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保險改革
❶ 新能源汽車保險問題產生的原因
1. 缺乏有效的歷史數據積累。保險定價是基於大數法則的,而海外的新能源汽車行業也並不成熟,保險公司收集到的樣本數據偏少,要對新能源汽車制定單獨的保費存在實際困難。
2. 新能源汽車的出險率偏高。有太平洋保險公布的一組數據顯示,電動汽車核心動力損毀率是傳統燃油車發動機損失事故的3倍,動力電池遠比燃油車發動機脆弱。
3. 新能源汽車的零部件更換及維修價格要高出傳統燃油車。這就導致保險公司承保新能源汽車要承擔更大的風險和成本。 整體來說,電動車的保險賠付率要高於傳統汽油車賠付率,而特斯拉的賠付率又高於整體電動車賠付率。
拓展資料:
1、明確了車險保費按照新能源汽車扣除補貼後的實際購買價計算,避免出現「高保低賠」的情況; 針對新能源汽車的電機、電池、電控系統風險進行了專門的條款設計,還設計了附加意外漏電責任險等附加險種,使得新能源汽車的保障更有針對性; 增加了保障責任,外部電網、電力系統故障,通信網路信號缺失,病毒、非法入侵或其他網路攻擊等情形造成的車輛損失,這些電動車才可能發生的情況,將被納入新能源汽車保險中。
2、新能源專屬車險示範條款亮點 隨著新能源汽車逐漸普及,一些問題可能會慢慢暴露出來,比如安全、充電樁、社會資源、行車數據等等,特斯拉的問題也許只是一根導火索而已。 新能源專屬車險的推出,將會是推進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有力保障。近日,銀保監會財產險部主任又表示,監管正在指導擬定新能源汽車專屬車險示範條款,並結合國務院《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的有關要求,組織行業持續加強對新能源車險的研究,力爭早日推出新能源汽車保險專屬示範產品。
3、行業之所以遲遲未推出新能源的專屬汽車保險,根本原因就在於各家新能源廠家的解決方案差異較大,沒有行業統一標准對保險進行定價,也使得保險在制定費率時很難去平衡。 另外,新能源車數量遠小於傳統燃油車數量,投保標的數量因此相對偏低,保險公司基於大數法則以分散風險的方式難以實施。加上新能源車的發展時間較短,有關經驗和歷史數據的積累較少,使得保險的費率釐定的難度加大。
❷ 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快步走來
8月4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2021版徵求意見稿)》和《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新能源汽車駕乘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示範條款(2021版行業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意味著消費者期待已久的新能源車險專屬條款終於揭開了神秘的面紗,新能源汽車的專屬保險產品面市也為期不遠。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最新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121.5萬輛和120.6萬輛,同比增長均超過200%。上半年新能源汽車累計銷量已與2019年全年水平持平,其中純電動汽車超過100萬輛。新能源汽車滲透率由今年年初的5.4%提高至上半年的9.4%,其中6月份滲透率已超過12%。
新能源汽車無論是車身結構、動力系統,還是使用場景、維修保養等都跟燃油汽車有較大區別,其風險特徵和事故原因也呈現一定特殊性。然而,由於沒有專屬條款,新能源汽車承保只能使用傳統車險條款和費率,導致電池故障、充電自燃等特有風險未能納入保險保障范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保險研究所所長劉冬姣表示,近年來,新能源汽車銷量一直保持著上升勢頭,及時推出「示範條款」體現了保險行業對新能源汽車風險管理的重視。這能夠解除新能源汽車在使用中有別於傳統汽車風險的後顧之憂,利好新能源汽車的銷售。
* 明確保障范圍與折舊率
在「示範條款」的釋義中,第一條即對新能源汽車的定義進行了明確。新能源汽車不僅包括純電動汽車,還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以及燃料電池汽車。此前,消費者擔憂的純電動汽車與插電式混動汽車區別對待、燃料電池汽車未納入保險保障范圍等情況並未出現。
「示範條款」對新能源車的折舊率進行了重新規定。新能源汽車的折舊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部分不計折舊。最高折舊金額不超過投保時被保險新能源汽車新車購置價的80%。
