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房車位分配方案
❶ 回遷房和商品房混在一起,他們有車位配比嗎
一般回遷房和商品房混在一起的話,它們的車位都是分開的,而且回遷房和商品房一般是不共用一個小區院子的,所以說車位配比也是分開的,正常情況下是這樣的。
❷ 拆遷安置房的地下車庫。所有權是全體業主的,還是物業的,還是政府的
拆遷安置房的車庫產權(產權包括所有權),需要看產權證上面到持有人是誰(誰持有,產權就是是誰的)。地下車庫在法律上確實存在產權,所以就有兩種情況:
1、如果產權屬於開發商或者物業,那麼物業用於出售、租賃是合法的。
2、如果產權並不屬於物業,或者是地面公共區域(地面公共區域不得設立產權停車位),亦或者是人防工事的地下停車位,則物業無權對外出租甚至出售。
拆遷小區的停車位一般產權不會屬於政府,政府不會涉及這一塊,通常歸屬為全體業主或者開發商(或者物業),最主要的是確權,即車庫屬於誰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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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庫權屬的判定主要有以下兩種觀點:
一、面積分攤說
1、面積分攤說指的是依照小區車位、車庫的建築面積是否計入小區的公攤面積作為判斷車位、車庫權屬的依據。
2、一般在商品房銷售合同中都有對公攤面積的約定。依據相關的規定,房屋的銷售面積是套內面積與公用面積的總和,由攤得公共面積的業主來共同享有公用面積的產權。因此有學者指出,在房屋買賣合同中註明的分攤范圍,是我們判斷附屬設施所有權是否屬於全體業主的基本依據。
3、如果小區車庫和車位在銷售中並沒有被計算在分攤面積范圍之內,那麼車位、車庫的產權應當歸開發商所有。若反之,那麼業主應當可以享有車位、車庫的產權。這種做法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則,找到了業主與開發商間及各業主間的平衡點。
4、而且在現實生活中,車庫大多作為小區的專有部分,其有獨立的產權。『下所以在銷售的時候,小區車庫的面積一般是不計入商品房的公共部分面積進行分攤的,若是進行了分攤就代表否定了車庫的專有部分的屬性。
5、同時,並非每戶業主都有私家車並有停車的需求,將車庫的建設成本分攤到公攤面積,對於沒有私家車的業主來說也是極為不公的,亦不符合這些業主的意願。
二、當事人約定說
1、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法律給予業主約定車位、車庫權屬的權利。這樣的規定有如下好處:
其一,充分滿足民法領域的意思自治原則。權利人根據自己的意願自由行使、處分自己的權利,通過自治的方式來協調各方的利益,有利於定紛止爭。權利人本身必定是其利益的最佳代表,其對財產的使用、處分所作出的決定也必定更具有說服力的。
其二,利於對小區車位、車庫的管理和利用。即使在同一個小區,每戶業主對於車位、車庫的需求也是不同的,有些業主沒有購買私家車,自然沒有停車的需求,有些業主購買了多輛私家車,不止需要一個車位、車庫。
在業主數量如此大的情況下,如何找到一個平衡點來滿足各業主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困難。因此,事先協商約定車位、車庫的權屬後再行由業主進行購買、承租、使用,可以讓權利雙方對自己的權利義務都心知肚明,減少之後的糾紛。
其三,能夠鼓勵開發商多投資修建車位、車庫。緩解當前小區內停車困難的最有效方法就是由開發商多建造車位、車庫,但是沒有直接的利益驅動,開發商不可能給業主「免費的午餐」,停車難的問題也無法從根本上解決。
2、如果一味的否定開發商在車位、車庫上的權利,就難免其只按照最低規劃標准配備數量有限的停車位、車庫,顯然不利於業主利益的實現,對居住環境的完善也缺乏促進作用。30其四,符合市場經濟的規律。
3、通過約定的方式來決定車位、車庫的權屬,即是通過市場機制來解決糾紛,體現了平等磋商的精神,且能夠實現各方利益的最大化。但是約定的方式也有其缺陷。
4、只有在平等的基礎上,才能有真正的意思自治,而小業主與強勢的開發商相比,完全處於弱勢地位,是實質上的不平等,因此僅僅給予雙方意思自治的權利,不利於保護弱勢方小業主的權利。
❸ 小區停車位如何管理的具體方案
為了更好的解決小區的停車問題,保持良好的停車秩序,通過對小區去年停車管理的總結,近兩個月來客服中心不斷的與業主、居民委員會相關部門溝通和討論,擬定了2008年的停車管理方案,具體如下:
一、小區出入口安裝一卡通智能刷卡系統,固定車位車輛直接刷卡出入小區,在進入地面固定停車場及地下車庫時需要再次刷卡。臨時車輛進入小區,需領取智能卡,刷卡計時,繳納臨時停車費方可駛出小區。
二、小區固定停車場(1號、3號、4號、6號)採取抽簽方式分配,另外601—603號樓前西段停車位劃入3號停車場作為固定停車位,614—616號樓前停車位劃入4號停車場作為固定停車位。地面車位分配方式基本延續2007年的分配方案,同時為了固定停車場停車有序,在停車場出入口安裝智能刷卡系統,一車一位,刷卡進入。
三、根據消防要求,確保消防通道暢通,調整原路兩側固定車位(包括2號、5號停車場),不再納入抽簽分配范圍,改為臨時停車位,供搬家、來訪、業主臨時停放及特殊車輛使用,並採取計時收費辦法。
四、由於地下車庫機械二層車位的啟用,保障車輛停車規范及地下車庫車輛管理系統的正常運行,取消地下車庫臨時停車位。
