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拖掛的種類
2019年,中國房車公示呈現出前所未有的數量爆發性增長態勢。自2019年1月7日315批次起,至2019年12月326批次止,工信部公示車型的房車廠家數量為202家,公示車型數為自行式旅居車787款,旅居拖車240款,車型公示總數達到1027款!其中,79家企業新增公示旅居拖車160款。相比2018年的114家,房車生產企業數量增加88家,增長77%,而這一年房車公示數量達到驚人的665款,佔全部公示數量的64%,是2018年公示數的近2倍。
五;禁止掛車通行,拖掛房車也不可以通行,其實是合法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15年下發的134號文件《關於規范旅居掛車上路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到,「旅居掛車與其他載貨掛車在乘坐人數、運載數量、行駛路線、運行規律等方面有著本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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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中國最主要的載貨汽車運輸種類是哪個
載貨汽車也叫載重汽車。從車頭型式來看,平頭式和長頭式兩種;就車廂結構而言,有廂式、平板式和箱型;就整體結構而言,有單車(整體式)、拖掛車和汽車列車(鉸接式)之分。
小型廂式載貨汽車一般用於運距較短、貨物批量小、對運達時間要求較高的貨物運輸。封閉式的車廂可使貨物免受風吹、日曬、雨淋,而且小型廂式載貨汽車一般兼有滑動式側門和後開車門,因此貨物裝卸作業非常方便。由於其小巧靈便,因此無論大街小巷均可長驅直入,真正實現「門到門」運輸(指從發貨人直接運達收貨人)。因此,這種載貨汽車相當廣泛地應用於商業和郵件運輸等各種服務行業。
小型廂式貨車的車廂內有些還設有幾個可翻轉折疊的活動座席,平時可以載人,必要時可折疊收起以便騰出更大的載貨空間。
平板式載貨汽車由小型/輕型送貨車和大中型平板式貨車組成。
輕型送貨車又稱「皮卡」(是英文PickUp的音譯),主要用於運送小批量的貨物。「PickUp」本身的含義是「集收」,而實際上,不足整車的小批量零擔貨物的分類和集收是同時進行的。輕型數貨車一般有單廂(駕駛室只有一排座位)和雙廂(駕駛室有兩排座位)輕型送貨車兩種。輕型送貨車主被廣泛應用於各種野外作用。
箱式載貨汽車是近年來國際貨車市場上的一支主力軍。其特點是載貨容積大,貨廂密封性能好,尤其是近年來輕質合金及增強合成材料的使用,為減輕車廂自量、提高有效載重量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拖掛車實際上由拖車(又稱「牽引車」)和掛車兩部分組成,通過一連接機構把二者相連。拖掛運輸是提高運輸生產率的有效手段。
掛車有全掛車和半掛車之分。全掛車相當於一個完全獨立的車廂,所負荷載全部作用於掛車本身的輪軸,只不過是由牽引車拖著行駛而已。而半掛車所負荷載只有一部分作用於掛車的輪軸,其餘則是通過聯接裝置作用於牽引車的輪軸上。
⑶ 房車車型分類介紹
一:自行式房車:建立在一個完整的擁有發動機底盤車輛的基礎上,又兼顧了住宿和運輸並將所有條件巧妙的融為一體;
(1)自行式A型房車:是目前自行式房車中體積最大的一種,是在一個經過特殊設計的底盤上構建起來的豪華移動的家;
(2)自行式B型房車:一般指的是露營篷車,這種房車是在常規篷車的頂部添加一個上升的頂棚。
(3)自行式C型房車也叫MINI型房車,通常是在底盤上附加建造一個車廂的房車。
二:拖掛式房車:拖掛房車是需要專門諸如汽車、搬運車或卡車之類的激動車輛來進行牽引,但自身的尺寸和重量又符合在公里行駛的需求,那麼這種房車就被稱為拖掛式房車。拖掛式房車的一大特點就是它不需要和牽引車輛永久連接。拖掛房車主要分為以下幾種類型:拖掛A型、B型、C型、D型
(1)拖掛式A型房車--旅行拖掛車:指常規的旅行拖車,它藉助於緩沖器或連接裝置連接到汽車,越野車或卡車上作為自己的動力來源。
(2)拖掛式B型房車--低五輪拖掛車:這種房車是一種越層結構,通過一種特殊的連接裝置連接並拖曳到卡車上。
(3)拖掛式C型房車--折疊野營拖掛車:這是一種輕量級的拖車,兩側的機構可以折疊,便於拖曳和存放。因此也可將其稱為折疊旅行拖車、彈開拖車或帳篷拖車。
(4)拖掛式D型房車--皮卡馱掛房車:這是一種小型的拖掛車,通常可以裝載到卡車的車廂或底盤上。
⑷ 車輛拉著拖掛式房車算是違法嗎
