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退坡新政將很快出爐
⑴ 四部委: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將退坡20%
12 月31日,財政部、工信部等四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2021 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 2020 年基礎上退坡 20%;為推動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 2020 年基礎上退坡 10%。為加快推動公共交通行業轉型升級,地方可繼續對新能源公交車給予購置補貼。
通知還指出,加強汽車投資項目和生產准入管理,嚴控增量、優化存量,嚴格執行新建企業和擴大產能項目等規范要求。加大僵屍企業退出力度,鼓勵優勢企業兼並重組、做大做強,堅決遏制新能源汽車盲目投資、違規建設等亂象,推動產業向產能利用充分、產業基礎扎實、配套體系完善、競爭優勢明顯的地區和企業聚集,不斷提高產能利用率和產業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車、商用車企業單次申報購置補貼清算車輛數量應分別達到 10000 輛、1000 輛。
通知如下:
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
〔2020〕593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科技廳(局、科委)、發展改革委:
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現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平緩補貼退坡力度,保持技術指標門檻穩定
為創造穩定政策環境,2021 年保持現行購置補貼技術指標體系框架及門檻要求不變。根據《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 號)要求,2021 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 2020 年基礎上退坡 20%;為推動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 2020 年基礎上退坡 10%。為加快推動公共交通行業轉型升級,地方可繼續對新能源公交車給予購置補貼。
二、做好測試工況切換銜接,實現新老標准平穩過渡
2021 年,我國新能源汽車試驗方法標准將更新。新標准發布實施前,按照老標准進行檢測的產品,只要符合補貼政策技術門檻要求,均可按規定享受補貼。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在新試驗方法標准下的補貼技術要求,有條件的等效全電續駛里程應不低於 43 公里;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對應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應小於 65%,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應小於同整備質量純電動乘用車電能消耗量目標值的 125%。其他新能源汽車在新試驗方法標准下的技術要求,適用財建〔2020〕86 號文件規定。
三、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完善市場化長效機制
落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產品質量主體責任,鼓勵企業積極開展缺陷調查及主動召回。生產企業安全管理體系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門行政處理處罰的,明知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不主動召回、造成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門責令召回的,視程度予以暫停或取消推薦車型目錄、暫緩或取消財政補貼等措施。推動建立跨部門信息共享和監管機制,強化對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運營、報廢等全流程監管,對於起火、重大安全事故等情況,開展跨部門聯合調查。進一步加強購置補貼審核,提高重點關注企業現場審核比例。落實和完善新能源乘用車積分交易政策,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車積分交易制度,承接購置補貼有序退出,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市場化發展。
四、切實防止重復建設,推動提高產業集中度
加強汽車投資項目和生產准入管理,嚴控增量、優化存量,嚴格執行新建企業和擴大產能項目等規范要求。加大僵屍企業退出力度,鼓勵優勢企業兼並重組、做大做強,堅決遏制新能源汽車盲目投資、違規建設等亂象,推動產業向產能利用充分、產業基礎扎實、配套體系完善、競爭優勢明顯的地區和企業聚集,不斷提高產能利用率和產業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車、商用車企業單次申報購置補貼清算車輛數量應分別達到 10000 輛、1000 輛。
本通知從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本通知未作規定的事項,繼續按照《關於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審批責任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建〔2016〕877 號)、《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 號)、《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 號)、《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 號)、《關於支持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的通知》(財建〔2019〕213 號)、《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 號)等有關文件執行。
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
2020 年 12 月 31 日
⑵ 新聞速遞 | 2020年新能源補貼不會退坡工信部:還未最終確定
「今天的電動汽車百人會上,工信部部長苗圩說,今年的電動汽車補貼不會出現退坡,這是一句口誤!今年的退坡政策還沒有最後確定!」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日前,在2020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論壇上,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科協主席萬鋼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苗圩都希望在2020年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不再退坡。
萬鋼建議,到2020年底,穩定現有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政策,不再對補貼產品的技術指標作出新的調整,讓企業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補貼退出後的產品規劃與研發工作。
眾所周知,新能源汽車購置環節財政補貼政策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快速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從2017年新能源補貼政策標准開始下調,此後逐年退坡。2017年—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下調20%,2019年—2020年則下降40%,2020年以後補貼政策退出。
截至2019年,中央地方財補貼退坡總退坡幅度已超70%。同時,還因為宏觀經濟壓力、國五國六排放標准切換等相關因素的影響,中國新能源汽車銷量自2019年7月開始,出現了連續5個月負增長。這是國內大力推動新能源汽車市場發展以來,第一次出現新能源汽車銷量下滑。
「我國汽車產業發展進入調整期,機遇與挑戰並存。」苗圩認為,2019年我國新能源汽車銷量為120.6萬輛,低於2018年125.6萬輛,整體下滑幅度約4%。但新能源汽車發展長期向好沒有改變。從趨勢上看,2019年11月、12月的銷售量表現已經回到退坡以前的平均水平,政策退坡負面影響正在逐漸恢復當中。
苗圩指出,汽車產業由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企業需要抓住機遇主動作為,並從提升創新能力、加強品牌培育和注重全球布局這三方面進行努力。
此外,苗圩還表示,工業和信息化部兩次就《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修正案擬於近期發布,還將推出推動落實促進汽車消費政策,並配合出台穩增長、促銷費的相關政策措施。
目前,工信部相關司局負責人表示,今年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將保持相對穩定,不會大幅退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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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補貼退坡計劃生變2020新能源車市會好嗎
補貼退坡計劃生變?
