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文件
⑴ 海南省:年底前購買新能源車補貼1萬元
(文/彭科峰)5月20日,海南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公安廳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實施海南省新能源汽車促消費臨時性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對在海南省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進行獎勵。
《通知》指出,海南省新能源汽車促消費綜合獎勵資金將重點圍繞新能源汽車使用環節進行綜合獎勵,切實降低新能源汽車使用成本,為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營造良好氛圍。資金獎勵對象為在海南省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並在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上牌的機動車所有人。
新能源汽車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和燃料電池汽車,車輛必須為初次登記車輛,並注冊登記取得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購買及初次登記日期均須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
海南省方面表示,新能源汽車綜合獎勵實行總額控制,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5億元,獎勵標准為每輛新能源汽車獎勵人民幣1萬元,新能源汽車獎勵總量不超過1.5萬輛。
《通知》強調,海南省新能源汽車銷售機構要把產品銷售優惠和政府財政獎勵區別開來,嚴禁新能源汽車銷售機構扣除政府財政獎勵後開具銷售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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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為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 海南省發臨時政策購車獎勵1萬元
進入2020年,突發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全球的汽車行業受到沖擊,中國車市也是如此。根據中汽協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個月汽車產銷分別完成347.4萬輛和367.2萬輛,同比降幅分別達到45.2%和42.4%。因此,為了促進汽車汽車消費,國家和與各地政府也陸續出台了多方面的政策措施。
5月21日,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公安廳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實施海南省新能源汽車促消費臨時性政策的通知》,對在海南省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給予財政資金綜合獎勵。該政策的發布,旨在加快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引導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
《通知》中指出,海南省新能源汽車促消費綜合獎勵資金將重點圍繞新能源汽車使用環節進行綜合獎勵,切實降低新能源汽車使用成本,為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營造良好氛圍。資金獎勵對象為在海南省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並在海南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上牌的機動車所有人。
新能源汽車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和燃料電池汽車,車輛必須為初次登記車輛,並注冊登記取得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購買及初次登記日期均須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
政策中還提到,新能源汽車綜合獎勵實行總額控制,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5億元,新能源汽車獎勵總量不超過1.5萬輛。值得一提的是,獎勵標准為每輛新能源汽車獎勵人民幣1萬元。
不要要注意的是,符合獎勵資金申報要求的機動車所有人按照自願申報的原則自行申報,申報時間截至2021年1月15日(含),如果沒有在規定時間申報的消費者,將不再給予獎勵。
結語
在推廣新能源汽車方面,海南省無疑是始終走在最前列的地區。早在去年,海南省省長沈曉明表態:海南計劃在2030年前實現全島使用新能源汽車。政府機關用車先行,然後拓展到公共事業用車,比如公交車、計程車和環衛車,最後將覆蓋到私人汽車。計劃在2030年之前,實現全島新能源汽車的覆蓋。
此次發布的促進消費政策,也將會進一步推進海南省全島覆蓋新能源車的速度。而與此同時,海南省的臨時新政也可能會產生帶動效應,如果實施後效果不錯,不排除其它省份也會根據其本省的實際情況,推出一些刺激新能源汽車消費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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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海南買新能源汽車每輛獎勵1萬元的具體規定是怎麼樣的
海南購買新能源汽車獎勵的具體規定如下:
一、資金獎勵對象
資金獎勵對象為在海南省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並在海南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上牌的機動車所有人(個人和非個人用戶,下同)。新能源汽車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和燃料電池汽車,車輛必須為初次登記車輛,並注冊登記取得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
購買及初次登記日期均須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
二、資金獎勵標准