比如,9座以下客車家庭自用和非營業純電動新能源汽車的折舊按照車價分為四個價格區間,分別為0-10萬元、10萬元-20萬元、20萬元-30萬元、30萬元以上,對應的折舊系數分別為每個月0.82%、0.77%、0.72%、0.68%。9座以下客車家庭自用和非營業插電式混合動力與燃料電池新能源汽車折舊系數則不按車價區分,統一為每個月0.63%,較現行條款的0.6%有所提升。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總監朱俊生在接受經濟日報采訪時表示,新能源汽車險專屬條款在深入研究新能源汽車風險特徵的基礎上,提出行業示範條款,擴大了保險范圍,有助於滿足新能源汽車的獨特需求,促進規范承保理賠實務。
* 保障責任大范圍擴容
與傳統燃油汽車「發動機+變速箱」的基礎配置不同,新能源汽車最核心的技術就是「三電」,也就是電驅、電池和電控。「示範條款」明確提出,新能源汽車車損險保障責任包括「電機及驅動系統、電池及儲能系統、其他控制系統」。這意味著「三電」全部納入保障范圍。「傳統車險條款費率與新能源汽車風險不匹配,費率不能充分體現車身結構、零部件構成、電池續航里程等風險因素的影響,未納入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系統相關的定價因子,事實上,『三電』與汽車安全行駛密切關聯,占整車價值比重較高。」朱俊生告訴記者。
雖然在「示範條款」中「三電」成為必保項目,但是「示範條款」同時明確「自然磨損、電池衰減、朽蝕、腐蝕、故障、本身質量缺陷,保險人不負責賠償」。劉冬姣認為,保險產品在設計中一般對財產價值的自然損耗都不提供保障。新能源汽車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衰減,消費者可以通過「三包」政策和生產廠家提供的服務來解決這些問題。多位業內人士也表示,電池衰減如同其他設備的折舊一樣不可避免,保險條款中做出不賠償的規定在情理之中。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安全性問題的關注度一直較高,部分新能源汽車自燃事件更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新能源汽車發生自燃可以分為三類情況:充電過程發生自燃,行駛過程發生自燃和靜態過程發生自燃。無論哪一類自燃,都會嚴重威脅駕乘人員的生命安全,同時也會給新能源汽車本身以及周邊財產造成損失。
根據「示範條款」,「在使用被保險新能源汽車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燒)造成被保險新能源汽車下列設備的直接損失,且不屬於免除保險人責任的范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換句話說,新能源汽車無論是在哪種情況下發生自燃,保險公司都必須承擔保障責任。「從目前情況來看,與燃油車相比,新能源汽車的風險相對會高一點。『示範條款』中的規定擴展了風險保障范圍,解決了消費者的後顧之憂。」劉冬姣說。
* 附加險保障特點突出
在附加險方面,「示範條款」較傳統車險進行了大幅簡化,但突出了新能源汽車的保障特點,具體包括附加外部電網故障損失險、附加自用充電樁損失保險、附加自用充電樁責任保險、附加智能輔助駕駛軟體損失補償險、附加火災事故限額翻倍險和附加新能源汽車增值服務特約條款。
從附加險條款的設置來看,「示範條款」雖然是針對新能源汽車,但是在車險責任范疇劃定方面,已經擴大至與機動車相關的各類使用場景當中。這有利於最大限度保護消費者的利益,也有利於車險保費整體基數的擴大。例如,附加智能輔助駕駛軟體損失補償險,則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傳統車險很難對軟體升級產生的損失進行合理定價的問題。附加火災事故限額翻倍險,如果再疊加附加法定節假日限額翻倍險的條款,甚至能夠實現責任保障再翻倍。
朱俊生認為,新能源車險專屬條款附加險進一步拓展了相關的財產險和責任險,如高壓電池火災、爆炸引起的財產損失,電池過度充電或電源連接問題引發火災導致財產損失等,彌補了一些保障空白。同時,他還建議進一步加強新能源車碰撞試驗,深化車輛耐撞性、可維修性及維修經濟性研究,完善汽車安全指數研究,夯實定價和產品開發基礎。加強科技運用,探索機動車里程保險(UBI)等創新產品。
按照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應達到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20%左右。政策支持力度極強,增長空間廣闊。買車容易養車難,雖然新能源汽車購買時能夠享受補貼,充電成本也大大低於燃油成本。但是由於沒有專屬保險條款,保險支出和維修支出已經成為不少新能源車主日常用車的「大頭」。業內人士預計,隨著專屬條款的到來,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產品面市也指日可待,這將進一步刺激新能源汽車的購買力,進而推動汽車產業升級的快速迭代。
劉冬姣表示,「示範條款」符合去年以來的車險綜合改革大方向,條款細分性更強,消費者獲得的有針對性保障也更多。由於新能源汽車的面世時間不長,對其風險的認識還有待進一步深入,這也形成一種倒逼機制,要求保險公司能夠加快應用保險科技,更全面地了解掌握新能源汽車的多種技術路線和生產使用各環節的風險特點,強化新能源汽車保險的風險管理,實現新能源汽車保險的可持續發展,為消費者提供持續優質的車險服務。
