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製摩托拖掛房車
正規的車都不一定可以上路。這中拖牽的車必須要有相應牌照,你的駕照也要符合拖車分范圍。
交法新規定,現在新車都不能不帶臨時牌照上街。
在北京新買的車去上牌照路上被交警攔截一樣會罰分
B. 自己做了個拖掛的房車,想去車管所上牌
沒有一絲可能。汽車是許可生產,不允許自己造。
C. 自製拖掛房車怎麼辦理手續
不要做夢啦,自製的辦不了手續的。
D. 自己做6米以下拖掛式房車
看你預算多少了。可以直接買個福特改裝,或者國內現在很多現成的房車,自己改裝很費勁。而且拖掛式的貌似得單獨制動。之前一個好友改過,用吉姆尼做牽引,後面用老式豐田子彈頭做箱體。
E. 怎樣製作拖掛式房車
製作好辦 但是基本上不了路, 國家對汽車拖掛是有規定的 , 房車拖掛上不了
F. 我想自己做個拖掛小房車,道路交通法具體咋規定的可以不用上牌
除非你不上路,或者用牽引車拉到三不管的地方,在小城市可以用,大城市沒有牌照始終不是長久之計。恐怕還會給你沒收,因為你是改裝車。上路只能躲著走!
G. 我想自己做個拖掛的房車出去玩,道路交通怎麼規定的,聯系方式
機動車登記條例規定旅居掛車(包括旅居半掛和旅居全掛)在機動車登記范圍內,也就是說必須登記才能上路行駛,所以購買旅居掛車要特別注意是否為正規的能上牌產品,不要購買那些私自組裝的非法掛車,你自己想做個拖掛房車出去也可能會面臨無法上牌上路的風險。
高速路收費標准目前對旅居掛車處於空白,現行的收費標准只有兩種收費方式,一是按重量標准計費(通常用於大中型貨車),二是按核載人數計費(通常用於載客汽車),因為家用小型乘用車是按核載人數計費,而拖掛車不允許載人,所以只能按照你牽引車的載客人數標准來收費。高速公路管理方沒有任何向你旅居掛車收費的依據。
拖掛式房車上牌手續?
拖掛式房車在辦理執照時與機動車相似,進口拖掛式房車需要攜帶帶有中文標示的海關貨物進口證明及銷售單位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按照新車上牌程序,先繳納購置稅、購買交強險,隨後驗車上牌,牌照為黃牌,年審規則為每年年檢一次.拖掛房車長度小於6米,總質量小於4500kg,需CI駕照:拖掛房車長度大於6米,需B1駕照。
H. 最近迷上拖掛房車,想diy一台,但能上路嗎
別聽一樓胡扯,他開拖掛房車出去過嗎。本人北京的。北京國際房車展7.2萬買了個國產的拖掛房車,說不用上牌就能上路。出去玩了,上高速,河北沒事,到河南沒跑一百公里呢,完了,3輛高速交警來了。後來就都是眼淚,你懂的。事實告訴我,想在路上跑就得有手續。買的成品都這樣更別說自製了。
I. 怎樣製作拖掛式房車
藍蓮花改裝廠吧 哪裡提供工具 佔用場地 自己DAY自己的車, 這樣很省錢!
J. 轎車拖掛車有什麼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
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汽車吊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牽引車輛。摩托車不得牽引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
轉向或者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故障機動車,應當使用專用清障車拖曳。
(10)自製摩托拖掛房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於2007年與2011年兩次修訂。
本法分總則、車輛和駕駛人、道路通行條件、道路通行規定、交通事故處理、執法監督、法律責任、附則8章124條。
第一條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並模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第七條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