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拖掛車關稅
A. 商用車怎麼分類
商用車分為三大類:
(1)客車(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的座位數超過9座的車輛,客車有單層的或者雙層的,也可牽引1個掛車。客車有細分為小型客車、城市客車、長途客車、旅遊客車、鉸接客車、無軌客車、越野客車、專用客車);
(2)半掛牽引車;
(3)貨車(貨車又細分為普通貨車、多用途貨車、全掛牽引車、越野貨車、專業貨車和專用貨車)。
B. 求車輛購置稅計算公式
計算公式:
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如果消費者買的是國產私車,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17%)。
因為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所以在計征車輛購置稅稅額時,必須先將17%的增值稅剔除,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票價÷1.17,然後再按10%的稅率計征車輛購置稅。
比如,消費者購買一輛10萬元的國產車,去掉增值稅部分後按10%納稅。計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如果消費者買的是進口私車,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此外,《辦法》對現行的做法進行了修改,對留學人員購置的、來華專家進口自用的符合免稅條件的車輛可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事宜,無需再到省級主管稅務機關審批。《辦法》中還明確了港、澳留學人員可比照回國留學人員享受稅收優惠。
《辦法》規定,對已繳納車購稅的車輛,因質量原因發生退車的以及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關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准予納稅人申請退稅。
(2)進口拖掛車關稅擴展閱讀:
管理方法:
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如實填寫《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納稅申報表),同時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復印件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下簡稱統一發票)報稅聯由主管稅務機關留存,其他原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退還納稅人。
一、車主身份證明:
1.內地居民,提供內地《居民身份證》(含居住、暫住證明)或《居民戶口簿》或軍人(含武警)身份證明;
2.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留證明;
3.外國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留證明;
4.組織機構,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二、車輛價格證明:
1.境內購置車輛,提供統一發票(發票聯和報稅聯)或有效憑證;
2.進口自用車輛,提供《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海關代征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或海關《征免稅證明》。
三、車輛合格證明:
1.國產車輛,提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以下簡稱合格證);
2.進口車輛,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或《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車輛購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