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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新能源汽車綠色采購法

發布時間: 2022-05-28 06:01:34

① 日本有關環保,節能,循環再利用的法律。

1.日本環境保護的主要政策措施
日本的環境政策大致可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三階段以2000年確定第二期《環境基本計劃》和《循環型社會形成基本法》為標志,環保政策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日本2000年5月制定發布了《推進形成循環型社會基本法》。這是一個基本框架法,共包括:《廢物管理和公共清潔法》、《促進資源有效利用法》、《容器和包裝再循環法》、《家電再循環法》、《建築工程材料再資源化法》、《食品再生利用循環法》和《促進綠色購買法》7項法律。

日本政府2000年制定了《綠色采購法》,於2001年4月實施。

2.日本的環境研究和技術開發政策
日本現行環境研究和技術開發的指導方針源自2002年4月日本中央環境審議會審議通過的《環境研究和技術開發的推進方針》。該方針是中央環境審議會下屬的環境研究技術專業委員會根據現行《科學技術基本計劃》和《環境基本計劃》,將綜合科學技術會議2001年9月制定的《各領域推進戰略》具體化的成果。

3,其他措施;
2000年6月,出台了《循環型社會形成促進基本法》,2001年4月實施《家電循環法》,2002年4月實施《汽車循環法》,同年5月通過《建設循環法》。這些法律都體現了3R原則,即減少廢物(REDUCE)、再利用(REUSE)和再循環(RECYCLE)。
日本政府2002年出台的《循環型社會白皮書》

