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對新能源汽車補貼
㈠ 2021新能源車補貼標準是什麼
1、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與2020年補貼標准從4月23日起實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為過渡期不同,通知明確2021年補貼標准從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且未設過渡期。
2、通知明確了不同類型、不同領域車輛產品的補貼標准,為補貼政策精準執行提供依據。為推動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10%。
地方補貼
為認真做好深圳市電動車補貼工作,深圳市財政委員會和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9月5日發出了《深圳市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並規定,深圳市新能源汽車補助方式包括購置補貼、一次性充電補貼、充電設施建設補貼和動力電池回收補貼。
購置補貼:
一次性充電補貼:
1.純電動乘用車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分別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5000元、1000元。
2.純電動專用車、貨車。對載重3噸及以下輕型、微型貨車,並取得我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營運許可的,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6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
充電設施建設補貼:
單個運營商在我市建設充電樁總功率達到8000KW,方可提出補貼申請;對公交車、計程車、物流車、環衛車、租賃車等專屬充電站的交流、直流充電設備均給予補貼,對其他充電站(樁)僅補貼交流充電設備;按照充電設施(站、樁、裝置)裝機功率,直流充電設備補貼標准為300元/千瓦。
交流充電設備補貼標准為150元/千瓦(註:專屬充電站為在集中場地內,建設總功率不低於400KW,服務公交車、計程車、物流車、環衛車和租賃車等營運車輛的比例不低於70%的充電站,須接入我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智能服務平台)。
動力電池回收補貼:
對於在我市備案銷售新能源汽車的企業,包括本地生產企業和已備案的外地生產企業在深圳的法人銷售企業,應按每千瓦時20元的標准專項計提動力電池回收處理資金。
市財政對按要求計提了動力電池回收處理資金的,按經審計確定的金額的50%對企業給予補貼,補貼資金應專項用於動力電池回收。
純電動計程車營運(購車環節)補貼:
對於有運營牌照燃油計程車更新為純電動計程車和使用當年獎勵指標購買純電動計程車的,在享受其他純電動乘用車補貼的基礎上,且計程車企業保證純電動計程車月租不高於燃油車的前提下,給予到期更新車輛一次性營運(購車環節)補貼11.08萬元。
對於提前將燃油車更新為純電動車輛的有償牌照計程車,在享受到期更新車輛補貼的基礎上,額外再給予提前更新補貼,補貼標准為:剩餘年限應計提折舊額×80%,且最高不超過3.2萬元。
為保持推廣力度基本一致,對於在2015年將燃油計程車更新為純電動計程車且獲得5.58萬元更新補助的,再給予一次性營運(購車環節)補貼4萬元,具體發放辦法另行制定。
㈡ 新能源汽車是如何補貼的,主要指純電動公交車大巴的補貼
新能源汽車是根據國家+地方政策進行補貼的,純電動公交車大巴的補貼按照標准執行對於純電動客車,每輛補助標准為30萬-80萬元不等。
在國家發布的《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確指出,將繼續依託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如果滿足示範城市或區域的條件,可編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提交四部委,擇優確定示範城市名單。寶工商城提示您,只有進入示範名單的城市,才能推廣新能源汽車,當地消費者才能在本地購買新能源汽車,並享受新能源汽車補貼。
享受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晉城市、大連市、上海市、寧波市、合肥市、蕪湖市、青島市、鄭州市、新鄉市、武漢市、襄陽市、長株潭地區、廣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慶市、昆明市、西安市、蘭州市
河北省城市群(石家莊(含辛集)、唐山、邯鄲、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滄州、承德、張家口)
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華、紹興、湖州)
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廈門、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龍岩、寧德、平潭)
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撫州、宜春、萍鄉、上饒、贛州)
廣東省城市群(佛山、東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門、肇慶)
第二批能源汽車推廣城市名單:
沈陽,長春,哈爾濱,瀘州市,淄博市,臨沂市,濰坊市,聊城
內蒙古自治區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
江蘇省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蘇州市、南通市、鹽城市、揚州市)
貴州省城市群(貴陽市、遵義市、畢節市、安順市、六盤水市、黔東南州)
雲南省城市群(昆明市、麗江市、玉溪市、大理市)
除了享受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外,很多城市為了推廣新能源汽車,紛紛出台地方補貼政策,也就是說可以獲得國家+地方雙重補貼。這些城市主要有: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海口、天津、大連、蘇州、西安、武漢、湖南等。地方城市的補貼政策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略有不同。像北京地區按照國家標准1:1進行補貼,上海則對純電動乘用車的補貼額度為4萬元/輛,對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的補貼額度為3萬元/輛。
㈢ 現在購買電動汽車,各個地方的政策是什麼樣子的
