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審批年內或重啟
㈠ 新能源汽車准入欲放寬,「鯰魚」爭奪戰上演
作者?|陳凱欣
來源?|汽車大觀
「請給我一次失敗的機會。」這是21年前,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對吉利汽車生產准入機制的請願。在新能源汽車大發展的今天,小鵬、蔚來等造車新勢力,也都曾為企業生產資質與產品准入發愁。
不過今後,車企獲取資質的嚴格限制,正逐漸松動。
2月1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於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表示將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准入審查要求》、《企業集團下屬企業的准入審查要求》、《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項目及依據標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准入申請書》等10項內容進行修改。
這次面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的時間截止2020年3月10日。屆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9號)將相應做修改,重新公布。
種種趨勢都表明,未來汽車市場的馬太效應將愈發明顯,不過換一個角度看,激烈競爭不僅會為行業帶來好的發展,也能給用戶帶來更好的價值,消費者將是行業優勝劣汰的獲益者之一。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㈡ 工信部大幅放寬新能源車企准入 可最長停產24個月仍保留資質
經濟觀察網記者童鋒亮?僅2個月後,工業和信息化部(簡稱「工信部」)再次修改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的「准入規定」。
4月7日,工信部發布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經濟觀察網記者注意到,在此次徵求意見稿中,工信部刪除了此前要求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准入有關「設計開發能力」的要求;將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停止生產的時間由12個月調整為24個月;刪除了有關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申請准入的過渡期臨時條款;刪除了新建純電動車乘用車生產企業應同時滿足《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管理規定》的條款。
在汽車行業資深分析師梅松林看來,此次調整至少反映出三方面的信息。「首先,新能源車企近些年進步顯著,增強了主管部門、市場及各界人士的信心;其二、政府對正在茁壯成長中新能源車行業的大力支持;第三、政策更貼近現實,現代化新工廠的建設、已有工廠的改造、產品的研發准備都需要足夠長的時間。」
在此次的《徵求意見稿》中,一項對於新能源車企影響重大的調整為,工信部將新能源汽車企業停止生產的懲罰期限由12個月調整為24個月。按照此前的規定(工信部39號令)要求,對於停產12個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車企業,工信部將予以特別公示,相關企業再次生產需要重新經過工信部核查。而在重新審查中,如果不能達到准入條件或破產的企業,將被撤銷資質,一旦生產資質被撤銷,企業將無法申報產品。
此次的調整讓新能源汽車的生產比傳統機動車生產有了更長期限的管理,按照政策要求目前清退燃油車的期限是12個月。而從業內來看,政策的調整一方面對新能源汽車行業中有產能但沒有產量的車企提供了更長的緩沖期,另一方面也體現了政策對新能源車行業的培育。而這種修改也被業內認為與疫情帶來的沖擊存在一定關系。
在全國乘用車聯合會秘書長崔東樹看來,工信部之所以選擇在這個時間點放寬新能源汽車企業的准入條件,是因為無論是傳統車企還是新造車企業,都普遍面臨著壓力比較大的市場壓力。
「汽車行業持續下行、新能源車補貼大幅退坡、疫情,導致了不少新能源車企年均產量可能低於2000輛,而更關鍵原因是新能源車總體市場體量還很小,只佔乘用車總體5%左右,加上新能源車企又很多,處在長尾中的車企年均產量極低。」梅松林表示。
《新能源汽車准入規定》於三年前的2017年1月正式公布,其規定了新能源車企產品上市銷售必須符合的准入條件,該文件與發改委發布的《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並稱新能源汽車「雙資質」管理規定。而事實上,在今年2月10日,工信部就曾對該准入規定進行了一次修改。
當時,在工信部發布的《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徵求意見稿)》中,將此前規定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所必須的「設計開發能力」改為了「技術保障能力」。
經濟觀察網記者注意到,此次工信部進一步將修改後的「技術保障能力」予以刪除,僅表示要強化對企業生產一致性和售後服務保障能力的要求。
針對此次修改的必要性,工信部在公告中解釋稱,主要是因國內外形勢的發展發生了變化,為更好適應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需要,需要進一步放寬准入門檻,激發市場活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分別為124.2萬輛和120.6萬輛,分別同比下降2.20%和3.98%,不僅首次出現了銷量下滑,也首次出現了產量下滑的情形。為應對疫情帶來的沖擊,重振汽車消費,新能源汽車是各地培育的重點。目前已經有多個城市出台政策估計新能源汽車消費,而此前3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為促進汽車消費,將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徵購置稅政策延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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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是什麼怎麼獲得啊