② 請你為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出謀劃策

我不是工程技術人員。但是,我認為電動汽車是一項簡單的工業技術。之所以是簡單技術,只要我們看看眾多老百姓天天騎行的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就理解了。一個低直流安全電壓的電動機與小體積的乾式電瓶及簡單的控制電路就驅動行走了。外配一個幾十元的電瓶充電器(家庭手工作坊都能夠買電子元件組裝)。時速可以50公里長時間行使駛,家庭電路普通插座4小時充滿電里程50公里。電動轎車應該與它是大同小異的動力系統。為什麼專家認為是高技術與復雜技術,因為專家的高地位,他們不使用電動摩托車,他們脫離了實踐。他們不去用共產黨的馬克思主義哲學與唯物辯證法思想去研究開發新事物。燃油汽車技術最復雜。因為發動機最復雜,已經使用有百年了吧。發動機上配套的就有發電機與直流電動機(啟動機),還有電瓶。還有雨刷器控制電路。鐵路與碼頭裝卸已經使用電瓶叉車可能有50年了,老式的硫酸液體電解液電瓶組充電與行駛和起重使用經驗有50年了吧。可控硅調速技術在電瓶叉車和有軌與無軌電車上使用足有45年了吧。還有理由鼓吹電動汽車技術沒有攻克嗎?如果這樣說,只能是證明電動汽車結構發展路線方向沒有切合現有電動驅動行駛基礎配套實際現狀。燃油汽車除了污染,人們都能夠滿足使用心理。一個小於像床頭櫃大小的桶,隱藏在車體裡面,裝40公斤危險液體(汽油,柴油,或者高壓天然氣氣體)。除了價格是人們猶豫的外(雖然有污染但只是嘴上說,沒有構成人們使用心理障礙)人們沒有其它心理擔心障礙能夠阻擋了使用燃油汽車。換上電瓶替換燃油,沒有污染與噪音,並且日常使用費用也比燃油的低,電動汽車為什麼就沒有路面保有量呢(看不見)呢。外認為就是電動汽車沒有做到像燃油汽車一樣的不間斷行駛保障。簡單例子:燃油汽車從黑龍江省可以一口氣不停留開到海南島(幾次的非常暫短的加油時間必須停留下來,人們心理能夠接受容忍)。而電動汽車即使是電瓶一次充滿電能夠做到行駛1000公里,中途也得必須長時間停留下來繼續充電,讓人心理忍耐不了的就是這個充電時間。人們都了解的事情,一個手機充足電還要1個小時呢,何況那麼大的汽車電瓶呢,笨人也能夠知道充電時間不會比手機短。況且連續里程達到1000公里的電池電瓶即使開發生產出來,按照現在的市場規律,得多少錢啊,大眾能夠接受得起那個電瓶價格嗎。因此,電瓶使用實行俱樂部模式,配套沿途幾十公里設立一個電瓶更換站的續能(電)方式才是電動汽車進入人們購買使用心理的正確路線。 我不是電動汽車專業人員,我在網上粗略地看了看人們對於有關政策與部門現狀的描述,給我的印象是,一,國家的政策偏向於充電樁模式,例如,電池充電規定2c,3c充電電流,意味著必須達到快速充電。我認為這個方向是不能夠促使電動汽車發展的。二是,工信部沒有發揮好中央權威國家計劃一盤棋的思想。本位利益高於了社會利益。如,我看到的此網上介紹的國度電力公司實行的做換電模式的電動汽車續電架構,由於生產汽車企業不能夠賺到電瓶的現實與後續利潤,就不與國度電力合作,而工信部站在汽車企業立場,使國度電力放棄換電模式,而走向充電樁模式。我認為,是方向錯了。電動汽車的發展,必須走換電模式的架構,充電模式只能夠是換電模式的附屬。否則,電動汽車難於被人們接受其續航性能與價格據高不下的現狀。電瓶與車必須分開。石油與電力部門是換電站,充電站的主要建立部門。工信部制定好電瓶電池充電介面標准與電瓶框外觀標准。充電電壓應該以220為標准。只有這樣,投資建設才能最低廉。如果採取高壓充電,汽車與電力投資變得巨大與不安全。大電流快速充電,也會要建設新電力電路,投資巨大,佔地增加。電瓶成本也會高高上升。只有換電才能充分利用現有民用電力設施,而且最主要是,換電模式,能夠保障電動汽車不必糾結行駛里程。
電動汽車驅動系統應該不是新技術。因為我國鐵路裝卸部門早在70年代初就使用電瓶叉車了。最少已經近50年經驗了。他們有大型充電房間,當時是老式的液體硫酸電池組。電瓶叉車起重量一噸。有2個直流電機,一個運行,一個起重。電壓可能是48伏(24個電瓶,每個2伏),是前輪驅動,後輪轉向。前橋有差速器與半軸。早期是腳踏板動作轉換開關(凸輪控制器原理的小機械式大電流觸點式開關)切換用鑄鐵做的電阻片通斷而改變電阻進行走行調速,負載最大時,是前面叉子舉著一噸重的貨物,進行轉向與行走,貨物能被舉高2米。76年實現了可控硅調速。去掉了轉換開關與電阻片。只用一個電視機頂盒大小的半導體電路板連接腳踏板,和電瓶與電機線,實現了無極調速(沒有沖動與節能)。已經有45年的經驗了。老式硫酸電瓶每班工作12小時,搬走貨物達到50噸。如果作業量大叉車電力耗盡,就用另外一台叉車方便地吊出電瓶箱,馬上吊入另外一個已經充滿電的電瓶箱,只用擰3個普通螺絲(正付極和燈光線)。鐵路幾十年的電瓶叉車製造,使用與維護經驗,完全能夠為電動汽車的驅動與電瓶充電與維護提供現成的,及時的,免費的研發資料。因此,鐵路部門進入電動汽車領域也是對更快地發展電動汽車,也是捷徑。鐵路叉車的經驗也是極其重要的經驗資料,盡快了解與收集,對於降低電動汽車成本是行之有效的路線。另外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已經廣泛使用多年,這些生產單位的經驗也必須立即借鑒。一個電動汽車賣價10幾萬,20幾萬,這么高價格,簡直就是個笑話。

③ 為什麼要制定嚴格的環境保護法規

在防治公害中,既要對已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有計劃、有步驟地治理,又要防止或減少新污染的產生。因此,環保工作要納入國民經濟計劃,對重大項目的選址、設計、布局等,都要充分考慮環保因素;在生產過程中積極試驗和採用無污染的新能源、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備,合理組織生產,加強工業環境管理,減少污染,生產無污染的新產品。同樣重要的是,要以法治害,運用法律手段,即制定和完善嚴格的環境保護法規,使每個產業、每個部門、每個成員有法可依。

