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遷房車位收費
❶ 回遷房收取路面停車費,一年600,不交費不準進小區,合理嗎
回遷房的話,收取路面停車費肯定是不合理的,這個一般要看政府規定嘛,國家規定是公共的停車,公共區域是不允許收費的
❷ 關於動遷安置房停車收費和車位
目前你這種情況很多,收費可以的,但是收的費用應該公布具體用途~~
❸ 拆遷安置房小區停車,如果收取停車費是否有什麼法律依據
沒有依據的,其屬於違規收費。
依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並轉讓。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
(3)還遷房車位收費擴展閱讀:
停車費的相關要求規定:
1、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計時單位,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可以分別實行按小時、天、月或年為單位計費;也可以根據供求關系實行累進或遞減等差別計費辦法。
2、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依法加強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監督檢查。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進行查處。
❹ 關於安置房收取租客停車費
您好,首先看停車位的產權歸屬,如果屬於開發商,那麼物業只是代管,如果是全體業主,即配套(看當初的購房合同內對車位是否有約定);
產權確認後,物業收取車位費,嚴格意義來講應該是停車場地的維護管理服務費,包括保潔、照明、秩序維護。這部分的收益也是用於停車場的日常維護保養的,應該在物業服務合同中有約定的。
而且要收肯定是全都要的,不會之手租客的,
望採納
❺ 拆遷房業主需交停車費嗎
佔用小區綠化、道路、廣場等部位的露天停車位屬於全體業主所有。除非業主委員會同意(或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否則物業無權收取停車費。即便業主委員會或多數業主同意收取停車費,所收停車費的支出也應經過業主批准。
如果你們與物業協商不成,可以向房管局、工商局投訴。
另,物業可以收取車位管理費,但應按當地物價局的規定收取。收取車位管理費的,應提供車位保潔、保安等服務。
❻ 回遷安置房車位費物業有權收取嗎
無權收取,車位是屬於附屬設施,根據最新條款,其中有一條是1:1:1一個房子一平方綠地一個車位,打官司你能贏的。可以撥打當地148法律援助,仔細咨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