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能源汽車補貼申報
① 最新下發的新能源電動轎車補貼詳細流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局、科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
為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推進節能減排,促進大氣污染治理,報經國務院批准同意,2013年至2015年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現將有關補貼政策通知如下:
一、依託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
(一)繼續依託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重點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細顆粒物治理任務較重的區域,選擇積極性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實施。
(二)示範城市或區域須滿足以下條件:
1.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點區域新能源汽車累計推廣量不低於10000輛,其他城市或區域累計推廣量不低於5000輛。
2.推廣應用的車輛中外地品牌數量不得低於30%。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采購外地品牌車輛。
3.政府機關、公共機構等領域車輛采購要向新能源汽車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務、物流、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30%。
4.地方政府對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公交車運營、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已出台具體明確的政策措施。
5.相關城市須接受年度考核評估,未能完成年度推廣目標的將予以淘汰。
(三)能夠滿足上述條件的城市,可編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於10月15日前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四部委)。四部委將對上報方案進行審核評估,擇優確定示範城市名單。
二、對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補貼
(一)補助范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
(二)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
(三)資金撥付。中央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實行按季預撥,年度清算。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後,每季度末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部門提交補貼資金預撥申請,當地財政、科技部門審核後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組織審核後向有關企業預撥補貼資金。年度終了後,根據核查結果進行補貼資金清算。
(四)補助標准。補助標准依據新能源汽車與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確定,並考慮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逐年退坡。2013年具體補助標准見附件。2014年和2015年,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補助標准在2013年標准基礎上分別下降10%和20%;純電動公交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公交車標准維持不變。
三、對示範城市充電設施建設給予財政獎勵
中央財政將安排資金對示範城市給予綜合獎勵,獎勵資金將主要用於充電設施建設等方面。具體獎勵辦法及標准另行制定。
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
② 新能源汽車補貼2021具體內容有哪些
1、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與2020年補貼標准從4月23日起實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為過渡期不同,通知明確2021年補貼標准從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且未設過渡期。
2、通知明確了不同類型、不同領域車輛產品的補貼標准,為補貼政策精準執行提供依據。為推動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10%。
(2)南京新能源汽車補貼申報擴展閱讀:
政策影響
2021年新能源汽車將採用新的試驗方法標准,對部分車輛產品的技術指標值將造成影響。為保障新老標准平穩過渡銜接,通知提出,對按照新試驗方法進行檢測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產品,按同等技術難度,合理規定續駛里程、能耗等技術指標門檻值要求。
其他新能源汽車在新試驗方法標准下的技術指標門檻,適用財建〔2020〕86號文件規定。通知還明確,新標准發布實施前,按照老標准進行檢測的產品,只要符合補貼政策技術門檻要求,均可按規定享受補貼。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退坡20%
③ 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區級財政補貼資金有多少
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根據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等四部委《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551號)、省政府《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蘇政發〔2014〕51號)、省財政廳 省經信委《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蘇財工貿〔2014〕64號)、《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實施意見(2014—2015年)》(寧政辦發〔2014〕48號)等文件精神,省、市級財政對我市2013-2015年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以及充換電設施建設費用給予補貼(市區分擔標准見《實施意見》)。為切實加快推進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及時申領和兌付省、市級補貼資金,特製定本細則。
一、省、市級財政補貼對象
省、市財政補貼資金的對象為推廣應用城市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務、環衛、物流、電力、企業通勤等)、私人消費者;承建充換電設施的服務運營單位。
二、省、市級財政補貼標准
(一)省級財政補貼標准見《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見附件)。