「二戰」後,尤其是20世紀70年代前後,各國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防治公害的法律和法令。美國國會於1969年通過了《國家環境政策法》,以後又通過了《大氣凈化法》、《水質改善法》、《資源回收法》、《住房、城鎮發展法》等。1983年以來美國已有30個州先後制定了垃圾處理及回收廢物的法律,規定對廢舊物品的回收利用計劃實行減免稅、提供貸款等優惠政策。1989年9月30日,加利福尼亞州頒布的有關法律尤其嚴厲,要求所屬各市縣廣泛回收垃圾中的有用資源,5年內減少垃圾25%,到2000年減少垃圾50%。美國1985年制定的《農業法》,經過1990年的修改,明確規定在易於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地區,要發展少用農葯和化肥的農業;限制使用農葯,如果投用就要記錄並報告使用情況;制定有機農業的全國統一標准和標志。美國還制定了對破壞生態者實行經濟的、行政的甚至刑事的制裁與懲罰的法律。華爾街大金融家瓊斯在馬里蘭東海岸的一個私人獵場用沙子等材料填埋沼澤地准備進行開發,法院下令對其判處100萬美元的罰款並禁止再對沼澤地進行開發。

日本於1967年制定了《公害對策基本法》,1970年國會通過了14個有關保護環境的法律,1971年又通過了《環境保護法》、《整頓公害防治體制》等6項條例,逐步形成了日本防治公害的法律體系。從1971年9月24日起實施的《廢棄物處理和清掃法》規定,對於違法者可分別處以1年、6個月、3個月以下的懲役或50萬日元、30萬日元、20萬日元、1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如不按規定將可燃與不可燃的垃圾分類存放,就要處以罰款。2000年,日本制定了《綠色采購法》,2002年又實施了《汽車循環法》。

歐共體為處理歐洲共同性的污染問題,也制定了許多有關的法律規定。例如對三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公路使用的燃料,如何處理有毒廢氣,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為防止包裝垃圾泛濫,制定的《垃圾處理法(草案)》明文規定,誰把商品帶入市場,誰就應該承擔回收的責任。1991年5月21日它發表了有關污水的指令,要求各市鎮在2005年以前都要擁有污水收集與凈化系統。2009年,英國新環保法律開始生效,新環保法鼓勵司機使用更加環保的燃油,新法律規定,英國售賣的石油和柴油,必須含有至少2.5%的生物燃料。

英國在大氣污染方面,先後公布了《清潔空氣法》、《制鹼等工廠法》、《公共衛生法》、《放射性物質法》、《汽車使用條例》;在水質污染方面,頒布了《河流防污法》、《垃圾法》、《公民舒適法》、《有毒廢物傾倒法》、《城鄉規劃法》、《新城法》、《鄉村法》等等;在固體廢物方面,制定了《垃圾的收集和處理規則》、《危險垃圾的處理規則》2項法規。

兩德統一後,德國制定了適用於整個德國的農業與環境的《新聯邦法》。1990年1月,德國制定了有關食品和飲料的塑料包裝法規,限制塑料包裝的品種,要求盡量使用可多次循環的包裝,盡量減少使用一次性包裝。2005年3月16日,德國制定通過了《電子電氣法》,該法詳盡地規范了廢舊產品處理過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為廢舊電子電氣產品的體系建設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國同環境有關的法令主要有:1960年的國立公園法令、1961年防治大氣污染法令、1964年防治水污染的法令,1970年6月制定了《環境保護初步規劃》和「百項措施」,1992年1月頒布《新水法》。《新水法》對水資源進行規劃,制定每條水道流域的整治和管理藍圖,確定中期與長期目標,確定城市化和開發范圍,劃定自然保護區和引水區等等。該法強調保護水系生態,所有可能危及水系平衡的工程必須得到批准方可進行。

法國為降低工業污染,規定大型工業和民用供熱鍋爐的二氧化碳的排放標准,企業必須裝備防污染系統,擴大大氣污染附加稅徵收范圍,為減少汽車廢氣污染,政府將無鉛汽油的稅額減少了0.41法郎。目前,無鉛汽油已佔法國汽油消費量的30%。1990年春,環境部長明確指出了農業污染水源的責任,強調「誰污染誰付錢」的原則,按其對自然環境的損害程度納稅;誰保護環境的措施越多,誰的納稅就越少。為此,一些環保機構同農民一起制定反擴散性污染計劃,清除硝酸鹽污染尤其重要。1989年初,法國環境部長提出了「減少、處理、開發循環利用垃圾」的10年規劃,目標是用10年時間關閉或改造所有傳統垃圾場,實現全部垃圾的處理與價值化。

