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掛車停運
㈠ 禁止汽車拖掛車通行什麼意思
標志含義:表示禁止汽車拖、掛車通行。
此標志設在禁止汽車拖、掛車通行的路段入口處。
㈡ 六橋半掛車發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車、車全要求責任方賠償停運期間損失、一天要求多少錢合適
根據交通事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最長可扣三十幾天的車。你的車輛是營運車,如果你不是全責的話,你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的損失。 交警扣車,是為了進行檢驗、鑒定,進一步確定事故的責任。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責任認定出來,就能提車。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拖掛車停運擴展閱讀:相關條例: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其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系的,應當負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第十八條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第十九條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 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第二十條 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網路
㈢ 十七米五重型掛車每天停運損失是多少國家法規多少條多少款
這個不是法律法規規定的。
你的損失如果有合同約定計算方法,那麼就按約定方法。
如果沒有約定,那麼按實際發生的損失額計算。
㈣ 轎車拖掛車有什麼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
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汽車吊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牽引車輛。摩托車不得牽引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
轉向或者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故障機動車,應當使用專用清障車拖曳。
(4)拖掛車停運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於2007年與2011年兩次修訂。
本法分總則、車輛和駕駛人、道路通行條件、道路通行規定、交通事故處理、執法監督、法律責任、附則8章124條。
第一條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並模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第七條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設備。
㈤ 北京市貨車停運
7月1日開始,奧運會、殘奧會期間對本市機動車(含臨時號牌車輛)採取的臨時交通管理措施將正式實行。
7月1日0時至9月20日24時,持有黃色環保標志及懸掛試驗車號牌的車輛,禁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禁止貨運機動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摩托車及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
奧運會期間2008年7月1日0時起至9月20日24時止,除運送鮮活農產品的「綠色通道」車輛和持有北京市核發的進京通行證件的車輛外,其他進京外地貨運機動車(含載貨汽車及掛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繞行112國道。
㈥ 北京允許拖掛車嗎
不可以,好像四環外晚上有偷跑的
㈦ 拖掛車上路行駛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修訂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全掛汽車上牌照問題有了明確的規定,《機動車登記規定》中第二章第八條「車輛管理所辦理全掛汽車列車和半掛汽車列車注冊登記時,應當對牽引車和掛車分別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二)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三)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㈧ 關於交通事故《車輛停運損失費》賠償問題
這不叫車輛停運損失,叫誤工費。車輛沒有損壞不存在停運損失,對方的損失是因為人員受傷,所以應當是誤工費。誤工費保險公司是必須賠償的。
㈨ 轎車後面加個 拖掛車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么,法律方面的還有就是駕駛證的要求
機動車牽引拖掛車法律是由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二)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三)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9)拖掛車停運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六十一條
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二)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三)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
(四)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接牽引裝置牽引;
(五)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汽車吊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牽引車輛。摩托車不得牽引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 轉向或者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故障機動車,應當使用專用清障車拖曳。
第六十二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二)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四)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
(五)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六)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 (七)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 (八)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