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房車位不能買賣嗎
① 小區地上車位可以賣嗎
小區車位買賣唯一標準是能否辦理產權證,所以首先要先確定一下,這個車位是人防工程還是屬於這種可以獲得獨立產權的車位,如果是可以獲得獨立產權的車位就可以進行賣了。
地上停車位是否歸業主所有,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這些停車位是開發規劃中的停車位,還是開發商臨時隨意劃定的停車位。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綠地、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因此,如果開發商佔用小區內公共區域、公共道路隨意劃定車位出售,屬無權處分,是違法行為,業主可以起訴開發商將所得收益用於小區業主。
同時《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也就是說,如果開發商所售的地上車位屬於規劃范圍內用於停放車輛的區域,且開發商與業主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對此明示該面積未計入公攤且屬於開發商所有,那麼,開發商完全有權售賣該地上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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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小區車位、車庫權屬的判定主要有以下兩種觀點:
一、面積分攤說
面積分攤說指的是依照小區車位、車庫的建築面積是否計入小區的公攤面積作為判斷車位、車庫權屬的依據。一般在商品房銷售合同中都有對公攤面積的約定。依據相關的規定,房屋的銷售面積是套內面積與公用面積的總和,由攤得公共面積的業主來共同享有公用面積的產權。
二、當事人約定說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法律給予業主約定車位、車庫權屬的權利。
② 小區地上車位開發商可以買賣嗎
建築物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可見,判斷房產公司出售車庫的行為是否合法,要區分兩種情況分別對待。
一種情況是出售規劃內的車庫是否合法的問題。房產公司出售的如果屬於建築物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庫,且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雙方明確約定車庫可以出售,那麼該房產公司出售車庫是合法的。如果雙方對車庫的出售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則又可分兩種情況處理:一是車庫在規劃中已納入到業主購房的公攤面積中,業主在購房時交付了相應公攤款項,則該車庫應作為共有建築屬於業主共同,房產公司無權出售。二是車庫在規劃中沒有納入到業主購房的公攤面積中,車庫的建蓋資金全部由房產公司支付,建成後也沒有通過任何形式轉由業主負擔,則該車庫的權應屬房產公司,房產公司當然有權出售。
另一種情況是出售非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是否合法的問題。該類車位、車庫不符合規劃要求,一般均是擠佔了業主的公共空間建蓋或者是把業主的公共用房改為車庫。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第三款「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之規定,該類車位、車庫應屬於業主共用,房產公司無權對外出售。
關於購買車庫的主體資格問題。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房產公司和業主可以約定出售、附贈或者出租,但無論以何種方式處分,都應當首先滿足本小區業主的需要,即本小區業主享有優先權。由於住宅小區的停車位具有規劃性和專用性,因此房產公司無權因小區業主暫無購買力或不需購買而擅自將多餘車位對外出售。房產公司向非業主出售車位,須經業主大會作出決定,否則行為違法,應由房地產主管部門處以罰款;給業主造成損失的,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③ 小區車位可以買嗎有產權證嗎
小區車位如何購買主要看開發商的要求,車位有無產權證也要看規劃。
現在的車位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有產權的車位,另一種是沒有產權的車位。如果想要買車位,最好是買有產權的車位。
小區車位的出售時間要看開發商的安排,有些小區的車位在交房前就開始出售了,有些小區的車位交房後很長時間都可能不會出售。要不要買車位還是要看車位配比的情況,現在的小區車位配比都較高,基本上都能達到1:1以上,車位大多都是能滿足需求的。如果車位數量較多,車位的價格又較高,買車位可能不太劃算。
按照現在我們小區的情況來說,租車位200元一個月,買車位8萬元一個,買車位的錢足夠租車位幾十年了,而且購買的車位每月還需交幾十元的物業管理費,所以買車位不是那麼劃算。如果是車位數量較少的情況下,買車位還是很有必要的,這種小區往往停車困難,如果沒有自己的車位,愛車可能很難找到停放的位置。車位較少的小區,車位是具備一定升值空間的,以後房屋出售時,車位也能及時的轉手。
④ 小區地上的車位可以賣嗎
地上停車位是否歸業主所有,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這些停車位是開發規劃中的停車位,還是開發商臨時隨意劃定的停車位。
事先協商約定車位、車庫的權屬後再行由業主進行購買、承租、使用,可以讓權利雙方對自己的權利義務都心知肚明,減少之後的糾紛。其三,能夠鼓勵開發商多投資修建車位、車庫。緩解當前小區內停車困難的最有效方法就是由開發商多建造車位、車庫,但是沒有直接的利益驅動。
開發商稱車位緊缺不愁賣新政或推高售價:
2013年9月5日南都報道了廣州市擬追繳已售地下車位土地出讓金的政策意向。周末,南都記者走訪發現,廣州多個樓盤積極推售車位,部分投資客也在拋售車位,但部分此前有購買意向的業主開始持幣觀望。
有品牌房企相關人士表示,社區車位供不應求,銷量不會受到影響,但車位的價格極有可能被推高,房地產業的部分泡沫會轉移到車位市場。他們希望趕快把車位銷售完畢,補繳土地出讓金就與開發商無關了,會省很多事。
2019年5月23日,記者從廣州市人民政府獲悉,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廣州市房地產開發項目車位和車庫租售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建築區劃內業主每購買一套房屋,只能相應購買一個車位或車庫,建設單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義拒絕提供停車服務。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