瑞典於1985年明確規定了農葯使用量標准,要求在1990年前減少50%,同時要求在1995年之前將氮肥使用量減少50%。荷蘭於1984年公布法令,禁止開設新的乳酪畜牧場,檢查和控制增設畜產設施;禁止在冬季施撒用家畜排泄物製作的肥料;建立將家畜排泄物貯藏6個月的設施;規定每公頃土地的化肥施用量,氮素成分為125~250千克。但由於執行不力,1992年,荷蘭政府重申,所有畜產農場必須遵守上述措施,否則就改種其他作物。

丹麥於1987年規定,每公頃土地家畜排泄物施用為氮成分200千克,家畜排泄物要在貯藏設施內發酵9個月;耕地的65%全年都要作為綠地;以1992年為基礎,氮肥使用減少50%,磷肥使用減少80%;農葯投放量1992年削減25%,1997年之前再削減25%。如今,丹麥早已是舉世知名的綠色國家。

南斯拉夫議會保護和改進人類環境委員會通過法律,規定某種產品在製造過程中污染生態環境,應徵收相當於該產品出廠價格5%的生態保護稅。

智利為防止過度捕撈導致魚類滅絕,於1991年制定了新的《漁業法》,規定全球范圍的限額、單獨的可轉讓限額、按單船及其船具規定的限制。它改變了過去那種完全放開的、毫無限制的捕撈。雖然,執行時會遇到不少困難,但畢竟也是一種進步。智利為凈化首都聖地亞哥的空氣,於1990年頒布一項法令,規定了工業廢氣排放的新標准。在這基礎上,政府從市內運營的12000輛公共汽車中報廢2600輛舊車;減少冬季行駛的公共汽車、私人汽車20%;將通過市中心地區的公共汽車從每小時2000輛減少到1000輛;同時,規定從1992年9月起,進口汽車要加裝催化器,使用質量高的汽油、柴油,引進無鉛汽車。

前蘇聯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由各加盟共和國先後制定了《自然保護法》、《魚類保護法》、《公眾衛生保護原則》等,1980年公布了《蘇聯保護大氣法》。1990年8月,莫斯科市實行新的污染罰款法。

在這些法律和法令的基礎上,各國政府還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有關大氣、水質污染的環境標准,制定了工廠廢氣、汽車廢氣、工廠污水的限製法和排放標准,明確規定了國家、地方、企業居民在環境保護方面的職責、權利和義務,還規定了造成環境污染者應負擔費用等原則,使環境保護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走上了「以法治害」。

④ 為什麼日本汽車公司對新能源汽車並不感冒

其實,早在1965年,日本通商產業省(現在的經濟產業省)就啟動了EV研製項目,並正式將其列入國家項目。到2006年6月,日本政府正式發布了長期能源規劃《2030年的能源戰略》,其中提出了「使日本成為世界上最節能的國家」的「小目標」,由此吹響了發展「新一代汽車」(次世代自動車)的「號角」。

按照日本經濟產業省發布的《新一代汽車戰略2010》(2010年4月)提出的規劃:到2020年,使HEV、PHEV、EV、FCV等新一代汽車在新車銷量中所佔份額達到20%-50%;到2030年,這一份額擴大到50%-70%;並與其它類型的環保車合計佔到新車銷量份額的80%。

⑤ 世界各國如何探索綠色新政

綠色新政概念提出後,世界各主要國家和集團積極響應。2009年4月2日,倫敦G20領導人峰會發表聲明,就明確承諾:「我們同意盡力用好財政刺激方案中的資金,使經濟朝著有復原能力的、可持續的、綠色復甦的目標邁進。我們將推動向清潔、創新、資源有效和低碳技術與基礎設施的方向轉型。我們認識到並共同努力採取措施建立可持續經濟。」

歐洲環境研究所的資料表明,在美、德、法等國的經濟刺激計劃中,綠色投資都保持在10%~20%的水平,韓國高達80%。綠色投資主要集中在能源效率(包括建築、低碳汽車和公共交通)和可再生能源領域。據一家德國研究機構估計,目前全球經濟刺激計劃總投資額約為2.796萬億美元,其中綠色投資約4360億美元,佔15.6%。這一數額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3萬億美元綠色投資的建議尚有極大的距離。綠色經濟是未來的必由發展之路。各國政府應積極推行「綠色新政」,實現經濟的「綠色轉身」。綠色經濟蘊藏著巨大的發展潛力與經濟價值。目前,很多國家紛紛把大力發展綠色經濟作為克服國際金融危機、搶占未來發展制高點的重要戰略舉措。

