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安置房車位
A. 安置房地下車位歸屬權
法律分析:拆遷安置房的車庫產權,需要看產權證上面到持有人是誰,誰持有,產權就是是誰的。1、如果產權屬於開發商或者物業,那麼物業用於出售、租賃是合法的。2、如果產權並不屬於物業,或者是地面公共區域,亦或者是人防工事的地下停車位,則物業無權對外出租甚至出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條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B. 農村拆遷安置房要交停車費嗎關於回遷安置房的車位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明確規定,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後者開發商無權出售,是不需要收取停車費的。
安置房小區地下車位處置
1、看是否能辦理產權證,如果購買的車位、車庫不能辦理產權證,說明車位和車庫是不具銷售性質的。
2、為了避免糾紛,購房者最好把車位詳細事項寫進合同,並保存好合同另行備案。
3、租賃車位、車庫的最長時間只有20年,根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4、根據現行的小區規劃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設施也是禁止買賣的,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無權出售。
C. 回遷房的車位村委會能賣嗎
法律分析:回遷安置房的地下停車位如果有合法產權的,當事人可以購買,如果沒有產權的,購買車位會產生比較大的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D. 安置房車位產權屬於誰
近些年隨著拆遷安置工作的進行,很多車位朋友得到安置房的同時,也考慮到安置房的車位問題,那麼安置房車位產權屬於誰?我們來談一談這個問題。安置房是因為城市道路建設或者建設其他公共設施時需要進行拆遷,對拆遷戶進行安置的房屋。安置房的產權車位歸屬有可能屬於政府,有可能是人防車位屬於國家,還有可能歸屬於全體安置房業主,歸根結底要看拆遷安置時候簽訂的一系列協議,及發布的一系列文件。如果沒有看到這些協議及文件,可以向拆遷安置部門咨詢。
市面上車位的產權歸屬,一般屬於開發商,或者屬於沒有產權的人防車位,而安置房的車位歸屬,則性質比較特殊。因此在購買車位,特別是購買安置房車位的時候,要先搞清楚車位的產權歸屬。
E. 回遷房車位國家規定允許收費嗎
法律分析:回遷房的話,收取路面停車費肯定是不合理的,這個一般要看政府規定,國家規定是公共的停車,公共區域是不允許收費的。並且物業如果有停車場收費許可證合理的收取停車費是法律規定允許的,但是明確規定小區停車場歸全體業主所有,物業公司租賃車位要扣除管理成本後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如果物業有停車場收費許可證,業委會與人家物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包括了停車場的管理,收費是許可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F. 拆遷安置房的車位歸屬
綠化面積屬於小區業主共有,其下面的地下車位屬於開發商,如果小區內無車位,則開發商應該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將車位賣於業主。只有小區明確約定地下車位屬於業主共有,開發商才無權拍賣車位。安置房車位產權歸屬有以下情況:合同是否約定,地下車庫的產權是否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如有約定從約定,沒有約定則根據下文標准判斷;是否計入公攤面積,如該地下車庫計已入業主公攤面積,那麼小區業主在購買商品房時,其購買的商品房的建築面積中已包含該地下車庫的面積,地下車庫的產權應屬全體業主所有。如地下車庫並沒有計入公攤面積,則車庫產權歸開發商所有;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申請人自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提起訴訟的,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第二百二十條,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G. 回遷安置房車位可以買賣嗎
回遷安置房的地下停車位如果有合法產權的,當事人可以購買,如果沒有產權的,購買車位會產生比較大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