五、對已辦理地下車庫停車位的私家車,可以參與地面固定停車位的抽簽,對抽中地面停車位並自願放棄地下車位的車主,可以辦理終止地下車庫停車位租賃協議,停車費用按照實際發生月進行退費。
六、地面車位收費依據標准:北京市物價局京價(收)字[2002]194號《關於調整我市機動車位車場收費標準的通知》、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我市機動車停車場收費計時單位的通知》(京發改[2004]495號文件)、經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的備案標准執行。
地面固定停車位收費標准:
小型車—月租150元,年租1600元
大型車—月租210元,年租2300元
臨時停車收費標准:
小型車—1元/2小時,大型車—1元/1小時。均為1小時內不收費。
❹ 小區的地面車位該如何分配
小區的地面車位該如何分配,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數字規定,只規定了首先要滿足業主的需要。相關法律如下:《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車位比是指小區「總戶數」與「車位總數」之間的比例。
通常的表達方式:
「1:X"(1代表小區住戶數量,X代表小區車位數量)
例:
某居民小區有1000戶居民,800個車位,則該小區的車位比系數即是0.8/1=0.8
某居民小區有1000戶居民,1000個車位,則該小區的車位比系數即是1/1=1
某居民小區有1000戶居民,1200個車位,則該小區的車位比系數即是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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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
1、《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2、該條款確立了關於小區車庫的歸屬的一個原則,即車位車庫必須根據約定來確定歸屬。
3、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有利於更大地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
4、如果開發商認為房屋銷售獲利更大,則可以放棄車庫的所有權,將其出售、附贈給業主使用
5、反之則可以保留車庫的所有權,將車庫出租給業主使用。
6、從這里可以看出,《物權法》承認了開發商的天然優勢地位,以保障他們開發車庫的積極性,緩解車庫緊缺的狀況。
7、另外,這種約定在一定程度上是承認了小區車位車庫可以作為獨立交易的客體,為業主以後自主的轉讓或出租提供了法律的依據。
❺ 單位小區停車位分配方案怎麼寫 求高手幫忙。。。。
單位停車位不夠,同事和辦事人員亂停亂放,領導讓你處理,你怎麼做
❻ 如何分配車位是最合理的
依我所說,你可以先去多創幾個小號,把車停在哪裡,就不會貼條了 然後把自己小號上的車停在自己的車位上,到了12小時就貼條 最起碼要兩個小號 貼了條以後,再去停同一個車位的話,是不行的,在停到另一個小號上,...
❼ 有懂法律的人士幫我解答一下關於這個車位分配是否可以認定為不合理
非權威回答:
你好,我也遇到過這樣的問題,我的解決方法是:
1、直接找物業交涉:各號樓應該選擇本號樓下的車位,這是民法的公平公正原則。本來車位就很緊張,兩家一個車位,1號樓選擇1號樓下車位是遵循的先到先得原則,但是1號樓選擇3號樓車位就損害了3號樓住戶的權利,明顯違背了民法的「公平公正原則」。先到先得應該是針對本號樓利益范圍的權利進行分配,不是在侵害他人權利的基礎上進行分配的。這樣於法於理全部無據。
2、找物業索要賠償:一是劃撥出車位與你簽約租賃;二是賠償一定經濟損失用作你在其他部位找停車場停車的費用。
3、關於停車位合法的問題。你要弄明白,車位在小區規劃建設圖紙上,是用作綠化的,還是就是用作停車場的。本來用作停車場,無可厚非,但是把綠化改成停車場就侵害了全體業主的公共用地部分。你可以對此進行起訴。
4、如果談判不成,你可以就以上理由,到當地法院進行起訴。注意,想打贏,找個好律師,不要騙吃騙喝的那種。因為,物業公司有可能是開發商的下屬公司,一般這樣的物業社會關系比較廣泛,特別是民事官司處理起來,有很多技巧,很可能一個證據處理不好都會導致官司失敗。祝你好運!
此外,關於業主委員會純屬瞎扯淡。說白了,車位是大家的公共資源,有人吃虧,就會有人佔便宜。加之小區哪的人都有,人雜心不齊,業主委員會都是自發組織,沒人發工資,委員會也不是sb,會輕易為你得罪其他人?你說業主委員會會公允嗎?
❽ 拆遷款和回遷房該怎麼分配
所有的錢和房子都是屬於你的父母的,你們是沒有權力分配的,至於報上你大姐和姐夫還有你們的名字,只是說明這個家庭的具體情況,和拆遷分配是沒有任何關系的,我是江蘇這邊拆遷辦的,我現在就在拆一個農村的土地,別說是把姐姐,姐夫報上去的,連家裡面老太太,老爺爺都有報的,這個對於我們來說,我們只會考慮你們家庭人多,大不了多分幾套房子。但是產權都還是只有一個人的,農村建房子起碼都是自己的宅基地,除非你也有自己的宅基地,不然的話,當初村裡面分給誰的,那就是誰的產權,到時候拆遷也只會認他一個人說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