首先要確定一點,拖掛房車要不要掛牌照的問題,答案是肯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什麼是機動車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准GA802-2014《機動車類型 術語和定義》3.2規定:機動車是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包括汽車及汽車列車、摩托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掛車、有軌電車、特型機動車和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但不包括雖有動力裝置但最大設計車速、整備質量、外廓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
拖掛式房車顯然屬於機動車的范疇,因此必須要掛牌照才能上路行駛。
拖掛房車都能通過登記而獲取牌照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條規定: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制。
只有工信部審核批準的正規機動車生產廠家將車型申報公告並通過後才能出具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所以沒有資質的小廠家生產的拖掛式房車只能放營地使用,不能上路行駛。
以上是比較明確的事情,大多數情況下不存在什麼爭議,而真正有爭議的是下面幾個問題。
一、駕照問題。
爭議最大的是持什麼駕照可以駕駛拖掛房車的問題。有人說是C本,有人說是B本,有人說是A2本,說A2本的有情可原,因為它有點像半掛車,而說B本的就純屬扯淡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6條規定: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二)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三)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什麼是「小型載客汽車」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准GA802-2014《機動車類型 術語和定義》第4條表1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中規定:汽車分為載客汽車和載貨汽車,載客汽車分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小型載客汽車的定義是「車長小於6000mm且乘坐人數小於或等於9人的載客汽車,但不包括微型載客汽車。」什麼是微型載客汽車呢?「車長小於或等於3500mm且發動機氣缸總排量小於或等於1000mL的載客汽車。」
什麼是「旅居掛車」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T3730.1-2001《汽車和掛車類型的術語和定義》2.2.3.1規定:旅居掛車是指「能夠提供活動睡具的中置軸掛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3.3.4規定:旅居掛車是指「裝備有睡具(可由桌椅轉換而來)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設施、用於旅行宿營的掛車,包括中置軸旅居掛車和旅居半掛車。」
那麼什麼是中置軸掛車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T3730.1-2001《汽車和掛車類型的術語和定義》2.2.3規定:中置軸掛車是指「牽引裝置不能垂直移動(相對於掛車),車軸位於緊靠掛車的重心(當均勻載荷時)的掛車,這種車輛只有較小的垂直靜載荷作用於牽引車,不超過相當於掛車最大質量的10%或1000N的載荷(兩者取較小者)。其中一軸或多軸可由牽引車來驅動。」本條款經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於2002年9月24日以國標委工交函[2002]56號文批准,修改「1000N的載荷」為「10000N的載荷」。
A2本的駕駛證能駕駛什麼車呢?