下面,我們將介紹若干國家包括中國所推行的「綠色新政」:

(一)美國確立「綠色新政」

以美國為首的歐美國家正極力推行「綠色新政」,試圖再造經濟增長。美國新任總統奧巴馬上台後,極力推動能源產業、綠色經濟的發展,推出了節能減碳、降低污染的綠色能源環境氣候一體化的振興經濟計劃。奧巴馬公布的經濟振興計劃有一半以上涉及能源產業,希望通過能源產業和綠色經濟的發展,再造美國經濟增長。

為此,美國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綠色經濟發展的政策。未來10年投入1500億美元資助替代能源研究,並為相關公司提供稅務優惠;電力方面,大幅減少對中東和委內瑞拉石油的依賴,計劃到2025年,美國發電量的25%將來自可再生能源等;在汽車方面,美國將大舉投資於混合動力汽車、電動車等新能源技術,力爭到2015年實現混合動力汽車銷量100萬輛;在新能源技術方面,美國將大量投資綠色能源,包括風能、太陽能、核能、地熱等。

我們可以肯定,美國的「綠色新政」將比10年前的IT革命更為重大、更為深遠,有望使美國再次主導全球經濟的制高點。

(二)韓國的「綠色工程」計劃韓國政府提出的「綠色工程」計劃,將在未來4年內投資50萬億韓元(約380億美元)開發36個生態工程,並因此創造大約96萬個工作崗位,用以拉動國內經濟,並為韓國未來的發展提供新的增長動力。這一龐大計劃被稱為「綠色新政」。政府推行綠色新政的目的是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同時實現生態環境友好型的經濟增長,提高韓國的競爭力。目標有三個:創造就業崗位,擴大未來增長動力和基本確立低碳增長戰略。

韓國企劃財政部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政府將投資39萬億韓元在9大工程項目上,並投資11萬億韓元在27項相關的工程方面,而計劃新增的96萬個工作崗位中有10萬個是為15~29歲的年輕人准備的。據韓國媒體報道,在50萬億韓元的投資中,37.5萬億韓元來自國家預算,5.2萬億韓元來自地方預算,另外7.2萬億韓元為民間資本。

這一綠色新政包括基礎設施建設、低碳技術開發和創建綠色生活工作環境。具體來說,治理四大江河、建設綠色交通系統、普及綠色汽車和綠色能源;擴增替代水源以及建設中小規模的環保型水壩等。

韓國政府還將推動全國范圍的綠色交通系統建設,包括建設低碳鐵路、1300千米的自行車道路和其他公交系統,大約耗資11萬億韓元,創造16萬個就業崗位。政府還將投資大約2萬億韓元將用於修建中小型環保型水壩,增加河流的儲水功能,並減緩洪水和其他水災。這一工程可以創造3萬個工作崗位。

韓國政府還將投資生產低碳汽車,開發混合型汽車和開發太陽能、風能和其他可再生的清潔能源。作為環保努力的一部分,韓國政府還將投資3萬億韓元用於擴大森林面積,提供23萬個就業崗位。韓國政府還計劃在全國修建200萬個綠色住宅和辦公室,即建設200萬戶具備太陽能熱水器等的綠色家庭,並將20%的公共設施照明更換為節電型的二極體(LED)燈泡。

綠色新政中的「綠色」主要包含三個內容:社會基礎設施、低碳高效的工業技術、環境友好型生活。概括而言,就是推動社會可持續發展、促進減排、發展節能技術。「新政」則是指通過推動大規模公共建設事業創造大量工作崗位,這有助於增強國民信心。綠色增長既可以保護環境又可以創造就業崗位,可謂一舉兩得,可以認為韓國政府的綠色新政是與世界潮流是一致的。但是,綠色新政計劃投入到再生能源領域的資金僅為3萬億~4萬億韓元,在計劃創造的96萬個就業崗位中,有91萬個是建築業或者是簡單勞動崗位,這些大型土木工程建設似乎與真正意義的以高新技術為支撐的綠色增長相去甚遠。

