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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買房車位捆綁銷售合法嗎

發布時間: 2021-07-17 00:58:22

『壹』 購房時經銷商強制捆綁車位銷售是否違法如果違法,是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

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自願原則,還有消協或者相關部門的規范性文件

『貳』 房子和車位能否捆綁強行出售這樣合法嗎

如果協議書中未明確說明房產和車庫捆綁銷售,則開發商的行為構成強迫消費。你有權要求開發商按照協議書上的約定完成交易。如果開發商拒絕的話你可以訴諸法律。

『叄』 捆綁銷售是違法的嗎什麼法律具體哪條規定

是違法行為。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

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

規定「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不得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以排擠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書業捆綁銷售

作家三盅對書業的捆綁銷售深有感觸,他在一篇題為《書業:捆綁式銷售要先釐清誰捆綁誰》的專欄文章中指出,捆綁銷售是商品市場值得肯定及廣泛應用的營銷手段,但書業的捆綁銷售屬於過度的商業投機行為,呼籲還文化市場一片凈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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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一條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十二條 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的權利。

第十三條 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肆』 房地產捆綁車位銷售違法嗎如果不買車位就加二百元一平方米合法嗎

房地產捆綁車位銷售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六條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

(一)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型大小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

第八條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第十條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

(二)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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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銷售中的保險捆綁銷售

對於汽車個人信貸消費中出現的這種「搭售」現象,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捆綁銷售不符合相關法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中國的《保險法》相關規定中明確指出,從事保險活動必須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保險公司開展業務,應當遵循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顯然,車商在銷售中指定消費者到與他們有協議的保險公司和銀行辦理相關手續,屬於一種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保險公司是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明確規定「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不得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以排擠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

針對這種現象,中國保監會已明確表示,採取這種捆綁銷售的辦法強賣保險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應該由客戶自己來選擇保險公司。

同時,對於車險市場競爭中出現的保險公司支付給車商高額「代理手續費」的問題,中國保監會作為主管部門一直在要求各保險公司進行自律,規范自己的經營行為,不能為拉業務而競相抬高保費返還比例。因為這種惡性競爭的後果,往往會導致保險公司自身的償付能力出現危機。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此類問題屬於保監會管轄和調整的范圍,消費者一旦遇到這種「捆綁」式銷售,可以到中國保監會駐滬辦進行舉報投訴,要求其進行查處。

『伍』 現在房地產商捆綁銷售車位和地下室的行為合法嗎

這個不違反商品房銷售原則,而且還鼓勵。退一步講,他提高房子單位面積價格,然後贈送車位,你不也的接受嗎?

『陸』 買房捆綁銷售車位,是否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現在有不少的人都想要去購買房子,畢竟有了房子之後就有了一個家。但是有的開發商在銷售房子的時候,總是會進行銷售捆綁。如果賣房子的話就要買車位,畢竟大家都很需要車位。現在的人私家車越來越多,他們如果沒有地方停車的話,也會造就很多的問題。有的時候那些救援人員趕到現場,由於他們將車子亂停亂放,導致救援車輛沒辦法到達現場,所以也會引發很多的問題。

現在開發商全部都必須要讓那些住戶購買停車位進行強制消費,其實這種情況是涉嫌違法的。雖然這種條款看起來並不新鮮,因為在很多的地方都出現了這種條款,但是這種條款確實不能夠出現在買房子的情況當中。

這種情況是需要相關的人員去進行整治,而且已經涉嫌違反了國家的法律,跟強制消費沒有任何的區別。在看到買房子的時候,需要購買停車位的時候,我們就應該去進行制止,並且對他們進行舉報,防止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本來自己想購買的就是一個房子,卻強制的購買停車位,這樣是絕對不能夠出現在售房當中的,也侵害消費者的權益。

『柒』 請問開發商買房時捆綁同時購賣地下車位合法嗎

開發商買房時捆綁同時購買地下車位,我覺得也是可以的,畢竟是開發商在買房子。

『捌』 買新房必須「捆綁」車位,儲藏室,這種捆綁銷售合不合理該如何維權

買新房必須“捆綁”車位,儲藏室,這種捆綁銷售合不合理?該如何維權?

一、買新房必須“捆綁”車位,儲藏室,這種捆綁銷售合不合理?

買房是一個人一生當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因為買房的話必須要拿出一生甚至是幾十年的積蓄才能夠完成,現在的房價也是很多普通人難以承受的,能夠買得起房也算是一種實力的象徵,然而,有些人在買房的時候卻遇到了捆綁車位儲藏室的現象,因為很多人的在買房的時候根本沒有考慮到車位和儲藏室能夠買得起一套房子,對很多人來說已經是拼盡全力才能夠做到的,車位和儲藏室對他們來說不是太重要,但是售樓部以及開發商卻做出了這樣強制消費的捆綁式的做法,顯然是非常不合理的,而且涉嫌強制消費,這對於買房的普通人來說,簡直就是有一點不能接受的,畢竟一套房子下來也是有要花費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再買一個車位和儲藏室,還要花掉很多的錢,所以很多人都不願意去購買車位和儲藏室來增加自己的負擔。

『玖』 車位和房子可以捆綁銷售么,強制性的

我買了一套房子,2010.9月份交首付,1011。9月份叫我去辦貸款時告訴我房子和車庫捆綁銷售。不要不行,但是他在交首付時沒說,我們只是簽了個協議書,現在我不想要車庫,該怎麼辦?房子和車位能否捆綁強行出售?這樣合法嗎??

『拾』 剛開盤的小區,買房必須購買的車位,開發商這種行為屬於侵權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對小區財產歸屬作出規定:小區財產包括專屬業主所有的財產、小區業主共有財產及由業主和開發商約定歸屬權財產。專屬業主財產是指業主購買的建築物、經營性用房等;業主共有財產包括建築區內道路、綠地及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物業服務用房,還包括佔用公共場所建的車庫等。

如果是產權車位,需要簽訂購車位合同,其中合同中車位的費用,正常標注,但是讀者購房合同中的價格將車位這一部分價格減去。因為房子和車位都屬於不動產,即使開發商將房子和車位捆綁銷售,或者是購房者主動選擇購買車位,購房者都必須簽訂兩份獨立的合同,房子歸房子,車位歸車位,所有的流程是完全獨立的。一般情況下是分開交易的,必須簽訂兩份獨立的合同才行。而如果贈送車位的使用權一般簽訂協議,而且贈送的車位大多屬於無產權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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