2016年1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郭聲琨簽署的公安部令第139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台的關於指導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的權威行政法令,其中准駕車型及代號表中A2本(牽引車)的准駕車輛為「重型、中型全掛、半掛汽車列車及B1、B2、C1、C2、C3、C4、M」
什麼是汽車列車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3.4規定:「汽車列車由汽車(低速汽車除外)牽引掛車組成,包括乘用車列車、貨車列車和鉸接列車。」
什麼是乘用車列車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3.4.1規定:「乘用車列車是乘用車和中置軸掛車的組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4.16.2規定:組成乘用車列車的中置軸掛車應符合以下要求:A)中置軸掛車的總質量應小於或等於2500kg;B)中置軸掛車應裝備符合標准規定的連接裝置;C)總質量大於750kg的中置軸掛車應裝備制動系統。
掛車按重量分幾種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准GA802-2014《機動車類型 術語和定義》第4條表1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中規定:掛車分為重型、中型、輕型。輕型掛車是指「總質量小於4500kg的掛車」。
答案逐漸清晰,敲黑板,注意了:A2本准駕「重型、中型全掛、半掛汽車列車」不含「輕型」,而小型載客汽車牽引旅居掛車屬於輕型汽車列車,是有關部門制定A2駕照準駕車型時明確規避的車型。因此駕照種類還是按拖掛的主車分類。
有人說:「轎車拉房車的話,轎車的性質就成了牽引車,必須按牽引車的駕照執行。」咱們還是引用法律法規和國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准GA802-2014《機動車類型 術語和定義》第5條表2《機動車結構術語分類表》中的內容,汽車分為載客汽車、載貨汽車和專項作業車,載客汽車術語中沒有「牽引車」三個字,載貨汽車分類里有「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其他再沒有見過這三個字。因此嚴格意義上講只有載貨汽車才有「牽引車」的明確定義,而載客汽車無論是否牽引拖掛式房車都不能定義為「牽引車」這是國家標准,不是我說的,也不是哪個個人有權自作主張定義的。
換句話說,駕駛一個不牽引半掛車斗的牽引車頭必須持有A2本而不是C本,因為無論是否牽引都改變不了它的載貨汽車牽引車性質,同樣駕駛一個拉房車的小型載客汽車也改變不了它的載客汽車性質,因此還是C本駕駛。
二、拖車鉤改裝合法性。
這里不提房車的改裝,只說拖車鉤改裝的合法性。先上法律: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拖車杠一般採用4~6mm厚的方管或圓管為主材,按照車尾特殊造型定製而成,比原車1mm左右厚度的壓型板防撞梁結實得多,加裝後顯然具備防撞能力,因此可以明確定義為防撞裝置。國家規定這種改裝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顯然是合法的。
有人說:「改變了車的外形參數,屬於非法改裝。」引用法律前我先反問一句「加裝的防撞裝置如果不比原車大或者長還怎麼防撞啊?」還是拿法律說事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註解與配套》中解釋,對於機動車的結構、構造和特徵,並不是一概不能改變,而只是不能擅自改變。如機動車所有人需要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改裝車型、改變車身顏色,則需要到機動車登記部門提出申請,在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機動車變更、改裝審批證明後,就可以按照審批證明記載的事項對機動車進行改變,並在改變後向機動車登記部門申請變更登記。有些不需要申請可以直接改裝的項目就是《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三種情形。
上述第一款中「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說的是比如原來車是硬頂的,要改裝成敞篷的;或者原本四個車輪要改成六個車輪。這是對車輛本身的改動,明令禁止。而加裝防撞裝置,屬於給機動車添附配件,不屬於改變機動車結構,構造或者特徵,所以,加裝拖車鉤是沒有問題的。
三、主車牽引資質。
小型載客汽車機動車行駛證上有「准牽引總質量」一欄,有些交警拿這個說事兒,說沒標注的不允許牽引拖掛房車。首先,行駛證上不僅這一欄是空的,上面「核定載質量」也是空的,難道不能載東西嗎?載質量=總質量減去整備質量,總質量和整備質量都有,難道核定載質量不會算嗎?顯然不是。事實是這套行駛證的模板中這兩項是給貨車行駛證准備的,載客汽車根本沒有統計和登記過,不代表沒有這個能力。
還是拿法律說事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一條,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二)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三)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
(四)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接牽引裝置牽引;
(五)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連牽引個故障車都沒說要牽引資質的事兒,那麼牽引個合法合規的完好的拖掛式房車怎麼非得要牽引資質呢?牽引資質根本就是貨車才有的,不懂裝懂的人才生搬硬套在乘用車上呢。
另外,如果「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接牽引裝置牽引」里根本就沒有對「硬連接牽引裝置」進行細化規定尚且合法,那麼有國標規定的拖車鉤是不是更合法呢?