(二)市級財政補貼標准
1、2013、2014年購車補貼標准
市級財政對公共服務領域及私人應用領域購置列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按以下標准核定補貼資金:
純電動乘用車3.5萬元/輛;
純電動客車30萬元/輛;
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2萬元/輛;
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15萬元/輛;
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9萬元/輛;
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9萬元/輛;
燃料電池車乘用車12萬元/輛;
燃料電池商用車30萬元/輛。
裸車、電池分離銷售的,按車輛、電池成本比例享受財政補貼。
2015年市財政根據省級財政補貼標准,結合我市推廣實際再行確定補貼標准。
2、充換電設施補貼標准
對充換電服務運營單位承建的充換電設施費用,市、區(原五縣)按照「市區(開發區)分擔」原則,給予15%補貼。
三、省、市級財政補貼方式
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省、市級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撥付給相關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
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省、市級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撥付給汽車銷售機構。汽車銷售機構以扣除財政補貼資金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消費者;
充換電設施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撥付給承建服務運營單位。
四、省、市級財政補貼流程
(一)省級財政補貼資金實行按季申領,省級財政撥付到市級財政後,30個工作日內撥付到位。新能源汽車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為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省市補貼,由市財政撥付到新能源汽車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新能源汽車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為區(含開發區,下同)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省市區補貼和新能源汽車私人消費者的省市區補貼,由區財政撥付到位。
(二)省、市級財政撥付實行分級申報制度:
1、新能源汽車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為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責任部門申請,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責任部門審核匯總後,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新能源汽車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為區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向所在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申請,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審核匯總後報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新能源汽車私人消費者的補貼由新能源汽車銷售機構根據新能源汽車私人消費者的戶籍或暫住地所在區,向其戶籍或暫住地所在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申請,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審核匯總後報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充換電設施補貼資金由承建服務運營單位向所在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申請,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審核匯總後報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各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於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向市財政局和市交通運輸局提交本地區申請撥付資金報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匯總表(見附件1)、相關申請材料以及區級財政補貼資金安排方案。
充換電站設施建設省、市級財政補貼申請報告於充換電設施建設完成、通過驗收並正式投入運營後15個工作日內提出。
五、省、市級財政補貼申請資料
(一)申請車輛購置財政補貼資金的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2),並提供以下材料:
1、車輛購銷合同、購銷發票等憑證;
2、公安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行駛證復印件;
3、由汽車銷售機構提供的其車型列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批次憑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請私人消費領域車輛購置財政補貼資金的,由新能源汽車銷售機構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3),有關材料與公共服務領域相同,同時還需提供由消費者、銷售機構雙方簽字的新能源汽車私人領域購車補貼確認表及私人消費者戶籍或暫住證復印件(見附件4)。
(三)申請充換電設施建設財政補貼資金的承建運營單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5),並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環保、規劃、用地等有關部門的建設許可批復文件復印件;
2、項目建設和運營規劃書;
3、建設成本預算,有關設備的購置合同、發票,工程建設委託合同等;