根據之前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劃,新能源汽車補貼將會在2020年,也就是今年會逐漸退坡至0,即取消新能源汽車補貼。但是,從去年6月11號實施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新政策以來,由於補貼大幅退坡,加上整體乘用車市場的不景氣,對於新能源汽車市場的沖擊還是非常大的。如果今年真得完全將補貼取消,新能源主機廠的壓力還是會很大的,從而會進一步影響新能源汽車市場的平穩過渡。
基於以上的原因,1月20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苗圩表示為穩定市場預期,保障產業健康持續發展,今年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將保持相對穩定,不會大幅退坡,希望行業企業堅定發展信心,加大創新力度,提升產品品質,加強市場開拓,共同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綜所所述,小編還是非常看好2020年新能源車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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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2020年新能源車補貼退坡不買車會漲價不
上周末舉行了2020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論壇,這次論壇引起了不小的震動。原因是在車企問起,2020年7月,補貼是否會像2019年7月一樣大跳水,足以引起行業震動?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苗圩表示:今年7月1號前,新能源汽車補貼不會進一步退坡。
這一消息讓很多廠商興奮,各大媒體好不容易得了個「大瓜」,爭相轉發報道,但隨後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其部長的「口誤」,並澄清:為穩定市場預期,保障產業健康發展,今年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將保持相對穩定,不會大幅退坡。
■補貼退坡歷史回顧
其實「新能源汽車補貼」從2010-2012年就開始試點,可能很多朋友不知道那個年代到底是什麼情況,這里帶大家簡單回顧一下。
首先補貼一定是逐漸退坡的,這是一個大原則,大家記好。
下面是對上表的一些補充,方便大家更好地理解:
1.2013年前,只要你是純電車,不分高低貴賤,統統補6萬元;
2.2013-2015年,拒絕「一刀切」,開始出現按續航里程區分補貼金額,並逐年退坡;
3.2016年,獲得補貼的最低續航里程提升,從80km變為100km;並且對電動車的技術要求做出了規定,不是什麼妖魔鬼怪都能蹭補貼了。2017年的補貼按規劃退坡;
4.2018年,隨著電動車續航里程提升,補貼也隨之變化。首先是細分續航里程,對於低續航產品補貼退坡,但相反會優待高續航產品,並且引入與能量密度有關的調整系數。
5.2019年,補貼不僅提升了新能源汽車補貼准入門檻,退坡力度也超過預期,整體來了個:去繁從簡。續航在250km以下的統統沒補貼,其他續航里程的補貼也大幅度減少。能量密度已經沒有任何「加權」,同時提升了電耗的重要性,以及地補取消。想詳細了解2019年補貼大退坡的,請點擊這里。
同樣,市場也催生出了幾何A、AionS這樣的偏高端定位的自主品牌電動車,這些車型已經很少採取之前的,先放出補貼前售價,再放補貼後售價吸引眼球這些手段,在地補取消後,直接給出全國統一售價。
經過半年的市場檢驗,已經證明,這樣的價格的確是市場和消費者選擇的結果,或者說是產品力的結果,補貼在其中起的作用已經比較小了。真的很少有人購買幾何、Aion、比亞迪等品牌車型是因為「有補貼」了。並且隨著市場越來越理性,產品越來越成熟,很多車型到底要賣多少錢,廠商心中已經有數了,不會因為補貼的小退坡就興師動眾地漲價。
對於新能源行業,2020年的重點絕對不是補貼的變化,特斯拉的入華、合資及豪華品牌的大量新車投放、新勢力的產品逐漸成規模,一切都表明這是一個產品稱王的時代。5G、自動駕駛、新的電池技術讓2020年有著令人期待的表現,屆時市面上將會有大量價格合理、外觀漂亮、科技感十足的產品供我們選擇,所以大家不必急於一時,大可慢慢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產品,有什麼想了解的車型也可以看電動邦的測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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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是什麼意思
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是比上一年度減少20%的補貼。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在2020年12月31日聯合發布通知稱,堅持平緩補貼退坡力度,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
為推動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10%。
(5)新能源汽車退坡新政將很快出爐擴展閱讀:
2018年新能源產業的發展明顯帶動了投資、就業和稅收增長,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投資累計超過2萬億元人民幣,產業溢出效應明顯。 但在財政補貼逐步退出的背景下,市場競爭加劇,保持新能源汽車產業來之不易的成果,保持行業健康持續發展是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所面臨的挑戰。
他相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2019年補貼政策,總的原則是在確保2021年補貼全部退出後,產業不發生大的波動,分階段的釋放退坡所帶來的壓力,防止一次退坡坡度過大,帶來大起之後的大落。
