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掛貨車車輛折舊
Ⅰ 機動車折舊怎麼算
借 固定資產清理6000借累計折舊 1000貸固定資產7000 借銀行存款6200貸固定資產清理6200 借固定資產清理5200貸 營業外收入5200
Ⅱ 車輛折舊費怎麼算
現在汽車在被撞之後,車輛賠償中有一項是「車輛傷損貶值賠償」,但這項賠償不在保險范圍內。雙方可自行解決,如果提起上訴,法院是支持的。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公民的任何財產受到他人傷害所造成的損失,都應有權利要求對方賠償。
1、稅法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上有規定如下(最低折舊年限):房屋、建築物為20年;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殘值比例統一規定為原價的5%;
2、因此,小汽車按稅法規定: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5%。
3、即使是二手車,其折舊年限也是從購之日算起5年。比如,某皇冠車購買價值人民幣300000元,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5%。該車殘值=300000元*5%=15000元月折舊率=(300000元-15000元)/60個月=4750元用了三年,折舊費=4750元*36個月=171000元。
以上為車輛折舊費計算,你可以看看。
相關法律知識:
常見車輛折舊年限及折舊率參考表 一、汽車使用年限、延限期限、檢驗周期一覽表 車 輛 類 型 使用年限 最長延用 期限 延用期的 檢驗周期
大型車 大型貨車 10年 5年 6個月
90年7月6日前注冊登記總質量6噸(含6噸)以下的大型貨車 8年 4年 6個月
小型貨車 總質量大於1.8噸的小型貨車 10年 5年 6個月
總質量小於或等於1.8噸的小型貨車 8年 4年 6個月
90年7月6日前注冊登記的小型貨車 8年 4年 6個月
客車 9座(含9座)以下非客運載客汽車 15年 無限期 6個月 (15—20年)
3個月 (第21年起)
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旅遊載客汽車 10年 10年 6個月 (10—15年)
3個月 (第16年起)
營運載客汽車 10年 4年 3個月
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出租汽車、微型載貨汽車 8年 不得延用
吊車、消防車、鑽探車等從事專門作業的車輛 10年 5年 12個月
Ⅲ 車輛如何計算折舊呢
已使用年限
微型載貨汽車、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各類出租汽車(規定使用年限8年)
折舊率
其它車輛(規定使用年限10年)
折舊率
滿1年
12.5%
10%
滿2年
25%
20%
滿3年
37.5%
30%
滿4年
50%
40%
滿5年
62.5%
50%
滿6年
75%
60%
滿7年
87.5%
70%
滿8年
報廢
80%
滿9年
報廢
80%
滿10年
報廢
報廢
註:
1、折舊率=已使用年限÷
規定使用年限×100%
2、實際價值=新車購置價×(1-折舊率)
3、已使用年限不足1年的不折舊;
4、折舊率超過80%,按80%折舊率計算實際價值。
Ⅳ 車輛折舊如何計算
有幾種方法 按照行駛的里程計算折舊,折舊額=原值(已經行駛的里程/預計使用里程) 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行駛里程為10萬公里,則每行駛1公里提取1元的折舊。也就是說在行駛1萬公里後,汽車的價值是九萬元;在行駛2萬公里後,汽車的價值是八萬元;以此類推。 雙倍余額遞減法 計算公式是:折舊的百分比=2/預計使用年限 每年的折舊額=年初時的價值(折舊的百分比) 在預計使用年限的最後兩年平均分攤剩餘的價值 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折舊的百分比為20% 第一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8萬元。(10萬-10萬的20%) 第二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6.4萬元。(8萬-8萬的20%) 第三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5.12萬元。(6.4萬-6.4萬的20%) 第四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4.096萬元。 第五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3.277萬元。 第六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6214萬元。 第七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097萬元。 第八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678萬元。 第九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839萬元。 第十年末汽車報廢。 年數總和法 公式是:折舊額=原值(還可以使用的年限/使用年限總和) 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使用年限總和=10+9+8+7+6+5+4+3+2+1=55 第一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8.182萬元。(10萬-10萬(10/55) 第二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6.546萬元。(8.182萬-10萬(9/55) 第三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5.091萬元。(6.546萬-10萬(8/55) 第四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3.818萬元。 第五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727萬元。 第六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818萬元。 第七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091萬元。 第八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546萬元。 第九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182萬元。 第十年末汽車報廢。
Ⅳ 車輛折舊的依據
車輛折舊標准
