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適房車位賣多少錢
Ⅰ 經濟適用房內的車位該不該收費!
經適房小區停車收費和普通小區基本一樣,沒有特殊照顧
PS,很多地方,申請家庭名下有汽車的都不批經適房。所以,理論上經適房小區的住戶都是沒有汽車的住戶。那麼,問題來了,這些住戶的汽車是哪裡來的?
Ⅱ 請問國家經濟適用房對停車收費的標准
菁英告知你經濟適用房小區是否收停車費應由全體業主決定。停車費收取標准及方案應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共同協商,報物價部門核定備案。
2、《物權法》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3、一些經濟適用住房和普通住宅小區,在《物權法》出台前測算物業費總體收入並確定收費標准時,已把地面停車的收入計算在內測算的結果,實際上以此標准收取的物業費是偏低的。直接將停車收益歸業主所有,實際上不符合質價相符的原則,可能導致很多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公司入不敷出,無法維系正常的管理和服務。因此,《物權法》出台後,地面停車費不能簡單地歸業主,特別是經濟適用房小區。
Ⅲ 經濟適用房單價到底多少錢才合適
聽居委會說現有房不夠面積的申請人,到時即使申請上了,只有房屋面積差額(60平減去現在房面積)才享受適用房價格,其餘的面積享受市場價,不知道真假,這樣的話,誰還買,這還叫經濟適用房嗎???????
Ⅳ 經濟適用房車位開發商可以自行出售嗎
地面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不能出售
單獨建立的地下車庫、停車樓等,開發商通過規劃和用地審批為獨立使用的地面車位的,可以出售。
地下車庫如果是人防工程兼車庫的,不能出售。獨立設計建設的地下車庫才可以出售。
Ⅳ 經濟適用房已經滿5年,現想出售,具體要繳納多少錢
費用大概在3000元。經濟適用房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是不允許,即便交易也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有房產證的話按二手房交易即可,步驟如下:
1、 契稅:一般是房款的1% (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面積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繳納1.5%,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4%)
2、 營業稅:房產證未滿5年的交5.6%,產證滿五年可以免交營業稅。
3、 個人所得稅,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費: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買房人把雙方的交易費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5、 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6、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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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四條
發展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在國家統一政策指導下,各地區因地制宜,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住房狀況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政策目標、建設標准、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等,並組織實施。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經濟適用住房工作負總責,對所轄市、縣人民政府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經濟適用住房工作的指導和實施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價格)、監察、財政、國土資源、稅務及金融管理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經濟適用住房有關工作。
Ⅵ 經濟適用房小區可以買車位嗎
可以
根據需要申請就可以買
Ⅶ 洛陽經濟適用房的車位價錢超十萬超標嗎
不超標
車位,是開發商自己整的
單獨出售。
Ⅷ 經濟適用房車位收費可以嗎
小區有沒有業主委員會,業委會是否知情,你可以選擇訴訟。
Ⅸ 經濟適用房,小區地下車庫,開發商是否,可以,有轉讓權合出售權
第一,這種情況下使用權轉讓的問題,到底能不能受到保護,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法院可能會認可,但是不能保證法院一定認可。因為除了土地使用權可以如此轉讓並有相關部門登記備案之外其他所有權的轉讓在我國都是由租賃的形式作出的。
第二,如果你的合同被認定為是租賃合同,你也知道是明顯超過了租賃期限的,因此20年後的期限就不會受到保護。三、因為沒有產權,只有合同,如果開發商與第三方另外簽訂這樣的轉讓合同,那麼就會產生糾紛糾纏不清。
你的個人認為是正確的,即使是租賃,你也可以轉租,當然你要繼續承擔你和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的義務。
綜上,你應當認識到以下問題:
1、這個車位是國有的,國家可以隨時無條件徵用;
2、如果這個車位的建設者是開發商,那麼開發商有權利用它獲得利益;
3、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很可能被認定為是變相租賃,20年以後的租賃期是無效的;第四,如果無良開發商多次出售該車位,會給你帶來很多麻煩。車位是有產權的,除了是共有的或是國有的,都是有產權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