現在購買新能源汽車,電動汽車,各地政策都不一樣。
作為一個新興產業商業化初期的確是需要政府補貼,除了對車企的補貼之外,各地政府也開出「特權政策」比如免牌照費、免搖號、不限行等,來幫助新能源的推廣和普及。
2013-2015地方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城市
補貼力度
上海
純電動乘用車4萬;插電式(含增程式)乘用車3萬
純電動客車30-50萬元;插電式客車25萬元;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15萬元
充電設施補貼:對充換電設施建設給予不超過30%的資金支持
閔行區: 2萬元閔行區政府補貼
嘉定區:嘉定區個人消費者新能源汽車購買補貼1.5萬元/輛
浦東區:浦東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享受新區政府補貼2萬元/輛
北京
國家和北京市1:1比例補助。
充電設施補貼:充電設施投資建設單位不高於項目總投資 30%的資金支持
深圳
購車補貼不退坡。純電動乘用車按續駛里程3.5-6萬元;插電式乘用車3.5萬元
使用環節補貼,插電式乘用車1萬元,純電動乘用車按續駛里程1-2萬元
充電設施補貼:按照集中式充電設備(站、樁、裝置)投資的30%予以補貼
武漢
國家和武漢1:1比例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按照設備投資額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襄陽
國家和武漢1:1比例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按照投資額的2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天津
按照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比例1:1
西安
國家補貼標准1∶1配套補貼,生產企業需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備案才能申請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對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10000元/輛財政補貼。對於購買新能源汽車超過10輛的法人單位,給予2000元/輛的財政補貼。
福建
2014年至2015年,按照國家同期補貼標准1︰1補助。
廈門
按國家同期補貼標准1:1的比例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對充電設施投資建設單位新建的公共充電設施,市財政按充電樁設備投資額的20%給予補貼。對新建的公交專用充電設施,按充電樁設備投資額的40%給予補貼。
湖南
按照國家補助標准1:1給予補貼(公務車除外)。混合動力公交客車由省財政按每輛5萬元給予補貼。
株洲
按照國家補助1:1給予補貼(公務車除外)。
長沙
按照國家與地方1:1配套的規定。
湘潭
按照國家與地方1:1配套的規定。
廣東
廣東省將按照國家購車補助標準的一定比例和實際推廣應用數量對各市分類給予購車綜合補助。
廣州
不實行退坡機制。按照2013年國家新能源補貼標准1∶1配套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按投資額(不含土地費用)30%的標准給予補貼。公交、出租、物流等專屬充換電站補貼上限為300萬元/站;公共充電站補貼上限90萬元/站;分散直流充電樁補貼上限12萬元/樁;分散交流充電樁補貼上限0.6萬元/樁。
佛山
國家和地方(含省、市、區)財政補助資金按1:1配套。
惠州
不實行退坡機制。按照中央財政2013年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1∶1進行配套。
東莞
省+市財政補助1:1的比例確定市財政投入。
充電設施補貼:給予建設費用(不含土地費用)30%的市級補助,平均最高不超過1萬元/樁。
青島
純電動、插電式乘用車國家標准1:1補助。其它新能源汽車按國家標准1:0.2補助,不退坡
充電設施補貼:經市聯席辦備案的充電設施建設企業,按設備投資額30%補助
濰坊
按照國家和濰坊市1:1的原則,補助總額(國家、省、市補助之和)不超過車輛核定銷售價格的最高比例(40%-60%)確定補助標准。
充電設施補貼:2014年至2015年對充換電建設運營企業建設的公共直流充換電設施,按照核定充換電設備總額的30%給予財政補助。
臨沂
私家車、計程車、商貿物流配送車、環衛車等,市財政按中央財政補貼額的30%予以補貼;城市公交車(約130萬元/台);城鄉公交車(約60萬元/台);公務用車扣除中央財政補貼3.5萬元/台後,其餘價款由同級財政承擔。
充電設施補貼:中央財政對示範城市的綜合獎勵資金主要獎給供電公司,用於建設充電站和充電樁。參照焦庄充電站的政策,臨沂城區充電站征地,由市財政每畝補貼5萬元。
山西
2015年,電動客車50000元/輛,電動轎車20000元/輛,電動專用車10000元/輛;甲醇客車10000元/輛,甲醇重卡10000元/輛,甲醇轎車5000元/輛,甲醇多用途乘用車2000元/輛;燃氣重卡10000元/輛,燃氣輕(微)卡2000元/輛。
太原
純電動乘用車每輛補助2萬元;燃油車換購純電動車的,再給予3000元獎勵。純電動客車按與國家補貼1:1執行,最高補貼額為每輛車50萬元。郵政、物流等專用車輛按電池容量與國家補貼按1:1執行,每輛車補貼總額不超過15萬元。
充電設施補貼:市級財政補貼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方,補貼資金從市本級財政和中央財政對示範城市給予綜合獎勵資金中籌措,按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10%給予補貼。
甘肅
國家和省、市、縣財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50%。
充電設施補貼:按項目設備投資的5%左右給予補助。
江蘇
2013、2014購車補貼:純電動乘用車2.5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1.5萬元/輛;純電動客車20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10萬元/輛;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6萬元/輛;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800元,最高6萬元/輛;燃料電池乘用車8萬元/輛;燃料電池商用車20萬元/輛。
充電設施補貼:對充換電服務運營單位承建的充換電設施費用,省財政給予15%補貼。
2015年購車補貼:10米以上純電動客車補貼20萬元/輛;6-10米純電動客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不超過國家補貼標準的40%。對應用於城鄉公交領域的6-8米純電動客車補貼12萬元/輛、8-10米純電動客車補貼16萬元/輛);
