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丁電動汽車三包服務都有哪些
⑴ 汽車三包期限是多長時間汽車三包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三章第十八條規定: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包修期不得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
按規定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開具購車發票日期與交付家用汽車產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3、家用汽車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消費者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的,銷售者應當更換或者退貨:
(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纍計進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該故障或者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因其質量問題纍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傳動系統、污染控制裝置、車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質量問題纍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因質量問題纍計修理時間超過30日,或者因同一質量問題纍計修理超過4次的。
以上就是汽車三包服務包含的修理、更換、退貨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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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汽車三包具體有哪些項目
三包是包退、包換、保修。
家用汽車在購車發票算起60日內或是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
1、換車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為准),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
2、退車發動機換兩回仍不正常可退車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如果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3、修車超5天車主有權開備用車在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其中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⑶ 雷丁電動汽車售後服務體系怎麼樣
才買一個多月,被小區的孩子砸了一下,保修期內的工作人員的態度也挺好的,原來買車時雷丁就附送了一份保險,無意間派上了用場。最後當然也圓滿解決了這件事。
⑷ 電動車電池的三包規定有哪些
一、 三包維修范圍:
1. 內胎在購車半個月內如發現沙眼可以更換(自行修補、人為破損或硬器戳穿者不予更換)。
2. 電鍍、油漆大件(車把、輪圈、鏈輪、曲柄、覆蓋件)在半年內發現大片自行脫落或大面積起泡者予以調換(屬人為破損、劃傷不屬三包范圍)。
3. 車架、前叉、車把、在兩年內有開裂現象予以更換,搖臂及液壓前叉在壹年內有開裂現象予以更換(外力撞擊、強力顛簸、超載重物致開裂者不屬三包范圍)。
4. 產品自售出之日十五日內,蓄電池不足額定容量90%,更換新電池。蓄電池在一年內發生故障,經測不足額定容量60%的,重新配組後應達到額定容量60%以上,三包有效期不重新計算。如更換新蓄電池的,按3‰折舊率/日,收取折舊費。
5. 控制器、儀表、充電器在一年內功能失效者予以更換。
6. 有刷電機在二年內、無刷電機在五年內發生電機殼座開裂、電機燒壞等故障者予以保修。
★特別提醒:上述時限均以購買日期為准。
二、不屬「三包」的范圍和內容:
1. 用戶未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使用、保養及調整造成的故障
2. 用戶自行改裝、拆修造成損壞,以及自行分解,使故障原始狀態破壞,無法進行鑒定和分析的故障。
3. 用戶使用、保管不當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故障。
4. 易損件、消耗品不予「三包」(易損件、消耗品為:保險絲、橡膠件、剎線、輻條、外胎、內 胎、燈泡、鞍座面、倒車鏡、塑料件)。
5. 無購車發票、保修卡或卡、物不符的車輛。
6. 使用說明書規定范圍之外自行拆損件。
7. 其它未列入范圍的配件原則上屬三包維修范圍的,保修期限按半年計算。
8. 凡非本公司部件的車輛,造成其它部件損壞的一律不予三包;
9. 電機在使用過程中,水位超過電機軸造成進水燒壞電機的一律不予三包。
三、保修原則:
1.「三包」范圍以外的故障及「三包」期後的主要件本廠仍負責修理,但酌情收費。
2. 廢舊蓄電池必須一比一回收,返回電池製造廠,以免污染環境。
拓展內容:
更換過的電瓶還能不能享受三包?網頁鏈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內容來源於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⑸ 汽車三包指的是哪些零部件
1、換車
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
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為准),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
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
2、退車
發動機換兩回仍不正常可退車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如果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3、修車超5天車主有權開備用車
在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其中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⑹ 有什麼辦法可以把雷丁電動車退掉
