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㈠ 哪些城市享受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在國家發布的《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確指出,將繼續依託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如果滿足示範城市或區域的條件,可編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提交四部委,擇優確定示範城市名單。寶工商城提示您,只有進入示範名單的城市,才能推廣新能源汽車,當地消費者才能在本地購買新能源汽車,並享受新能源汽車補貼。
享受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晉城市、大連市、上海市、寧波市、合肥市、蕪湖市、青島市、鄭州市、新鄉市、武漢市、襄陽市、長株潭地區、廣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慶市、昆明市、西安市、蘭州市
河北省城市群(石家莊(含辛集)、唐山、邯鄲、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滄州、承德、張家口)
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華、紹興、湖州)
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廈門、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龍岩、寧德、平潭)
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撫州、宜春、萍鄉、上饒、贛州)
廣東省城市群(佛山、東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門、肇慶)
第二批能源汽車推廣城市名單:
沈陽,長春,哈爾濱,瀘州市,淄博市,臨沂市,濰坊市,聊城
內蒙古自治區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
江蘇省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蘇州市、南通市、鹽城市、揚州市)
貴州省城市群(貴陽市、遵義市、畢節市、安順市、六盤水市、黔東南州)
雲南省城市群(昆明市、麗江市、玉溪市、大理市)
除了享受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外,很多城市為了推廣新能源汽車,紛紛出台地方補貼政策,也就是說可以獲得國家+地方雙重補貼。這些城市主要有: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海口、天津、大連、蘇州、西安、武漢、湖南等。地方城市的補貼政策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略有不同。像北京地區按照國家標准1:1進行補貼,上海則對純電動乘用車的補貼額度為4萬元/輛,對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的補貼額度為3萬元/輛。
㈡ 如何促進新能源汽車的應用,可以提出一些建議嗎
為了促進我國社會經濟與科技的可持續發展,更環保的汽車將越來越受到人們的歡迎和重視。時間在不斷發展,技能也在不斷發展,新型能源的汽車的應用將受到廣泛關注,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促進新能源汽車的應用。
1.加強新能源開發的管理工作
發展農業汽車的新能源和節能減排技術,終極目標是為了解決能源緊缺以及環境污染的現狀,為我國居民營造更好的生活環境。但發展農業所用的新能源汽車產業,是一項長遠的發展項目,需要長時間不斷的投入,並且具有極高的投資風險。這種特點導致我國許多汽車生產企業對於新能源技術開發產生怯步的心理,造成技術研發,創新止步不前的困局。這種背景下,我國政府應該盡快採取相關政策改善,通過集中有限的資金和科研人員,整合國內科技、資金和人力資源,採用與企業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直接投人資金鼓勵研發新能源汽車關鍵的零部件,並且形成標准化和產業化。
㈢ 第二輪新能源汽車試點城市共多少個
第一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區域)名單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晉城市、大連市、上海市、寧波市、合肥市、蕪湖市、青島市、鄭州市、新鄉市、武漢市、襄陽市、長株潭地區、廣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慶市、昆明市、西安市、蘭州市;河北省城市群〔石家莊(含辛集)、唐山、邯鄲、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滄州、承德、張家口〕、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華、紹興、湖州)、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廈門、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龍岩、寧德、平潭)、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撫州、宜春、萍鄉、上饒、贛州)、廣東省城市群(佛山、東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門、肇慶)。
第二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區域)名單
1
內蒙古自治區
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
2
遼 寧 省
沈 陽 市
3
吉 林 省
長 春 市