詳細內容請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T25980-2010/ISO1103:2007《道路車輛旅居掛車和輕型掛車的連接球尺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T25988-2010/ISO3853:1994《道路車輛牽引旅居掛車或輕型掛車的牽引連接裝置機械強度試驗》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T5053.2-2006/ISO1724:2003《道路車輛牽引車與掛車之間電連接器7芯12V標准型(12N)》。
以前沒有拖掛式房車時各大車企對乘用車牽引質量問題都沒有概念,2018年1月1日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4.15.6首次規定:
具備牽引功能的乘用車,應在其產品使用說明書中對以下事項加以說明:
——最大允許牽引質量(按中置軸掛車有無制動兩種情形分別描述);
——配備的電連接接頭對應的國家標准或國際標准准號,及各接線的功能;
——配備的連接球頭對應的國家標准或國際標准號;
——附加後視鏡及支架的安裝位置;
——允許牽引的中置軸掛車的尺寸限值;
——乘用車與中置軸掛車的制動系統連接要求及安裝和操作說明;
——乘用車列車的駕駛人員要求;
——乘用車列車在行駛中的注意事項。
看好了,是「首次」出現這樣的詳細規定,因此2018年以前生產、銷售、登記的乘用車是不可能有這些數據的,要尊重現實。
另外本條款還規定:4.15.7旅居掛車的產品使用說明書應註明連接裝置對應的國家標准或國際標准號,並明示車輛行駛過程中旅居室內不得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15.7規定:本標准較GB7258-2012新增的涉及車輛結構及安全裝置的技術要求,以及4.4.3.5中未設置乘客站立區的客車的核定成員數小於或等於56人的要求,不適用於本標准實施之日前出廠的機動車。
也就是說這個在說明書里標注最大允許牽引質量的規定作為一種技術要求,不適用於2018年1月1日以前出廠的乘用車,因此管理部門無權要求以前登記的乘用車具備「准牽引總質量」這一欄的數據。
另外大家可以看一看今年登記的車輛行駛證這一欄到底是「0」還是確切的數字,或是以前的「--」。如果依舊是「--」,說明車管所還是不登記准牽引總質量,跟消費者無關。
四、高速公路和市區限行規定。
經常遇到高速公路不讓拖掛式房車上路的事情,問管理人員為什麼,他們也說不清楚,只是說領導說不讓上。我現在來告訴你領導為什麼不讓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表明的最高時速是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你的領導肯定是把輕型中置軸旅居掛車歸類為全掛拖斗車了。國家相關部委早就知道你領導要犯這樣的錯誤,因此2015年4月8日由公安部下達了《關於規范旅居掛車上路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5]134號,明確規定拖掛房車上路的合法權益。這個通知在網上有很多網友分享,但是在公安部官網上查不到。不要緊,小暢專門找公安部官網警事咨詢里詢問了,查詢碼8160171750,有興趣的可以自己查,絕對真實有效。只要你在中國境內上高速,把這條給他看,肯定讓你過。如果他說「我們這里沒執行著這個文件」,請按瀆職罪報警。
有時候在大中城市外環會遇到攔截黃牌貨車的,不讓進市區。旅居掛車雖然是掛的黃色牌照,但不屬於貨車,不在攔截范圍之內。有些地方有限行措施,每天限行兩個尾號或者5個尾號,旅居掛車都不在限行車輛類型範圍內,只要你的主車不違規就可以了。小暢至今未獲悉那個城市對旅居掛車出台過任何限制性交通管制措施。
除了這四點爭議比較大的問題之外,小編還搜羅了一些網友經常提出的問題。
多大的拖掛房車允許上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1589-2016《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4.1.1.2表2其他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規定:中置軸、牽引桿掛車的長度限值為12000mm,寬度限值2550mm,高度限值4000mm,其中車廂長度限值為8000mm(中置軸車輛運輸掛車除外)。乘用車列車的長度限值為14500mm,寬度限值2550mm,高度限值4000mm。