4、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項目竣工決算報告及充換電設施投資清單(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資產的配電、充電、換電、監控、通訊等設施、設備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5、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項目驗收合格證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申請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對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部門、財政部門承擔對申請材料的審核責任。對提供虛假信息、騙取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的,將追繳補貼資金、取消補貼資格,並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江蘇省財政監督辦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區要根據《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實施意見(2014—2015年)》(寧政辦發〔2014〕48號)精神,制定區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並報市財政局和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七、本實施細則由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附件: 1.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匯總表
2.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公共領域)
3.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私人領域)
4.新能源汽車私人領域購車補貼確認表
5.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充換電設施)
6. 各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聯系表
7. 省財政廳省經信委《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蘇財工貿〔2014〕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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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根據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等四部委《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551號)和省政府《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蘇政發〔2014〕51號)精神,省財政對納入全國新一輪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范圍的南京、常州、蘇州、南通、鹽城、揚州等6市(以下簡稱推廣應用城市),2013-2015年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以及充換電設施建設費用給予補貼。為及時兌付補貼資金,特製定本細則。
一、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的對象為推廣應用城市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務、環衛、物流、電力、企業通勤等)、私人消費者;承建充換電設施的服務運營單位。
二、省級財政補貼標准
(一)2013、2014年購車補貼標准
省財政對公共服務領域及私人應用領域購置列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按以下標准核定補貼資金。
純電動乘用車2.5萬元/輛;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1.5萬元/輛;
純電動客車20萬元/輛;
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10萬元/輛;
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6萬元/輛;
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800元,最高6萬元/輛;
燃料電池乘用車8萬元/輛;
燃料電池商用車20萬元/輛。
此外,清潔能源汽車(LNG客車、貨車)2萬元/輛。
裸車、電池分離銷售的,按車輛、電池成本比例享受財政補貼。
2015年省財政補貼標准根據中央財政補貼標准,結合本省推廣實際再行確定。
(二)充換電設施補貼標准
對充換電服務運營單位承建的充換電設施費用,省財政給予15%補貼。
三、省級財政補貼資金實行按季撥付,於每季度結束後3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給推廣應用城市財政部門。各推廣應用城市財政局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部門,於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向省財政廳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提交本地區申請撥付資金報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資金匯總表(見附件1)、相關申請材料以及市級財政補貼資金安排方案。
充換電站設施建設省級財政補貼申請報告於充換電設施建設完成、通過驗收並正式投入運營後15個工作日內提出。
四、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省級補貼資金由推廣應用城市財政部門撥付給相關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
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省級補貼資金由推廣應用城市財政部門撥付給汽車銷售機構。汽車銷售機構以扣除財政補貼資金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消費者;
充換電設施補貼資金由推廣應用城市財政部門撥付給承建服務運營單位。
五、申請車輛購置財政補貼資金的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2),並提供以下材料:
1、車輛購銷合同、購銷發票等憑證;
2、推廣應用城市公安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行駛證復印件;
3、由汽車銷售機構提供的其車型列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批次憑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申請私人消費領域車輛購置財政補貼資金的,由新能源汽車銷售機構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3),有關材料與公共服務領域相同,同時還需提供由消費者、銷售機構雙方簽字的新能源汽車私人領域購車補貼確認表(見附件4)。
七、申請充換電設施建設財政補貼資金的承建運營單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5),並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環保、規劃、用地等有關部門的建設許可批復文件復印件;
2、項目建設和運營規劃書;
3、建設成本預算,有關設備的購置合同、發票,工程建設委託合同等;