10米以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補貼10萬元/輛;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800元(最高不超過6萬元);純電動乘用車軸距大於2.45米每輛補貼2.4萬元、軸距小於2.45米每輛補貼1.8萬元、軸距小於2.2米每輛補貼1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每輛補貼1.4萬元;燃料電池乘用車(5座及以下)7.2萬元/輛;燃料電池客車(9座及以上)18萬元/輛;10米以上超級電容、鈦酸鋰客車6萬元/輛。
對進入國家《推薦車型目錄》的車型,給予50萬-8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充電設施補貼:交流充電樁每千瓦800元、直流充電樁每千瓦1200元。
南京
2013、2014購車補貼:純電動乘用車3.5萬元/輛;純電動客車30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2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15萬元/輛;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9萬元/輛;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9萬元/輛;燃料電池車乘用車12萬元/輛;燃料電池商用車30萬元/輛。
充電設施補貼:對充換電服務運營單位承建的充換電設施費用,市、區(原五縣)按照「市區(開發區)分擔」原則,給予15%補貼。
2015年購車補貼:10米以上純電動客車補貼30萬元/輛;6-10米純電動客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800元(最高不超過國家補貼標準的60%。對應用於城鄉公交領域的6-8米純電動客車補貼18萬元/輛、8-10米純電動客車補貼24萬元/輛);10米以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補貼15萬元/輛;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不超過9萬元);純電動乘用車軸距大於2.45米每輛補貼3.6萬元、軸距小於2.45米每輛補貼2.7萬元、軸距小於2.2米每輛補貼1.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每輛補貼2萬元;燃料電池乘用車(5座及以下)10萬元/輛;燃料電池客車(9座及以上)27萬元/輛;10米以上超級電容、鈦酸鋰客車9萬元/輛。
充電設施補貼:交流充電樁每千瓦800元、直流充電樁每千瓦1200元。
揚州
2013、2014購車補貼:純電動乘用車按續駛里程補貼2.1-3.6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補貼2.1萬元;純電動客車按車長補貼18-30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補貼15萬元;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補貼9萬元;燃料電池乘用車補貼12萬元;燃料電池商用車補貼30萬元。
充電設施補貼:地方財政給予15%補貼。
2015年購車和充電設施補貼同南京市。
蘇州
2014、2014購車和充電設施補貼同揚州市。
2015年購車補貼:10米以上純電動客車補貼30萬元/輛;6~10米純電動客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800元(最高不超過國家補貼標準的60%。對應用於城鄉公交領域的6~8米純電動客車補貼18萬元/輛、8~10米純電動客車補貼24萬元/輛);10米以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補貼15萬元/輛;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不超過9萬元);
純電動乘用車軸距大於2.45米每輛補貼3.6萬元、軸距小於2.45米每輛補貼2.7萬元、軸距小於2.2米每輛補貼1.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每輛補貼2.1萬元;10米以上超級電容、鈦酸鋰客車9萬元/輛。
充電設施補貼:按充電樁充電功率,直流充電樁每千瓦補貼600元,交流充電樁每千瓦補貼400元。
大連
地方財政一次性按與中央財政0.8:1的比例給予配套補貼。
寧波
按中央財政補貼資金1:1比例的額度給予補助。除老三區外,其它縣(市)區示範推廣新能源汽車補助,可參照實行,補助資金由屬地財政承擔。
充電設施補貼:對充電設施投入,按實際投資20%補助
紹興
純電動乘用車給予3萬元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給予2萬元補助。國家和地方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50%。
充電設施補貼:在紹興市區投資建設充電設施項目的,按充電設施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投入)的20%給予補助。
金華
純電動乘用車給予3萬元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給予2萬元補助。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車,按照國家補助標准,給予1:1的配套補助。中央財政和市財政(含公交車補助)補助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80%。
充電設施補貼:在金華市區投資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項目的,按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成本)給予20%的財政補助。
深圳
按照國家補貼標准,給予1:1配套地方補貼,且不退坡。
給予使用環節補貼: 1.純電動乘用車:R≥250每輛2萬元;150≤R<250每輛1.5萬元;R<150每輛1萬元。2.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R≥50每輛1萬元。
對具有計程車營運牌照(或持授權書)的燃油計程車更新為純電動計程車的,給予補貼5.58萬元。
重慶
市級財政給予前1000輛新能源客車補貼16萬元/輛,其他新能源汽車按照國家補貼標准1:1給予補貼,中央和本市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補貼前車輛銷售價格的60%。
充電設施補貼:給予市級財政補貼總計1500萬元,分2014年、2015年兩年撥付。
