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江蘇政府補貼
1. 新能源車國家有政策補貼嗎
你好!有補貼的,根據最新的補貼政策去看,車輛的續航在300km到400km左右的車型,能夠享受1,62萬左右的補貼,而大於400km續航的車型能夠享受2.25萬左右的購車補貼。且車輛的價格不能高於30萬。望採納,謝謝。
2. 現在買電動汽車國家有什麼補貼
按照車型和續航里程,純電動車續航里程在100到150公里的,補貼數額2萬元/輛,150到250公里的,3.6萬元/輛,大於250公里的,4.4萬元/輛;插電增程式電動車,續航里程大於或等於50公里的,補貼2.4萬元/輛;燃料電池車型20萬元/輛。
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的質量能量密度不低於105Wh/kg,105(含)-120Wh/kg的車型按0.6倍補貼,120(含)-140Wh/kg的車型按1倍補貼,140(含)-160Wh/kg的車型按1.1倍補貼,160Wh/kg及以上的車型按1.2倍補貼。
根據純電動乘用車能耗水平設置調整系數。按整車整備質量(m)不同,百公里耗電量(Y)優於門檻0(含)-5%的車型按0.5倍補貼,優於門檻5(含)-25%的車型按1倍補貼,優於門檻25%(含)以上的車型按1.1倍補貼。
工況法純電續駛里程低於80km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B狀態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限值相比小於65%,比值介於60%(含)-65%之間的車型按0.5倍補貼,比值小於60%的車型按1倍補貼。工況法純電續駛里程大於等於80km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其A狀態百公里耗電量應滿足純電動乘用車門檻要求。
希望能夠幫到你,望採納!
3. 最高可省2.5萬元 2022年各地購車補貼政策匯總
易車訊 5月3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那麼按照車價10%的購置稅計算,售價30萬元及以下的車型理論上最高可省下1.5萬元購置稅。
廣東江門:最高3000元補助
至6月底,在本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乘用汽車的消費者給予補貼。其中,購置含稅價15萬元及以下的,每輛給予1500元補助;15萬元以上的,每輛給予3000元補助。
廣東珠海:最高可獲12000元補助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珠海香洲區注冊的限額以上汽車銷售法人企業購買新能源新車,並在珠海市完成注冊登記的個人消費者最高可獲12000元補助。
具體補助標准如下:
不含稅發票價10萬元以下新車每輛補助2000元;
不含稅發票價10萬元(含)至30萬元新車每輛補助7000元;
不含稅發票價30萬元(含)以上新車每輛補助12000元。
海南海口:最高5000元通用消費券組合包
2022年5月3日10:00-2022年6月30日18:00,在海口市注冊的汽車銷售企業購置符合國家相關法規要求的機動車,並開具正規發票,可享受補貼:
1)以舊換新前2000輛符合資格的車主,發放面值為3000元的汽車消費券券包,包含單筆消費滿100.01減100元通用消費券10張+單筆消費滿200.01減200元通用消費券10張;
2)直接購置前4500輛符合資格的車主,發放面值為2000元的汽車消費券券包,包含單筆消費滿100.01減100元通用消費券10張+單筆消費滿200.01減200元通用消費券5張;
3)團購購置前1000輛符合資格的車主,發放面值為5000元的汽車消費券券包,包含單筆消費滿200.01減200元通用消費券10張+單筆消費滿300.0
4. 新能源汽車國家怎麼補貼
您好!購買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標准已經出台。詳細內容如下:
購買新能源車補助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為加強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製定本辦法。新能源汽車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新能源汽車主要指插電式(plug-in)混合動力乘用車和純電動乘用車。
第三條補助資金按照科學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則安排使用,並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
第二章補助范圍、對象和方式
第四條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對動力電池、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的標准化建設給予適當補助,並安排一定工作經費,用於目錄審查、檢查檢測等工作。
第五條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包括私人直接購買、整車租賃和電池租賃三種形式。
(一)直接購買: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
(二)整車租賃: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租賃企業。
(三)電池租賃:中央財政對電池租賃企業給予補助,電池租賃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向私人用戶出租新能源汽車電池,並提供電池維護、保養、更換等服務。
第六條地方財政安排一定資金,重點對充電站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新能源汽車購置和電池回購等給予支持。
第三章支持條件
第七條試點城市政府是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達到一定規模,並建設與應用規模相適應的基礎設施。
(二)確定新能源汽車商業運營模式,至少建立一種新能源汽車或電池租賃模式。新能源汽車
