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專項規劃
『壹』 汽車充電站的規劃原則
2009年3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的《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提出縣級以上城鎮人民政府要制定規劃,優先在城鎮公交、出租、公務、環衛、郵政、機場等領域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建立電動汽車快速充電網路,加快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公用充電設施建設。推廣電動汽車的使用不僅對當地環境保護有積極作用,而且能夠帶來新的經濟增長點,拓展就業市場。完善高效的能源供給網路是電動汽車廣泛應用的必要條件之一。電動汽車的充電系統是發展電動汽車的重要基礎支撐系統,又是智能化電網的重要發展環節。充電站的建設需要根據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結合電動汽車充電模式進行相應的設計,在規劃、布局方面也要考慮如何與城鎮電網緊密結合。
規劃原則
遵照國家對汽車產業的調整以及能源的節約辦法和循環經濟促進法的相關政策規劃、標准與規定,汽車充電站專項規劃原則如下:
(1)全面規劃,考慮長遠發展,使電動汽車充電站建設與城鎮發展相協調,既能保護環境,又能最大程度地發揮項目效益;
(2)充電站建設堅持「再生利用,節能環保」的原則,達到社會、環境、經濟三重效益的最大化;
(3)考慮到未來發展變化,在設計上留有中遠期發展空間;
(4)充電站的規劃應與電網規劃緊密結合,以保證充電站的供電質量與可靠性,同時不對公網造成諧波污染。
『貳』 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有什麼注意事項
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有什麼注意事項?
1.從城市規劃的角度,充電站的選址要充分考慮城市交通網路的布局限制;從電力網站規劃來看,電動汽車充電站作為中低壓配電。系統的重要部分應結合配電系統的現狀,盡可能靠近負荷中心,並滿足負荷平衡的要求。電能質量和供電可靠性。電動汽車的使用者從角度來說,充電樁站要選擇充電需求集中、方便的地方。下雨的時候盡量找個避雨的地方充電。現在的電動車充電器都有防雨罩,保護充電器不被電動車充電器淋濕。
4.由於慢充時間較長,駕駛員再次使用車輛時可能會忘記充電。充電口應盡量設置在車頭前方或駕駛員側的車身結構上,以保證駕駛員上車時能看到充電口的充電狀態。同時也要通過一些車輛控制措施來檢測充電口的工作狀態,保證插上充電插頭時車輛處於非行駛狀態。純電動汽車充電頻率高,充電門需要經常開關。因此,充電門的結構剛度不應低於傳統加油門2.5N的結構剛度要求,充電門的耐久性應高於傳統加油門,其周邊搭接部位的剛度和強度也應適當加強。
『叄』 國內充電保障將進一步提升 滿足超過2000萬輛電動車充電需求
易車訊 1月2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目標到「十四五」末,我國電動汽車充電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形成適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能夠滿足超過200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此外,意見還提到,加強充換電技術創新與標准支撐。加快大功率充電標准制定與推廣應用,加強跨行業協作,推動產業各方協同升級。推進無線充電、自動無人充電等新技術研發。推動主要應用領域形成統一的換電標准,提升換電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與經濟性。完善新能源汽車電池和充電設施之間的數據交互標准。加快換電模式推廣應用。圍繞礦場、港口、城市轉運等場景,支持建設布局專用換電站,加快車電分離模式探索和推廣,促進重型貨車和港口內部集卡等領域電動化轉型。探索出租、物流運輸等領域的共享換電模式,優化提升共享換電服務。
正文如下:
到「十四五」末,我國電動汽車充電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形成適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能夠滿足超過200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一、加快推進居住社區充電設施建設安裝
(一)完善居住社區充電設施建設推進機制。各地發展改革、能源部門應加強與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的統籌協作,共同推進居住社區充電設施建設與改造。居住社區管理單位應積極配合用戶安裝充電設施並提供必要協助。業主委員會應結合自身實際,明確物業服務區域內充電設施建設的具體流程。
(二)推進既有居住社區充電設施建設。各地發展改革、能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等應制定既有居住社區充電設施建設改造行動計劃,明確行動目標、重點任務和推進時序,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行動,因地制宜推進。具備安裝條件的,居住社區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車位,建立充電車位分時共享機制,為用戶充電創造條件。