(三)日本的「綠色新政構想」

面對世界性經濟危機,日本著手制定日本版「綠色新政構想」政策,加大向節能技術及產品開發、普及領域的投資力度。日本版的「綠色新政構想」突出了綠色經濟與社會變革的主題,提倡創建有利於環境領域投資和環境保護的社會環境,在實現二氧化碳減排目標的同時,通過環境相關產業,促進環境經濟市場發展,爭取在2015年實現100萬億日元的市場規模和就業人口達220萬人的目標。

日本環境省提出的方案包括了加大對環境相關企業的無息貸款,鼓勵消費者購買節能家電和電動汽車等節能產品的減免稅措施。各地方政府也積極出台鼓勵辦法。

日本的執政黨和在野黨均把發展新能源等作為自己的重要環境政策。執政的自民黨在2009年度的改稅大綱中,推出建立低碳社會和經濟增長並行的方針,推出多個促進發展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環境友好型汽車、開發太陽能等優惠措施。主要在野黨民主黨提出要設立「綠色成長戰略調查會」,依賴「綠色工作計劃」解決就業,以「綠色創新」主導技術創新等。

(四)中國特色的「綠色新政」

中國的「綠色新政」是堅強的、清晰的和務實的。從國家領導人層面上看,我國領導人的綠色新政意願是非常堅定和明確的。溫家寶總理在2007年接見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外方委員時曾坦誠地說,要成為一個環保總理,內閣應該是一個環保內閣,我們不僅要創造一個繁榮的中國,還要使中國保持藍天白雲的良好環境;在2008年的接見中,又明確指出,在國際金融危機和經濟遭受影響的情況下,中國仍將堅持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和應對氣候變化,高度重視實現千年發展目標。中國政府應對氣候變化所採取的措施和力度堅定不移;實現節能減排的目標堅定不移。

在博鰲亞洲論壇2009年年會開幕式上,溫家寶總理提出要推動綠色合作,加強亞洲國家在節能環保、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領域的合作。這一主張如果順利實施,將培育出新的增長點,有效促進亞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事實上,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已成為「綠色新政」主要踐行者。中國政府公布的4萬億元人民幣的經濟刺激計劃中,有2100億元人民幣用於環境保護。

從戰略思想上看,中國提出的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是當今世界上典型的綠色新政理念,並逐漸形成了清晰的、具中國特色的綠色新政的戰略路線圖。在科學發展觀的統領下,中國政府確立了以「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為核心價值的和諧社會建設的發展目標。為實現這一發展目標,將指導經濟增長的原則從「又快又好」調整為「又好又快」;對內,通過走一條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道路來轉變發展模式;對外,通過走和平發展道路,促進和諧世界建立。

⑥ 政府綠色采購是怎麼回事

(1)、綠色政府采購,是指政府采購在提高采購質量和效率的同時,應該從社會公共的環境利益出發,綜合考慮政府采購的環境保護效果,採取優先採購與禁止采購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直接驅使企業的生產、投資和銷售活動有利於環境保護目標的實現。
(2)、產生起源:
從全球情況來看,世界各國政府采購在國民生產總值(GDP)中所佔比例很大,足以影響某些產品的市場份額和消費者取向。據統計,歐盟等發達國家政府采購額占其國內生產總值的15%-25%。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綠色政府采購蓬勃興起,並成為引領可持續消費的首選手段;同時國際社會也不斷關注如何藉助於綠色政府采購制度實現社會目標,如推進勞動保障和保護弱勢群體、促進社會協調發展等。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如英國、美國、加拿大、日本、丹麥、荷蘭、德國、韓國等,紛紛通過專門立法或政府令的形式強制推行或鼓勵綠色政府采購。
(3)、整體架構:
各國推動綠色政府采購的方式大致可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由國家政府確立政策方向,指導次一級政府進行采購。如法國由中央管理機關制定采購計劃並向基層部門貫徹;丹麥、日本由國家推出可持續采購國家政策。另一種是指導地方政府與民間的組織與團體推動綠色采購,即以地方團體自發的綠色采購行動為導,政府僅屬於輔導協助的地位。如主要為民間體參與的瑞士負責協調建築業采購的聯邦建築物組織會議(KBOB)。
此外,各國采購機制也有所不同,如以英國為代表的集中采購和以德國為代表的獨立采購,前者由專設的采購部門執行政府的綠色采購、或由幾個政府部門實施聯合採購以取得批量采購的價格優勢;後者通過各級地方政府的獨立采購在選擇產品時更具有靈活性和競爭性。根據歐委會2001年公布的集成產品政策綠皮書,為了推行其環保政策可持續發展戰略,在售後採取稅收政府補貼、產品環保回收,環境責任、環境標簽、政府采購、產品環保設計、產品環境標准等一系列措施,促進環保產品的生產和與消費,最大限度地減少產品在其生命周期內對環境的影響,這些措施被統稱為集成產品政策。
可見,在實施綠色政府采購過程中如何明確辦公采購和采購標的,進而通過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限制性招標和談判式采購等采購形式,充分體現國民待遇原則,是各國政府推行其國內綠色政府采購時關注的重點。
(4)、國內政府綠色采購發展狀況:
到2008年,中國的政府采購法已明確規定,政府采購應當有助於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包括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等。為了發揮政府機構節能節水、保護環境的表率作用,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國務院有關部門先後印發了《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及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出台了《關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及「綠色采購清單」——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
2007年,有關部門又公布了政府強制采購的包括雙端熒光燈和自鎮流熒光燈在內的9類節能產品;2008年7月,又對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進行了調整,發布了第三批清單。第三批清單共有19個產品類別,進入清單的企業達到760家,產品型號7000多個。
中國「綠色采購」政策的實施已經取得較好的效果。據不完全統計,2007年,政府采購節能環保兩類產品總額達164億元,占同類產品采購的84.5%。

