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安置房車位可以買賣嗎
① 拆遷安置房車位
法律分析:1、看能否辦理產權證,衡量車位、車庫可否銷售的唯一標準是能否辦理產權證,若購買的車位、車庫不能辦理產權證,則說明該車位或車庫是不能銷售的。
2、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購房者最好將車位細則寫進合同,將詳細事項具體說明,並將合同另行備案。
3、租賃車位、車庫最長有效期只有20年,根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4、根據現行的小區規劃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設施也是禁止買賣的,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無權出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② 統建安置房地下車位辦證是劃撥可以出售嗎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可以出售。被安置人拿到安置房地下車位證後,取得了安置房地下車位的所有權,隨時可以買賣,但如果有限售規定的,要遵守限售規定。
③ 回遷安置房每戶分到一個的車位可以買賣嗎
車位是可以買賣的,過戶到小區物業辦理一下就行。
④ 回遷安置房車位可以買賣嗎
回遷安置房的地下停車位如果有合法產權的,當事人可以購買,如果沒有產權的,購買車位會產生比較大的風險。
⑤ 安置房的車位需要買嗎
法律分析:不能。
一種是已經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只要列入了公攤,從法律上來說就屬於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因為是全體業主共有。因此該類車位不可以購買產權但可以租賃。另一種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不同於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⑥ 回遷房地下車庫產權歸屬
法律分析:對於小區地下車庫車位的權屬,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需要注意的是,小區里的車位並非都屬於全體業主,有些車位,開發商、物業是有權處置。地下車位所佔用的面積如果沒有被計入業主的公攤面積之中,那麼這部分車位的產權就屬於開發商所有。開發商可以出售、計程車位,但只能給本小區的業主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