(三)嚴格落實新建居住社區配建要求。新建居住社區要確保固定車位100% 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預留安裝條件時需將管線和橋架等供電設施建設到車位以滿足直接裝表接電需要。各地相關部門應在新建住宅項目規劃報批、竣工驗收環節依法監督。
(四)創新居住社區充電服務商業模式。鼓勵充電運營企業或居住社區管理單位接受業主委託,開展居住社區充電設施「統建統營」,統一提供充電設施建設、運營與維護等有償服務,提高充電設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綠電消費比例。鼓勵「臨近車位共享」「多車一樁」等新模式。
二、提升城鄉地區充換電保障能力
(五)建立健全規劃工作機制。各地發展改革、能源部門要積極會同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科學編制省級充電基礎設施「十四五」專項規劃,指導地市以區縣為基本單元編制布局規劃。優先利用存量停車場等土地資源,以新增土地供應方式建設的公共充電場站,應加強論證。涉及布局、土地利用和用途管制等方面的內容,應與相關規劃做好銜接。
(六)優化城市公共充電網路建設布局。進一步優化中心城區公共充電網路布局,加大外圍城區公共充電設施建設力度,因地制宜布局換電站,提升公共充電服務保障能力。充分考慮公交、出租、物流等專用車充電需求,結合停車場站等建設專用充電站。鼓勵充電運營企業通過新建、改建、擴容、遷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樁佔比。
(七)加強縣城、鄉鎮充電網路布局。按照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有關要求,結合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加快補齊縣城、鄉鎮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加快實現電動汽車充電站「縣縣全覆蓋」、充電樁「鄉鄉全覆蓋」。優先在企事業單位、商業建築、交通樞紐、公共停車場等場所配置公共充電設施。
(八)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網路有效覆蓋。加快制定各省高速公路快充網路分階段覆蓋方案。明確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設標准規范,將快充站納入高速公路服務區配套基礎設施范圍,加強高速公路快充站項目立項與驗收環節管理,做好建設用地和配套電源保障工作。力爭到2025年,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覆蓋率不低於80%,其他地區不低於60%。
(九)提升單位和園區內部充電保障。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業園區等內部停車場加快配建相應比例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滿足公務用車和職工私家車充電需要。鼓勵單位和園區內部充電樁對外開放,進一步提升公共充電供給能力。
三、加強車網互動等新技術研發應用
(十)推進車網互動技術創新與試點示範。支持電網企業聯合車企等產業鏈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車與智慧能源融合創新平台,開展跨行業聯合創新與技術研發,加速推進車網互動試驗測試與標准化體系建設。積極推進試點示範,探索新能源汽車參與電力現貨市場的實施路徑,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車消費和儲放綠色電力的交易和調度機制。探索單位和園區內部充電設施開展「光儲充放」一體化試點應用。
(十一)鼓勵推廣智能有序充電。各地發展改革、能源部門要引導居民參與智能有序充電,加快開展智能有序充電示範小區建設,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電樁建設比例。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抓好充電設施峰谷電價政策落實。鼓勵將智能有序充電納入充電樁和新能源汽車產品功能范圍,加快形成行業統一標准。
(十二)加強充換電技術創新與標准支撐。加快大功率充電標准制定與推廣應用,加強跨行業協作,推動產業各方協同升級。推進無線充電、自動無人充電等新技術研發。推動主要應用領域形成統一的換電標准,提升換電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與經濟性。完善新能源汽車電池和充電設施之間的數據交互標准。
(十三)加快換電模式推廣應用。圍繞礦場、港口、城市轉運等場景,支持建設布局專用換電站,加快車電分離模式探索和推廣,促進重型貨車和港口內部集卡等領域電動化轉型。探索出租、物流運輸等領域的共享換電模式,優化提升共享換電服務。
四、加強充電設施運維和網路服務
(十四)加強充電設備運維與充電秩序維護。充電運營企業要完善充電設備運維體系,通過智能化和數字化手段,提升設備可用率和故障處理能力。鼓勵停車場與充電運營企業創新技術與管理措施,引導燃油汽車與新能源汽車分區停放,維護良好充電秩序。
(十五)提升公共充電網路服務體驗。加快推進充電運營企業平台互聯互通,實現信息共享與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結算,提升充電便利性和用戶體驗。鼓勵停車充電一體化等模式創新,實現停車和充電數據信息互聯互通,落實充電車輛停車優惠等惠民措施。