高速公路如何收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行業標准JT/T 489-2003《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5.2規定:當單車拖拽另一輛掛車時,該組合車輛的車型按照高於主車一個類別的車型分類標准執行。
其他:
根據2018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中對於乘用車列車的規范性條款,摘抄如下:
3.2.1.1乘用車釋義:設計和製造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的汽車,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它可以裝置一定的專用設備或器具,也可以牽引一輛中置軸掛車。
3.3.2中置軸掛車釋義:牽引裝置不能垂直移動(相對於掛車),車軸位於緊靠掛車的重心(當均勻載荷時)的掛車,這種車輛只有較小的垂直靜載荷作用於牽引車,不超過相當於掛車最大質量的10%或 10000N的 載荷(兩者取較小者)。其中一軸或多軸可由牽引車來驅動。【GB1589-2016,定義3.13】
3.3旅居掛車釋義:裝備有睡具(可由桌椅轉換而來)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設施、用於旅行宿營的掛車,包括中置軸旅居掛車和旅居半掛車。
3.4.1乘用車列車釋義:乘用車和中置軸掛車的組合。
4.1.2表一備注b乘用車、旅居車可不標發動機最大凈功率轉速,但還應標明發動機排量,乘用車具備牽引功能時還應標明最大允許牽引質量。
4.4.6.3旅居掛車不核定乘坐人數。
4.5比功率釋義:發動機最大凈功率(或0.9倍的發動機額定功率或0.9倍的發動機標定功率)與機動車最大允許總質量之比。
4.7.4旅居車和旅居掛車旅居室內的專用裝備設施應明示相應的安全使用規定。
4.15.6具備牽引功能的乘用車,應在其產品使用說明書中對以下事項加以說明:
——最大允許牽引質量(按中置軸掛車有無制動兩種情形分別描述);
——配備的電連接接頭對應的國家標准或國際標准准號,及各接線的功能;
——配備的連接球頭對應的國家標准或國際標准號;
——附加後視鏡及支架的安裝位置;
——允許牽引的中置軸掛車的尺寸限值;
——乘用車與中置軸掛車的制動系統連接要求及安裝和操作說明;
——乘用車列車的駕駛人員要求;
——乘用車列車在行駛中的注意事項。
4.15.7旅居掛車的產品使用說明書應註明連接裝置對應的國家標准或國際標准號,並明示車輛行駛過程中旅居室內不得載人。
4.16乘用車列車的特殊要求
4.16.1組成乘用車列車的乘用車應符合以下要求:
A)乘用車車寬應大於或等於1650mm;
B)乘用車應裝備防抱制動裝置(ABS);
C)乘用車應裝備符合標准規定的電連接接頭,乘用車到掛車輸出端的電路容量應大於或等於20A;
D)乘用車應裝備符合標准規定的A50連接球頭,連接球頭應位於車輛縱向中心線上(偏差應小於或等於10mm)。
4.16.2組成乘用車列車的中置軸掛車應符合以下要求:
A)中置軸掛車的總質量應小於或等於2500kg;
B)中置軸掛車應裝備符合標准規定的連接裝置;
C)總質量大於750kg的中置軸掛車應裝備制動系統。
4.16.3乘用車列車應符合以下要求:
A)乘用車和中置軸掛車的電連接器、電纜線的型號和尺寸相互匹配;
B)對於全輪和後輪驅動的乘用車,中置軸掛車總質量與乘用車整備質量的比小於或等於1.5;對於前輪驅動的乘用車,中置軸掛車的總質量與乘用車整備質量的比小於或等於1.0;
C)對於無制動的中置軸掛車,掛車總質量與乘用車整備質量的比值小於或等於0.6;
D)所有車輛牽引支架配備安全鏈,以保證在列車制動前掛車和牽引車不能分離且掛車具備一定的轉向能力;
E)作用在連接裝置上的垂直載荷同時滿足:
——大於或等於乘用車最大允許牽引質量的4%且大於或等於25kg;
——小於或等於乘用車最大允許牽引質量的10%且乘用車後軸軸荷小於或等於允許軸荷。
F)乘用車列車的比功率大於或等於20kw/t;
G)不使用任何工具即可安全地連接或者斷開乘用車和中置軸掛車;
H)中置軸掛車的轉向、制動等信號與乘用車的信號一致。
8.4旅居掛車可不粘貼車身反游標識。
8.6.10a)由中性點絕緣關系供電的旅居車和旅居掛車應配備良好的接地系統,其接地電阻應小於或等於50Ω,旅居車廂及用電設備均應進行接地保護。
上述法律條款及國標均為現行,有據可查。
⑸ 哪些suv可以拖掛房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中規定,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並且掛車不能載人。