4
黑龍江省
哈爾濱市
5
江 蘇 省
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蘇州市、南通市、鹽城市、揚州市)
6
山 東
淄 博 市
7
臨 沂 市
8
濰 坊 市
9
聊 城 市
10
四 川 省
瀘 州 市
11
貴 州 省
城市群(貴陽市、遵義市、畢節市、安順市、六盤水市、黔東南州)
12
雲 南 省
城市群(昆明市、麗江市、玉溪市、大理市)
㈣ 新能源汽車是如何補貼的,主要指純電動公交車大巴的補貼
新能源汽車是根據國家+地方政策進行補貼的,純電動公交車大巴的補貼按照標准執行對於純電動客車,每輛補助標准為30萬-80萬元不等。
在國家發布的《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確指出,將繼續依託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如果滿足示範城市或區域的條件,可編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提交四部委,擇優確定示範城市名單。寶工商城提示您,只有進入示範名單的城市,才能推廣新能源汽車,當地消費者才能在本地購買新能源汽車,並享受新能源汽車補貼。
享受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晉城市、大連市、上海市、寧波市、合肥市、蕪湖市、青島市、鄭州市、新鄉市、武漢市、襄陽市、長株潭地區、廣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慶市、昆明市、西安市、蘭州市
河北省城市群(石家莊(含辛集)、唐山、邯鄲、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滄州、承德、張家口)
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華、紹興、湖州)
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廈門、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龍岩、寧德、平潭)
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撫州、宜春、萍鄉、上饒、贛州)
廣東省城市群(佛山、東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門、肇慶)
第二批能源汽車推廣城市名單:
沈陽,長春,哈爾濱,瀘州市,淄博市,臨沂市,濰坊市,聊城
內蒙古自治區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
江蘇省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蘇州市、南通市、鹽城市、揚州市)
貴州省城市群(貴陽市、遵義市、畢節市、安順市、六盤水市、黔東南州)
雲南省城市群(昆明市、麗江市、玉溪市、大理市)
除了享受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外,很多城市為了推廣新能源汽車,紛紛出台地方補貼政策,也就是說可以獲得國家+地方雙重補貼。這些城市主要有: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海口、天津、大連、蘇州、西安、武漢、湖南等。地方城市的補貼政策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略有不同。像北京地區按照國家標准1:1進行補貼,上海則對純電動乘用車的補貼額度為4萬元/輛,對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的補貼額度為3萬元/輛。
㈤ 新能源技術在汽車行業的應用
目前新能源在汽車行業中的應用有
1.混合電力汽車
2.燃料電池汽車
3.汽車壓燃技
4.電動汽車
㈥ 新「十城千輛」推廣方案,能跑千公里的氫能源車來啦
行業內流傳甚久的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計劃近日露出「廬山真面目」。
近日,一份名為財政部發布《關於徵求(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下文簡稱《徵求意見稿》)的文件在業內流傳。
從2018年便開始傳聞的氫燃料電池汽車「十城千輛」計劃,終於要拉開序幕,而業內對於徵求意見稿又是如何解讀的?整體新能源產業大環境又將發生哪些變化?
此次的「十城千輛」有什麼不一樣
想必關注新能源的人都還記得,在2009年,由科技部、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四部委共同啟動了「十城千輛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這就是中國新能源汽車啟動元年的標志性事件「十城千輛」。
通過提供財政補貼,中央計劃用3年左右的時間,每年發展10個城市,每個城市推出1000輛新能源汽車開展示範運行。
在多年的推廣後,新能源汽車已經取得了相當好的成效,連續兩年銷量超過100萬輛。
此次燃料電池車《徵求意見稿》在此前四部委定調「以獎代補」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了指標內容。如在示範期間,要推廣超過1000輛達到相關技術指標的燃料電池汽車,平均單車累積用氫運營里程超過3萬公里。」
《徵求意見函》顯示,此次被具體徵求意見的有北京市、山西省、上海市、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廣東省、四川省財政廳(局)等八個省份。《徵求意見函》發出日期為4月29日,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5月7日。
作為目前全球最清潔的能源,氫能一直備受推崇。不過,由於成本高昂及技術突破難等原因,氫燃料電池汽車在行業內所佔比例很低,商業化利用不盡如人意。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汽車產銷量分別為2572.1萬輛和2576.9萬輛,而氫燃料電池汽車產銷分別為2833輛和2737輛。