(三)制定地方財政補助、電價優惠、設置專用停車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四)注重動力電池和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相關技術標準的統一,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要與正在制訂的國家相關標准相銜接。
(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車及電池的報廢及回收體系。
(六)建立有利於公平競爭的開放市場環境,不得對補助車輛實施品牌、車型、產地、經銷商等限制。
(七)做好與公共服務領域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工作的銜接。
第八條申請補助的汽車生產企業及其新能源汽車產品須符合下述條件:
(一)新能源汽車產品納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企業保證銷售汽車與目錄產品的一致性。
(二)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組能量不低於15千瓦時,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動力電池組能量不低於10千瓦時(純電動模式下續駛里程不低於50km)。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
(三)汽車整車和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具備一定的產能規模和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對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提供不低於5年或10萬公里(以先到者為准)的質保,並承諾對整車和動力電池按一定的折舊率進行回收。
(四)汽車企業銷售新能源汽車應向消費者提供按照有關國家標准規定的試驗方法測定的產品性能參數保證:在純電動模式下行使的汽車30分鍾最高車速、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最高時速、0-50公里/小時加速時間、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電量(工況法)、續駛里程(工況法),電機類型和功率、動力電池類型及總儲電量、充電(快充、慢充)方式和時間、車載充電機的功率和輸入電壓等。
第四章補助標准與規模
第九條補助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
第十條財政補助採取退坡機制。試點期內(2010-2012年),每家企業銷售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純電動乘用車分別達到5萬輛的規模後,中央財政將適當降低補助標准。
第十一條中央財政根據試點城市私人購買數量和規定的標准給予補助。採用電池租賃方式的企業,補助數量按其服務的新能源汽車數量確定。
第五章資金申報與下達
第十二條根據試點城市論證通過的實施方案和資金申請,財政部通過省級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預撥給試點城市。
第十三條試點城市財政部門根據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情況,據實撥付補助資金,並在月度終了後10日內將月度撥付情況上報財政部。補助資金具體管理辦法,由試點城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並報財政部備案。
第十四條年度終了後30日內,試點城市要認真總結全年推廣情況,編制補助資金清算報告,由省級財政部門審核後上報財政部,財政部根據地方上報情況和專項核查結果對補助資金進行清算。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有關部門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對新能源汽車技術水平和運行效果進行評估。
第十六條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產品一致性負責。對產品與申報材料不符,性能指標沒達到要求,以及提供虛假信息、騙取補助資金的,將視情節輕重對申請企業給予追繳補助資金、通報批評、取消資格等處罰。
第十七條補助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對違反規定的,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試點城市實施方案編制提綱
一、試點城市基本情況
內容包括:城市規模與經濟發展情況,特別是當地財政狀況和居民購買力水平;機動車發展情況,特別是私人領域乘用車保有情況;新能源汽車研發能力、產業基礎及推廣應用現狀等。
二、試點工作總體目標
內容包括:在私人領域推廣新能源汽車的總體思路;試點工作目標(2010-2012年),涉及車輛規模、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商業模式創新、消費和使用環境、節能減排效果及對新能源汽車產業拉動等。
三、試點工作計劃
按年度制訂工作計劃。內容包括:各種商業模式的車輛推廣規模;財政預算及使用計劃;基礎設施建設計劃;推動商業模式創新、鼓勵租賃企業發展的相關工作安排;日常監督檢查計劃等。
四、保障措施
內容包括:明確地方政府領導牽頭、相關政府部門參加的試點工作組織協調機構並落實職責;明確負責日常組織管理的機構和人員;明確鼓勵政策的體系框架;明確車輛使用及充電站等基礎設施運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地方財政配套資金規模及用途;明確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單位及資金來源,並說明擬採用的技術標准;明確新能源汽車租賃、售後服務保障及回收、報廢等責任主體、職責及監督管理措施;科普宣傳措施等。
涵蓋小排量傳統車
根據前述人士的「報料」,此次出台的新能源汽車補貼辦法,其實不能絕對說是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因為只要符合一定條件而又滿足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小排量傳統型乘用車,也可以享受3000元的補貼。新能源汽車