只要拖掛房車總質量不超過700千克,是可以上路行駛的,但是掛車上不能坐人,也需要標註明車牌號,很多人都認為拖掛房車不能上牌。
其實從2008年10月1日施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中明確規定,車輛管理所辦理全掛汽車列車或者半掛汽車列車注冊登記時,要對掛車和牽引車分別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
(5)轎車拖掛的種類擴展閱讀
除了自行式房車之外,主流的房車種類里另一大類就是拖掛式房車;相對與自行式來說,拖掛式房車在尺寸空間上的靈活性就大的多,這是因為它們可以不用拘泥於B、C類房車平台的商用車規格;
拖掛式房車從折疊設計的、單軸兩三米只有幾百公斤的小不點袖珍房車;到三軸十幾米長幾噸重的大房車類型可以說是應有盡有。
拖掛車房車的優點在於本身因為沒有動力-傳動系統,省掉了一大筆的費用,這在相對增加了對應的空間同時還降低了很多製造成本;拖掛式房車還不受自行式房車原型車的尺寸約束,尤其是車體寬度方面的約束,因此它的車內空間設計會更加的靈活,多用性也會更好。
另外拖掛式房車在到達宿營地之後,可以卸下房車去做純粹「房」的功能,主車還可以繼續去玩越野、穿越或者用作日常交通和購物,互相不幹擾,這是非常吸引人的一點。
⑹ 拖車時應該掛什麼擋
不管什麼情況,被拖車(故障車)都必須保證在空檔(或N檔)、駐車剎車在釋放狀態。
特別是發動機不能正常運轉的故障車,對拖車和被拖車輛的駕駛員要求非常高,都應該要駕駛技術高、駕駛經驗非常豐富,對拖行過程中的各種情要有足夠的預估預判,並有應對措施。
軟拖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故障車發動機能正常運轉(故障發生在傳動系統),這時故障車應啟動發動機,使故障車的方向助力、剎車助力系統能正常運行。
還有一種是故障車發動機不能正常運轉,這時故障車被拖行時無方向助力、無剎車助力(此時仍然有方向、剎車,只是無助力而已)。
(6)轎車拖掛的種類擴展閱讀:
一般來說,N擋可以隨時在我們用車時發揮作用。譬如停車時,最佳流程是這樣的:踩死剎車停穩後,掛N擋,拉起手剎,最後掛P擋完成整個停車過程。
然而隨著科技發展,自動擋車的變速箱也沒有那麼容易損壞,因為很多人都習慣直接掛P擋停車。
還有一種必須用到N擋的情況是——車輛要檢修或其他原因需要進行拖車時。
開車總會遇到電瓶沒電或者其他不明原因,導致車輛怎麼也打不著火,這時候就需要用到拖車繩或需要被其他車輛牽引了。
對於自動擋汽車,如果來的不是四輪拖車,而是將壞車拉在車後走的拖車,此時一定要將擋位切換到N擋。
記住,千萬不能放在P擋強行牽引。因為掛P擋時,機械鎖銷已經把變速器的輸出軸鎖止在變速器殼體上,如果掛入P擋強行牽引,容易損壞變速器和傳動系統零部件。
對於這種情況,車天下君很「慫」地只測試了掛N擋拖車,這是可行的。
⑺ 環衛車有哪些分類
日常生活垃圾的處理需要用到各類型垃圾車,生活污水、污泥排放到下水道等處理時需要用到吸污車。馬路兩旁的綠色植物及草坪綠化帶,馬路的日常維護及清理灑水需要用到灑水車,馬路上的大量灰塵需要用到掃路車和吸塵車。
環衛灑水車也可按容量類分,可分多少方或是多少噸的灑水車,這個可以根據各地的使用面積來定噸位的大小。
環衛綠化灑水車也可以按用途分類:分為噴灑式、沖洗式、噴灑加沖洗式灑水車;環衛灑水車按底盤分類:可分為汽車式、半拖掛式和拖掛式灑水車。
我了解的也不全,你去問像是成都鴻翔環衛這樣的環衛公司肯定知道的更全面些,只能幫到你這么多了。
⑻ 房車9種類型分別是什麼
1、A型房車:A型房車是房車家族中具有自身驅動能力的龐然大物,一定程度上我們可以認為這類房車是所有房車種類中最豪華、舒適的一種;面積一般可達40平米左右。
2、B型房車:該類房車最大的特點是小巧靈活,外表含蓄不張揚,兼可城市日常使用也可作為短途旅行、生活工具。
3、C型房車:C型房車是自行式A型房車舒適豪華與自行式B型房車小巧靈活的完美結合,經濟實惠。
4、拖掛式A型房車:這類房車不具備自身驅動力,要依靠牽引車才能前進。
5、拖掛式B型房車:拖掛式B型房車使皮卡車車廂上方空間成為寬大的主卧室,而車內更多的是家庭活動空間。
6、拖掛式C型房車:這種房車大多用於露營體驗。在路上,拖掛式C型房車就像一個大的、扁平的行李箱,而將車體完全撐開後才是房車的樣子。
7、拖掛式D型房車:這款房車與其他房車相比最顯著的特點是沒有單獨車輪全部依靠"牽引車"前進。拖掛式D型房車外表更像是可以拆卸的自行式C型房車。
8、越野式:越野房車屬於房車中比較特殊的一個類別,因其出色的越野能力和較為舒適的居住條件,滿足了越野愛好者長途跋涉的需求。
9、移動別墅型房車:移動別墅房車是一種更像房子的房車,只是移動性差。可以用吉普車、平板車拖動。
(8)轎車拖掛的種類擴展閱讀
房車歷史發展:
1、房車的雛形在發明汽車前就有了,那就是吉普賽人的大篷車。
2、一次世界大戰末,美國人把帳篷、床、廚房設備等加到了家用轎車上。
3、二次世界大戰後,拖掛式房車成套的產品已經成熟。
4、進入21世紀後,國內國外的房車銷售和生產量每年都在上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車
⑼ 拖掛要考 什麼駕照
拖掛車要考A2駕照。A2駕駛證年齡要求在24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而且不能直接考只能增駕,可以先考B2駕照,滿3年之後申請增駕A2。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十二條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年齡條件:
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准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
2、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者輪式自行機械車准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3、申請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准駕車型的,在20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4、申請中型客車准駕車型的,在21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5、申請牽引車准駕車型的,在24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6、申請大型客車准駕車型的,在26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7、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學生,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准駕車型的,在20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第十四條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准駕車型為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准駕車型的,可以申請增加的准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
第十五條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准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申請增加中型客車、牽引車、大型客車准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申請增加中型客車准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准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二)申請增加牽引車准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准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准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三)申請增加大型客車准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准駕車型資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牽引車准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五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正在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學生,已在校取得駕駛小型汽車准駕車型資格,並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的,可以申請增加大型客車、牽引車准駕車型。
(9)轎車拖掛的種類擴展閱讀
駕駛證種類及准駕車型:
1、A1(大型客車)
准駕車輛:大型載客汽車。
其他准駕車型: A3、B1、B2、C1、C2、C3、C4、M。
2、A2(牽引車)
重型、中型全掛、半掛汽車列車。
其他准駕車型:B1、B2、C1、C2、C3、C4、M。
3、A3(城市公交車)
准駕車輛:核載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車。
其他准駕車型:C1、C2、C3、C4。
4、B1(中型客車)
准駕車輛:中型載客汽車(含核載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車)。
其他准駕車型:C1、C2、C3、C4、M。
5、B2(大型貨車)
准駕車輛:重型、中型載貨汽車;重型、中型專項作業車。
其他准駕車型:C1、C2、C3、C4、M。
6、C1(小型汽車)
准駕車輛: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以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輕型、微型專項作業車。
其他准駕車型:C2、C3、C4
7、C2(小型自動擋汽車)
准駕車輛: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及輕型、微型自動擋載貨汽車。
8、C3(低速載貨汽車)
准駕車輛:低速載貨汽車。
其他准駕車型:C4。
9、C4(三輪汽車)
准駕車輛:三輪汽車。
10、C5(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
准駕車輛:殘疾人專用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允許上肢、右下肢或者雙下肢殘疾人駕駛)。
11、D(普通三輪摩托車)
准駕車輛:發動機排量大於50ml或者最大設計車速大於50km/h的三輪摩托車。
其他准駕車型:E、F。
12、E(普通二輪摩托車)
准駕車輛:發動機排量大於50ml或者最大設計車速大於50km/h的二輪摩托車。
其他准駕車型:F。
13、F(輕便摩托車)
准駕車輛:發動機排量小於等於50ml,最大設計車速小於等於50km/h的摩托車。
14、M(輪式自行機械車)
准駕車輛:輪式自行機械車。
15、N(無軌電車)
准駕車輛:無軌電車。
16、P(有軌電車)
准駕車輛:有軌電車。
⑽ 專用汽車八大類
專用車其實分的大類很多,小類就更特別的多了
專用車基本可以分為大類車型:環衛類車型、危化類車型、特種結構類車型等。而每種大類之下又有許多的小類,像專用廂車類、專用罐式類、攪拌車類等。
一、環衛類車型:灑水車、運水車、抑塵車、噴霧車、農葯噴灑車、自卸式垃圾車、車廂可卸式垃圾車、擺臂式垃圾車、掛桶式垃圾車、密封式垃圾車、壓縮式垃圾車、對接式垃圾車、吸糞車、吸污車、清洗車、掃路車、吸塵車、洗掃車、污水處理車、護欄清洗車等。
二、危化類車型:氣瓶運輸車、易燃氣體廂式運輸車、易燃液體廂式運輸車、腐蝕性物品廂式運輸車、爆破器材運輸車、防爆車、雜項危險品廂式運輸車
三、特種結構類車型:清障車、轎運車、高空作業車、平板運輸車、半掛運輸車、自卸汽車、渣土車、隨車起重運輸車、瀝青灑布車
這是按以上三大類進行的分類,如果按另外上裝分類的話又可以分為:
1、專用廂車類:易燃氣體廂式運輸車、易燃液體廂式運輸車、道路救護車、殯儀車、囚車、消防車
2、專用罐式類:加油車、運油車、混凝土攪拌車、鮮奶運輸車、腐蝕性物品罐式運輸車、易燃液體罐式運輸車、液化氣體罐式運輸車、攪拌車類等
其實這樣的分類只是各項分類的一小部分,我們還可以按照各自的用途不同進行分類。分類這么多,無非就是想要表示,專用車的種類非常多。隨著我國經濟的逐年增長,對專用車的需求也是逐年增加。歐美國家專用車的比例佔到整個市場70%,而公路用車只佔到30% ;而我們國家專用車的市場比例僅佔到30%,而公路用車的比例則達到70%;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工況及工程需要專業的設備來進行作業,這也就勢必會讓我們的專用車銷量逐年增加。
同樣伴隨經濟社會的發展,國家對環保要求的不斷提高。對汽車發展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排放的升級,國三車等的限行等,都標志著我國汽車行業還要不斷的往高精尖的方向發展。低端車輛的市場勢必會被再次壓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