有業內人士表示,氫燃料電池車的反應膜和加氫站的成本過於高昂,限制了其發展,如何解決這方面問題是這次推廣的重點。
燃料電池將迎來新風口
目前來看,純電動補貼紅利即將成為過去式,而以往很少被提及的燃料電車汽車,尤其是氫能汽車很大幾率會成為繼純電動車之後的又一風向標。
依照目前的新能源補貼政策,可以發現,大多數省份對於氫燃料電池車輛的補貼都是按國家補貼的1:0.5比例執行,個別省份更是最高可達1:1的比例。
而國家補貼方面,文件規定輕型燃料電池客車/貨車採取定額補貼方式,補貼上限為30萬元/輛,大中型客車/中重型貨車則是50萬元/輛。這也是在新能源補貼逐漸退坡的大趨勢下,依舊維持高補貼的車型。
「行業的興起必須依託技術的進步,最開始推廣純電動汽車還是應用的鉛酸電池、鎳氫電池,直到鋰電池的出現,高能量密度、長壽命特性,才使純電動汽車在2014年以後迎來大面積爆發。」國家新能源汽車創新工程專家組組長王秉剛王秉剛認為,技術的進步和成熟度是產業發展的基礎。
目前截止2019年底,累計16省、28市開始了燃料電池汽車示範運營,總計數量3000輛左右,全國運營加氫站達到41座,已初步形成京津冀、長三角、 粵港澳大灣區、環武漢四大產業集群。
但從終端來看,燃料電池汽車依舊面臨購置成本與使用成本的「雙高」局面。一方面加氫站等基礎設施的缺失推升了使用過程之中的隱性成本,需求難以釋放;另一方面燃料電池系統因其國產化難度大,製造成本高企,導致整車售價仍高,推廣仍存在一定問題。
就像當初新能源的「十城千輛」計劃一樣,新能源汽車站上了風口。而伴隨著新「十城千輛」的鼓勵政策落地,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快以及燃料電池國產化進程的推進,燃料電池發展瓶頸有望進一步得到突破。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㈦ 最新新能源車推廣目錄出爐,這六家車企的新能源產品最值得關注!
近日,工信部公開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0年第4批)》,共包括57戶企業134款車型,其中有21款乘用車。與以往的推薦車型目錄不同,這次的推薦車型包含了各個級別的插電混動車型和純電車型,包括領克06PHEV、五菱榮光EV、微藍PHEV等等。據悉,有部分車型將於今年上市,下面軲轆哥就帶大家一起去詳細了解下。
從這次的新產品公告來看,新能源產品整體實力進一步提升,市場的競爭也更加激烈。在本次目錄中,較大的看點是有多款高品質的自主新能源車型出現在該目錄中。而對其它車型感興趣的消費者,也可在留言板向軲轆哥咨詢。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㈧ 中國有哪些城市對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
在國家發布的《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確指出,將繼續依託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如果滿足示範城市或區域的條件,可編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提交四部委,擇優確定示範城市名單。寶工商城提示您,只有進入示範名單的城市,才能推廣新能源汽車,當地消費者才能在本地購買新能源汽車,並享受新能源汽車補貼。
享受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晉城市、大連市、上海市、寧波市、合肥市、蕪湖市、青島市、鄭州市、新鄉市、武漢市、襄陽市、長株潭地區、廣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慶市、昆明市、西安市、蘭州市
河北省城市群(石家莊(含辛集)、唐山、邯鄲、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滄州、承德、張家口)
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華、紹興、湖州)
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廈門、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龍岩、寧德、平潭)
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撫州、宜春、萍鄉、上饒、贛州)
廣東省城市群(佛山、東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門、肇慶)
第二批能源汽車推廣城市名單:
沈陽,長春,哈爾濱,瀘州市,淄博市,臨沂市,濰坊市,聊城
內蒙古自治區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
江蘇省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蘇州市、南通市、鹽城市、揚州市)
貴州省城市群(貴陽市、遵義市、畢節市、安順市、六盤水市、黔東南州)
雲南省城市群(昆明市、麗江市、玉溪市、大理市)
除了享受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外,很多城市為了推廣新能源汽車,紛紛出台地方補貼政策,也就是說可以獲得國家+地方雙重補貼。這些城市主要有: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海口、天津、大連、蘇州、西安、武漢、湖南等。地方城市的補貼政策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略有不同。像北京地區按照國家標准1:1進行補貼,上海則對純電動乘用車的補貼額度為4萬元/輛,對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的補貼額度為3萬元/輛。
㈨ 現在購買電動汽車,各個地方的政策是什麼樣子的
現在購買新能源汽車,電動汽車,各地政策都不一樣。
作為一個新興產業商業化初期的確是需要政府補貼,除了對車企的補貼之外,各地政府也開出「特權政策」比如免牌照費、免搖號、不限行等,來幫助新能源的推廣和普及。