五、做好配套電網建設與供電服務
(十六)加強配套電網建設保障。電網企業要做好電網規劃與充電設施規劃的銜接,加大配套電網建設投入,合理預留高壓、大功率充電保障能力。各地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對充電設施配套電網建設用地、廊道空間等資源予以保障,加大工程建設協調推進力度。
(十七)加強配套供電服務和監管。電網企業要全面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優化線上用電保障服務,落實「三零」「三省」服務舉措,為充電運營企業和個人業務辦理提供契約式服務、實施限時辦結。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要加大供電和價格政策執行情況監管力度,配合地方政府市場監管部門規范轉供電行為,做好配套供電服務保障工作。
六、加強質量和安全監管
(十八)建立健全行業監管體系。推動建立充電設備產品質量認證運營商採信制度。建立「僵屍企業」和「僵屍樁」退出機制,支持優勢企業兼並重組、做大做強。嚴格按照「三管三必須」要求,落實各方安全責任。強化汽車、電池和充電設施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嚴格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建設安裝質量安全把關。在加油站、加氣站建設安裝充電設施應布置在輔助服務區內。充電設施業主、居住社區管理單位、售後維保單位等應加強充電設施安全管理,及時發現、消除安全隱患。各地能源、住房和城鄉建設、消防部門結合職責,加強配套供電、規劃建設及集中充電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完善各級安全管理機制,加強充電設施運營安全監管,強化社區用電安全管理。建立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溯源機制,鼓勵相關安全責任保險推廣應用。
(十九)加快建立國家、省、市三級監管平台體系。擴大監管平台覆蓋城市范圍,逐步建成縱向貫通、橫向協同的國家、省、市三級充電設施監管平台體系,完善數據服務、安全監管、運行分析等功能,推進跨平台安全預警信息交換共享。加快充電設施監管平台與新能源汽車監測平台數據融合,探索構建車樁一體化監管體系。政府監管平台應保持立場公正,定期向社會發布本省充電基礎設施運行情況。
七、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
(二十)優化財政支持政策。對作為公共設施的充電樁建設給予財政支持。鼓勵地方建立與服務質量掛鉤的運營補貼標准,進一步向優質場站傾斜。鼓勵地方加強大功率充電、車網互動等示範類設施的補貼力度,促進行業轉型升級。
(二十一)提高金融服務能力。創新利用專項債券和基金等金融工具,重點支持充電設施以及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項目。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通過多種渠道,為充電設施建設提供金融支持。鼓勵保險機構開發適合充電設施的保險產品。
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肆』 關於充電樁的政策
法律分析: 2018年國務院以及中央部委有下發了多道文件,在沖擊技術水平以及公共交通、公務用車方面做了不少限定,同時也促進了中國電動汽車充電樁的發展。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 (四)加強專項規劃設計和指導。各地要將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有關內容納入城鄉規劃,完善獨立佔地的充電基礎設施布局,明確各類建築物配建停車場及社會公共停車場中充電設施的建設比例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要求。要以用戶居住地停車位、單位停車場、公交及計程車場站等配建的專用充電設施為主體,以公共建築物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臨時停車位等配建的公共充電設施為輔助,以獨立佔地的城市快充站、換電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配建的城際快充站為補充,形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原則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大型公共建築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於10%,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公共充電站。鼓勵建設佔地少、成本低、見效快的機械式與立體式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
『伍』 12月汽車產業政策:規劃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多方位推進產業升級
[億歐導讀]據億歐汽車統計,2019年12月(12.01-12.31)期間,各地共出台了11項汽車出行產業相關政策。其中,國家層面5項、地方層面6項,內容涉及新能源汽車、汽車流通、汽車製造等方面。