車險綜合改革以來,車險產品保費收入下降已經是不爭的事實。無論是大公司還是小公司都在為車險市場尋找新的增長點。「新能源汽車險專屬條款的到來,無疑對提升整個車險業務是有幫助的,特別是隨著車險服務更加完善,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也會少了很多後顧之憂。」朱俊生說。
文章來源:經濟日報
❸ 15萬的新能源車保險每年上升嗎
上升。
「車險定價時要考慮很多調整系數,每一項變化都將影響最終的保費。」對於新能源汽車來說,保險漲幅最大的部分主要集中在車損險。「很多新能源車的配件,比如大燈、保險杠等部分,維修的成本要比傳統的燃油車更高,這就導致了理賠成本的上漲,保費自然就更高了。例如某些新能源車型採用一體式車身,這種類型的車輛一旦發生碰撞,很多時候都不好在碰撞部位單獨修復或更換零件,只能更換整個車架,這就導致出險的賠付金額更高,保費上漲也在所難免。」保險公司的相關人員說道。
此外,和傳統燃油車車險相比,新能源汽車專屬車險設計更細了,例如新能源車獨有的「三電」系統,還有充電、行駛、停放等不同的應用場景,這是為了覆蓋新能源車各個使用環節的風險,為車主在使用新能源車時提供足夠的保障。比如,傳統燃油汽車的三責險最高保額為1000萬元,但新能源汽車的火災事故限額有翻倍險,最高可以翻4倍,投保四千萬元的保額。
總的來說,雖然保費可能上漲,但新能源車險專屬條款確實為車主提供了更加完善的保障。此外,山西晚報記者注意到,全國乘聯會近日也針對保費上漲表態,適當鼓勵整車企業建立自身的保險品種,拓展整車企業的保險業務,建立自己有數據支持的低保費保險體系。車險綜合改革在保護消費者的同時還需要遵循「市場決定,監管引導」原則,發揮市場在車險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健全市場化條款費率形成機制。山西晚報記者留意到,特斯拉早在三年前就在加州推出了車險業務,並宣稱保費價格比保險公司便宜30%;比亞迪曾在2018年計劃推出「個性化定價保險服務」;小鵬汽車也成立了小鵬汽車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不過,車企「自營」保險還在發展的初級階段,未來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
❹ 新能源車險市場醞釀新變革,行業痛點如何緩解
1、在國家倡導的「雙碳」戰略背景下,發展新能源汽車成為節能減排的重要目標,對於應對全球變暖、實現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因此,新能源車險市場潛力巨大,面對當前新能源車險產品興起業內專家普遍認為,整合、優化、創新將進一步鞏固車險綜合改革立足成果,為今後進一步深化轉型做好充分准備。
5、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今年6月,中國汽車工程研究院與中再財險聯合發起成立了車險聯合實驗室,重點研究新能源汽車保險研究與風險控制。截至目前,實驗室累計採集行業數據6000萬條,車機動態數據超過340萬條,訂單17000條數據深度分析和大數據挖掘重點關注電池發熱失控風險、主險保費是否充足、商業三險針對高尾風險三個層次,支撐模型研究也進入了研發的深水階段。
6、「新能源車險既是空白又是短板,主要體現在風險需求與保險條款的錯配、保費率與行業風險保費的錯配。隨著保有量的增加,新能源車險幾何水平不斷提升,新能源車險短板亟待補充。 」中再財險精算師龍翔告訴金融時報,目前,新能源汽車風險特徵發生變化,傳統車險已經無法滿足新能源汽車的安全需求。現在新能源汽車保險綜合成本率或達到150%以上。
7、中國汽車工程研究院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新能源汽車市場的蓬勃發展,車險市場也處於改革陣痛之中。 跨行業數從流通來看,定價模式的創新、保險產品的變革、自動駕駛技術的演進等新技術帶來了新的問題,將給汽車和保險行業帶來新的問題面對挑戰,解決行業問題的關鍵在於創新。 只有在產品、商業模式和運營策略上進行創新和突破,才能確保起步最後,它將引領汽車行業的前進方向。
❺ 新能源汽車保險新政策
新能源汽車保險政策主要包括5個方面具體如下:
1,新能源汽車的定義;
2,新能源汽車免責責任;
3、電動車保障內容說明;
4、折舊額;
5、增加了附加風險。
