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改裝拖掛房車上戶流程
㈠ 自己改裝的房車,要上路需要哪些手續
自己改的房車,看怎麼改,改內部結構沒問題,要是涉及到外形變化,屬於非法改裝。
㈡ 自製拖掛式房車要什麼相關資料才能上牌
抱歉自己做的沒有任何辦法能辦理正規手續。
個人製造,改裝均無法獲得相關,質量合格,改裝驗證,車輛注冊,車輛公告,車輛備案等
㈢ 自製拖掛房車怎麼辦理手續
不要做夢啦,自製的辦不了手續的。
㈣ 自己做了個拖掛的房車,想去車管所上牌
沒有一絲可能。汽車是許可生產,不允許自己造。
㈤ 自製拖掛房車上牌規定是什麼
拖掛式房車上牌規定是《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章第八條:車輛管理所辦理全掛汽車列車和半掛汽車列車注冊登記時,應當對牽引車和掛車分別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以及第二章第七條,拖掛式房車辦理注冊登記,需要攜帶帶有中文標示的海關貨物進口證明及銷售單位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按照新車上牌程序,繳納購置稅,驗車上牌,辦理黃色掛車車牌;拖掛房車每年年檢一次。
㈥ 我想自己做個拖掛小房車,道路交通法具體咋規定的可以不用上牌
除非你不上路,或者用牽引車拉到三不管的地方,在小城市可以用,大城市沒有牌照始終不是長久之計。恐怕還會給你沒收,因為你是改裝車。上路只能躲著走!
㈦ 自己改裝房車,這樣合法上路
自己改裝房車上路是不合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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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三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扣留的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後,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第五十九條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採取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可以給予警告、無記分的違法行為、未造成影響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後果且違法行為人已經消除違法狀態的,可以認定為輕微違法行為。
第四十五條 交通警察在指揮交通、巡邏管控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在不具備違法車輛停車接受處理的條件或者交通堵塞時,可以通過手勢、喊話等方式糾正違法行為。
第四十六條 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輕微違法行為,可以通過手機簡訊、郵寄違法行為提示、通知車輛所屬單位等方式,提醒機動車駕駛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㈧ 改裝後的房車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可以上路
改裝後的房車需要辦理變更登記才可以上路。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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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變更、改裝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一條 已注冊機動車只允許對《機動車登記表》中下列項目進行變更或改裝:
(一)車主的名稱、住址(在車管所轄區內);
(二)車身顏色、外廓尺寸;
(三)燃料種類、發動機、車身(車架)。發動機和車身(車架)不得同時變更,變更後的車輛參數應當與《目錄》內同類型車輛參數相同,車輛檢驗合格。
第二條 對符合變更的機動車,車管所長應在《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復駛、報廢審批申請表》「審核意見」欄內簽字、蓋章,重新核發行駛證。變更記錄如與行駛證記載項目無關的,可免換發行駛證。發生變更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