4、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項目竣工決算報告及充換電設施投資清單(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資產的配電、充電、換電、監控、通訊等設施、設備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5、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部門組織的項目驗收合格證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八、各申請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的單位,對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推廣應用城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部門、財政部門承擔對申請材料的審核責任。對提供虛假信息、騙取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的,將追繳補貼資金、取消補貼資格,並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江蘇省財政監督辦法》予以處罰。
九、推廣應用城市要根據省政府《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蘇政發〔2014〕51號)精神,制定市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並報省財政廳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備案。
十、本實施細則由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解釋
④ 汽車補貼給力,但你真的知道怎麼申請嗎
汽車產業是國民經濟重要支柱產業,汽車消費是我國消費市場的重要部分。而自今年以來,不但國家出台一系列促進汽車消費政策,而且各地也紛紛多措並舉利好不斷,希望用這一方法來促進汽車消費,消除疫情帶來的負面影響。其中,補貼力度大,且最直接的非廣州市莫屬。同時,前兩日,廣州市商務局、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也印發《關於提振消費促進市場繁榮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可見國家和當地政府部門在上下合力為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加油」「充電」。接下來,編者就和大家一起來看看汽車補貼是如何申請的。
置換補貼申請流程
(一)登陸「穗車購」小程序,按照流程提示填寫、上傳相關文件。經核對消費者在車管所的車輛交易信息,符合條件的消費者手機端將收到通知。
(二)企業受理。汽車銷售企業需向廣州市汽車服務業協會申領「購車補助二維碼」。汽車銷售企業在消費者購車後協助其登記新車信息提交購車補助申請,並在系統端上簽署意見,點擊上傳。
(三)提交上牌信息。消費者購車並提交購車補助申請後,須及時到車管所完成新車注冊登記上牌手續,並在平台拍照上傳新車《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四)系統後台及有關部門審核。公安車管、工信、商務及第三方機構審核後,撥付補貼給消費者。
新能源補貼申請流程
01
需攜帶以下申請材料
(一)有效身份證件
(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四)車輛信息確認憑證
(五)新能源汽車個人消費綜合性補貼申請表
(六)銀行活期賬戶儲蓄卡或存摺
(七)如委託代辦的,應提供申請人授權委託書原件1份,以及被委託人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
(八)如申請人為持有效護照的外籍人士,則需提供護照公證翻譯本;
(九)如同一個人同時申請2台或以上的,需提供《車輛信息匯總表》紙質版和電子版(通過U盤現場拷貝)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驗,其中材料(四)原件由辦理窗口收回存檔
02
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在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網站下載《新能源汽車個人消費綜合性補貼申請表》(一式兩份),按要求完整填報
(二)申請人撥打96900電話預約後,按時攜帶上述申請材料(本工作指引第四條所列申請材料)前往市交通運輸局下屬的中小客車指標調控服務中心的業務窗口提出申請
(三)市交通運輸局下屬的中小客車指標調控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現場核驗申請人提交相關材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合相關規定的,退回並說明原因,提示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重新申報。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受理其申請並將《申請表》其中一份交申請人留存。審核通過後,發放綜合性補貼至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號。
03
業務辦理窗口
亟需簡化流程
以上就是置換補貼和新能源補貼的申請流程,顯而易見的,置換補貼申請無需出門,通過線上填寫資料,即可申請補貼,補貼一步到位,十分省心,但反觀補貼力度更大的新能源汽車方面,其流程卻更繁瑣,不但需要准備一大份資料,提前預約,而且還需在工作日時間去到指定部門辦理流程。同時,有不少車友反映,雖然一直知道購買新能源汽車有比較大的補貼,但一直不知道應該從何入手申請,而已在申請的車友,也說其流程過於復雜,而且大部分經銷商也不提供代辦業務。
其實,早在3月份、4月初,廣州市就率先響應國家號召,印發了促進汽車消費的若干文件,如4月3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就出台了《廣州市促進汽車生產消費若干措施》。但是目前來看,新能源汽車補貼的申請流程,需要消費者耗費大量的精力和時間,所以希望政府部門能盡快增加補貼申請的透明度和提高申請流程的便捷性,以便惠及更多市民,更大力地刺激相比燃油車更加低迷的新能源汽車市場,不要拖提振消費的後腿。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⑤ 南京市新能源純電動汽車 補貼政策有哪些
國家級補貼
江蘇省級補貼
南京市級補貼
⑥ 新能源汽車沒有領取補貼證明哪裡可以開具
這個必須看你購買的車型是否在國家新能源車補貼目錄里。如果不在就拿不到。如果有補貼,需要跟購車的4S店或者經銷商溝通,讓他們協助你辦理,提供各種資料。
⑦ 新能源汽車如何領取補貼
國家補貼與地方補貼均是由經銷商墊付,搜集購車者的相關資料後提交政府部門允於批復與報銷。因此消費者在購置新能源電動車時只需要支付扣除雙重補貼之後的價格,在辦理完完稅證明後,車主需把發票原件、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完稅證明這四份文件,拍好照片,發給4s店即可。
(7)南京新能源汽車補貼申報擴展閱讀:
新能源汽車補貼的對象范圍:
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對動力電池、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的標准化建設給予適當補助,並安排一定工作經費,用於目錄審查、檢查檢測等工作。
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包括私人直接購買、整車租賃和電池租賃三種形式。
(一)直接購買: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
(二)整車租賃: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租賃企業。
(三)電池租賃:中央財政對電池租賃企業給予補助,電池租賃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向私人用戶出租新能源汽車電池,並提供電池維護、保養、更換等服務。