新能源汽車是指採用非常規的車用燃料作為動力來源(或使用常規的車用燃料、採用新型車載動力裝置),綜合車輛的動力控制和驅動方面的先進技術,形成的技術原理先進、具有新技術、新結構的汽車。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增程式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氫發動機汽車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七條 國家實行有利於節能和環境保護的產業政策,限制發展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發展節能環保型產業。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節能工作,合理調整產業結構、企業結構、產品結構和能源消費結構,推動企業降低單位產值能耗和單位產品能耗,淘汰落後的生產能力,改進能源的開發、加工、轉換、輸送、儲存和供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國家鼓勵、支持開發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第七條 試點城市政府是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新第七能源汽車推廣數量達到一定規模,並建設與應用規模相適應的基礎設施;
(二)確定新能源汽車商業運營模式,至少建立一種新能源汽車或電池租賃模式;
(三)制定地方財政補助、電價優惠、設置專用停車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四)注重動力電池和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相關技術標準的統一,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要與正在制訂的國家相關標准相銜接;
(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車及電池的報廢及回收體系;
(六)建立有利於公平競爭的開放市場環境,不得對補助車輛實施品牌、車型、產地、經銷商等限制;
(七)做好與公共服務領域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工作的銜接。
❻ 新能源車保險新政策是什麼
新能源車保險新政策是當新能源汽車在購買保險時,一般只購買交強險、車損險和三者險就可以了,對於車內乘員責任險和盜搶險可以根據個人需求來選擇是否購買。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能源汽車涉水險上的判定上就比較模糊了。因為涉水險也叫發動機特別損失險,而新能源汽車靠電機來驅動,並沒有發動機,所以這個險種一般情況下也不需要購買。
一般來說,新能源汽車的電池都達到了IP67或者IP68級防水,就算車輛涉水也不會損傷電池,因此,新能源汽車一般不會出現發動機進水的情況。而新能源汽車的動力電池和電動機都有著嚴格的生產標准,所以發生自燃的概率就比較低了。
新能源專屬條款
《專屬條款》為了給新能源車主更充分的選擇,設計了6款附加險,包括附加外部電網故障損失險、附加自用充電樁損失保險、附加自用充電樁責任保險、附加智能輔助駕駛軟體損失補償險、附加火災事故限額翻倍險及附加新能源汽車增值服務特約條款。
此外,針對新能源汽車增值服務的特殊性,「附加險」中也作出相應規定,例如針對新能源汽車電量耗盡問題,保險公司可向被保險人提供單程50公里以內拖車等道路救援服務。
王向楠表示,附加險對必要但處於外部的設備、常用的智能輔助駕駛軟體的損失提供保障,並通過刪減條款減少不需要的保障。這充分體現出新能源汽車智能化、網聯化的特點,解決了目前理賠實務中的痛點問題,以期更好保護消費者權益。
太平財險黨委書記、總經理劉世宏對《中國銀行保險報》表示,不同新能源車的目標客戶群和使用差異較大,經營策略比較復雜,下一步太平財險還需要進一步深化研究。
❼ 新能源汽車保險新政策是什麼呢
一、政策
近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2021版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顯示,新能源車險主險包括新能源汽車損失保險、新能源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新能源汽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共三個獨立的險種,投保人可以選擇投保全部險種,也可以選擇投保其中部分險種。
二、政策解讀
1、三電:「三電」是新能源汽車核心的技術與部件,此前,新能源汽車按照傳統汽車投、保,「三電」不在保障范圍內,理賠時爭議較大。在《徵求意見稿》中,「三電」成為必保項目,可以讓新能源車主獲得真正需要的全部保障。
2020年新能源汽車保費規模約為170億元,主要集中於一線城市。因此,新能源汽車專屬車險的推出,短期將主要利好一線城市車險,後續可能推出的專屬費率將利好深耕一線城市、大量承保新能源汽車的險企。
2、三降:根據乘聯會最新發布的2021年7月份量數據,國內總體汽車市場產量、批售量、零售量「三降」。產量方面,7月狹義乘用車產量為152.9萬輛,同比下降9.5%。
三、新能源汽車未來展望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最新數據顯示,今年7月,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呈現出「淡季不淡」的特點,產銷環比和同比繼續保持增長,且雙雙創歷史新高,產銷分別達到28.4萬輛和27.1萬輛,環比增長14.3%和5.8%,同比增長1.7倍和1.6倍。
