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車按什麼車交稅
A. 改裝房車落戶時上裝部分交稅嗎
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生產銷售小汽車需要繳納消費稅,而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征消費稅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稅〔2016〕129號)規定,對超豪華小汽車,在生產(進口)環節按現行稅率徵收消費稅基礎上,在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稅率為10%。「超豪華小汽車」是每輛零售價格130萬元(不含增值稅)及以上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將超豪華小汽車銷售給消費者的單位和個人為超豪華小汽車零售環節納稅人。
因此,生產小汽車的企業和銷售超豪華小汽車的企業和個人回應繳納消費稅。那麼,企業購入小汽車後進行改裝後銷售或使用,是否繳納消費呢?
一、乘用車底盤(車架)改裝、改制的車輛應徵收消費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號) 附件:消費稅新增和調整稅目徵收范圍注釋
七、小汽車
汽車是指由動力驅動,具有四個或四個以上車輪的非軌道承載的車輛。
本稅目徵收范圍包括含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含)的,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用於載運乘客和貨物的各類乘用車和含駕駛員座位在內的座位數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用於載運乘客和貨物的各類中輕型商用客車。
用排氣量小於1.5升(含)的乘用車底盤(車架)改裝、改制的車輛屬於乘用車徵收范圍。用排氣量大於1.5升的乘用車底盤(車架)或用中輕型商用客車底盤(車架)改裝、改制的車輛屬於中輕型商用客車徵收范圍。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購入車輛改裝後對外出售或使用,需要繳納消費稅。
二、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整車改裝生產的汽車是否徵收消費稅
財稅〔2006〕33號規定乘用車底盤(車架)改裝、改制的車輛應徵收消費稅,那麼整車改裝是否徵收消費稅呢?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購進整車改裝汽車徵收消費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772號)規定,對於購進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整車改裝生產的汽車,應按規定徵收消費稅。
三、貨車改裝專用汽車不徵收消費稅
並不是所有的改裝車都徵收消費稅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廂式貨車改裝生產的汽車徵收消費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8〕452號)規定,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號)規定,對於企業購進貨車或廂式貨車改裝生產的商務車、衛星通訊車等專用汽車不屬於消費稅征稅范圍
B. 二手房過戶的稅,車輛買賣的購置稅,為什麼要消費者掏別的行業都是老闆、法人出,為什麼房車就要買方出
本身你買新的房子車子,或者二手的房子車子都是一種商品的購買形勢。你購買自然要上購買物品的稅費。
有些新房子車子或者二手房子和車子可以不用你花錢繳稅的也有,那是因為房費車費里人家都加出來了。
沒什麼好奇怪的,你買的商品由你來付稅費這很正常。購置稅也好印花稅也好都是你消費後的證明。
就比如你在餐館吃飯,一盤菜為什麼是15元。15元里已經包含了這盤菜的物質成本和運營成本和利潤,其中運營成本里人家飯館每月是交稅的,你點的菜里成本里已經包含各種成本的費用了。
C. 房車有限制人數嗎
房車有限制人數,具體如下:
1、房車可以拉多少人應根據房車類型決定,在自行式房車里,車長小於6米,核定乘坐人數最多可以達到9人;
2、拖掛式的房車主要是針對重量有要求,車長小於6米,總重量不能超過4500kg;
3、根據房車本身合格證書的核定人數即可得知可乘坐人數,目前大多數小型房車可以坐4至6人,大型房車可以坐9人。
房車進口報關清關代理產品進口申辦的一般程序:
1、確定房車進口報關清關代理產品的商品編碼;
2、確定式房車進口報關清關代理產品的監管條件;
3、確定房車進口報關清關代理產品是否屬於強制認證(3C認證);
4、確定該商品的有關備案商檢機關。
無動力房車進口代理流程:
1、客戶提供要進口無動力房車資料與圖片;
2、代理公司核算各種無動力房車進口費用;
3、報價給客戶—簽定無動力房車進口代理協議;
4、代理公司在國內辦理無動力房車進口商檢備案與檢驗檢疫申請;
5、辦舊機電進口許可證;
6、聯系香港中檢司做檢驗;
7、中檢檢驗出合格證;
8、到國內商檢局換正本備案與檢驗檢疫合格證書;
9、准備進口報關資料;
10、從香港安排貨運到深圳碼頭;
11、海關進口審核—出稅單交稅—商檢局現場檢驗核對—海關查驗—提貨放行。
綜上所述,房車類改裝國內沒有明確規定.也就是說個人無法改裝,並且備案驗車.這個不代表國內就不能改裝.改裝目前國內還商家或者愛好者是可以改裝的,但是肯定不能得到交管局車輛管理所的認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十一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注冊登記時登記下列事項: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身份證明號碼或者單位代碼、住所的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
(二)機動車的類型、製造廠、品牌、型號、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發動機號碼、車身顏色;
(三)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
(四)機動車的使用性質;
(五)機動車獲得方式;
(六)機動車來歷憑證的名稱、編號和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的名稱、編號;
(七)車輛購置稅完稅或者免稅證明的名稱、編號;
(八)機動車辦理保險的種類、保險的日期和保險公司的名稱;
(九)機動車銷售單位或者交易市場的名稱和機動車銷售價格;
(十)注冊登記的日期;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登記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