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後橋國家標准
1. 動力電池三包國家標准
本次修改中,對家用電動汽車主要零部件的三包責任作出規定。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作為與發動機、變速器並列的家用汽車主要系統,納入免費更換總成的規定范圍;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與其主要零件反復發生的質量問題納入退換車條款;同時要求生產者將動力蓄電池放電容量衰減限值和對應的測試方法明示在三包憑證上;此外,在退換車條款中補充了家用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起火的故障。
【拓展資料】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3月14日發布《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家用汽車三包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為進一步規范汽車售後質量擔保行為,加大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意見稿擬將動力蓄電池等主要零部件納入三包可退換車,同時對退換車補償費用以及三包時限等問題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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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公安部交管局發布的相關數據,截止到2018年年底,我國家用汽車保有量達到1.89億輛,駕駛員達到了3.69億人。汽車產品的質量和售後涉及千家萬戶。此次汽車三包規定的修改也受到了廣泛關注,那麼有哪些規定進行了修改?3月15日,參與此次新規定修訂當中的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琰進行了專業解讀。
動力蓄電池等主要零部件納入三包
本次修改中,對家用電動汽車主要零部件的三包責任作出規定。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作為與發動機、變速器並列的家用汽車主要系統,納入免費更換總成的規定范圍;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與其主要零件反復發生的質量問題納入退換車條款;同時要求生產者將動力蓄電池放電容量衰減限值和對應的測試方法明示在三包憑證上;此外,在退換車條款中補充了家用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起火的故障。
動力電池問題目前已成為家用電動汽車日常諸多問題的源頭。據我統計,2018年至今,國內發生因動力電池原因造成的自燃事件多達30餘起,堪稱「常態化」的自燃事件,使得行業開始審視自燃事件背後的技術和質量問題。
相關修訂包括:
一是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作為與發動機、變速器並列的家用汽車主要系統,納入免費更換總成的規定范圍;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或者交付產品)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主要零件的種類范圍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GB/T 29632《家用汽車三包主要零件種類范圍與三包憑證》等標准、規范的規定。
二是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與其主要零件反復發生的質量問題納入退換車條款;
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主要零件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GB/T 29632《家用汽車三包主要零件種類范圍與三包憑證》等標准、規范的規定。
三是要求生產者將動力蓄電池放電容量衰減限值和對應的測試方法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生產者明示的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標准GB/T 29632《家用汽車三包主要零件種類范圍與三包憑證》等標准、規范的規定。
動力蓄電池放電容量衰減限值和對應的測試方法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四是在退換車條款中補充了家用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起火的故障。
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電動汽車蓄電池不僅相當於傳統內燃機汽車的燃料箱,同時也扮演著發動機的角色。此次徵求意見稿中,對電動車的蓄電池進行了詳細的補充。
2. 2021年新國標電動車標准
2021年新國標電動車標准:
(一)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二)具有電驅動或/和電助動功能:
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
(三)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
(四)蓄電池標稱電壓小於或等於48V;
(五)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於或等於400W;
(六)在正常使用、合理可預見的誤用以及故障情況下,電動自行車應當保證不會發生危險。危險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產生的熱量造成材料變質或人員燙傷;在充電、行駛等過程中引起燃燒、爆炸、觸電等;因整車或部件發生斷裂、松動、變形及運動干涉等情形而導致的人身傷害。
(七)電動自行車的軟硬體均應當具有防篡改設計,防止擅自改裝或改動最高車速、功率、電壓、腳踏騎行能力;
(八)電動自行車除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安全要求外,其整車及部件(如∶蓄電池、車載充電器等)還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安全要求。
3. 新國標電動車標準是什麼
電動車國家新標准,從2010年1月1日起將實施。標准將「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
電動車新標准一經透露,立刻引來媒體和民眾的廣泛熱議,原因簡單,超標電動自行車這個群體實在龐大。據統計,國內電動自行車的數量如今已超過1億輛。
據業內人士估計,符合電動自行車標準的可能不超過20%。新國標這個標准只要出台,等於給數千萬民眾的交通出了一道難題,或選擇合格但速度慢的電動自行車,或選擇合格的電動摩托車上機動車道,或改變這種環保的出行方式,再就是繼續不管國家標准,我行我素,反正法不責眾。
詳細信息:
城市交通最嚴重的問題,其實是機動車擁堵問題。
國家已經有比較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其中規定非機動車應該走非機動車道,同時規定非機動車道限速15公里,一旦給電動車制定了較低的技術標准,等於把本來在慢車道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大部分都趕上了本已不堪負重的機動車道,其中還絕大部分屬於不合格車輛,只會給城市交通亂上添亂,造成更大交通隱患。
國內的汽車最高時速一般可達190公里每小時,但中國沒有一條道路允許如此高的車速,但這些汽車還是被國家認定為合格產品。以此類推,判定時速高於20公里每小時的電動自行車為不合格產品或將其劃分為其他車種,這明顯是欠考慮的。