根據《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到202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佔比要達到車輛總銷售的20%左右的新目標,203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核心技術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質量品牌要具備較強的國際競爭力的遠期目標。
❽ 新能源汽車保險新政策有哪些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試行)》(下稱《條款》),包括 《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的示範條款(試行)》和《新能源汽車駕乘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示範條款(試行)》兩個示範條款,共涵蓋4個主險和15個附加險。
《條款》既為新能源汽車「三電」系統提供保障,又全面涵蓋新能源汽車行駛、停放、充電及作業的使用場景,擴大傳統車險的保險責任和保障范圍,並首次將車外固定輔助設備、動力電池起火爆燃等情況納入承保范圍之內。
首次承保車外固定輔助設備
此次《條款》首先明確了新能源汽車的定義。新能源汽車指採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驅動的汽車,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等,不包括摩托車、拖拉機、特種車。
其次是全面梳理了保險責任。《條款》既為「三電」系統提供保障,又全面涵蓋新能源汽車行駛、停放、充電及作業的使用場景。具體來看:一是結合新能源汽車充電使用的特點,開發《自用充電樁損失保險》《自用充電樁責任保險》,既涵蓋本車損失,又包含充電樁等輔助設備自身損失以及設備本身可能引起的財產損失及人身傷害;集中解決新技術應用中,輔助設施產生的風險。這是車險首次承保車外固定輔助設備,是車險領域內的一次創新和探索。
二是以列明式的表述,突出新能源汽車「三電」系統的構造特徵。同時,將保障范圍擴大至車輛特定的使用場景,如自助充電、專用車輛工程作業等。
三是結合新能源汽車充電過程中的風險,設計《附加外部電網故障損失險》,承保由於外部電網輸變電故障、電流電壓異常等導致的車輛損失。
電池衰減不在承保范圍
不過,《條款》也指出,「自然磨損、電池衰減、朽蝕、腐蝕、故障、本身質量缺陷」的情況,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據悉,電池衰減是指動力電池不能滿足特定的容量、能量或功率性能標准。
❾ 今年新能源汽車保險是不是漲價了
汽車保險是比較常見的一種保險,它的種類比較多,不同類型的保險會有不同的保險費,這個也要看汽車的類型,由於市面上車型種類比較多,保險費也是各不相同的,根據相關信息顯示,2022年汽車保險所有上漲了。
新能源專屬險保費費率是2020年綜合改革大幅降費、價格回歸價值背景下的特殊計算,總體上遵循適度審慎原則,小幅合理上調保費充足性。
與傳統燃油車險相比,新能源專屬險對車險整體費率的調整並不顯著。
車損險接近三責任險框架。
(9)新能源汽車保險改革擴展閱讀:
一,2022年車險保費新政策有哪些
1、按車輛實際價值計算保費,同價不同款汽車保費不同
費改前,保險費是根據車主購買保險時的新車購買價格確定的。收費改革後,車輛按實際價值確定保費,投保車損險。車輛全損的,可按實際損失獲得賠償。
費改後,同價位車輛投保,不同車型保費不同。根據權威評估,安全系數高、維修方便(配件便宜)的車輛,保修成本會更低。
2、出險越少,駕駛習慣好,保費越低
費改後保險公司給出的價格,不僅取決於車主上一年的事故率,還會參考車主的駕駛習慣和駕駛風險。
3、增加「代位求償」權
當我遇到由對方全權負責的保險事故時,如果對方保險金額不足或無法賠償,受害方可以先要求自己的保險公司賠償,再由對方賠償。保險公司負責向對方追償。
4、新規擴大保險責任范圍
被保險人家屬或駕駛人可根據三責險進行賠償。與以往家屬不賠付的情況相比,收費改革後的保險責任范圍更廣。
二,根據改革方案,商業車險保費=基準保費×費率調整系數。
1,費率調整系數是影響保費的關鍵因素之一,費率調整系數主要包括四個細分系數:無償優惠系數、交通違規系數、獨立承保系數和獨立渠道系數。調整費率調整系數意味著車險保費將再次發生變化。
2商用車費改革後,車險市場遵循政策引導,逐步將車型轉變為重要的定價因素。此後,車輛零整數比、維修工時、備件價格、車輛碰撞損失、車輛物理屬性等一系列以往不被重視的風險因素,逐漸進入保險業的視野。 .這種跨越式的變化可以有效提高定價模型的准確性,增強風險識別和防範能力,提高消費者滿意度。
3在定價方面,大部分保險公司開始引入大數據,實現精準定價。據悉,傳統車險定價模型以「新車購買價格+上一年理賠次數」為主要因素計算保費。改革後,保費以「模型定價+風險溢價」為核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