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電機公告
Ⅰ 海馬ev新能源電動汽車用的是什麼品牌規格的電機控制器
海馬ev新能源電動汽車用電機控制器是用的日本原裝松下的,30cmx30cm的。
海馬建廠於海南省海口市。開始了第一次創業。1998到2005的第二次創業中,海馬與戰略夥伴合作,走出了一條「開放、合作、學習、發展」的路子,海馬夯實了自我發展的基礎。從2006年起,海馬人開始了第三次創業。今天,海馬已經擁有兩個整車工廠,一個年產15萬台的發動機工廠。更重要的是海馬擁有了一批成熟的汽車產業人才隊伍,擁有了自主的整車研發能力,擁有了自主的銷售服務網路,自主的供應配套體系,擁有了超過30萬用戶的品牌信賴,擁有了自我生存,自我發展,以我為主去實現海馬夢想的體系能力。
隨著海南省發展戰略的轉型,以及河南省在政策上的吸引,考慮到未來的發展,海馬最終選擇將總部由海口向鄭州轉移,2016年2月27日,海馬汽車發布公告稱,旗下子公司海馬轎車有限公司名稱已變更為海馬汽車有限公司,此次更名,標志著海馬汽車總部由海口遷移至鄭州。隨著總部的搬遷,海馬汽車戰略重心已經開始轉向鄭州,海馬的中原版圖也徐徐拉開。
Ⅱ 電動汽車用電機和控制器強檢是由整車廠做還是生產商做
電機和控制器強檢是由生產商做的,整車廠只做整車的公告,做整車公告時會用到電機和控制器的強檢報告。
Ⅲ 電動車新規定
新交規對電動三輪車的規定:
1、速度不能超過25公里每小時;
2、整車重量不能超過55KG;
3、電動車電機功率400W;
4、必須帶有腳踏功能。如果是超標的電動自行車按照電摩處理,上牌及駕照流程跟機動車類似;如果不超標則按照非機動車處理,不需要駕照,牌照登記注冊則須根據各地管理辦法執行。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已經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規定堅持了電動車是非機動車的屬性,但是以後新生產的電動車,若在相關技術條件方面超出新標准,依然可能會被認定為機動車,從而導致使用者在可能發生的事故中承擔更大的責任。
新規定對於腳踏功能沒變,依然要求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放寬了整車質量、最高車速和電機功率,分別由40kg調整為55kg(含電池)、由20km/h調整為25km/h和由240W調整為400W。新標准合理設定了最高車速、整車質量等關鍵技術指標,既能有效滿足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基本出行需求,又能減少對其他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秩序的干擾,確保了所有交通參與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被塗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 (四)機動車未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者未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 (五)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的數據不符的; (六)機動車的型號、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有關技術數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 (七)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八)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
Ⅳ 電動汽車一般多少W的電機
電動汽車電動機可分為交流電動機、直流電動機、交/直流兩用電動機、控制電動機(包括步進、測速、伺服、自整角等)、開關磁阻電動機及信號電動機等多種。適用於電力驅動的電動機可分為直流電動機(將直流電能轉換為機械能的電動機)和交流電動機(將交流電能轉換為機械能的電動機)兩大類。在電動汽車上已應用的和有應用前景的有直流電動機、交流感應(非同步)電動機、永磁無刷電動機、開關磁阻電動機等。
國標規定電動車電機功率不得大於240W,因此廠家為了規避國標只能在說明書上標小功率,但現在幾乎所有電動車電機的功率都大於240W。 一般電動車電機功率有350w、450w、500w、最高的800w,很多64v的電動車,大部分是350w。
Ⅳ 電動汽車電機銘牌上有怎麼沒有標明峰頂轉速
電動汽車的電機銘牌上沒有標明封頂轉速的原因是一般都不會涉及到,因為電機驅動控制會限制電機的封頂值。
Ⅵ 電動汽車電動機的輸出功率.電壓各是多少
一般為55kw~120kw
電壓等級很多!電壓越高,總功率越大!
72v~220v
都有!