海口
按新能源汽車獲得中央補貼資金的60%給予地方財政補貼,省市財政各補貼30%。
充電設施補貼:按套基礎設施主要設備投資額的40%給予地方財政補貼,省市財政各補貼20%,省市補貼總額不超過600萬元。
南昌
私人、租賃、公務、通勤等純電動乘用車:R≥250補貼4.4萬元,150≤R<250補貼3.6萬元,80≤R<150補貼2.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補貼2.4萬元。城市出租純電動乘用車:R≥250補貼2萬元,150≤R<250補貼1萬元,80≤R<150補貼1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補貼1萬元。公交、客運、公務、通勤等純電動客車:L≥10補貼15萬元,8≤L<10補貼11萬元,6≤L<8補貼8.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L≥10)補貼8萬元。純電動專用車(按30KWH電池容量計算)補貼4.2萬元。
充電設施補貼:對於新建充電設施按充電設備購置總價給予20%補助。
贛州
按照1∶1給予配套補助,配套資金由市財政、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縣(市、區)財政各承擔50%。
蕪湖
純電動乘用車:R≥250補貼1.5萬元,150≤R<250補貼1.5萬元,80≤R<150補貼1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補貼1萬元。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按國家標准1:1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財政按設備投入總額給予20%的補助,單個設施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合肥
純電續駛里程大於150公里的電動乘用車,按照國家補助標准1:1的比例給予地方配套補貼(含省、市兩級資金),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的60%。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按國家補助標準的20%給予補貼。
在地方配套1:1的市級財政補助資金中安排10000元/輛用於自用充電設施安裝和充電費用。
瀘州
按照中央財政補助標准給予1:1配套的購車補助。
成都
在中央財政補貼基礎上,市級財政按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60%給予配套補貼。
新鄉
對購置純電動轎車和純電動專用車(指郵政、物流專用車)的企業和個人,市財政和車輛銷售所在地財政分別按照不低於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70%、30%進行補貼,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昆明
市財政補貼參照國家財政補助資金標准按照1∶0.5給予配套補助。
河北
2014年至2015年,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准1:1的比例,其他領域按照1:0.5的比例給予補貼。
保定
市財政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50%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進行補貼。
石家莊
按照國家標准1:1比例給予補貼;其他領域用新能源汽車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准1:0.5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市財政給予設備投資總額5%的補助,單個設施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長春
按照1:1比例進行配套補貼,配套資金中省、市財政各佔50%。
充電設施補貼:市財政按充(換)電站項目總投資的10%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給予補貼。
貴州
按中央與地方財政1:0.5的比例給予補助。
沈陽
2015年購車補助標准:按照地方與中央0.7~0.9:1的比例補助。
充電設施補貼: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合計不超過設備投資額的20%。
㈣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具體如下:
1、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
2、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
3、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
新能源汽車主要指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和純電動乘用車。
統籌考慮各類城市公交車購置和運營成本,在對城市公交行業補助總體水平相對穩定的前提下,調整優化財政補助支出結構,平衡傳統燃油公交車和新能源公交車的使用成本,逐步形成新能源汽車的比較優勢。循序漸進,分類實施,推動形成有利於城市公交行業節能減排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政策環境,確保公交行業平穩轉型、健康發展。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第八條 第八條申請補助的汽車生產企業及其新能源汽車產品須符合下述條件:
(一)新能源汽車產品納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企業保證銷售汽車與目錄產品的一致性。
(二)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組能量不低於15千瓦時,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動力電池組能量不低於10千瓦時(純電動模式下續駛里程不低於50km)。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
(三)汽車整車和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具備一定的產能規模和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對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提供不低於5年或10萬公里(以先到者為准)的質保,並承諾對整車和動力電池按一定的折舊率進行回收。
