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車發票丟失
① 購車發票遺失怎麼辦
購車發票丟失後,可採取重新補開機動車銷售發票的方法解決。具體程序為:
1、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的消費者到機動車銷售單位取得銷售統一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加蓋銷售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
2、到機動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蓋章確認並登記備案;
3、由機動車銷售單位重新開具與原銷售發票存根聯內容一致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消費者憑重新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辦理相關手續。
拓展資料
發票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② 申請經濟適用房購車發票復印件可以嗎
申請經濟適用房一般經濟條件都不太好,收入不太高的,和購車發票沒有關系的。
③ 汽車的發票丟了有什麼後果嗎
汽車的發票丟失會導致汽車不能過戶,但可以補開機動車銷售發票。汽車過戶需要:
1、原車主身份證;
2、新車主身份證;
3、車輛行駛證正 / 副本;
4、購置稅本、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
5、機動車登記證書;
6、機動車刑偵驗車單;
7、保險單 ;
8、 發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汽車過戶必要有合法來源和手續、無遺留銀行質押和法院封存記錄、無遺留交通違章和未處理事故記錄、無遺留欠費記錄、所有證件齊備。
(3)經濟適用房車發票丟失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消費者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227號)規定:
具體程序為:
一、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的消費者到機動車銷售單位取得銷售統一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加蓋銷售單位發票專用章〉。
二、到機動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蓋章確認並登記備案。
三、由機動車銷售單位重新開具與原銷售發票存根聯內容一致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消費者憑重新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辦理相關手續。
④ 鐵路經濟適用房契稅發票弄丟了,怎麼補
契稅發票可以到原發證機關申請補辦。按現行補辦契稅發票要求:
1、納稅人應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向原辦理契證窗口提出申請後,領取一張掛失契稅完稅證明通知單;
2、然後在當地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
3、遺失聲明見報兩個月後,本人再持身份證(原件)及遺失聲明(原件)等手續補辦契稅完稅證明。
⑤ 申請經濟適用房汽車發票丟了可以拿別的頂替嗎
不可以拿別人的去頂,如果拿了就屬於偽造證件,一經發現經濟適用房會被收回。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四十三條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騙購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個人,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回所購住房,並依法和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出具虛假證明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⑥ 購車發票丟了怎麼辦
是不可以補辦的。但是可以讓銷售方把原發票存根聯復印三份並加蓋公章,拿其中一份至國稅局車購分局(辦公室)辦理車輛購置稅手續,一份至車管所辦理入戶手續,另一份作為購買車輛的憑證就可以了。
汽車發票的丟失會導致所屬車輛不能過戶,而且當車輛還處於未上牌照、辦理車輛登記證書以及行車證的情況時,是急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消費者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處理問題的修復》進行補辦汽車發票的。
補辦購車發票的完整流程為:到機動車銷售單位找工作人員拿取銷售統一發票存根聯復印件並且加蓋銷售單位發票的專用章,然後到銷售方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部門蓋章確認並登記備案,之後銷售單位會重新開具與原銷售發票存根聯內容一致的機動車銷售發票。
關於辦理過戶手續流程
1.工商管理所相關部門在交易市場設立了辦事機構或相關工作人員;若雙方達成交易後,可直接到辦事處評估勘察,接著由工商管理所開據交易發票,而買家需要繳納交易固定的過戶費用。
2.車管所驗車過戶則需要車主本人攜帶身份證、行駛證等相關手續到車管所檢測車輛的合法性,辦理行駛證變更,此外買家也需要攜帶相關證件一同到場。
3.需要注意的是辦理完過戶手續之後並不代表二手車的交易就完成了,原車保險的過戶是絕不能忽略,以免後期產生許多不必要糾紛。
⑦ 審請經濟適用房,需要我的二手車,發票復印件,但是我的發票掉了,怎麼辦
納稅人遺失或被盜(搶)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必須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聲明」,並自行到轄區內的地級市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同時持刊登「遺失聲明」時取得的發票(發票的抬頭必須有企業的名稱)到稅務機關查驗。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的規定: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納稅人遺失普通發票必須自行到轄區內的地級市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再攜帶以下資料去稅務機關辦理掛失手續:(一)《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一式一份,將《丟失被盜發票的書面報告》並入報告表中)。(二)刊登「遺失聲明」取得的發票原件或復印件(發票抬頭載明企業名稱,可以到稅務機關報失後補辦登報手續)。(三)提供公安部門受理報案的有關材料。根據《關於企業遺失收款方開具的發票聯如何處理等問題的通知》(穗國稅發〔1995〕380號 )的規定: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聯如有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來發票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