2013-2015地方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城市
補貼力度
上海
純電動乘用車4萬;插電式(含增程式)乘用車3萬
純電動客車30-50萬元;插電式客車25萬元;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15萬元
充電設施補貼:對充換電設施建設給予不超過30%的資金支持
閔行區: 2萬元閔行區政府補貼
嘉定區:嘉定區個人消費者新能源汽車購買補貼1.5萬元/輛
浦東區:浦東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享受新區政府補貼2萬元/輛
北京
國家和北京市1:1比例補助。
充電設施補貼:充電設施投資建設單位不高於項目總投資 30%的資金支持
深圳
購車補貼不退坡。純電動乘用車按續駛里程3.5-6萬元;插電式乘用車3.5萬元
使用環節補貼,插電式乘用車1萬元,純電動乘用車按續駛里程1-2萬元
充電設施補貼:按照集中式充電設備(站、樁、裝置)投資的30%予以補貼
武漢
國家和武漢1:1比例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按照設備投資額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襄陽
國家和武漢1:1比例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按照投資額的2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天津
按照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比例1:1
西安
國家補貼標准1∶1配套補貼,生產企業需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備案才能申請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對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10000元/輛財政補貼。對於購買新能源汽車超過10輛的法人單位,給予2000元/輛的財政補貼。
福建
2014年至2015年,按照國家同期補貼標准1︰1補助。
廈門
按國家同期補貼標准1:1的比例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對充電設施投資建設單位新建的公共充電設施,市財政按充電樁設備投資額的20%給予補貼。對新建的公交專用充電設施,按充電樁設備投資額的40%給予補貼。
湖南
按照國家補助標准1:1給予補貼(公務車除外)。混合動力公交客車由省財政按每輛5萬元給予補貼。
株洲
按照國家補助1:1給予補貼(公務車除外)。
長沙
按照國家與地方1:1配套的規定。
湘潭
按照國家與地方1:1配套的規定。
廣東
廣東省將按照國家購車補助標準的一定比例和實際推廣應用數量對各市分類給予購車綜合補助。
廣州
不實行退坡機制。按照2013年國家新能源補貼標准1∶1配套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按投資額(不含土地費用)30%的標准給予補貼。公交、出租、物流等專屬充換電站補貼上限為300萬元/站;公共充電站補貼上限90萬元/站;分散直流充電樁補貼上限12萬元/樁;分散交流充電樁補貼上限0.6萬元/樁。
佛山
國家和地方(含省、市、區)財政補助資金按1:1配套。
惠州
不實行退坡機制。按照中央財政2013年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1∶1進行配套。
東莞
省+市財政補助1:1的比例確定市財政投入。
充電設施補貼:給予建設費用(不含土地費用)30%的市級補助,平均最高不超過1萬元/樁。
青島
純電動、插電式乘用車國家標准1:1補助。其它新能源汽車按國家標准1:0.2補助,不退坡
充電設施補貼:經市聯席辦備案的充電設施建設企業,按設備投資額30%補助
濰坊
按照國家和濰坊市1:1的原則,補助總額(國家、省、市補助之和)不超過車輛核定銷售價格的最高比例(40%-60%)確定補助標准。
充電設施補貼:2014年至2015年對充換電建設運營企業建設的公共直流充換電設施,按照核定充換電設備總額的30%給予財政補助。
臨沂
私家車、計程車、商貿物流配送車、環衛車等,市財政按中央財政補貼額的30%予以補貼;城市公交車(約130萬元/台);城鄉公交車(約60萬元/台);公務用車扣除中央財政補貼3.5萬元/台後,其餘價款由同級財政承擔。
充電設施補貼:中央財政對示範城市的綜合獎勵資金主要獎給供電公司,用於建設充電站和充電樁。參照焦庄充電站的政策,臨沂城區充電站征地,由市財政每畝補貼5萬元。
山西
2015年,電動客車50000元/輛,電動轎車20000元/輛,電動專用車10000元/輛;甲醇客車10000元/輛,甲醇重卡10000元/輛,甲醇轎車5000元/輛,甲醇多用途乘用車2000元/輛;燃氣重卡10000元/輛,燃氣輕(微)卡2000元/輛。
太原
純電動乘用車每輛補助2萬元;燃油車換購純電動車的,再給予3000元獎勵。純電動客車按與國家補貼1:1執行,最高補貼額為每輛車50萬元。郵政、物流等專用車輛按電池容量與國家補貼按1:1執行,每輛車補貼總額不超過15萬元。
充電設施補貼:市級財政補貼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方,補貼資金從市本級財政和中央財政對示範城市給予綜合獎勵資金中籌措,按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10%給予補貼。
甘肅
國家和省、市、縣財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50%。
充電設施補貼:按項目設備投資的5%左右給予補助。
江蘇
2013、2014購車補貼:純電動乘用車2.5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1.5萬元/輛;純電動客車20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10萬元/輛;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6萬元/輛;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800元,最高6萬元/輛;燃料電池乘用車8萬元/輛;燃料電池商用車20萬元/輛。