寧夏發布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
12月3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20—2025年)》。方案明確表示,2020年至2025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新能源公交車佔比要分別達到32%、35%、38%、40%、42%、45%以上,每年各市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重達70%以上。
湖南加強電池回收溯源管理
12月5日,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未按溯源規定在國家平台注冊的相關企業,須於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注冊,未按溯源規定履責的企業,須於12月26日前完成整改。
此外,自2020年1月起,每個季度的第一周,各市州工信局要將本地區上季度的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督查情況書面報送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國家平台的企業注冊情況,新能源汽車生產與銷售、報廢新能源汽車回收拆解、廢舊動力蓄電池梯次和再生利用等溯源信息上傳情況,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和相關技術指導信息報備、公開情況,以及督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解決措施。
山東加強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
12月9日,山東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了各地市分充電設施建設「時間表」,到2022年底前,山東全省充電基礎設施保有量達到10萬個以上,公共停車場配建的充電基礎設施,2022年年底前占車位比例不得低於15%。所有新建住宅小區應統一將充電基礎設施供電線路敷設至專用固定停車位,或預留擴建敷設條件,與主體建築同步設計、施工、驗收。已建住宅小區應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鼓勵支持業主自建。將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優先安排土地供應。
欽州市發布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攻堅工作方案
12月12日,欽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欽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攻堅工作方案》。方案提到,將開展四大攻堅行動,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使用示範行動要求機關事業單位新購置公務用車的,新能源汽車佔比應不低於30%;城市公共車輛運營示範。主城區和縣城2020年底純電動公交車佔比不低於45%;同時在在城市物流、快遞、零售等行業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開展物流綠色運輸試點。
青島明確新能源汽車停放服務收費標准
12月13日,青島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關於明確新能源汽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通知表示,對懸掛新能源汽車綠色牌號的汽車,每天0時至24時,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實行政府定價管理(不含住宅小區停車場)的同一公共停車場或同一條道路上的收費停車泊位以及青島國際機場停車場內首次停車,免收首個2小時停車費。其中,實行計次收費的公共停車場或道路停車泊位確無計時設施的,應免收首次停車費(不超過4小時)。已免收首個2小時停車費的新能源汽車,不再同時享受該時段免費停車15分鍾的停車優惠。懸掛普通號牌的新能源汽車暫不享受該政策。
天津頒布購車搖號新政,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發《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辦法主要從個人與單位指標申請、廢棄指標利用、新能源車指標管理三方面進行了調整。其中,針對個人指標申請,辦法放寬了非天津市戶籍人員個人繳納社保審核條件,允許「補繳」;允許累計繳納社保達到15年且在津退休的非天津市戶籍人員申請指標;支持人才引進,經天津市人社部門認定的綠卡人才、急缺人才等可按照市民待遇申請指標;在單位指標的申請方面,將企業申請增量指標納稅金額門檻由5萬元降低為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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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電動汽車充電站和充電樁 如何建設
一、建設方法:
首先肯定是容量預測,統計電動汽車的數量及進行預測。