⑦ 日本是如何推進新能源汽車發展的

這個問題范圍比較大,就簡單的從幾個方面來綜合說一下日本對於新能源電動汽車發展的推動舉措吧。

首先就是日本對於新能源電動汽車的戰略性方向上是始終堅持「三位一體」的發展戰略,簡單來說就是採取多種手段要使得日本成為新能源電動汽車的生產和研發中心,確保日本在新能源電動汽車技術在世界范圍內都處於領先地位,並且不斷的強化日本成為全球新能源電動汽車的領導能力。

日本在實現這些戰略目標的過程中也是採取了更多實用的措施,比如在新能源電動汽車車企的稅收方面給出優惠政策,並且直接給予購買新能源電動汽車的用戶補貼,這樣在很大程度上激發了車企對於新能源電動汽車的製造熱情和用戶的購買熱情。還有就是在技術方面制定了領先的計劃,在電池技術研發和車聯系統、自動駕駛系統方面都加大了科研投入的力量並且在這些方面全部都取得了多項突破性的進展,遠遠領先於世界上其他國家。

還有就是在新能源電動汽車的配套服務設施完善方面,日本一直都是採用對於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補貼,從而減輕企業對於建造充電基礎設施的壓力,這樣在很大程度上也調動了企業對於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積極性。

當然日本對於新能源電動汽車的推動措施還有很多,礙於篇幅的原因只是簡單的說了政府對於新能源電動汽車推動措施,對於目前國內的新能源電動汽車發展來說也是具有很高的借鑒和學習意義的。

⑧ 綠色政府采購的發展狀況

日本被認為在綠色政府采購方面作出了很多有影響力的工作。1994年日本制定實施了綠色政府行動計劃,擬定了綠色采購的基本原則,鼓勵所有中央政府管理機構采購綠色產品。為推動此項行動計劃,1996年日本政府與各產業團體組成了日本綠色采購網路組織(GPN),參與該組織的會員團體承諾將通過購買環境友善物品及服務,減少採購活動對環境的不良影響。GPN的活動主要包括頒布綠色采購指導原則、擬定采購指導綱要、出版環境信息手冊、進行綠色采購推廣活動等。這種由政府部門、民間企業、社團組織共同組成的綠色采購團體和聯盟,在政府、企業和消費者之間宣傳綠色采購觀念、提供綠色采購信息以及會員間的信息交流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2000年日本頒布了綠色采購法,這是日本為建立循環型社會頒布的六個核心法案之一。綠色采購法規定,所有中央政府所屬的機構都必須制定和實施年度綠色采購計劃,並向環境部長提交報告;地方政府要盡可能地制定和實施年度綠色采購計劃。截止到2008年,全日本有83%的公共和私人組織實施了綠色采購。
美國
美國從20世紀90年代初以來已經先後制定並實施了采購循環產品計劃、能源之星計劃、生態農產品法案、環境友好產品采購計劃等一系列綠色采購計劃。美國政府盡管還沒有制定綠色采購法,但政府采購法第23章專門做了規定,該章的名稱是「環境、自然保護、勞動安全和無毒的工作場所」,主要內容就是綠色采購規定,如23.904款明確指出,采購那些對人民健康和環境影響最小的產品和服務是政府的采購政策。
美國政府主要以聯邦法令與總統行政命令作為推動政府綠色采購的法律基礎,如美國總統第13101號行政命令「透過廢棄物減量、資源回收及聯邦采購來綠化政府行動」,以及美國資源保護與回收法(RCRA)。 到2008年,中國的政府采購法已明確規定,政府采購應當有助於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包括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等。為了發揮政府機構節能節水、保護環境的表率作用,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國務院有關部門先後印發了《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及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出台了《關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及「綠色采購清單」——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
2007年,有關部門又公布了政府強制采購的包括雙端熒光燈和自鎮流熒光燈在內的9類節能產品;2008年7月,又對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進行了調整,發布了第三批清單。第三批清單共有19個產品類別,進入清單的企業達到760家,產品型號7000多個。
中國「綠色采購」政策的實施已經取得較好的效果。據不完全統計,2007年,政府采購節能環保兩類產品總額達164億元,占同類產品采購的84.5%。

