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用房車輛
① 公務用車、用房相關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如何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辦法》指出,公務用車,是指黨政機關配備的用於定向保障公務活動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
《辦法》明確,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單位機構、編制調整的,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重新核定其辦公用房面積。超出面積標準的,使用單位應當在6個月內將超出部分的辦公用房騰退移交機關事務管理部門。
《辦法》自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其他有關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的規定,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希望能夠得到貫徹實施。
② 辦公用房公務用車清理自查工作報告
辦公用房公務用車清理自查工作報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抓好領導幹部辦公用房公務用車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民政局嚴格落實「兩清」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本局實際情況,認真開展了「兩清」工作。
一是成立「兩清」工作專項領導小組。由局黨委書記、局長劉振權同志擔任組長,副局長蘇晗龍同志任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王永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督導本單位的「兩清」工作。
二是全面清理辦公用房。民政局對現辦公用房和單位人員進行了詳細核查,根據實際辦公條件,對照上級標准要求,對現有辦公用房重新進行安排整合。經核查,無超標辦公用房使用情況,進一步加強了民政局辦公用房的'規范管理。
三是嚴查違規公務用車。對照相關標准要求,深入開展了機關公務用車專項治理活動,完善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對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標准進行了認真核查。同時,對單位公車使用做出了進一步規定。對超標車輛進行了封存,等待市委、市政府統一處理。
四是強化監督檢查。「兩清」工作作為機關作風建設的重要內容,在今後需要長期監督檢查,做到同檢查,齊督促,形成人人監督,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經過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民政局「兩清」工作取得了實際成果,為繼續深入推進廉潔辦公,高效務實的工作作風打下了良好基礎。
③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對公務用車有何禁止性規定
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保障公務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國情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
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主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務用車,採取公開招標、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
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第二十六條黨政機關應當從嚴配備實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准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
嚴格按規定配備專車,不得擅自擴大專車配備范圍或者變相配備專車。
從嚴控制執法執勤用車的配備范圍、編制和標准。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應當嚴格限制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機關內部管理和後勤崗位以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一律不得配備。
第二十七條公務用車實行政府集中采購,應當選用國產汽車,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
公務用車嚴格按照規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繼續使用的應當繼續使用,不得因領導幹部職務晉升、調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公務用車保險、維修、加油等實行政府采購,降低運行成本。
第二十八條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執法執勤用車應當噴塗明顯的統一標識。
第二十九條根據公務活動需要,嚴格按規定使用公務用車,嚴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領導幹部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得因私使用配備給領導幹部的公務用車。
(3)辦公用房車輛擴展閱讀: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對黨政機關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活動、辦公用房、資源節約等作出全面規范,對宣傳教育、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是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
是一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綜合性、基礎性黨內法規,是黨政機關做好節約工作、防止浪費行為的總依據和總遵循。《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對於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從源頭上狠剎奢侈浪費之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