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建房車位可以買嗎
Ⅰ 拆遷房地下車位能買賣嗎
根據我國新出台的《物權法》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出租等方式約定。
因此,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用來買賣是沒問題的,關鍵是看合同對車位如何約定。
當初購房合同上寫的「按1∶1.8的比例分配車位」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要依合同的具體情況解釋。
至於具體價格,原則上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來確定。開發商應當依據誠信原則,以市場價為依據。
有產權證的地下車位能買賣。
首先要看開發商是否有權銷售車位給你,以下情況車位屬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出售(即你無地下車位產權)(1)開
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時已把地下車庫建築面積計算在內;
(2)把建造地下車庫的成本核算在住宅開發成本內;
(3)小區在規劃時已經明確車庫作為公共配套設施的功能。(此條十分重要!)
否則業主最後拿到手的只是一紙合同,而不是產權證。(有的開發商在簽車位合同的時候會申明車位不能買賣。他們不會與業主簽買賣合同,只簽租賃合同。可是,他們在合同中並不向消費者聲明「租賃期限超過20年後將不受法律保護」。)
如停車位經登記並取得產權證書,則可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進行處分。
Ⅱ 還建房可以買賣嗎
1、購買還建房會有比較大的風險,如果你實在要買,可以先與賣方簽訂房屋期權買賣協議書,對交易的詳細內容步驟和方法越清楚越好,約定的違約金不低於所付金額的兩倍。
2、這種房屋的定義應為「小產權房」,但請注意,這並不是一個法定概念,只是人們約定俗成的產物。當前體制下,這種房屋是不能在房產局辦理產權和過戶手續的。
3、這種房屋可以交易。就是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較高的違約金,盡管合同中的房屋產權裝轉讓不受國家法律認可,但是合同中的買賣債權關系和違約金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4、如果將來房價長得很高,賣房人想利用物權大於債權的法理關系收回房屋,法律會支持他,但同時也會讓他按合同賠付你違約金。
5、再讓賣方簽署一份代為辦理還建房一切事宜的委託書給你,並移交相關資料,由你全權處理還建房產權證辦下來之前的一切事宜。該委託書可以拿去公證。等到還建房產權證辦理下來後,你們再按照約定去辦理過戶手續。
Ⅲ 單位還建房,單位有權利買賣車位嗎
這是單位的土地,單位有權決定如何處置。
只要不是強迫買賣就是合法的,職工無權起訴。
如果是強迫的,當然可以起訴。
Ⅳ 還建房可以買賣嗎
可以。
如果想購買還建房,應先確定是否有產權證。其次,應該了解清楚該房產的性質,看是經濟適用房還是普通的還建商品房小區。
如果是經濟適用房,那麼根據《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的規定,經濟適用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後五年,方可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繳納收益。
拓展資料:
還建房又稱為統建房、統建樓,是我國改革開放發展到一定程度後,部分經濟發展快的城市對周邊郊區進行城市化的建設改造建房。為統一規劃市政建設,需要對城市郊區農民原建住房進行拆遷,為妥善安置拆遷群眾的居住用房,政府有計劃地統一建房分配給拆除了原住房的居民。
在購買前要弄清還建房的性質,要注意的是集體土地性質的小產權房是沒有兩證的。而可以辦兩證的也分經濟適用房和商品還建房。而要想知道房屋到底屬於哪一類可以直接到房屋所在地房地局去查詢。
對於還建房到底能不能辦下兩證,不能輕信任何人所說,而應親自去看還建協議中是否承諾可以辦兩證。相信沒有購房者想買沒有兩證的房子,因此需要警惕。
還建房無論是從房屋本身質量還是物業配套等,都無法和商品房相比,購買前需實地考察。沒有取得兩證的還建房需要一次性付款,而不能貸款。總之,買還建房有風險。購房者需要自己斟酌,提前做好風險防範措施。
參考資料:網路詞條 還建房
Ⅳ 請問還建房可以買賣嗎還建房如何購買
一、還建房不能購買,一般以補償方式取得。城市為了統一建設和規劃,需要對一些房屋進行拆遷,為了妥善安置拆遷戶,政府會根據實際情況統一建築房子分配給原居民,這樣的房子就稱之為還建房。
二、還建房分為兩種:
1、針對城中村改造徵收拆遷後採取產權調換方式,選擇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進行調換,該類房屋俗稱「小產權房」。一般來說農村在集體土地自建的還建房都是小產權房,購買這樣的房屋本身就是風險很大的,因為小產權房在法律上沒有保障。
2、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還建房,一般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並且具備開發所需要的五證。一般來說,如果是重大城建拆遷的還建房,將來是可以辦兩證的。其土地性質為劃撥性質,這也就意味著還建房為經適房屬性。
(5)換建房車位可以買嗎擴展閱讀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中國實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權結構,即國有土地所有制和集體土地所有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即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因此,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置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