(四)汽車企業銷售新能源汽車應向消費者提供按照有關國家標准規定的試驗方法測定的產品性能參數保證:在純電動模式下行使的汽車30分鍾最高車速、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最高時速、0-50公里/小時加速時間、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電量(工況法)、續駛里程(工況法),電機類型和功率、動力電池類型及總儲電量、充電(快充、慢充)方式和時間、車載充電機的功率和輸入電壓等。
㈤ 鼓勵「換電」、補貼30萬元以內車型 ……詳解2020新能源補貼新政
在新能源汽車產銷連續8個月下滑後,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終於出爐。
4月23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2020年至2022年新能源補貼細則予以明確。其中,除了明確將補貼時間延至2022年底之外,對於價格在30萬元以上車型取消補貼的政策則引起廣泛關注。
除上述利好外,新政也就新能源乘用車基礎的續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具體來看,純電動車的最低續航里程不低於300公里,而2019年為250公里。其中,純電動車續航里程為400公里以下的補貼金額為1.62萬元;超過400公里以上為2.2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每輛車補貼標准為0.85萬元。
至此,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終於落地,補貼的緩慢退出也再次表明了國家發展新能源的決心。正如中國汽車工程學會名譽理事長付於武所言,「退坡步伐很平穩,超出我們的想像。在特殊時期,汽車產業面臨極大困難情況下,我覺得政府下決心實屬不易,給予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極大的信心和支持。」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㈥ 大連油電混合動力汽車有補貼嗎
油電混合不屬於新能源汽車,不論哪裡都沒有補貼
㈦ 新能源汽車補貼2022年最新政策
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30%。純電動乘用車續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無補貼,續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下降至9100,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下降至1.26w。插電混動車型補貼下降至4800。
此外,2022年12月31日之後上牌的車輛不再給予補貼,相當於說新能源補貼退出時間是2023年,屆時購買新能源車將不再有國家補貼。
新能源汽車使用注意事項
需要注意出門前,別忘記檢查車的安全性能,看看剎車是不是好使,輪胎的氣壓是不是欠缺,新能源汽車上路後,回家及時充電,充電時要求和電源接觸完好,如果接觸不良的話,可能會導致某些部件損壞。
需要注意如果自己的車在路上,電量已經不足了,就不要勉強讓它行走,這樣它會很費力,也會對裡面的零件造成損傷,最好的方法是找充電樁,停下來充電,不透支使用就是對它的最好保護。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新能源汽車
㈧ 哪些城市享受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在國家發布的《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確指出,將繼續依託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如果滿足示範城市或區域的條件,可編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提交四部委,擇優確定示範城市名單。寶工商城提示您,只有進入示範名單的城市,才能推廣新能源汽車,當地消費者才能在本地購買新能源汽車,並享受新能源汽車補貼。
享受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晉城市、大連市、上海市、寧波市、合肥市、蕪湖市、青島市、鄭州市、新鄉市、武漢市、襄陽市、長株潭地區、廣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慶市、昆明市、西安市、蘭州市
河北省城市群(石家莊(含辛集)、唐山、邯鄲、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滄州、承德、張家口)
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華、紹興、湖州)
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廈門、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龍岩、寧德、平潭)
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撫州、宜春、萍鄉、上饒、贛州)
廣東省城市群(佛山、東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門、肇慶)
第二批能源汽車推廣城市名單:
沈陽,長春,哈爾濱,瀘州市,淄博市,臨沂市,濰坊市,聊城
內蒙古自治區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
江蘇省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蘇州市、南通市、鹽城市、揚州市)
貴州省城市群(貴陽市、遵義市、畢節市、安順市、六盤水市、黔東南州)
雲南省城市群(昆明市、麗江市、玉溪市、大理市)
除了享受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外,很多城市為了推廣新能源汽車,紛紛出台地方補貼政策,也就是說可以獲得國家+地方雙重補貼。這些城市主要有: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海口、天津、大連、蘇州、西安、武漢、湖南等。地方城市的補貼政策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略有不同。像北京地區按照國家標准1:1進行補貼,上海則對純電動乘用車的補貼額度為4萬元/輛,對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的補貼額度為3萬元/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