「據四部委出台的補貼方案,可獲得補貼的車型主要有三個類別,一類定義為節能減排車型,凡是排量1.6L以下、排放達到國IV標准而又滿足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車和非插入式混合動力車,都算為這一類,可以獲得3000元的補貼;第二類車型定義為插入式(PlugIn)混合動力車,該類車型根據電池容量不同,可獲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補貼,最高補貼50000元;第三類車型定義為電動車,這類車最高可獲得6萬元補貼!」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涵蓋企業和個人
據了解,四部委會簽通過的上述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文件表示,「將在公布之日起實施」。相關廠家人士上周表示,補貼標准文件最快將於本周起向外公布,而補貼政策的起始時間,也將最快從本周算起。至於業界關注的新能源汽車補貼到底是給廠家還是消費者個人的問題,隨著上述補貼標準的出台,權威說法也將浮出水面。「補貼是企業和消費者個人都有!」據已獲得補貼標准文件的廠家相關負責人介紹。
據相關人士表示,就如此前有關部門已「吹過風」的一樣,針對消費者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與去年財政部和科技部針對部分城市相關公共服務領域示範推廣購買和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准,實際上相差並不大。
除了拓寬范圍被定義為「節能減排」類別的車型,也可以獲得3000元的補貼外,對個人消費者購買插入式混合動力新能源車的補貼標准,基本上與去年針對於公共用途的混合動力新能源車的補貼標准一致,根據電池容量的不同,該類車可獲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補貼。
至於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某廠家相關負責人上周五表示,「由於目前這類車型數量遠遠沒有混合動力和純電動車型多,因此即使有補貼也沒有太大的實際意義!」據去年財政部和科技部出台的公共服務用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示範推廣補助標准,節油率達100%的燃料電池車的補貼,最高為25萬元。
補貼標准
1、1.6L以下、排放達國IV、滿足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車和非插入式混合動力車補貼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動力車補貼4000-50000元
3、電動車補貼60000元
關於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的通知
財建[2010]230號
有關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科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91次常務會議有關決定,加快汽車產業技術進步,著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節能減排,根據國務院批準的《關於擴大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的請示》(財建[2010]41號),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工作。根據汽車產業基礎、居民購買力等情況和有關要求,四部委選擇5個城市編制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實施方案,並組織專家對實施方案進行論證,論證通過後啟動試點。試點補助資金管理按照《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見附件)執行。
為保證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各試點城市及所在省財政、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等主管部門要依據本通知及有關文件規定,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依靠科技,突出自主創新,切實抓好試點工作。要跟蹤新能源汽車試點運行情況,及時將試點效果、補助資金安排使用情況以及試點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函告四部委。
江蘇出台新能源汽車補貼細則
根據省新出台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細則,公用事業單位和私人消費者、承建充換電設施的服務運營單位將給予每輛車最高20萬元的補貼,汽車生產商按扣減補助後的價格銷售。
按照標准,純電動乘用車每輛補助2.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每輛補助1.5萬元,純電動客車每輛補助20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每輛補助10萬元,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每輛補助6萬元,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助800元、最高每輛6萬元,燃料電池乘用車每輛補助8萬元,燃料電池商用車每輛補助20萬元。此外,LNG客車、貨車等清潔能源汽車每輛補助2萬元。裸車、電池分離銷售的,按車輛、電池成本比例享受財政補貼。充換電服務運營單位承建的充換電設施費用,省財政給予15%補貼。
據介紹,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政策是中央和地方按照1:1給予補貼,江蘇省的省級財政補貼是按照國家補貼標準的40%支付,剩下的60%由各推廣城市財政安排。以一輛純電動客車為例,目前市場售價在160萬-180萬元,可享受中央和省市財政補貼100萬元,購車成本比普通客車只多出10萬-20萬元。
謝謝閱讀!