Ⅶ 電動汽車的電動機都是多大功率啊
48V電機。
電動機在絕大部分的情況下,因發熱對於潤滑油壽命的影響更甚於加在軸承上的負載重量對機械壽命的影響。因此以潤滑油壽命推算電動機壽命,對潤滑油壽命影響最大的要因是溫度,溫度大幅地影響了壽命時間。
如果是空轉,功率要比額定功率小很多,如果超負荷運轉,在短時間內的功率會超過其額定功率,但不能長期運行,否則會燒壞的。
(7)電動汽車電機公告擴展閱讀:
電動汽車電機使用注意事項:
電動車在起步,載人,上坡時,盡量避免猛踩加速,形成瞬間大電流放電。大電流放電容易導致產生硫酸鉛結晶,從而損害電池極板的物理性能。
避免充電時插頭發熱:二百二十伏電源插頭或充電器輸出插頭松動、接觸面氧化等現象都會導致插頭發熱,發熱時間過長會導致插頭短路或接觸不良,損害充電器和電瓶,給用戶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所以發現上述情況時,應及時清除氧化物或更換接插件。
定期檢查:在使用過程中,如果電動車的續行里程在短時間內突然大幅度下降十幾公里,則很有可能是電池組中最少有一塊電池出現問題。此時應及時到銷售中心或代理商維修部進行檢查、修復或配組。
Ⅷ 電動汽車的電機具體參數是怎樣的
電動機的類型目前正在應用或開發的電動車電動機主要有直流電動機、感應電動機、永磁無刷電動機、開關磁阻電動機四類。電機額定功率:3,7,15千瓦等,額定電壓,48,72,144,288伏等
Ⅸ 電動汽車用電動機性能要求有哪些
電動汽車驅動系統是電動汽車最關鍵的子系統,擔負著將電能轉變為機械能,並通過傳動裝置將能量傳遞到車輪進而驅動車輛按照駕駛員意志行駛的重任。電動汽車電動機是驅動系統的心臟。當電動機空氣質量選擇恰當時,驅動系統的新能就取決於驅動電動機。 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通常要求能夠頻繁啟動/停車、加速/減速,低速和爬坡時要求高轉矩,高速行駛時要求低轉矩,並要求變速范圍大。其主要參數包括:電動機類型、額定電壓、機械特性、效率、尺寸參數、可靠性和成本等。另外為電動汽車電動機所配置的電以常規車速確定電機額定轉速子控制系統和驅動系統也會影響驅動電動機的性能。 1)高電壓。在允許范圍內盡量採用高電壓,可減小電動機的尺寸和導線等裝備的尺寸,特別是可降低逆變器的尺寸。 2)高轉速。高轉速電動機體積小、質量輕 ,有利於降低電動汽車的整車整備質。 3)質量輕。電動機採用鋁合金外殼 ,以降低電以額定功率 /轉速確定電機額定轉矩動機質量、各種控制器裝備的質量和冷卻系統的質量等也要求盡可能輕。 4)較大的起動轉矩和較大范圍的調速性能。這樣使電動汽車有良好的啟動性能和加速性能。電動機有自動調速功能,因此可以減輕駕駛員的操縱強度,提高駕駛的舒適性 , 並且能達到與內燃機汽車加速踏板同樣的控制響應。 5)效率高、損耗少,並具有制動能量回收功能。電動汽車應具有最優化的能量利用,以在車載總能量不變的情況下最大限度的增加續駛里程,再生制動回收的能量一般可達到總能量的10%~20%,這是在內燃機汽車上不能實現的。 6)必須有高壓保護設備。 7)可靠性好、耐溫耐潮性能強及運行時雜訊低。
Ⅹ 新能源電動汽車用電機及其控制器技術條件
新能源電動汽車用電機及其控制器技術條件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電動 汽車 用驅動電機及其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
本標准適用於電動 汽車 (EV)和混合動力 汽車 (HEV)用的驅動電機及其控制器。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755-200 旋轉電機定額和性能
GB/T 2423.17-1993 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試驗Ka:鹽霧試驗方法
GB/T 4772.1-1999 旋轉電機尺寸和輸出功率等級 第1部分:機座號56 400和凸緣號55 1080
GB/T 4942.1-1985 電機外殼防護分級
GB/T 4942.2-1993 低壓電器外殼防護等級
GB 10068.2-2000 軸中心高為56 mm及以上電機的機械振動—振動的測量、評定及限值
GB 10069.3-1988 旋轉電機雜訊測定方法及限值雜訊限值
GB/T 12665-1990 電機在一般環境條件下使用的濕熱試驗要求
GB/T 12668-1990 交流電動機半導體變頻調速裝置總技術條件
GB 14023-2000 車輛、機動船和由火花點火發動機驅動的裝置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
