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房車位給老職工
❶ 給職工建地下停車位需要交稅嗎
這個問題具有兩方面的情況:第一,這個停車庫一部分是企業自用,一部分是出售給職工;那麼企業用的要繳納房產稅(屬於自用房產),出售給職工的要按照出售不動產收入交納營業稅(5%)。
第二,關於施工方面是施工企業交納建築營業稅(3%),與你們出售和企業自用不相乾的。另外,出售給職工的部分有交納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隱患,需慎重。建議咨詢當地地稅機關。
❷ 單位和職工修建集資房停車位收費,是分配業主多少錢,物業多少錢
單位和職工修建其次房停車位收費十分配業主多少錢還是物業多少錢應該是業主多少錢
❸ 國家單位的開放停車場地劃線給本單位幹部職工私家車專用停車位是否違規
正常如果本單位員工需要用車上下班的情況下,國家單位的開放停車場劃線給本單位員工停車也無可厚非的,畢竟是本單位員工,正常來講並不違規。
❹ 單位小區收取車位費,本單位職工一個月600,非本單位業主一個月1200。
因為是本單位的小區,所以內外有所區別,這很正常,多多少少對本單位職工有些福利性質。
❺ 單位職工的房子賣給了個人,他們在單位上班,單位停車是免費的,個人買了這個房子住在這里能免費停車嗎
這要看單位關於車位的規定,以及買房時的合同約定才可以的確定的,兩者之間並無直接關系
❻ 員工單位上班,車輛老公,可以安排車位嗎
既然是單位的車,那就是屬於所有人的,並不能夠隨意安排座位的
❼ 家屬院只讓本單位職工停車,即便有房也不讓停侵權
嚴格來說是不行的。如果車位屬於公共部分,不能因身份剝奪你的使用權。但是可以變相讓你繳費。
❽ 公司有沒有義務給員工提供停車位
在法律上,沒有相關規定公司有義務給員工提供停車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主要的權利義務是勞動者提供勞動,用人單位依法提供勞動條件並支付勞動報酬。但在法律中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提供停車位。
有些單位為員工提供停車位,只是用人單位在法律規定之外額外給員工提供的一種福利,是否為員工提供停車位要由單位自身情況來決定。如果是在雙方的勞動合同中有約定單位為員工提供停車位的,則單位應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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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八條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准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五十一條規定: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
❾ 單位宿舍,物業對新老業主車位費不統一,違反了哪些法律
總體上來說,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辦出產權證的,另一種是不能辦出產權證的。所以在大家購買車位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簽署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常見的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也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只要列入了公攤,從法律上來說就屬於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因為是全體業主共有。因此該類車位不可以購買產權但可以租賃。另一種是人防車位。人防車位不同於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那人防車位可不可以進行租賃呢?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對人防車位的租賃主要有兩種觀點: 觀點一、部分法院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出售和轉讓人防工程的產權和使用權,轉讓人防工程車位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買受人利益,即使雙方簽訂了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觀點二、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交由開發商開發管理的,開發商可以通過租賃人防車位獲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因此,如要租賃人防車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門的許可。而且,租賃人防車位存在著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該車位被政府部門無償徵用的可能性。最後,大家在約定租賃期限還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❿ 單位房改房地面車位權屬問題
你描述的情況顯然
這小區有免費停車場和休閑娛樂場所
的地的使用權是該單位的
建堵圍牆,另開出口給住戶
是人家的權力,當然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