5. 又一筆新能源汽車補貼落袋,宇通、比亞迪、金龍各獲補超10億
年初以來,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資金開始清算,並陸續發放到企業手中。截止發稿前,汽車縱橫跟蹤到8家上市車企發公告稱已收到上述補貼,發放年度不盡相同,數額僅供參考。(本文僅統計2020年1月以後收到的補貼款項)
1宇通客車:收到新能源汽車補貼17.17億元
2020年2月21日,鄭州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066)發布公告,收到鄭州市財政局轉支付的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款17.17億元(171,743萬元),系部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所售且累計行駛里程達到2萬公里的新能源汽車購車客戶應享受推廣補貼所對應的應收賬款。
2比亞迪:收到新能源汽車補貼13.42億元
2020年3月2日,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2594)發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於近期收到深圳市坪山區財政局轉支付的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合計人民幣13.42億元(134,226萬元)。
3廈門金龍:收到新能源汽車補貼12.96億元
2020年1月21日,廈門金龍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686)發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廈門金龍聯合汽車工業有限公司、廈門金龍旅行車有限公司分別收到廈門市財政局轉支付的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補助資金6.60億元(66,009萬元)、6.36億元(63,617萬元),上述推廣補貼款項合計為12.96億元(129,626萬元)。
4中通客車:收到新能源汽車補貼9.55億元
2020年1月21日,中通客車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0957)發布公告,收到聊城市財政局轉支付的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資金9.55億元(95,532萬元),用於清算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
5北汽福田:收到新能源汽車補貼8.34億元
近日,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166)先後發布兩筆公告,收到2017-2018年度新能源補貼共計8.34億元。
其中,2020年1月2日,收到北京市財政局轉支付的2018年度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清算資金合計1.30億元(13,043萬元)。上述款項系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所售且累計行駛里程達到2萬公里的新能源汽車對應的推廣補貼。
2020年2月26日,收到北京市財政局轉支付的2017年度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清算資金合計7.04億元(70,381萬元)。上述款項系公司於2017年所售且累計行駛里程達到2萬公里的新能源汽車對應的推廣補貼。
6東風股份:收到新能源汽車補貼3.39億元
近日,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006)先後發布兩筆公告,收到2017-2018年度新能源補貼共計3.39億元。
其中,2020年3月4日,收到襄陽市財政局轉支付的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2億元,系部分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清算資金。
2020年1月22日,收到襄陽市財政局轉支付的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預撥款1.39億元(139,060,000元)。
7北汽新能源:收到新能源汽車補貼1.54億元
2020年1月20日,北汽藍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733)發布公告,其子公司北汽新能源汽車常州有限公司收到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2019年國家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預撥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1.54億元(15,372.00萬元)。
8江淮汽車:收到新能源汽車補貼3600萬元
2020年1月2日,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418)發布公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收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貼208,692,677.04元人民幣(不含公司前期已披露政府補貼)。其中,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和推廣應用獎補資金3600萬元(36,000,000.00元)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6. 新能源汽車補貼多少
新能源汽車補貼是每輛車8000元。
