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車位設置
⑴ 國家規定小區車位配比
對應停車位占建築面積的比例,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數字規定,只規定了首先要滿足業主的需要。
按照慣例,小區車位配比(樓盤入住總戶數與總車位的比例)要達到1:1以上,才能在一段時間內有效保證「停車不難」。但事實是,越是高端的項目,車位配比也就越高,因為售房的利潤能夠填補車位的造價;相反,一些定位不高的項目,車位配比則較低,很多剛需項目的車位配比只有1:0.6至1:0.8,即每戶只配備了不足一個車位。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家庭裝修大全》
⑵ 怎麼設置小區停車位
上海老舊居民區車位管理倡議
在保障居民區業主合法權利並為業主謀取福利的基礎上,為緩解居民區停車位緊張和車位空閑時段較長同時存在的矛盾現狀,合理利用居民區停車位,發揚同居民區鄰居互幫互助的良好社會風氣,特此倡議以下車位管理細則:
表1:車位分類、管理辦法及收費方案
對於以上車位管理倡議各位業主們如果贊同的請到居委會、業委會或物業辦投票:
居委會:聯系人,聯系電話
業委會:聯系人,聯系電話
物業辦:聯系人,聯系電話
⑶ 保障性住房的地下車庫是否向業主銷售
那得看開發商是否辦理了正規的地下車庫開發手續,就跟開發住宅一樣。假如開發商未將地下車庫在當地房管局登記備案,那就賣不了,就不是產權車位,而是使用權車位或租賃車位。
⑷ 經濟適用房停車位規定a
政策規定,對於新政策出台後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確需出售的,產權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或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後,可以按市場價出售所購住房。產權人要按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而對於新政策出台前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確需出售的,由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或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後,可以按市場價格出售,產權人按出售價格的1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