增的1條新規定
針對插電式混動車新增的1條新規定
1. 工況純電續駛里程(參配、圖片、詢價)
低於80km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B狀態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限值相比小於70%。工況純電續駛里程大於等於80km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其A狀態百公里耗電量滿足與純電動乘用車相同的要求。
插電式混動車的純電續航低於80km時,發動機的百公里油耗必須低於常規燃油車標準的70%;而純電續航高於80km時,對電池組百公里耗電量的要求則需符合上述純電動車的第3條規定才行。總的來說,只要能上市銷售的插電式混動車基本都滿足這些條件。
另外,2017年新能源車補貼政策中對地方補貼也有了進一步的明文規定,規定地方財政對單車的補貼上限不得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以北京市場(每年都嚴格按照中央規定執行)為例,地方補貼只有國家補貼的一半,因此純電動車的總補貼在30000-66000元之間。2017年新能源車的總補貼(普通城市)如下表所示:
通過上述表格中的數據不難發現,2017年新能源車的國家補貼相比2016年的額度降低了20%,而以規定的標准為例來計算,總補貼的下降幅度則為40%,其中僅從普通地區的地補來看,按照規定的地補相比2016年甚至下降了60%(僅供參考,因為每個地方的補貼政策均不同)。
由於總補貼下降了40%,因此在我們購買新能源車時也將會支付比2016年更多的錢。圖表中以北京地區為例,購買250km
> 續航里程≥150km純電動車時,相比2016年要多花費3.6萬元;而購買續航里程≥250km
的純電動車時,則需要多花費4.4萬元,這樣看來在2016年就購買了新能源車的朋友無疑是賺到了。另外,如果買150km>續航里程≥100km純電動車,則會多花費2萬元,不過這種車貌似已經被市場淘汰掉了。
㈧ 國家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有哪些相關政策
2015年新能源汽車國補開始發放
受今年年初「騙補核查」影響,2015年新能源汽車國家補貼延遲發放,導致大部分新能源汽車企業出現資金鏈緊張狀態。今日(12月2日)有業內人士透露,現在已經收到「國補」發放通知,除企業提出申訴的部分外,其餘將於近期發放。
9月份,財政部通報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專項檢查情況,其中有多家車企存在虛構銷售、有車缺電、領補後閑置的情形。據媒體揭露,有些車企為了騙補,把電池重復安裝在不同的車殼上,然後「賣」給子公司,找政府反復領補助。這樣的「空殼車」,莫說能拉水,根本不能上路。
國家高度重視新能源汽車產業,在產業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國新能源(11.540, -0.34, -2.86%)汽車市場蓬勃發展,但部分車企為何忙於騙補?
作為有形的手,產業政策都有相應的著力點,而之前的新能源汽車補助思路偏向鼓勵銷售。比如2013—2015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中,對純電動客車的補助只看車身長度,車越長,補助越多。而且只要把車賣出去,就能拿補助。
這樣的著力點有些「找偏了」,容易導致企業重銷售而不重研發。對於騙補車企來說,把車「賣」出去就能賺錢,為什麼還要多花錢搞研發?而那些真正投入資金搞研發的企業,即使有政府補助,也會覺得在競爭中吃了虧。
新能源汽車產業有一個全行業、系統性的核心難題,就是動力源(11.680, -0.25, -2.10%)轉換的問題。這既包括「三電」系統(電池、電機、電控)的效率與安全等技術問題,也有應用場景的問題,如鋪設充電樁和換電站、充電介面統一標准等。
經驗表明,光靠鼓勵銷售,解決不了這些問題。政策著力點可以考慮向研發端和基礎設施搭建上傾斜。我們看到,2016年的純電動客車補助政策不再只以車身長度為准,而是增加了「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純電動續駛里程」等科技指標,這些改變才真正有助於那些研發型企業成長。
「當潮水退去,就知道誰在裸泳。」隨著我國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銷售端的財政補助逐步退坡,那些光靠吃補助存活的企業必將被市場淘汰,技術才是立足市場的根本,真正致力創新的企業必將贏得競爭。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有哪些
4月29日,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和科技部四部委聯合下發的新一輪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正式出台,在未來5年,補貼額度大幅退坡。自2010年中央實施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以來,補貼額度逐年下降,享受補貼的車輛標准逐年提高,同時,政府對汽車企業的燃料消耗限值不斷降低,顯示政府希望由市場力量來推動新能源汽車的發展。
具體的退坡辦法是:2017-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新能源車型補貼標准都實行退坡,其中:2017-2018年補貼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2019-2020年補貼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
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對象依然是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但對車輛的技術要求進一步提高。其中,純電動汽車的補貼門檻由之前的80公里續航里程提高到100公里,對車輛的最高時速也要求不低於100公里/每小時。
㈨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當前國家對新能源汽車消費端的支持總的來說可概括為金錢補貼、稅費減免、牌照路權三個方面。
從2018年2月12日起實施,2月12日至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此前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准不變。
從2018年起將新能源汽車地方購置補貼資金逐漸轉為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實施好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補貼等財稅優惠政策,加強城市停車場和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
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
資金撥付。中央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實行按季預撥,年度清算。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後,每季度末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部門提交補貼資金預撥申請,當地財政、科技部門審核後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組織審核後向有關企業預撥補貼資金。年度終了後,根據核查結果進行補貼資金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