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汽車備案管理辦法
⑴ 上海純電動汽車牌照政策
法律分析:個人用戶名下沒有使用本市專用牌照額度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的,可以繼續免費申領新能源專用牌照額度。但若消費者購買的是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申領專用牌照額度,還需滿足在上海市有充電設施,且名下沒有本市非營業性客車額度證明,以及沒有用非營業性客車額度登記的車輛(不含摩托車)等條件。
法律依據:《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所適用的新能源汽車,是指已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或其他相關車型目錄,在本市銷售和使用,符合本市管理規定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本市公交汽車、巡遊計程車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不適用本實施辦法。
本市支持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相關財政補貼政策另行制訂。
第五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消費者,包括單位用戶和個人用戶。
單位用戶是指本市黨政機關、信用狀況良好的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
個人用戶是指信用狀況良好、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自申請之日前1年內(含申請日)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相關情形的下列人員:
(一)本市戶籍居民;
(二)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申請之日前24個月內已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滿12個月的來滬人員;
(四)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標准分值,且申請之日前6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的來滬人員;
(五)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且申請之日前6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的港澳台居民、華僑及外籍人員。
本條所稱道路交通安全違法相關情形包括:駕駛機動車發生5次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處以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的行政處罰。
⑵ 上海新能源汽車牌照政策有哪些
名下不能有其他新能源汽車、個人信用狀況良好、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申請之日前1年不存在相關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錄的下列人員:
1、本市戶籍居民;
2、現役軍人和武裝警察;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最近24個月內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的非本市居民;
4、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並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華僑和外國人。
PS:道路交通安全違章記錄,累計12分;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行為5次以上的;被處以臨時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拘留的行政處罰。
(2)上海新能源汽車備案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新能源汽車專用車牌辦理注意事項:
1、新能源汽車牌照辦理登記、轉讓登記和轉入營業的申請條件、程序、要求和所需材料與《機動車登記管理辦法》中普通機動車牌照辦理的申請條件、程序、要求和材料一致。,,
2、注冊新能源汽車所有白可以申請新能源汽車板塊和板塊的更新損失或損壞需要彌補救贖板,應當首先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或「12123」交通卡預訂時間和地點,並辦理按照約定的時間和地點的救贖新能源汽車板業務。
⑶ 上海新能源汽車牌照政策是什麼
上海新能源汽車牌照政策是其他新能源汽車、個人信用狀況良好、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申請之日前1年不存在相關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錄的下列人員可以直接申請新能源牌照,具體條件為:
(一)本市戶籍居民;
(二)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申請之日前24個月內已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滿12個月的來滬人員;
(四)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標准分值,且申請之日前6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的來滬人員;
(五)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且申請之日前6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的港澳台居民、華僑及外籍人員。
本條所稱道路交通安全違法相關情形包括:駕駛機動車發生5次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處以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的行政處罰。
關於上海市新能源車牌的規定。
《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第五條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用於非營運,且個人用戶名下沒有使用本市專用牌照額度注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本市在非營業性客車總量控制的原則下,免費發放專用牌照額度。
購買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的消費者,申領專用牌照額度;還應當符合:已在本市落實一處符合智能化技術要求和安全標準的充電設施;個人用戶名下沒有非營業性客車額度證明,沒有使用非營業性客車額度注冊登記的機動車(不含摩托車)。
自2023年1月1日起,消費者購買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的,本市不再發放專用牌照額度。使用本市專用牌照額度注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報廢以及辦理轄區外轉移和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失竊手續的,專用牌照額度自動作廢。
以上內容參考上海市政府——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
⑷ 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是什麼呢
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
對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除進口新能源汽車以外),在中央財政補助基礎上,根據本市新能源汽車登記車型有關信息和本市確定的補助標准,再給予本市財政補助。本市財政補助主要依據節能減排效果,並綜合考慮生產成本、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逐步退坡。
對符合條件的純電動汽車,按照中央財政補助1∶0.5給予本市財政補助;對符合條件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且發動機排量不大於1.6升的,按照中央財政補助1∶0.3給予本市財政補助。
對納入《上海市燃料電池汽車發展規劃》有關示範應用規劃,符合本市燃料電池汽車示範運行有關技術標准,並在本市確定的燃料電池汽車商業運營示範區內運行的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不超過中央財政補助1∶1的比例給予本市財政補助。燃料電池汽車技術標准、運行要求等另行制定。
本市財政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新能源汽車生產廠商在銷售新能源汽車產品時,按照扣減中央和本市財政補助後的價格與消費者進行結算;本市按照程序,將企業墊付的本市財政補助資金再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廠商。
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國家和本市財政補助總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50%。如補助總額高於車輛銷售價格50%,在扣除中央補助後,計算本市財政補助金額。
⑸ 上海新能源車2021年最新政策是什麼
2021上海新能源汽車牌照政策:
一、上海新能源牌照是隨車一起報廢的,車主購買新能源汽車用於非營運且個人消費者名下無在本市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的,上海市市在非營業性客車總量控制原則下,繼續免費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牌照額度。
二、對使用專用牌照額度的新能源汽車,實行一車一牌制度,新能源汽車報廢,以及辦理轄區外轉移和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失竊手續的,專用牌照額度自動作廢,不再發放額度憑證,同時三年內不可轉讓過戶。