⑹ 2019年汽車大件事:新能源補貼退坡
新年剛過不久,人們已經在為各自的生計在愁苦著。2019年對於很多人來說都是艱難的,而艱難的不止是個人,2019年對於汽車行業、各大車企來說,也是艱難的一年。
新能源汽車發展日益火熱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然而在今年的發展中,卻諸多阻難。
早在年初時工信部便發布《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8年本)(徵求意見稿)》,稿中明確表示將取消對企業產能要求,鼓勵企業製造數字化、智能化。到了3月26日,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及發改委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影響巨大的2019年補貼政策終於出台,補貼新政從2019年3月26日起實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為過渡期,之後正式落實。
新政出台後,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准設置兩檔補貼,續航250km以下的車型取消補貼,250≤R<400的車型補貼1.8萬元,補貼下滑60%;R≥400的車型補貼2.5萬元,補貼下滑50%;插電式混動車型補貼1萬元,下滑55%。其中運營車輛預撥部分補貼,緩解其資金壓力並提升銷量。相較之前的補貼力度,這次的改變是非常大的。不僅地方政府補貼取消,國家補貼標准也降低了50%以上,整體補貼退坡幅度超過50%。
寫在最後:
雖然2019年新能源汽車銷量數月連續下降最直接原因是由補貼進一步退坡造成,但再深一層思考,新能源汽車不被市場承認最終的問題是因為新能源汽車暫時任然無法滿足消費者的全面性需求。汽車新能源化已經是必然的,但距離大幅度實現汽車電動化還需要多少時間,相信這不單單是政策能絕對決定的,車企所生產的產品何時能滿足消費者的真正需求,能否最大限度縮短與燃油車的差距,讓消費者真正能接受才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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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新能源汽車國補退坡20%已基本確定利好還是利空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之所以備受業內關注,緣於該政策對產業發展至關重要。招商證券最新出爐研報指出,如果2018年補貼退坡20%,車企會承受一定壓力。據統計,2017年新能源車80%銷量來源於政策推動,從目前市場來看,消費者並未完全建立起對新能源汽車信心,主要仍是續航里程、充電時間等問題,這也是車企未來亟待解決的問題。
⑻ 為什麼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不退坡
按照規劃,新能車補貼將在2020年底完全退出,此後新能源車進入真正的市場競爭之中。而前些天,工信部部長苗圩在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論壇上表示:2020年7月1日以後,新能源汽車補貼不再進一步退坡。
補貼不退坡,是為了讓新能源車市場多留出緩和的空間。在此之後,國際車企的新能源車型將大舉進入中國市場,外資動力電池企業也在新能源車市場中發揮作用,讓新能源市場充分地市場化。到了那時,產業才能健康發展,消費者也真正能從中獲得更多的實處。
(圖片來源網路,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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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四部委聯合發布 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退坡20%
易車訊 12月31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並將堅決遏制新能源汽車盲目投資、違規建設等亂象,以及落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產品質量主體責任,鼓勵企業積極開展缺陷調查及主動召回。
《通知》中提到,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純電動乘用車續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無補貼,續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下降至1.3萬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下降至1.8萬元。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科技廳(局、科委)、發展改革委:
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現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平緩補貼退坡力度,保持技術指標門檻穩定
為創造穩定政策環境,2021年保持現行購置補貼技術指標體系框架及門檻要求不變。根據《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要求,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為推動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10%。為加快推動公共交通行業轉型升級,地方可繼續對新能源公交車給予購置補貼。
二、做好測試工況切換銜接,實現新老標准平穩過渡
