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掛房車用上牌照嗎
『壹』 拖掛式房車在中國境內允許上牌嗎,不打算買,只想了解一下,回答的全面的予以採納!
國內目前沒有專門針對房車上拍照的標准。也就是說目前房車定性為旅居車,在國內現在的車輛車型中沒有專業相對應的上拍照驗車的執行標准。
目前都是參照參考現有車輛驗車上拍照的標准。
以上說的是自行式和拖牽的房車。
就你詢問的,我現在回答你的是,根據現在我國道路交通法和現行的規定小於3米,重量小於600公斤的拖牽類車是可以不上拍照的。可以由越野車(比如切諾基)直接上路。不過這不是百分之百嚴禁的規定。另外拖牽類房車是可以上拖掛拍照的,因為不具備行駛能力,但是是輪式可牽引的超過尺寸規定和重量規定的是要上拖掛拍照的。具體拖掛辦理還要看各地車管所規定。建議買車時詢問經銷商。
『貳』 自己做了個拖掛的房車,想去車管所上牌
沒有一絲可能。汽車是許可生產,不允許自己造。
『叄』 廠家說700公斤以下小拖掛房車不用上牌,真的是這樣嗎
不是這樣的,規定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kg以下的掛車,而且掛車不得載人,沒有規定說總質700公斤以下小拖掛房車不用上牌。
對拖掛房車要求:
1、總長度不超過8米,寬度不超過2.5米,高度不超過4米,重量不超過2.5噸。拖掛房車可以被suv、越野車、小轎車等牽引,根據拖掛房車的類型尺寸不同,對牽引車的排量要求也有所不同,一般1.6L及1.6L以上家用轎車和suv都可以勝任。
2、對於長度小於6米,質量小於4500kg的房車,需要c1駕照;長度大於6米的,需要b1駕照,房車車長大幹6米,需B2駕照。而拖掛房車的駕駛證的車輛類型為輕型旅居半掛車或中型旅居半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標准。
『肆』 上海拖掛房車能上牌嗎
貌似回答過你
首先你得到車管所拿著你車的手續去驗證一下
房車尤其是拖掛的車需要辦理拖掛牌照,而目前國內拖掛的牌照準發都是相關車型備案的。
比如東風車某個型號的拖掛車A12345這個型號的車,在車輛所等級過此品牌此車型可以上牌照,那麼在全國任何地級市的車管所都可以辦理相對這個車型的拖掛牌照。
因為備案的型號都是經過交通部門認證過的,符合尺寸,剎車,警視燈,連接部分的認證的。除非你買的這個拖掛車本身已經在車管所備案過。
在舉例奇瑞QQ,這車的標准已經由廠家到交通部車輛管理局備案了,有統一的車型標准,所有全國賣的QQ車都是廠家按交管局備案的產品一致的。這樣直接就可到各地車管所辦理牌照。
『伍』 拖掛式房車不上牌可以嗎
是不可以的絕對不可以的,必須得上牌才能讓車托掛,如果不上班的話交警會找你的
『陸』 拖掛房車給上牌照嗎
只要拖掛房車是有拖掛房車生產資質的正規廠家生產,有整車合格證、上戶發票就可以正常上牌照。
『柒』 拖掛式房車需要什麼駕照
拖掛式房車在辦理執照時與機動車相似,按照新車上牌程序,先交購置稅、上交強險,驗車上牌,上黃牌;拖掛房車每年年檢一次;拖掛房車長度小於6米,總質量小於4500kg,需C1駕照;拖掛房車長度大於6米,需B1駕照;房車車長大於6米,需B2駕照。
拓展資料: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中規定「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二)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雖然交法中明文規定小轎車可以牽引拖掛式房車,但並沒有明確指出小轎車等牽引拖掛式房車後能否進入高速行駛。
在實際的道路行駛過程中,小轎車牽引房車上高速行駛基本都會被攔截或者是不予放行發卡。例如北京六環路、G4京港澳高速、京藏高速、京津高速等不予通行或者需要經過一番周折才發卡放行。
『捌』 房車怎麼上牌 上什麼牌照
房車上牌的問題一分為二
1、現自行式房車主要以國產房車為主,國產房車上牌必須在工信部汽車公告目錄里有「旅居車」產品型號,另外還需要環保。像德興房車、中天房車這些有資質的廠家,整車出廠的時候,廠家都會把底盤合格證、整車合格證、一致性證書、汽車發票開給你,你拿著這些東西到當地交購置稅和保險,然後去車管所過檢測線、上牌。一般當地某型號首台車上牌會麻煩一些,但都會過,不想煩神建議找黃牛。實在是上不了牌的,可以喊廠家協助你上牌。上牌後行駛證上一般寫「小型專用客車」
2、拖掛式房車上牌同樣也需要合格證,國產旅居掛車也需要汽車公告型號。旅居掛車現在上牌的不多,建議直接喊廠家協助上牌。
『玖』 拖掛房車能上路嗎
拖掛房車在中國境內是可以上路的,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1、拖掛式房車也是需要上牌才能上路行駛,但辦理的是「掛」字頭車牌。
2、拖掛式房車上路也不得載人。
3、開房車對車主的駕照有一定要求。如果前車和拖車總長超過10米需要A類駕照才能上路駕駛;6米以內的長度,則普通C本就可以。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八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注冊登記時,應當對車輛的使用性質、標志圖案、標志燈具和警報器進行審查。
車輛管理所辦理全掛汽車列車和半掛汽車列車注冊登記時,應當對牽引車和掛車分別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
(9)拖掛房車用上牌照嗎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被塗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
(四)機動車未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者未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
(五)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的數據不符的;
(六)機動車的型號、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有關技術數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
(七)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八)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