根據上海發改委的聲明:為確保政策的連續性,繼續支持上海市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經研究,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上海繼續免費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牌照額度,所以混動新能源車依然能夠免費獲得車牌指標。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號牌申領需具備如下條件:
1.本市戶籍居民;
2.在本市服役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最近24個月內連續在本市繳納社保滿12個月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4.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並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華僑及外籍人員;
5.名下無上海牌新能源車;
6.良好的個人徵信記錄;
7.有固定充電樁。
⑹ 上海新能源汽車牌照政策 2022
【法律分析】
新能源車輛辦理注冊登記的,條件、程序和要求,與以前相同,即辦理注冊登記的,需先到本市稅務部門取得繳稅憑證或免稅憑證,然後到市交通委額度審核窗口審核機動車額度,再到車輛管理所各分所、上海市二手車交易中心登記服務站及外高橋二手車交易市場登記服務站辦理注冊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條 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三)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
⑺ 上海新能源車上牌新政策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和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有效推進節能減排工作,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制訂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消費者)
本實施辦法所稱消費者,包括個人用戶和單位用戶。
個人用戶是指信用狀況良好、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自申請之日前1年不存在相關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錄的下列人員:
(一)本市戶籍居民;
(二)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三)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最近24個月內連續在本市繳納社保滿一年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四)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且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華僑及外籍人員。
單位用戶是指本市黨政機關和在本市注冊登記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信用狀況良好的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
本條第二款所稱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錄,包括:
1.駕駛機動車發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2.被處以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的行政處罰。
額度的新能源汽車,實行一車一牌制度。新能源汽車報廢,以及辦理轄區外轉移和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失竊手續的,專用牌照額度自動作廢,不再發放額度憑證。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實施辦法所適用的新能源汽車,是指在本市銷售和使用,已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或其他相關車型目錄,符合本市管理規定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序)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本市公交汽車領域使用的新能源汽車,不適用本實施辦法。
⑻ 上海新能源汽車牌照政策是怎麼樣的
上海新能源汽車牌照政策是個人用戶名下沒有使用本市專用牌照額度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的,可以繼續免費申領新能源專用牌照額度。不需要拍號即可獲得車輛指標。
根據《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第五條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用於非營運,且個人用戶名下沒有使用本市專用牌照額度注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本市在非營業性客車總量控制的原則下,免費發放專用牌照額度。
購買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的消費者,申領專用牌照額度,還應當符合:已在本市落實一處符合智能化技術要求和安全標準的充電設施;個人用戶名下沒有非營業性客車額度證明,沒有使用非營業性客車額度注冊登記的機動車(不含摩托車)。
關於上海新能源汽車的其他規定。
《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第九條本市通過「一網通辦——新能源汽車專用牌照申領一件事」等窗口,辦理新能源汽車確認憑證審核事項。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申領專用牌照額度時,可以按照規定渠道和程序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市經濟信息化委對消費者提交的申請材料和新能源汽車廠商提交的消費者購車車型信息進行審核,符合專用牌照額度申領條件的,發放確認憑證。市交通委憑確認憑證等相關材料,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發放專用牌照額度。
以上內容參考上海市政府——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
⑼ 上海新能源汽車牌照政策
法律分析:在本市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的,本市在非營業性客車總量控制原則下,免費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牌照額度。
法律依據:《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 第五條 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用於非營運且個人消費者名下無在本市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的,本市在非營業性客車總量控制原則下,繼續免費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牌照額度。對使用專用牌照額度的新能源汽車,實行一車一牌制度。新能源汽車報廢,以及辦理轄區外轉移和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失竊手續的,專用牌照額度自動作廢,不再發放額度憑證。
⑽ 上海新能源車2021年最新政策
2021上海新能源汽車牌照政策:
一、上海新能源牌照是隨車一起報廢的,車主購買新能源汽車用於非營運且個人消費者名下無在本市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的,上海市市在非營業性客車總量控制原則下,繼續免費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牌照額度。
二、對使用專用牌照額度的新能源汽車,實行一車一牌制度,新能源汽車報廢,以及辦理轄區外轉移和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失竊手續的,專用牌照額度自動作廢,不再發放額度憑證,同時三年內不可轉讓過戶。
根據上海發改委的聲明:為確保政策的連續性,繼續支持上海市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經研究,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上海繼續免費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牌照額度,所以混動新能源車依然能夠免費獲得車牌指標。
一、2021年上海新能源車牌照辦理流程
(一)新車注冊登記
12月1日後,新能源車輛辦理注冊登記的,條件、程序和要求,與以前相同,即辦理注冊登記的,需先到本市稅務部門取得繳稅憑證或免稅憑證,然後到市交通委額度審核窗口審核機動車額度,再到車輛管理所各分所、上海市二手車交易中心登記服務站及外高橋二手車交易市場登記服務站辦理注冊登記。
(二)已登記的新能源機動車辦理換發號牌手續
1、對已經登記的新能源汽車,按照自願換領的原則,由車主自主選擇是否換領新式號牌。可以申請換發的車輛清單會在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公示,公示範圍內的車主可結合自身情況,自願在互聯網預約換領的地點和時間。
原專段號牌新能源車可直接申請換發號牌,非專段號牌新能源汽車需先到市交通委額度審核窗口確認額度,再進行互聯網選號預約。辦理前需確保車輛不能有查封、扣押、被盜搶、達到強制報廢標准、違法未處理、事故未處理等情形。
2、按網上預約的時間和地點辦理換牌業務。將車輛開至辦理地點並提交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照片、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原機動車號牌。
以上內容參考:交通違章查詢網——上海新能源汽車牌照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