2015年6月2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制定下發《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簡稱27號令)。除了以前的整車企業,想生產新能源車的新入行企業,需要通過27號令的審核。企業在滿足27號令中的具體細則要求後,遞交申請,審核通過後才可以生產純電動乘用車。目前只有四家企業獲得新能源乘用車生產資質:北汽新能源、長江EV、長城華冠、奇瑞新能源。其中北汽和奇瑞是以其旗下新能源品牌申請,長江EV隸屬五龍電動車集團,長城華冠是唯一一家非傳統整車製造車企,之前主要提供汽車設計服務,現在推出的純電動車品牌叫「前途汽車」。
㈣ 「生產資質審批暫停」背後,新能源產業准入門檻要提升
據一些業內媒體報道,針對當前新能源汽車產業有可能出現產能過剩的苗頭,行業管理部門擬暫停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的審批發放,並結合當期產業運行現狀對行業准入門檻調整優化。
新能源生產資質對於新能源企業尤其是新興造車的互聯網企業而言,是極為稀缺的產業資源。如若消息證實,必將給上述企業造成不小的沖擊。但車業雜談以為,無論傳聞報道是否屬實,新能源生產資質審批調整優化已到了勢在必行的時刻。
此外相比傳統汽車企業造新能源汽車,新興企業即使拿到生產資質,最終能不能賣車,還需看企業及產品能不能上《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但就目前而言,15家獲得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的企業中,只有北汽新能源一家進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而且對於北汽新能源而言,其背後本身就是傳統汽車企業。 因此綜合來看,當前新興企業與從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傳統汽車企業而言,綜合實力相去甚遠,即便國家暫停或者終止生產資質審批,對於新能源汽車產業影響也微乎其微。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於當下火熱的新能源汽車產業而言,倘若能夠借著生產資質審批政策調整優化的機會,對行業進行規范治理。從長期角度而言,實在是利大於弊的事情。
㈤ 重新開放資質審核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價值何在
新能源汽車是指除汽油、柴油發動機之外所有其它能源汽車。包括燃料電池汽車、混合動力汽能源消耗和環境污染兩大難題,使得汽車的 發展和使用面臨著巨大壓力。解困的出路,或許 在於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所謂新能源,一般指傳 統化石能源以外的各種新型能源方式,包括太陽 能、風能、核能等。對於使用新能源作為燃料的 汽車來說,則主要指採用汽油、柴油以外的其他 能源作為動力的汽車,如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 汽車和其他新能源汽車等。其中,純電動汽車大 多採用新型蓄電池作為能源,太陽能電動汽車也 屬此類,因為太陽能汽車是通過將太陽能轉化為電能來驅動車輛的;燃料電池汽車則主要靠氫氣、甲醇等通過化學反應而不是燃燒來產生電流,再通過電機驅動;除此之外,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甲醇、乙醇等,也成為替 代汽油的能源,在作為汽車燃料方面進行了嘗試。
新能源汽車之「新」,不僅在於這些能源的 類型是不同於以往的新能源,還因為它們大多對 環境友好,達到了廢氣的零排放或低排放,使得 空氣更清新。這些汽車雖然大多仍保持傳統汽車 的外觀,但內部結構尤其是能源產生裝置和動力 系統的結構,已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堪稱全新。車、氫能源動力汽車和太陽能汽車等。其廢氣排放量比較低。
與傳統汽車相比,新能源電池汽車具有以下優點。零排放或近似零排放。 減少了機油泄露帶來的水污染。 降低了溫室氣體的排放。 提高了燃油經濟性。 提高了發動機燃燒效率。 運行平穩、無雜訊。
㈥ 生產新能源汽車需要哪些資質,具備哪些條件
1、擁有良好的個人徵信。
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最近24個月內連續在本市繳納社保滿一年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3、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並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員。
4、個人消費者名下無在上海市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等等。
落戶上牌:當事人外地戶籍,在上海辦理落戶上牌手續,需要當事人出具身份證,以及在上海的居住證,帶車一起,以及車輛購買手續證件票據,到上海所在地車管所申請辦理機動車落戶上牌手續。
(6)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審批年內或重啟擴展閱讀:
新能源車的補貼
標准規模
補助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
財政補助採取退坡機制。試點期內(2010-2012年),每家企業銷售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純電動乘用車分別達到5萬輛的規模後,中央財政將適當降低補助標准。
中央財政根據試點城市私人購買數量和規定的標准給予補助。採用電池租賃方式的企業,補助數量按其服務的新能源汽車數量確定。
申報下達
根據試點城市論證通過的實施方案和資金申請,財政部通過省級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預撥給試點城市。