只有和出售的商家協商了,是否有三包服務約定,「三包」是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換、退貨的責任和義務。1、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2、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3、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也就是7日之內可以選擇退貨,超出7日只能換貨或修理。如果沒有三包服務約定,估計退全款的可能降低,取決於老闆的良心了。
⑺ 電動車三包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國家有關產品三包規定,由公司統一履行三包義務。
「三包」范圍:分非電器和電器。
1.電動車非電器部分
A.車架、車把一年內脫焊、斷裂予以更換(外力撞擊,人為損壞不予「三包」)
B.減震前叉,彈簧斷裂、脫出,保修半年,屬人為或外力不當造成扭曲、變形等不予保修。
C.車圈介面開裂、斷裂無故變形(人為除外),保修半年。
D.電鍍件:車把、曲柄輪盤、軸皮、衣架、車銻等如發現鍍層起泡或大面積脫落,半年內予以更換。
E.前軸、中軸(包括檔、碗、軸棍)飛輪,如發現破損、碎裂,半年內予以更換。
F.抱閘內閘皮斷裂,半年內予以更換。
G.內胎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發現有沙眼、漏氣現象,可以更換(自行修補不予更換);外胎在三個月內發現有開裂等質量原因的,予以更換。
H.漆件三個月內發現大面積暴層脫落予以更換。人為破壞、劃傷或由於劃傷造成油漆脫落的不予「三包」
I.鞍座屬質量問題,保修半年。
2,電動車電器部分
A.電機:發生齒輪斷裂、軸承破損、外殼開裂,燒毀(人為因素除外)等故障,有刷電機保修兩年,無刷電機保修三年。
B.電池:在正常條件下,正確使用的電池如發生漏液、塑殼開裂,經檢驗容量低於額定容量的60%,保修12個月。
C.控制器:一年內發生性能故障予以保修,私自打開內部者不予「三包」。
D.充電器:外觀無因外力造成的裂痕;未私自打內部、縫合貼標未被撕毀;附線完整的出現短路、斷路及其它影響使用的質量問題,一年內予以保修。
E.儀表一年內發生性能故障予以保修。
F.調速把:外觀無損傷,出線部位無斷裂,無自行拆卸現象,失去正常調速功能或模式轉換功能的視為質量問題,一年內予以保修。
G.功能開關:外觀無損傷,出線部位無斷裂,失去任何一項功能的(喇叭、大燈、轉向)視為質量問題,一年內予以保修。
H.斷電剎把:外觀無損傷,出線部位無斷裂,失去斷電功能,視為質量問題,一年內保修。
I.(註:凡閘把斷裂、轉軸邊斷裂一律為人為或外力碰、摔、掰等傷害,非質量原因不予以保修)。
J.電源鎖失靈、接觸不良保修半年。
K.喇叭不響保修三個月。
L.鋰離子電池、鎳氫電池:充不進電、放不出電、續行里程短等,保修一年。
不屬「三包」的范圍:
A.用戶未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使用、保養及調整造成的故障
B.使用、保管不當或意外事故造成損壞的。
C.用戶自行改裝、拆修造成損壞,以及自行分解,使故障原始狀態破壞,無法進行技術鑒定和分析的故障。
D.不能出示有效憑證(有效發票、保修卡)的或卡物數據資料不符合的。
E.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損壞的。
F.易損件、消耗件(保險管、燈泡、剎車皮、剎車線、車條、內外胎、腳蹬、橡膠套、整車塑料件等)屬正常損耗品。
G.未經特約維修單位同意自行修理的費用。
(7)雷丁電動汽車三包服務都有哪些擴展閱讀:
三包產品
第一批實施三包的部分產品共18種:自行車、彩電、黑白電視、家用錄像機、攝像機、收錄機、電子琴、家用電冰箱、洗衣機、電風扇、微波爐、吸塵器、家用空調器、吸排油煙機、燃氣熱水器、縫紉機、鍾表、摩托車。
新三包規定中明確,實行三包的產品目錄將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和調整。
隨著平板電視機、行動電話、固定電話、微型計算機、家用視聽產品等四類新產品的加入,我國共有23種產品納入「三包"政策范圍之內。
進口產品同樣適用於新三包規定。
未納入新三包規定的產品,出現了質量問題,銷售者均應依法負責修理、更換、退貨並賠償由此而受到的損失。
⑻ 電動車三包服務是哪三包規定
法律分析:目前全國沒有針對電動車的統一的三包規定,但是很多廠家的質保承諾都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國家有關產品三包規定而制定的。具體包括:用戶按產品使用說明書正確操作使用,在產品售出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和因製造質量產生零部件損壞,廠家需提供無償維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四)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條文》第一條: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稱為三包)的責任和義務。第七條生產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明確三包方式。生產者自行設置或者指定修理單位的,必須隨產品向消費者提供三包憑證、修理單位的名單、地址、聯系電話等;(二)向負責修理的銷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術資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負責培訓,提供修理費用。保證在產品停產後五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三)妥善處理消費者直接或者間接的查詢,並提供服務。
⑼ 汽車三包都可以,換哪些零件呢
汽車三包期以內的話,只要是說我們不排除核心發動機的原因,就是說有一些自然老化導致的損壞,比如說漏油啊,然後啊,比如說減震器損壞這些的非人為導致的損壞都可以進行索賠或者是保修。
⑽ 汽車新三包法,保修哪些
1、換車
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
2、退車
發動機換兩回仍不正常可退車。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如果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3、修車超5天車主有權開備用車
在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其中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