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18年拖掛車管理
⑴ 轎車拖掛有規定嗎
轎車拖掛車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6條第2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小型載客汽車牽引旅居掛車以外的且總質量700千克以上掛車的罰款150元、駕駛證扣3分;
⑵ 拖拉機牽引掛車的規定
法律分析: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汽車吊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牽引車輛。摩托車不得牽引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轉向或者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故障機動車,應當使用專用清障車拖曳。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一輛掛車。
⑶ 機動車拖掛車規定有哪些
一、機動車拖掛車規定有哪些
1、機動車拖掛車規定具體如下: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3)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
機動車載運超限物品行經鐵路道口的,應當按照當地鐵路部門指定的鐵路道口、時間通過。
機動車行經渡口,應當服從渡口管理人員指揮,按照指定地點依次待渡。機動車上下渡船時,應當低速慢行。
二、轎車拖掛注意事項有哪些
1、拖掛房車是可以上戶、上牌照的;
2、拖掛房車廠商須持有合格證的,指在國家工信部有備案的車輛生產企業;
3、拖掛房車上牌照之前需要去檢測場進行檢測,拖掛房車需要年檢,一年一檢;
4、拖掛房車需要繳納的購置稅、車船使用稅。
⑷ 皮卡拖掛車有什麼規定
法律分析: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3、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4、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二)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三)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⑸ 交通法規對拖掛車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四米小於十米,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汽車吊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牽引車輛,摩托車不得牽引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轉向或者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故障機動車,應當使用專用清障車拖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二)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三)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⑹ 轎車拖掛車有什麼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
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汽車吊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牽引車輛。摩托車不得牽引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
轉向或者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故障機動車,應當使用專用清障車拖曳。
(6)2o18年拖掛車管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於2007年與2011年兩次修訂。
本法分總則、車輛和駕駛人、道路通行條件、道路通行規定、交通事故處理、執法監督、法律責任、附則8章124條。
第一條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並模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第七條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設備。
⑺ 2018年新交通法規定6×2,6軸半掛車限重多少噸
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十六條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7)2o18年拖掛車管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法條:
第六十五條機動車載運超限物品行經鐵路道口的,應當按照當地鐵路部門指定的鐵路道口、時間通過。機動車行經渡口,應當服從渡口管理人員指揮,按照指定地點依次待渡。機動車上下渡船時,應當低速慢行。
第六十六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遇交通受阻時,可以斷續使用警報器,不得在禁止使用警報器的區域或者路段使用警報器;夜間在市區不得使用警報器;
列隊行駛時,前車已經使用警報器的,後車不再使用警報器。在單位院內、居民居住區內,機動車應當低速行駛,避讓行人;有限速標志的,按照限速標志行駛。
⑻ 汽車拖掛小拖車規定
汽車拖掛小拖車規定如下: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牽引掛車。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2、小型載客汽車牽引掛車。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3、其他機動車牽引掛車。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4、開車上路,不管是私家車帶拖車,還是其他車型帶拖車,都要符合相關部門出具的政策規定,尤其是私家車帶拖車,要到車管所辦理拖車手續。
法律規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三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注冊登記時,應當對車輛的使用性質、標志圖案、標志燈具和警報器進行審查。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機動車使用性質登記為危險貨物運輸、公路客運、旅遊客運的,應當具備相關道路運輸許可;實現與有關部門聯網核查道路運輸許可信息、車輛使用性質信息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核對相關電子信息。
申請危險貨物運輸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為單位。
車輛管理所辦理注冊登記時,應當對牽引車和掛車分別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