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掛車上戶流程
❶ 拖掛車掛牌需要那些手續
1、購置車輛購置附加費
2、繳納車輛保險
3、購置車輛養路費
4、車輛管理部門領取《機動車輛上戶申請表》《機動車輛上戶程序表》等
5、填寫完畢後提供身份證及影印件並帶車輛的原始發票、合格證書、進口車的完稅單、車輛的落戶單位證明、購置車輛購置附加費、繳納車輛保險單、,到車輛管理部門進行外觀檢測6、到車輛管理部門進行車輛技術檢測、交納手續費用、選號、裝牌、照相
7、領行駛證
8、選號、領取車牌。
❷ 拖掛房車給上牌照嗎
只要拖掛房車是有拖掛房車生產資質的正規廠家生產,有整車合格證、上戶發票就可以正常上牌照。
❸ 轎車拖掛車廂要什麼手續
轎車拖掛車箱不需要手續。但是超過700公斤就不行如果。轎車拖掛的話。最好一定不要超過700公斤最好是越野拖掛。拖車鉤和重量限制都很低。如果越野超過700公斤的話安裝牌照就可以了。
❹ 國產房車最多限載人數是多少
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十五條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4)拖掛車上戶流程擴展閱讀:
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志。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