4. 電動汽車國家標准
電動道路車輛用 鉛酸蓄電池 "GB/T18332.1-2001
QC/T 742-2006 "
電動道路車輛用 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 "GB/T18332.2-2001
QC/T 744-2006 "
電動道路車輛用鋰離子蓄電池 "GB/Z18333.1-2001
QC/T743-2006"
電動道路車輛用 鋅空氣蓄電池 GB/T18333.2-2001
電動汽車用電機及其控制器 "GB/T 18488.1-2006
GB/T 18488.2-2006"
電動汽車用儀表 GB/T19836-2005
汽車操縱件、指示器及信號裝置的標志 "GB 4094-1999
GB/T 4094.2-2005"
電動車輛的電磁場輻射 GB/T18387-2008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GB/T 18384.1-2001
GB/T 18384.2-2001
GB/T 18384.3-2001"
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GB/T19751-2005
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 污染物排放 GB/T19755-2005
5. 電動車國標新標準是什麼2021
電動車國標新標準是三項強標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布,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日前,工信部消息稱,GB18384-2020電動汽車安全要求、GB38032-2020電動客車安全要求和GB30381-2020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三項強制性國家標准以下簡稱,三項強標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布,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電動車的簡介
電動車,即電力驅動車,又名電驅車。電動車分為交流電動車和直流電動車。通常說的電動車是以電池作為能量來源,通過控制器、電機等部件,將電能轉化為機械能運動,以控制電流大小改變速度的車輛。
第一輛電動車於1881年製造出來,發明人為法國工程師GustaveTrouvé古斯塔夫特魯夫,這是一輛用鉛酸電池為動力的三輪車它是由直流電機驅動的,時至今日,電動車已發生了巨大變化,類型也多種多樣。
電動車輛在國民經濟中所佔份額不是很高。但是它符合國家規定的節能環保趨勢,方便了短途交通,最主要是通過對能源和環境的節省和保護在國民經濟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6. 求:那位有純電動汽車的國家標准
准編號:GB/T 18386-2005
標准名稱: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和續駛里程 試驗方法
簡介:本標准規定了純電動汽車的能量消耗率和續駛里程的試驗方法。本標准適用於純電動汽車。電動正三輪摩托車可參照執行。
出處: http://www.csres.com/detail/109560.html
7. 電動車新國家標準的主要內容
經過十幾年時間反復推敲,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終於有望在年內出台。廣東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深圳聯絡處主任楊華日前透露,修訂長達11年之久的電動自行車國家強制標准有了最新進展,新的國標將會把限行車速提高到26公里,而車重將提高到不能大於55公斤(不含電池重量)。楊華認為,即將出台的新國標會加速擊碎目前深圳「超過40公斤不能上路」的限電規定。
正在修訂的國標把電動自行車分為3類:分別是(智動)型、(助動)型、(電動)型。智動型,車型較輕巧便捷,適合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出行,以騎行帶動電力,「邊騎邊來電」;助動型,適合在道路較寬敞、車輛較少的郊區和城鄉結合部騎行,既可用電也可腳蹬;而電動型,主要適用於農村地區,因為農村車輛少,且距離相對較遠。3類電動自行車重量分別為40公斤、50公斤和55公斤三檔。
電動自行車的新國標對最受關注的車速擬從現行的最高20km /h提高到26km /h的設計車速。「這是我們根據實際調查確定出來的一個比較安全的速度」。車速快了,對剎車也有新要求。據介紹,緊急剎車時,在普通路面的制動距離由原國標中的4米縮短到3.8米;雨雪等濕滑路面的制動從原來的15米降到12米,這樣騎車人能在更短的安全距離內剎住車。
屆時所有電動自行車上都會強制安裝上一個無法拆卸的速度感測裝置,「一旦車速超過設計的26公里,該裝置就會自動報警,將電動自行車自動斷電。」這意味著將來電動自行車不太可能被輕易改裝、超速行駛,以此解決長期困擾電動車行業的超速問題。整個新國標修訂意見稿里,僅涉及安全的標准條款就增加了16條,引進了機械安全、電性能安全、行駛安全、材料安全等概念,且具有可操作性,「車速提高並不意味著安全系數降低」。每輛電動自行車在出廠時會設置一個15位編碼,相當於它的「身份證」,就像汽車發動機號一樣,讓每輛車具有「唯一性」。
8. 電動車差速器後橋標准
電動車也有差速器?
是汽車嗎?四輪?
和汽車是一樣的
9. 電動車,新國標是什麼標准!
新國標到底是什麼?
新國標,指的是《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我國是全球電動自行車生產和銷售第一大國,為了規范行業發展,保障用戶生命財產安全,新國標對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車速、整車重量、電池電壓等都做了規定。
與此同時,重新修訂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也已於2019年4月1號開始正式執行。相應地,這一新標准也對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的最高車速、整車重量等一系列重要參數做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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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18年新國標電動車標準是最好具體到詳細參數。
2018年5月17日公布的國家標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規定:
4.1 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b)具有電驅動或/和電助動功;
c)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
供動力輸出
d)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
e)蓄電池標稱電壓小於或等於48V;
f)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於或等於400W。
(10)電動汽車後橋國家標准擴展閱讀: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的新國標;同時,決定對電動自行車產品由生產許可管理轉為強制產品認證管理(3C認證)。
「新國標」的過渡期為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在過渡期內,國家鼓勵生產企業按照技術規范組織生產,鼓勵銷售企業銷售符合技術規范的產品,鼓勵消費者購買符合技術規范的產品。
4月15日新國標正式實施後,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不能再生產和銷售,否則生產、銷售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