新能源汽車綜合獎勵實行總額控制,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5億元,獎勵標准為每輛新能源汽車獎勵人民幣1萬元,新能源汽車獎勵總量不超過1.5萬輛。具體按照獎勵對象材料申報時間先後排序。
三、資金申報
符合資金申報要求的機動車所有人按照自願申報的原則自行申報,申報時間截至2021年1月15日(含),未在規定時間申報的消費者,不再給予獎勵。具體申報方式和申報材料如下:
(一)個人用戶
下載「海南充電樁」手機APP,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並上傳身份證、行駛證、購車發票、銀行賬戶信息等相關材料,完成「人臉識別」等技術校驗。
(二)非個人用戶
登錄「海南省充電基礎設施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並上傳組織機構代碼證、行駛證、購車發票、銀行賬戶信息等相關材料。
四、資金申報審核及撥付
資金審核採取「月度審核、年終清算」方式。
(一)月度初審
省公安廳提供每月新能源汽車注冊登記數據統計情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依據車輛注冊登記數據統計情況對機動車所有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定期通過「海南充電樁」手機APP和「海南省充電基礎設施信息管理平台」發布通過初步審核的車輛數據並向社會公布。
(二)年終清算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於2021年2月底前對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促消費綜合獎勵資金進行清算,形成清算報告報省財政廳並抄送各市縣新能源汽車主管部門。省財政廳按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下達資金給各市縣,各市縣將綜合獎勵資金撥付至消費者。
(3)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文件擴展閱讀
新能源汽車分類
按照范圍的大小,新能源汽車可以分為廣義和狹義新能源汽車。
廣義新能源汽車,又稱代用燃料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這類全部使用非石油燃料的汽車,也包括混合動力電動車、乙醇汽油汽車等部分使用非石油燃料的汽車。目前存在的所有新能源汽車都包括在這一概念里,具體分為六大類: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醇醚燃料汽車、天然氣汽車等。
狹義新能源汽車可以參考國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則》的規定:新能源汽車是指是指採用非常規的車用燃料作為動力來源,綜合車輛的動力控制和驅動方面的先進技術,形成的具有新技術、新結構、技術原理先進的汽車。
⑷ 海南省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2021
2021海南省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具體如下:
1、按照新能源汽車購車價格分檔在充電、停車、通行、保險等使用環節給予綜合獎勵;
2、必須為初次登記上牌車輛,並注冊登記取得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
3、購車價格在10萬元以下的每輛獎勵人民幣6000元,購車價格在10萬元(含)20萬元(含)的每輛獎勵8000元;
4、購車價格在20萬元以上的每輛獎勵10000元;
新能源汽車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和燃料電池汽車。
法律依據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第五條 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包括私人直接購買、整車租賃和電池租賃三種形式。
(一)直接購買: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
(二)整車租賃: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租賃企業。
(三)電池租賃:中央財政對電池租賃企業給予補助,電池租賃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向私人用戶出租新能源汽車電池,並提供電池維護、保養、更換等服務。第八條 申請補助的汽車生產企業及其新能源汽車產品須符合下述條件:
(一)新能源汽車產品納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企業保證銷售汽車與目錄產品的一致性。
(二)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組能量不低於15千瓦時,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動力電池組能量不低於10千瓦時(純電動模式下續駛里程不低於50km)。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
(三)汽車整車和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具備一定的產能規模和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對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提供不低於5年或10萬公里(以先到者為准)的質保,並承諾對整車和動力電池按一定的折舊率進行回收。
(四)汽車企業銷售新能源汽車應向消費者提供按照有關國家標准規定的試驗方法測定的產品性能參數保證:在純電動模式下行使的汽車30分鍾最高車速、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最高時速、0-50公里/小時加速時間、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電量(工況法)、續駛里程(工況法),電機類型和功率、動力電池類型及總儲電量、充電(快充、慢充)方式和時間、車載充電機的功率和輸入電壓等。
⑸ 海南新能源汽車第三批名單什麼時候公布
2017年公布的。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海南省商務廳聯合發布了《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17年第三批)》(以下簡稱「《目錄》」)的通知,共計135款新能源汽車入選。其中,乘用車收錄12款車型,客車收入91款車型,貨車和專用車收入32款車型。2017年海南省共發布了三批《目錄》,共計396款新能源汽車入選。其中,乘用車收錄57款車型,客車收入292款車型,貨車和專用車收入47款車型。