其次就是充電站布局規劃的技術思路。
電動汽車充電站布局包括「需求」和「可能性」兩個因素。衡量充電站需求的主要指標是交通量與服務半徑兩個要素,決定可能性與否關鍵在於交通、環保及區域配電能力等外部環境條件與該地區的建設規劃和路網規劃。充電站分布與電動汽車交通密度和充電需求的分布盡可能一致。
充電站的布局應符合充電站服務半徑要求電動汽車充電站的分布可以參考建設部《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1995)中的加油站服務半徑規定,結合電動汽車自身的運行特點以及各區域的計算服務半徑按實際需要設定。
動力電池的續駛能力是影響充電站服務半徑的另一大因素。故充電站的服務半徑應以電動汽車單次充電行駛里程100km(甚至更短)計算。只有這樣才能有效保障電動汽車的持續行駛能力。
充電站的設置應滿足城市總體規劃和路網規劃要求
充電站的選址定點應結合地區建設規劃和路網規劃,以網點總體布局規劃為宏觀控制依據,經過對布局網點及其周圍地區規劃選址方案的比較,確定網點設置用地。
充電站的設置應充分考慮本區域的輸配電網現狀。電動汽車充電站運營時需要高功率的電力供應支撐,在進行充電站布局規劃時,應與電力供應部門協調,將充電站建設規劃納入城市電網規劃中。充電規劃應充分考慮電動汽車未來發展趨勢
最後就是具體的選址和現場情況了。在電動車實際使用的過程中,充電標准不統一問題非常明顯。京滬高速公路充電站全線開通後,有企業派工作小組去做電動車運行試驗,結果是在這個充電站這輛車能充電,那輛車不能充電。原因在於一方面標准還需完善,同時設施和汽車做的介面是否真正符合國標需認證,另一方面,原先國標還沒有出來時,各地先行按照自己的想法制定了地方標准,也形成了現在的過渡階段。
二、電動汽車的簡單介紹:
電動汽車(BEV)是指以車載電源為動力,用電機驅動車輪行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各項要求的車輛。由於對環境影響相對傳統汽車較小,其前景被廣泛看好,但當前技術尚不成熟。工作原理:蓄電池——電流——電力調節器——電動機——動力傳動系統——驅動汽車行駛(Road)。
『柒』 連雲港同興鎮新能源車充電樁地點
雲港市區江化北路。
隨著連雲港市區江化北路5台新能源充電樁的投入使用,市交通控股集團已在市區建成投用了6個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中心,這為連雲港市新上線的新能源電動計程車及其他電動車提供了有力的充電保障。
連雲港市新能源電動汽車的擁有量也在穩步增長,尤其是市區首批20輛電動計程車已經上線運營,今年年內預計將增加到100輛,而充電站則是推廣電動汽車的基礎條件。這次新建成投用的江化北路充電樁,全部採用60千瓦直流樁快充,充電1小時即可滿足計程車300多公里運營需要。
『捌』 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模式及工作流程
新能源汽車已經成為未來發展的趨勢,新能源汽車作為綠色交通工具對環境保護具有重要意義。在新能源汽車的發展過程中,電動汽車充電站是必不可少的基礎設施,對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本文主要針對新能源汽車充電站的建設基本流程進行介紹。
1
項目備案
項目立項
項目選址確認後,需要第一步到項目所在地區發改委部門進行項目備案。發改委項目備案主要提供如下資料(各地區可能有一定差異):
1. 土地性質和產權歸屬證明,如土地證和租賃合同。
2. 項目基本信息,如項目建設內容,總投資資金、設備情況等。
注意事項:不對外運營,無申請補貼的專用充電設施項目,如果存在新增用地的情況,則仍需履行備案手續
建設報建
建設報建需要到地區規劃土地監察局。充電設施項目是否需要建設審批取決於項目是否涉及新增土地。無需新增土地的項目不需要辦理報建手續;需要新增土地的項目,包括新建專用充電設施和新建公用充電設施,則需要按照建設項目的審批要求,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主要許可。
需要說明的是,充電設施與其他主體建築物建設同步進行的,例如,建設單位停車場、公共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的同時同步建設充電設施,則無需單獨為同步建設的充電設施單獨辦理報建手續。或在現有資料齊全的停車場進行建設,只是進行設備安裝,也無需單獨辦理報建手續。
另外根據各地政策不一樣,如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新建休息室、活動室等配套設施時需要進行建設報批,申請臨時建築報批手續,具體與當地政策有關。
2
電力報裝
項目備案審批後,可進行電力報裝申請,(部分城市可以與項目備案同步進行)。對於需要進行電力報裝的充電場站,需到國家電網或南方電網辦理相關手續,大致流程如下:
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如下:
1. 有效身份證明材料。申請戶名為單位客戶的,提供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明。法人委託書需註明經辦人系本公司人員、經辦人身份證、電話以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2. 產權證明。不動產登記證(土地證)或場所租賃合同、合作經營合同等。
3. 用電申請如果由承租人提出申請的,應安裝智能繳費電能表並採用智能繳費方式結算電費。
4. 因目前國內很多的確針對新能源建設,提供波峰平谷優惠電價。所以電力審批僅提供與充電場地、充電車輛相適應的供電容量,除充電設施用電外,不得向其他與充電服務不相關的負荷供電。