充電設施補貼:對充換電服務運營單位承建的充換電設施費用,省財政給予15%補貼。
2015年購車補貼:10米以上純電動客車補貼20萬元/輛;6-10米純電動客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不超過國家補貼標準的40%。對應用於城鄉公交領域的6-8米純電動客車補貼12萬元/輛、8-10米純電動客車補貼16萬元/輛);
10米以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補貼10萬元/輛;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800元(最高不超過6萬元);純電動乘用車軸距大於2.45米每輛補貼2.4萬元、軸距小於2.45米每輛補貼1.8萬元、軸距小於2.2米每輛補貼1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每輛補貼1.4萬元;燃料電池乘用車(5座及以下)7.2萬元/輛;燃料電池客車(9座及以上)18萬元/輛;10米以上超級電容、鈦酸鋰客車6萬元/輛。
對進入國家《推薦車型目錄》的車型,給予50萬-8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充電設施補貼:交流充電樁每千瓦800元、直流充電樁每千瓦1200元。
南京
2013、2014購車補貼:純電動乘用車3.5萬元/輛;純電動客車30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2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15萬元/輛;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9萬元/輛;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9萬元/輛;燃料電池車乘用車12萬元/輛;燃料電池商用車30萬元/輛。
充電設施補貼:對充換電服務運營單位承建的充換電設施費用,市、區(原五縣)按照「市區(開發區)分擔」原則,給予15%補貼。
2015年購車補貼:10米以上純電動客車補貼30萬元/輛;6-10米純電動客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800元(最高不超過國家補貼標準的60%。對應用於城鄉公交領域的6-8米純電動客車補貼18萬元/輛、8-10米純電動客車補貼24萬元/輛);10米以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補貼15萬元/輛;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不超過9萬元);純電動乘用車軸距大於2.45米每輛補貼3.6萬元、軸距小於2.45米每輛補貼2.7萬元、軸距小於2.2米每輛補貼1.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每輛補貼2萬元;燃料電池乘用車(5座及以下)10萬元/輛;燃料電池客車(9座及以上)27萬元/輛;10米以上超級電容、鈦酸鋰客車9萬元/輛。
充電設施補貼:交流充電樁每千瓦800元、直流充電樁每千瓦1200元。
揚州
2013、2014購車補貼:純電動乘用車按續駛里程補貼2.1-3.6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補貼2.1萬元;純電動客車按車長補貼18-30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補貼15萬元;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補貼9萬元;燃料電池乘用車補貼12萬元;燃料電池商用車補貼30萬元。
充電設施補貼:地方財政給予15%補貼。
2015年購車和充電設施補貼同南京市。
蘇州
2014、2014購車和充電設施補貼同揚州市。
2015年購車補貼:10米以上純電動客車補貼30萬元/輛;6~10米純電動客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800元(最高不超過國家補貼標準的60%。對應用於城鄉公交領域的6~8米純電動客車補貼18萬元/輛、8~10米純電動客車補貼24萬元/輛);10米以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補貼15萬元/輛;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不超過9萬元);
純電動乘用車軸距大於2.45米每輛補貼3.6萬元、軸距小於2.45米每輛補貼2.7萬元、軸距小於2.2米每輛補貼1.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每輛補貼2.1萬元;10米以上超級電容、鈦酸鋰客車9萬元/輛。
充電設施補貼:按充電樁充電功率,直流充電樁每千瓦補貼600元,交流充電樁每千瓦補貼400元。
大連
地方財政一次性按與中央財政0.8:1的比例給予配套補貼。
寧波
按中央財政補貼資金1:1比例的額度給予補助。除老三區外,其它縣(市)區示範推廣新能源汽車補助,可參照實行,補助資金由屬地財政承擔。
充電設施補貼:對充電設施投入,按實際投資20%補助
紹興
純電動乘用車給予3萬元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給予2萬元補助。國家和地方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50%。
充電設施補貼:在紹興市區投資建設充電設施項目的,按充電設施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投入)的20%給予補助。
金華