2021年,我國新能源汽車試驗方法標准將更新。新標准發布實施前,按照老標准進行檢測的產品,只要符合補貼政策技術門檻要求,均可按規定享受補貼。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在新試驗方法標准下的補貼技術要求,有條件的等效全電續駛里程應不低於43公里;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對應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應小於65%,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應小於同整備質量純電動乘用車電能消耗量目標值的125%。其他新能源汽車在新試驗方法標准下的技術要求,適用財建〔2020〕86號文件規定。
三、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完善市場化長效機制
落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產品質量主體責任,鼓勵企業積極開展缺陷調查及主動召回。生產企業安全管理體系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門行政處理處罰的,明知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不主動召回、造成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門責令召回的,視程度予以暫停或取消推薦車型目錄、暫緩或取消財政補貼等措施。推動建立跨部門信息共享和監管機制,強化對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運營、報廢等全流程監管,對於起火、重大安全事故等情況,開展跨部門聯合調查。進一步加強購置補貼審核,提高重點關注企業現場審核比例。落實和完善新能源乘用車積分交易政策,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車積分交易制度,承接購置補貼有序退出,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市場化發展。
四、切實防止重復建設,推動提高產業集中度
加強汽車投資項目和生產准入管理,嚴控增量、優化存量,嚴格執行新建企業和擴大產能項目等規范要求。加大僵屍企業退出力度,鼓勵優勢企業兼並重組、做大做強,堅決遏制新能源汽車盲目投資、違規建設等亂象,推動產業向產能利用充分、產業基礎扎實、配套體系完善、競爭優勢明顯的地區和企業聚集,不斷提高產能利用率和產業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車、商用車企業單次申報購置補貼清算車輛數量應分別達到10000輛、1000輛。
本通知從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本通知未作規定的事項,繼續按照《關於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審批責任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建〔2016〕877號)、《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號)、《關於支持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的通知》(財建〔2019〕213號)、《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等有關文件執行。
⑽ 新能源汽車補貼新政過渡期多長時間
《通知》規定,4個月過渡期里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及客車按照2017年補貼標準的0.7倍進行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准不變。由此來看,在此過渡期內,新能源乘用車及新能源客車的補貼退坡幅度為30%,新能源貨車及專用車的補貼退坡幅度則為60%。事實上,早在去年11月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董揚就曾表示,由於新能源汽車的發展速度超過主管部門的預期,造成補貼金額會超出預算,因此主管部門有加大退坡比例的想法。
同時,為破除地方保護,建立統一市場,《通知》還強調,各地不得採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護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設置地方目錄或備案、限制補貼資金發放、對新能源汽車進行重復檢驗、要求生產企業在本地設廠、要求整車企業采購本地零部件等措施。此外,新政要求地方應不斷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和改善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從2018年起將新能源汽車地方購置補貼資金逐漸轉為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充電基礎設施一直以來都是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瓶頸,制約著新能源汽車的推廣銷售,隨著地方補貼逐漸轉為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將在充電方式上得到改善,甚至是迎來變革。」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末,我國公共充電樁保有數量21.4萬個,月均新增約6000個,私人充電樁數量23.2萬個,公共充電樁和私人充電樁總量超過44萬個,樁與車仍保持近1∶4的比例。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秘書長許艷華曾預計,2018年我國公共充電樁保有量或將超過30萬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