第六條地方財政安排一定資金,重點對充電站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新能源汽車購置和電池回購等給予支持。
⑧ 新能源汽車補貼怎麼領
在4s店即可領取
國家補貼與地方補貼均是由經銷商墊付,搜集購車者的相關資料後提交政府部門允於批復與報銷。
因此消費者在購置新能源電動車時只需要支付扣除雙重補貼之後的價格,在辦理完完稅證明後,車主需把發票原件、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完稅證明這四份文件,拍好照片,發給4S店即可。
補助范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
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
資金撥付。中央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實行按季預撥,年度清算。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後,每季度末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部門提交補貼資金預撥申請,當地財政、科技部門審核後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
(8)南京新能源汽車補貼申報擴展閱讀:
新能源汽車補貼對象:
第四條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對動力電池、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的標准化建設給予適當補助,並安排一定工作經費,用於目錄審查、檢查檢測等工作。
第五條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包括私人直接購買、整車租賃和電池租賃三種形式。
(一)直接購買: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
(二)整車租賃: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租賃企業。
(三)電池租賃:中央財政對電池租賃企業給予補助,電池租賃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向私人用戶出租新能源汽車電池,並提供電池維護、保養、更換等服務。
第六條地方財政安排一定資金,重點對充電站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新能源汽車購置和電池回購等給予支持。
⑨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是什麼
2018年2月13日,財政部在其官網上正式發布由四部委聯合起草的《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1、補貼方案削低補高、進一步鼓勵技術進步。2018年新版補貼方案里,將「提高技術門檻要求」作為開宗明義的首條綱領,明確提出要鼓勵高能量密度、低能耗車型應用,將補貼資金顯著傾斜於更高技術水平的車型,而且維持對燃料電池的補貼額度不變
2、分階段過渡,為車企預留准備和切換時間/空間。本次補貼方案相比此前歷次補貼政策不同的是,其首次出現了「分階段執行」的管理思路。簡而言之,就是分為三個階段分別執行不同的補貼政策。出現該方式的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政策為2018年2月份才出台,此前的政策空白期中產銷的新能源汽車採用新辦法實在說不過去(先後關系);二是距離2016年12月30日財政部等四部委制定的舊補貼政策過去僅一年出頭,頻繁調整給車企帶來的壓力確實很大;三是新車型的技術指標調整、開發並非一朝一夕可完成,僅標定試驗就得花費至少數月時間。
3、去繁就簡,簡政放權降低車企行政審批壓力和成本。由於補貼政策、公告目錄、推薦目錄、免徵購置稅目錄等政策文件具有緊密的關系,因此車企在產銷過程中必須應對大量的申報、審核、調整工作。某車企專門負責目錄申報工作的負責人就曾在私下說過,一年下來光這個活就得專門調集人手加班加點干,而且經常是突擊戰(早上目錄早領補貼)。新補貼政策顯然是充分考慮到了這一實際情況,因此重點出台了以下三點細則:一是「2017年目錄內符合調整後補貼技術條件的車型,可直接列入新的目錄。」,也即是可以不用重復經歷完整的申報流程;二是「地方政府不得要求對新能源汽車進行重復檢驗」,也即是車企可以明確免除地方政府再次檢測的額外要求和無意義行為;三是「列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一視同仁執行免限行、免限購、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等支持措施」,也即是大公告賜予「全國通行」的權利,無需每一個產品型號均到每一個省份進行單獨的申請檢查。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嚴防新式騙補等亂象滋生。對車企的簡政放權並不意味著全面放鬆,事實上,新政策高度凸顯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新思路。比如,要求「加快建立三級聯網的新能源汽車監管平台」、「建立整車和電池一致性抽檢制度」、「設置舉報電話或網上舉報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統計、審查、處罰機制」。上述舉措著力於維護新能源汽車穩定的產銷秩序、嚴防騙補、提升產品安全。特別是整車和電池一致性抽檢制度,更是十分及時和重要,具體點講,少數車企可能會在「高能量密度優惠」和「成本壓力」下再次鋌而走險,採取「優劣參半」的方式生產產品、攤銷成本、騙取補貼,新思路的提前出台,將極為有力的震懾和扼殺這些不法企圖。
(1)、堅持精細化分檔。2017年正式版本中將純電動乘用車簡要分成了3個檔次,由於政策是在2016年制定,這一處理方式可以理解。但在2018年仍然延續就不太符合市場現狀了,因此2018正式版本與此前流出的草案版本「高度相似」的實行了5個檔次劃分,堅持了精細化的分檔思路。這個情況說明兩個問題,一是產品豐富程度在大幅提升,二是請大家以後千萬不要對網上流出的草案版本置若罔聞,雖然草案會與正式版本有所出入,但空穴不來風,早了解早做准備不是壞事。
(2)、未過度削低補高。2018年正式版本中,直接取消了低於150公里續航里程的純電動乘用車國補資格,並將此前150-200km段3.6萬元的補貼額度下調為1.5萬元,削幅2.1萬元;將200-250km段削減為2.4萬元,削幅1.2萬元;將250-300km段削減為3.4萬元,削幅1萬元,但不低於300km續航的車型補貼額度不降反升。這種削低補高思路與此前草案版本的思路再次一致,但不同的是,正式版本相對於草案版本並沒有非常嚴厲的削低150-200km段車型,而是有所保留,削幅降低了0.5萬元。這表明,經過各方勢力博弈,A00級車型短期內的尾大不掉讓管理方意識到,過於激進的削低將容易產生斷崖式發展現象,從穩定角度出發,減弱了對A00級車型的打壓力度,給予了A00一口喘氣的生機。
(3)、技術指標進一步加嚴。能量密度方面,120Wh/kg成為電池包的入門標准,相比此前90Wh/kg就能獲得1倍的標准補貼,新標准將該指標直接提升了30Wh/kg,提升幅度高達25%,並且首次劃出了160Wh/kg的檔次,為超高能量密度車型的出現預留空間(2017年推薦目錄和2018年首批推薦目錄中,能量密度最高分別達到152.9Wh/kg、158.07 Wh/kg)。與此同時,百公里能耗要求也進一步加嚴。2017正式版本中限值較低,以1000kg、1600kg、2000kg三種整備質量為例,其百公里能耗上限分別為14.5kWh、21.7kWh、23.7kWh,且無系數考核。2018草案中則出現了系數考核跡象,該跡象在正式版本中得以印證,想要拿到基本系數(1),各類車型就必須滿足優於5%以上的不同質量段的能耗限值要求。而且,限值也明顯收緊,1000kg、1600kg、2000kg三種整備質量的能耗上限分別為13.05 kWh、19.53 kWh、21.3 kWh,加嚴程度約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