GB 1471l-1993 中小型旋轉電機安全通用要求
GB/T 17619-1998 機動車電子電器組件的電磁輻射抗擾性限值測量方法
GB/T 18488.2-2001 電動 汽車 用電機及其控制器試驗方法
GB/T 2900.25-1994 電工術語 旋轉電機
GB/T 2900.26-1995 電工術語 控制電機
GB/T 2900.33-1993 電工術語 電力電子技術
3 定義
本標准除採用GB/T 2900.25、GB/T 2900.26、GB/T 2900.33中的定義外,還增加了下列定義。
3.1 電機控制器 controllers of the electrical machine
控制主牽引電源與電機之間能量傳輸的裝置、它是由外界控制信號介面電路、電機控制電路和驅動電路組成的。
3.2 電機及控制器整體效率 overall efficiency of the electrical machine and controllers
電機轉軸的輸出功率和控制器的輸入功率之比。
4 工作制和定額
4.1 工作制
4.1.1 連續工作制
電機及控制器在恆定負載下運行至熱穩定狀態。
4.1.2 短時過載的周期工作制
電機及控制器在額定負載下運行時,允許施加周期性過載,過載的倍數及每次過載持續時間、間隔時間以及整個運行時間應在產品標准中規定。
4.1.3 ISO城市工況及市郊工況
具體要求制定參照附錄B。電動車KD,新能源商用車出口,純電動SKD,國產電動卡車KD,電動車出口
4.2 定額
4.2.1 電機的功率等級
電機的功率等級為5.5 kW、7.5kw、11 kW、15 kw、18.5 kW、22 kW、30 kW、37 kW、45 kw、55 kw、75 kW、90 kW、110 kW、132 kW、150 kW、160 kW、185 kW、200 kw及以上,並符合GB/T 4772.1的要求。
4.2.2 控制器輸出容量
15 kVA、35 kVA、50 kVA、60 kVA、100 kVA、150 kVA、200 kVA、270 kVA、300 kVA、360 kVA、420 kVA及以上。
附錄A推薦了在360 V、200 kW及以下單台電動機與控制器輸出容量的匹配關系。
4.3 電源的電壓等級
電機及控制器由牽引電源供電,電源的電壓等級為120 V、144 V、168 V、192 V、216 V、24O V、264 V、288 V、312 V、336 V、360 V、384 V、408 V。
4.4 電機及控制器整體效率
η=ηc ηm
式中:η——電機及控制器整體效率;
ηc——電機控制器的效率;
ηm——電機的效率。
根據不同功率等級給出具體產品相應的效率。
5 技術條件
5.1 溫度
當周圍環境溫度在-20 +40 時,電機及控制器能長時間連續運行。
5.2 濕度
電機及控制器在相對濕度不超過100%的情況下能正常工作,電機及控制器應在其表面溫度低於露點的情況下,即電機及控制器表面產生冷凝也能安全工作。
5.3 鹽霧
作為 汽車 電氣設備的產品,應具有一定的抗鹽霧能力,並能滿足GB/T 2423.17中的有關規定。
5.4 定頻振動和掃頻振動
根據電機及控制器的安裝部位,電機及控制器應經受上下、左右、前後三個方向的定頻振動試驗和上下方向的掃頻振動試驗。其他方向還需要作掃頻振動試驗的,應在具體的產品標准中規定。
5.5 控制器殼體機械強度
控制器殼體應能承受30 cm 30 cm的面積上加100 kg重力,而不發生明顯的塑性變形。
5.6 防水、防塵
當淋雨、高壓水沖洗時,電機及控制器的構造、安裝和通風的方式應保證電機及控制器不出現損壞。電機應符合GB/T 4942.1中IP 55等級,控制器應符合GB/T 4942.2中IPX5產品防護等級要求。
5.7 溫升限值
電機應採用下級或H級絕緣。採用4.1.2運行條件或4.1.3運行條件和本標准規定的環境條件,
電機應符合GB 755-2000中7.10規定的溫升限值,控制器中各部位的溫升應符合GB/T 12668-1990中4.3.15的要求。
5.8 電機定子繞組冷態直流電阻
其電阻值在具體產品中規定。
5.9 電機繞組的匝間絕緣
應達到GB 14711-1993中9.2.1的要求。
5.10 電機定子繞組對機殼的絕緣電阻
在冷態時電機定子繞組對機殼的絕緣電阻值應大於20 MΩ。
5.11 耐電壓
電機絕緣應具有足夠的介電強度,應能承受GB/T 14711-1993中9.1和9.2規定的耐電壓試驗,無擊穿和閃絡現象。控制器的各帶電電路對地(外殼)和彼此無電連接的電路之間介電強度,應能耐受GB/T 12668-1990中4.3.14所規定的試驗電壓,持續時間為1 min。電動車KD,新能源商用車出口,純電動SKD,國產電動卡車KD,電動車出口