試點城市財政部門根據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情況,據實撥付補助資金,並在月度終了後10日內將月度撥付情況上報財政部。補助資金具體管理辦法,由試點城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並報財政部備案。
年度終了後30日內,試點城市要認真總結全年推廣情況,編制補助資金清算報告,由省級財政部門審核後上報財政部,財政部根據地方上報情況和專項核查結果對補助資金進行清算。
監督管理
有關部門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對新能源汽車技術水平和運行效果進行評估。
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產品一致性負責。對產品與申報材料不符,性能指標沒達到要求,以及提供虛假信息、騙取補助資金的,將視情節輕重對申請企業給予追繳補助資金、通報批評、取消資格等處罰。
補助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對違反規定的,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㈦ 新能源准入門檻降低,新勢力的春天要到了
關注《大話車江湖》的網友們都知道,在有關造車新勢力的文章中,江湖君經常提到一個關鍵詞——造車資質。
而對已經站穩腳跟的傳統新能源車企和造車新勢力們來說,這也許不是一個好消息——歷經艱難險阻才從萬軍之中得以存活,新鮮血液的加入也許還會給他們帶來沖擊。
不僅如此,獲取造車資質難度的降低也可能讓一些不達標企業重新擁有可乘之機,發生「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從而消磨新能源汽車在消費者心中好不容易建立的信任。
其實無論政策如何變化,考量汽車企業的指標永遠有且只有一個——產品。代工也好,自產也罷,只有拿出了達標的產品,才能得到市場和消費者的認可,存活自然也就不成問題。
這次政策修改就像是一次招生考試,雖然降低了學歷要求,但能否考上還得各憑本事。
(註:文中部分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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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緊箍咒!造車新勢力的最後30天!准入門檻放寬是誤讀!
工信部4月7日發布的公「開徵求對《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徵求意見稿)》的意見」,其中有一條,刪除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准入有關「設計開發能力」的要求,大部分業內人士、專家都認為這是「新能源汽車生產准入門檻放寬」,實際上這是嚴重的誤讀。
救還是不救?不救的話,這么多造車新勢力發生崩盤的話,前期那麼多國資、社會資本投入打了水漂不說,由此造成的失業問題,也是大大的社會問題。
但是如果都救,就意味著這些企業將「國有化」,這完全違背了原本管理部門希望通過民營企業的「機制優勢」盤活汽車產業(主要是國企混改、私企接盤傳統車企產能)的基本國策,這是中國繼續深化改革的歷史大倒退。叫停造車新勢力「國有化」,是管理部門所能做的唯一選擇。
兩難的情況下,管理部門於是想到了一個新的招數:為上百家造車新勢力松綁,讓它們大可不必全部成為「整車企業」,而是可以轉型為「開發設計公司」;而那些已經擁有資質和生產線但沒有「開發設計能力」的傳統企業(大多為國資背景),則可以變得更主動一些,改變「等別人施救」的現狀。恐怕這才是工信部修改新能源汽車准入門檻的初衷。
因此,對於那些對製造整車還存在幻想但又急需融資的造車新勢力來說,從4月7日-5月7日,也就是工信部公開徵求對《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徵求意見稿)》的意見的30天公示期,是它們最後的30天。在這之前如果它們依然沒有融到資金,後面的路基本已經被管理部門規劃好了:轉型開發設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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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為何說新能源准入門檻放寬,更考驗車企的產品力
4月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於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准入門檻放寬的意義,在於讓更多的車企擁有資格參與到新能源市場的競爭中,至於產品究竟如何,則依靠消費者與市場來分辨,真正的將決定權交由消費者與市場。
開年以來,新能源車企特別是造車新勢力承受了重壓,處境相當艱難,如今各種促消費政策的推出、補貼政策延期以及准入門檻放寬等,為它們的生存發展提供了沃土,並且堅定了它們走下去的信心。
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突破寒冬與疫情雙重桎梏,則要新能源車企憑產品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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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大幅放寬准入標准 新能源車市將「絕處逢生」
圖片來源:中商產業研究院
3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也提出,將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徵購置稅政策延長2年,對於消費者和新能源市場來說也是一大重要利好。
可見,在政策支撐下,今年新能源汽車需求有望不斷改善。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隨著特斯拉國產化落地,外資品牌蜂擁入華,國內造車新勢力陸續進入交付階段,新政策的推動,也將導致新能源汽車行業的再度洗牌,新能源汽車市場的馬太效應將愈發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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