注意事項:一般充電設施用電繳費為預繳費,需要提前存入足夠的費用。
3
驗收
電力報裝後,可以同步開展場站建設。建設完成後,一般需要供電、消防、防雷、計量進行驗收。目前一般可以優先申請供電驗收,驗收完成後即可以按照物價局定價范圍進行試運營。如無計劃申請補貼,消防、防雷、計量驗收可以不用找相關認證部門申請。
4
運營
相關驗收完成後,即可投入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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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申請
如地區有相關補貼政策,可以找區發改委了解相關補貼要求和相關政策,按其流程要求提供相關資料進行申請。
『玖』 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的二、加快充電設施建設
(三)制定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和技術標准。完善充電設施標准體系建設,制定實施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充電設施建設領域,積極利用城市中現有的場地和設施,推進充電設施項目建設,完善充電設施布局。電網企業要做好相關電力基礎網路建設和充電設施報裝增容服務等工作。
(四)完善城市規劃和相應標准。將充電設施建設和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納入城市規劃,完善相關工程建設標准,明確建築物配建停車場、城市公共停車場預留充電設施建設條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駐地停車位(基本車位)配建充電設施為主體,以城市公共停車位、路內臨時停車位配建充電設施為輔助,以城市充電站、換電站為補充的,數量適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電設施服務體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務區配建充電設施,積極構建高速公路城際快充網路。
(五)完善充電設施用地政策。鼓勵在現有停車場(位)等現有建設用地上設立他項權利建設充電設施。通過設立他項權利建設充電設施的,可保持現有建設用地已設立的土地使用權及用途不變。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利用現有建設用地新建充電站的,可採用協議方式辦理相關用地手續。政府供應獨立新建的充電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規劃確定的用途管理,應採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或租賃方式供應土地,可將建設要求列入供地條件,底價確定可考慮政府支持的要求。供應其他建設用地需配建充電設施的,可將配建要求納入土地供應條件,依法妥善處理充電設施使用土地的產權關系。嚴格充電站的規劃布局和建設標准管理。嚴格充電站用地改變用途管理,確需改變用途的,應依法辦理規劃和用地手續。
(六)完善用電價格政策。充電設施經營企業可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和充電服務費。2020年前,對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對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等非經營性分散充電樁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共停車場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價格。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將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配套電網改造成本納入電網企業輸配電價。
(七)推進充電設施關鍵技術攻關。依託國家科技計劃加強對新型充電設施及裝備技術、前瞻性技術的研發,對關鍵技術的檢測認證方法、充電設施消防安全規范以及充電網路監控和運營安全等方面給予科技支撐。支持企業探索發展適應行業特徵的充電模式,實現更安全、更方便的充電。
(八)鼓勵公共單位加快內部停車場充電設施建設。具備條件的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及企事業等單位新建或改造停車場,應當結合新能源汽車配備更新計劃,充分考慮職工購買新能源汽車的需要,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規劃設置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配建充電樁。
(九)落實充電設施建設責任。地方政府要把充電設施及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因地制宜制定充電設施專項建設規劃,在用地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對建設運營給予必要補貼。電網企業要配合政府做好充電設施建設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