廣東省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活動公告顯示,個人消費者在省內購買「廣東省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推廣車型範圍內的新能源汽車新車,並在省內完成機動車注冊登記的,可申請新能源汽車綜合使用補貼。
公告強調,該補貼與「廣東省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補貼不重復享受。省級財政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消費者給予新能源汽車綜合使用補貼8000元/輛。
活動期限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購車合同日期須在此期限內。消費者完成機動車注冊登記並獲得行駛證後應及時提交補貼申請,申請日期須在2022年11月30日前,逾期申請不予補貼。如財政補貼資金使用完畢將另行公告結束日期。
新能源汽車的補貼額度取決於續航里程和電池能量密度。不同的續航里程對應不同的補貼金額,在此基礎上,將電池能量密度對應的補貼倍數相乘即可得到國家補貼金額。此外,新能源汽車還可以享受地方補貼,簡稱「土地補貼」。
地方補貼的具體金額按地方政府下達的標准執行,但補貼金額最高不得超過國家補貼的50%。「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新政策自2018年6月12日起正式實施。純電動汽車的綜合續航以300公里為分界點。進一步降低對續航300公里以下純電動汽車的補貼,增加對續航300公里以上純電動汽車的補貼額度。
插電式汽車補貼金額整體降低2000元,降低後補貼金額為22000元(續航50公里以上)。純電動汽車,綜合工況續航里程達到400公里以上,可獲得補貼5萬元。續航里程300-400公里的車輛可獲得4.5萬元補貼;續航里程250-300公里的車輛可獲得補貼3.4萬元;續航里程200-250公里的車輛可獲得2.4萬元補貼;續航里程150-200公里的車輛可獲得1.5萬元補貼;150公里以下的綜合續航里程沒有補貼。
除了續航里程作為補貼標准外,電池能量密度決定最終補貼金額。電池能量密度為105-120wh/kg的車輛(以續航里程補貼金額為准)補貼0.6倍;電池能量密度120-140wh/kg的車輛補貼1倍;電池能量密度140-160wh/kg的車輛補貼1.1倍;電池能量密度為160wh/kg及以上的車輛將獲得1.2倍補貼。
7. 現在買電動汽車國家有什麼補貼
截至2021年,國家對於電動汽車的補貼標准為3000元/千瓦以及最高補助6萬元/輛。
根據國務院關於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規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
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包括私人直接購買、整車租賃和電池租賃三種形式。
1、直接購買: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
2、整車租賃: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租賃企業。
3、電池租賃:中央財政對電池租賃企業給予補助,電池租賃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向私人用戶出租新能源汽車電池,並提供電池維護、保養、更換等服務。
新能源汽車補貼申報注意事項:
1、根據試點城市論證通過的實施方案和資金申請,財政部通過省級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預撥給試點城市。
2、試點城市財政部門根據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情況,據實撥付補助資金,並在月度終了後10日內將月度撥付情況上報財政部。補助資金具體管理辦法,由試點城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並報財政部備案。
3、年度終了後30日內,試點城市要認真總結全年推廣情況,編制補助資金清算報告,由省級財政部門審核後上報財政部,財政部根據地方上報情況和專項核查結果對補助資金進行清算。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8. 新能源汽車補貼2022年最新政策
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30%。純電動乘用車續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無補貼,續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下降至9100,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下降至1.26w。插電混動車型補貼下降至4800。
此外,2022年12月31日之後上牌的車輛不再給予補貼,相當於說新能源補貼退出時間是2023年,屆時購買新能源車將不再有國家補貼。
新能源汽車使用注意事項
需要注意出門前,別忘記檢查車的安全性能,看看剎車是不是好使,輪胎的氣壓是不是欠缺,新能源汽車上路後,回家及時充電,充電時要求和電源接觸完好,如果接觸不良的話,可能會導致某些部件損壞。
需要注意如果自己的車在路上,電量已經不足了,就不要勉強讓它行走,這樣它會很費力,也會對裡面的零件造成損傷,最好的方法是找充電樁,停下來充電,不透支使用就是對它的最好保護。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新能源汽車
9. 南京出台鼓勵汽車消費政策 購買新能源車最高補貼12000元
易車訊 6月2日,南京市出台《關於促進消費持續恢復 增強服務業發展韌勁的若干措施》五項行動16條重點舉措,其中規定個人消費者在市內購買新能源汽車並上牌,最高給予12000元補貼。
通過易車App「銷量榜」可以看到,南京在4月份銷售汽車13530輛,排名全國城市銷量第14名。如需更多數據,請到易車App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