⑹ 新能源汽車市場的風向標為何轉向海南
與新能源汽車市場的「冷流」影響相比,下半年——的產銷量不佳。海南是中國最南端的中國第二大島,已成為中國發展新能源汽車的熱點。
當地政府還積極開發新能源汽車。僅在9月,就宣布了《海南省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和《海南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技術標准》。此外,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近日表示:「預計海南將啟動新能源汽車與汽車分離的試點計劃」。
「海南人有世界」,業內人士認為,海南的市場份額更大,可以體現成本效益,可以在全國有更好的布局和保證。接下來,新能源汽車市場的風向標將從北京轉移到海南。
⑺ 8月新能源汽車政策:多方面對新能源汽車進行補貼
除雲南外,北京、河南、江西、廣州等地區也相繼推出了刺激汽車消費和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的補貼政策。新一輪政策的加碼支持有利於持續帶動汽車銷量,為廠家和經銷商消化庫存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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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海南省新能源規劃發布 2030年將禁售燃油車
日前,海南省對外發布了新能源汽車發展規劃,再一次強調2030年將不再銷售燃油汽車。海南省委書記劉賜貴在國新辦資訊發布會上表示,海南設定的目標是到2030年PM2.5個位數,為實現這一目標已經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2030年將不再銷售燃油汽車。
同時表示,2030年將不再銷售燃油汽車;並且從今年底開始,海南將「禁塑」,實現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製品;建設2000多公里的LNG的供氣管道,2030年基本可實現農村以氣代柴等等。
此前,海南省對外發布的《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發展規劃》中提到,海南將新能源汽車的主要推廣路線定格在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除此之外,還必須結合海南省天然氣資源和極端天氣應急等實際情況,將天然氣汽車作為重要過渡車型納入應用范疇。
其中,在推進增量和存量汽車雙向清潔能源化的發展戰略中,到2030年實現全島新增和更換新能源汽車佔比為100%。
早在2019年3月5日,海南宣布計劃於2030年全面進入清潔新能源時代,這也是中國第一個宣布禁售燃油車的城市。
目前,海南正在積極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滿足各類型電動汽車的基本需求。相關產業政策也在逐步加大海南新能源市場的發展,其中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底,海南省全面放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數量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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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最高獎勵1萬元 海南省促進新能源車消費獎勵措施延至年底
海南省將按照新能源汽車購車價格分檔在充電、停車、通行、保險等使用環節給予綜合獎勵。購車價格在10萬元以下的每輛獎勵人民幣6000元,購車價格在10 萬元(含)-20萬元(含)的每輛獎勵8000元,購車價格在20萬元以上的每輛獎勵1萬元。
此外,凡是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購買,並在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次登記上牌且符合申報條件的機動車所有人,可繼續通過「海南充電樁」手機APP進行獎勵申報。獎勵申報仍按原《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據了解,自政策公布實施以來,海南省新能源汽車市場銷售和推廣形勢持續向好,僅今年5-9月全省新增新能源汽車2.4萬輛。截至9月底,海南省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3.2萬輛,同比增長139%,總量已超過去年全年。
⑽ 海南買新能源汽車每輛獎勵1萬元是怎麼回事
據中新網1日消息稱,海南省商務廳日前出台《促進汽車消費臨時性措施》,決定自措施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凡在海南省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同時在海南省車輛管理部門登記上牌的消費者,對每輛車綜合獎勵人民幣1萬元,獎勵總額不超過1.5億元(共獎勵1.5萬輛汽車)。
此外,《措施》還涉及了海南調劑使用逾期未使用指標。根據措施規定,2020年5月至7月,海南在每月1萬個增量指標的基礎上,將預計產生的6萬個逾期未使用指標提前調劑使用,每月配置3萬個指標進行搖號。
(10)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文件擴展閱讀:
《措施》主要內容
(一)積極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自措施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凡在我省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並在我省車輛管理部門登記上牌的消費者,對每輛車綜合獎勵人民幣1萬元,獎勵總額不超過1.5億元。
(二)調劑使用逾期未使用指標。2020年5月至7月,在每月1萬個增量指標的基礎上,將預計產生的6萬個逾期未使用指標提前調劑使用,每月配置3萬個指標進行搖號。
(三)優化汽車消費環境。制定新能源汽車售後服務規范,加強售後服務網點建設,提升售後服務水平。加強汽車銷售監管,建立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明示制度。規范二手車交易,支持企業探索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鼓勵行業協會、企業開展促銷活動,帶動汽車及相關產品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