純電動乘用車給予3萬元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給予2萬元補助。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車,按照國家補助標准,給予1:1的配套補助。中央財政和市財政(含公交車補助)補助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80%。
充電設施補貼:在金華市區投資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項目的,按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成本)給予20%的財政補助。
深圳
按照國家補貼標准,給予1:1配套地方補貼,且不退坡。
給予使用環節補貼: 1.純電動乘用車:R≥250每輛2萬元;150≤R<250每輛1.5萬元;R<150每輛1萬元。2.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R≥50每輛1萬元。
對具有計程車營運牌照(或持授權書)的燃油計程車更新為純電動計程車的,給予補貼5.58萬元。
重慶
市級財政給予前1000輛新能源客車補貼16萬元/輛,其他新能源汽車按照國家補貼標准1:1給予補貼,中央和本市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補貼前車輛銷售價格的60%。
充電設施補貼:給予市級財政補貼總計1500萬元,分2014年、2015年兩年撥付。
海口
按新能源汽車獲得中央補貼資金的60%給予地方財政補貼,省市財政各補貼30%。
充電設施補貼:按套基礎設施主要設備投資額的40%給予地方財政補貼,省市財政各補貼20%,省市補貼總額不超過600萬元。
南昌
私人、租賃、公務、通勤等純電動乘用車:R≥250補貼4.4萬元,150≤R<250補貼3.6萬元,80≤R<150補貼2.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補貼2.4萬元。城市出租純電動乘用車:R≥250補貼2萬元,150≤R<250補貼1萬元,80≤R<150補貼1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補貼1萬元。公交、客運、公務、通勤等純電動客車:L≥10補貼15萬元,8≤L<10補貼11萬元,6≤L<8補貼8.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L≥10)補貼8萬元。純電動專用車(按30KWH電池容量計算)補貼4.2萬元。
充電設施補貼:對於新建充電設施按充電設備購置總價給予20%補助。
贛州
按照1∶1給予配套補助,配套資金由市財政、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縣(市、區)財政各承擔50%。
蕪湖
純電動乘用車:R≥250補貼1.5萬元,150≤R<250補貼1.5萬元,80≤R<150補貼1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補貼1萬元。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按國家標准1:1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財政按設備投入總額給予20%的補助,單個設施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合肥
純電續駛里程大於150公里的電動乘用車,按照國家補助標准1:1的比例給予地方配套補貼(含省、市兩級資金),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的60%。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按國家補助標準的20%給予補貼。
在地方配套1:1的市級財政補助資金中安排10000元/輛用於自用充電設施安裝和充電費用。
瀘州
按照中央財政補助標准給予1:1配套的購車補助。
成都
在中央財政補貼基礎上,市級財政按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60%給予配套補貼。
新鄉
對購置純電動轎車和純電動專用車(指郵政、物流專用車)的企業和個人,市財政和車輛銷售所在地財政分別按照不低於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70%、30%進行補貼,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昆明
市財政補貼參照國家財政補助資金標准按照1∶0.5給予配套補助。
河北
2014年至2015年,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准1:1的比例,其他領域按照1:0.5的比例給予補貼。
保定
市財政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50%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進行補貼。
石家莊
按照國家標准1:1比例給予補貼;其他領域用新能源汽車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准1:0.5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市財政給予設備投資總額5%的補助,單個設施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長春
按照1:1比例進行配套補貼,配套資金中省、市財政各佔50%。
充電設施補貼:市財政按充(換)電站項目總投資的10%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給予補貼。
貴州
按中央與地方財政1:0.5的比例給予補助。
沈陽
2015年購車補助標准:按照地方與中央0.7~0.9:1的比例補助。
充電設施補貼: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合計不超過設備投資額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