5.12 電壓波動
電機及控制器必須能在電源電壓為120%額定電壓值下安全承受最大電流。另外,電機在電源電壓降為75%額定電壓時,應能在最大電流下運行(不要求連續運行)。
5.13 峰值功率
按產品規定的持續時間,電機的最大輸出功率應達到產品的峰值功率值。
5.14 堵轉轉矩和堵轉電流
為保證電動 汽車 在起動時有足夠大的起動轉矩,要求電機達到產品規定的堵轉轉矩值,其堵轉電流應不大於控制器提供的最大電流值。
5.15 電機空載轉速
在額客電壓時,電機空載運行,其最高轉速值應滿足產品最高空載轉速的要求。
5.16 雜訊
在正常工作條件下,電機及控制器運行所發出的雜訊應符合GB 10069.3的雜訊限值要求。
5.17 振動
在正常工作條件下,電機的振動應符合GB 10068.2的振動限值要求。
5.18 安全接地檢查
電機及控制器中能觸及的金屬部件與外殼接地點處的電阻應不大於0.1Ω。接地導線須用黃/綠相間的雙色線。接地點應有明顯的接地標志。
5.19 電機控制器的過載能力
在額定輸出電流下連續工作,允許加非周期性過載,過載的倍數和持續時間在產品中規定。
5.20 電機控制器的保護功能
電機控制器應具有過電流、過電壓和欠電壓的保護功能。
5.21 饋電要求
在電機因慣性旋轉或被拖動旋轉時,電機運行於發電機狀態。電機通過控制器應能給125%額定電壓的電壓源充電。饋電電流的大小和饋電效率在產品指標中規定。
5.22 最高工作轉速
在額定電壓時,電機帶載運行所能達到的最高轉速。帶載的大小和最高工作轉速值在產品指標中規定。
5.23 轉速
電機應能承受1.2倍最高工作轉速試驗,持續時間為2 min,並能保證其機械不發生有害變形。
5.24 熱態絕緣電阻
電機在室溫,熱態和受潮後都應有足夠的絕緣電阻值。在濕熱試驗後其熱態絕緣電阻值應不低於GB/T 12665-1990中4.1.1的規定,控制器中各帶電電路之間及帶電零部件與導電零部件或接地零部件之間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符合GB/T 126G8.2-2000中4.3.13的規定。控制器的帶電電路與地(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在環境溫度為40 和相對濕度為95%時,不小於1 MΩ。
5.25 接觸電流
電機及控制器應具有良好的絕緣性能。在正常工作時,其熱態接觸電流應不大於5 mA。
5.26 電機轉矩。轉速特性及效率
電機及控制器應達到具體產品要求的轉矩。轉速特性以及具體產品所提出的效率。
5.27 電磁兼容性
5.27.1 電磁輻射
電機及控制器在運行中所產生的電磁輻射不得超過GB 14023-2000中第4章所規定的輻射干擾允許值。
5.27.2 電磁輻射抗擾性
按GB/T 17619-1998中第4章規定的測量方法和表1規定的抗擾性電平進行試驗,電機及控制器在正常使用條件下能正常工作。電動車KD,新能源商用車出口,純電動SKD,國產電動卡車KD,電動車出口
5.28 耐久性
在額定負載和額定轉速的運行條件下,保證電機及其控制器在第一次使用時的無故障工作時間為3000 h。
6 常規檢驗
每台電機及控制器必須進行以下項目的常規檢驗。
6.1 電機空載轉速
6.2 電機定子繞組的冷態直流電阻值
6.3 電機繞組匝間絕緣
6.4 控制器殼體機械強度
6.5 電機定子繞組對機殼的絕緣電阻
6.6 耐電壓
6.7 堵轉轉矩和堵轉電流
6.8 雜訊
6.9 電壓波動
6.10 電機控制器的過載能力
6.11 電機控制器保護功能
6.12 安全接地檢查
7 型式檢驗
在產品定型、轉產、轉廠、停產後復產,結構、材料或工藝有重大改變或合同規定等情況下,應進行型式檢驗,抽試產品樣本數量為2台,如有項目不合格,該項目復檢的樣本數量應當加倍。重檢如仍不合格,則應判定為不合格。檢驗項目如下。
7.1 環境試驗
7.1.1 溫度、濕度和熱態絕緣電阻。
7.1.2 定頻振動和掃頻振動。
7.1.3 鹽霧
7.2 溫升
7.2.1 按4.1.2短時過載周期工作制運行。
7.2.2 按4.1.3 ISO城市工況及市郊工況要求運行。
7.3 防水、防塵
7.4 電機轉矩一轉速特性及效率
7.5 饋電
7.6 最高工作轉速
7.7 超速
7.8 振動
7.9 接觸電流
7.10 峰值功率
7.11 電磁兼容性
7.12 耐久性
附錄A
(提示的附錄)
單台電動機與控制器輸出容量的匹配關系
附錄B
(提示的附錄)
城市工況及市郊工況
表 B1 基本城市循環
表 B2 市郊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