⑨ 1、概述美國、日本新能源汽車的發展現狀 2、簡述中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戰略和政策

能源和環境正在成為影響世界汽車產業發展的兩大決定性因素.新能源汽車被視作當今汽車工業新時代的發展方向.本文首先對代表著世界汽車發展風向標的美國,歐洲和日本的新能源汽車的發展現狀和其產業政策進行深入分析,然後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並結合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現狀提出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最新對策,以促進該產業快速和健康發展.
從如下三個方向提出了中國新能源汽車發展新對策:
1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技術研發促進政策的建議.這一對策的實現需要發揮政府在推進新能源汽車技術研發中的主導作用和加大政府對新能源汽車研發領域的財政投入,以及加大政府對關鍵零部件的支持力度和採取稅收優惠政策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2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財稅金融政策建議這一對策的實現應加大補貼力度,降低轉換成本並完善新能源汽車的政府采購制度.
3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保障性政策建議.這一對策的實現需要完善標准體系和准入管理制度並成立專門的能源發展管理機構同時明確動力電池的回收與再利用模式.

⑩ 日本——循環型社會模式是什麼

日本發展循環經濟的路徑是「社會—企業(家庭)」,以「靜脈產業」為切入點,以廢舊物資回收和利用為重點,以人與自然和諧有序的循環型社會和居住適宜性的循環型城市為目標。日本是世界上循環經濟立法最為完善的國家,尤其是制定了一系列相關的專項法(如容器包裝、家電、汽車、食品、建築廢棄物再生利用法),充分運用市場機制,直接在各自動脈產業鏈上嫁接了一個相應的靜脈產業。專項法是靜脈產業存在的基礎,正因為有了相應專項法,才有了相應靜脈產業的生存空間。其法律法規越嚴格,相應靜脈產業的商機就越多,生存空間就越大。日本在循環型社會建設方面主要體現在三個層次上:

(1)政府推動構築多層次法律體系。2000年6月,日本政府公布了《循環型社會形成促進基本法》,這是一部基礎法。隨後又出台了《固體廢棄物管理和公共清潔法》、《促進資源有效利用法》等第二層次的綜合法。在具體行業和產品第三層次立法方面,2001年4月日本實行《家電循環法》,規定廢棄空調、冰箱、洗衣機和電視機由廠家負責回收;2002年4月,日本政府又提出了《汽車循環法案》,規定汽車廠商有義務回收廢舊汽車,進行資源再利用;2002年5月底,日本又實施了《建設循環法》,到2005年,建設工地的廢棄水泥、瀝青、污泥、木材的再利用率要達到100%。第三層次立法還包括《促進容器與包裝分類回收法》、《食品回收法》、《綠色采購法》等。

(2)要求企業開發高新技術,首先在設計產品的時候就要考慮資源再利用問題,如家電、汽車和大樓在拆毀時各部分怎樣直接變為再生資源等。

(3)要求國民從根本上改變觀念,不要鄙視垃圾,要把它視為有用資源。堆在一起是垃圾,分類存放就是資源。日本民眾良好的環境意識是循環經濟發展的基礎,是循環經濟得以自下而上發展的重要原因。家庭在循環經濟中的作用如圖6.7所示。

圖6.7家庭在循環經濟中的作用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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