根據國經貿經[1997]456號《關於發布<汽車報廢標准>的通知》和國經貿經[1998] 407號《關於調整輕型載貨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中有關規定製定本折舊表,在計算保險車輛實際價值時使用。
已使用年限
微型載貨汽車、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各類出租汽車(規定使用年限8年) 折舊率/其它車輛(規定使用年限10年)/折舊率
滿1年/12.5%/10%
滿2年/25%/20%
滿3年/37.5%/30%
滿4年/50%/40%
滿5年/62.5%/50%
滿6年/75%/60%
滿7年/87.5%/70%
滿8年/報廢/80%
滿9年/報廢/80%
滿10年/報廢/報廢
註:
1、折舊率=已使用年限÷ 規定使用年限×100%
2、實際價值=新車購置價×(1-折舊率)
3、已使用年限不足1年的不折舊;
4、折舊率超過80%,按80%折舊率計算實際價值。
Ⅵ 法律規定客運車輛折舊費怎麼算
你好,你的問題看看參照下面的公式計算下:
1、稅法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上有規定如下(最低折舊年限):房屋、建築物為20年;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殘值比例統一規定為原價的5%;
2、因此,小汽車按稅法規定: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5%。
3、即使是二手車,其折舊年限也是從購之日算起5年。比如,某皇冠車購買價值人民幣300000元,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5%。該車殘值=300000元*5%=15000元月折舊率=(300000元-15000元)/60個月=4750元用了三年,折舊費=4750元*36個月=171000元。
以上為車輛折舊費計算,你可以看看。
相關法律知識:
常見車輛折舊年限及折舊率參考表 一、汽車使用年限、延限期限、檢驗周期一覽表 車 輛 類 型 使用年限 最長延用 期限 延用期的 檢驗周期
大型車 大型貨車 10年 5年 6個月
90年7月6日前注冊登記總質量6噸(含6噸)以下的大型貨車 8年 4年 6個月
小型貨車 總質量大於1.8噸的小型貨車 10年 5年 6個月
總質量小於或等於1.8噸的小型貨車 8年 4年 6個月
90年7月6日前注冊登記的小型貨車 8年 4年 6個月
客車 9座(含9座)以下非客運載客汽車 15年 無限期 6個月 (15—20年)
3個月 (第21年起)
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旅遊載客汽車 10年 10年 6個月 (10—15年)
3個月 (第16年起)
營運載客汽車 10年 4年 3個月
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出租汽車、微型載貨汽車 8年 不得延用
吊車、消防車、鑽探車等從事專門作業的車輛 10年 5年 12個月
Ⅶ 購買車險時車輛折舊率如何計算
每年折舊額=原值/預計使用年限
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則每年應計算1萬元的折舊。也就是說在第一年末,汽車的價值是九萬元;第二年末,汽車的價值是八萬元;以此類推。
工作量法
按照行駛的里程計算折舊,折舊額=原值(已經行駛的里程/預計使用里程)
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行駛里程為10萬公里,則每行駛1公里提取1元的折舊。也就是說在行駛1萬公里後,汽車的價值是九萬元;在行駛2萬公里後,汽車的價值是八萬元;以此類推。
雙倍余額遞減法
計算公式是:折舊的百分比=2/預計使用年限
每年的折舊額=年初時的價值(折舊的百分比)
在預計使用年限的最後兩年平均分攤剩餘的價值
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折舊的百分比為20%
第一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8萬元。(10萬-10萬的20%)
第二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6.4萬元。(8萬-8萬的20%)
第三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5.12萬元。(6.4萬-6.4萬的20%)
第四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4.096萬元。
第五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3.277萬元。
第六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6214萬元。
第七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097萬元。
第八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678萬元。
第九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839萬元。
第十年末汽車報廢。
年數總和法
公式是:折舊額=原值(還可以使用的年限/使用年限總和)
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使用年限總和=10+9+8+7+6+5+4+3+2+1=55
第一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8.182萬元。(10萬-10萬(10/55)
第二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6.546萬元。(8.182萬-10萬(9/55)
第三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5.091萬元。(6.546萬-10萬(8/55)
第四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3.818萬元。
第五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727萬元。
第六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818萬元。
第七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091萬元。
第八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546萬元。
第九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182萬元。
第十年末汽車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