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兒寶貝房車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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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是沒有辦法的組織的,必須走企業通道。最起碼要聯合八家企業才能有資格成立
汽車房車聯盟;
給你一些資料參考下:
籌備階段
行業協會申請籌備成立所需材料
1、籌備申請書(附加發起單位公章,至少八家發起單位)
2、章程草案(按安徽省行業協會章程範本——《行業協會章程示範文件》制定)
3、住所證明
4、擬會員名單(單位會員50家以上,企業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5、發起單位簡介、營業執照復印件(需有法人資格),近兩年生產總值及納稅記錄(即12、13年單位財務報表)
6、擬任負責人基本情況及身份證復印件(擬任秘書長、副會長、會長)
7、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一式兩份)
備註:一、發起單位:
1、需提供以上第5和第6條中的資料;
2、需在「籌備申請書」後蓋公章;
3、在「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中簽名;
二、域名確定後發起單位不能再作變更。
成立階段
成立行業協會,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冊登記,並在籌備大會結束後十五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成立申請書(以行業協會籌備組提交)。
2、籌備大會通過的協會章程。
3、驗資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3萬以上的資金驗資報告)。
4、辦公場所使用權證明。
5、籌備大會的會議記錄。
6、會員、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秘書長名冊一份;
7、《社會團體法人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
8、《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一式兩份);
9、《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一式兩份);
10、《社會團體章程核准表》(一式兩份);
11、《社會團體日常辦事機構備案表》(一式兩份);
12、其它相關材料。
第七條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由國務院的登記管理機關負責登記管理;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記管理機關負責登記管理;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由所跨行政區域的共同上一級人民政府的登記管理機關負責登記管理。
第八條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與其管轄的社會團體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託社會團體住所地的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負責委託范圍內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成立登記
第九條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籌備。
第十條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五)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有10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
(六)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范圍、成員分布、活動地域相一致,准確反映其特徵。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准,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第十一條申請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籌備申請書;
(二)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文件;
(三)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四)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條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十一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籌備的決定;不批準的,應當向發起人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管理機關不予批准籌備:
(一)有根據證明申請籌備的社會團體的宗旨、業務范圍不符合本條例第四條的規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區域內已有業務范圍相同或者相似的社會團體,沒有必要成立的;
(三)發起人、擬任負責人正在或者曾經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四)在申請籌備時弄虛作假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四條籌備成立的社會團體,應當自登記管理機關批准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並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籌備期間不得開展籌備以外的活動。
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條社會團體的章程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名稱、住所;
(二)宗旨、業務范圍和活動地域;
(三)會員資格及其權利、義務;
(四)民主的組織管理制度,執行機構的產生程序;
(五)負責人的條件和產生、罷免的程序;
(六)資產管理和使用的原則;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終止程序和終止後資產的處理;
(九)應當由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完成籌備工作的社會團體的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文件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對沒有本條例第十三條所列情形,且籌備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內容完備的社會團體,准予登記,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登記事項包括:
(一)名稱;
(二)住所;
(三)宗旨、業務范圍和活動地域;
(四)法定代表人;
(五)活動資金;
(六)業務主管單位。
對不予登記的,應當將不予登記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可以作為全國性社會團體的業務主管單位:
1. 國務院組成部委、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
2. 中央各工作部門、代管單位;
3. 全國人大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高檢;
4. 經國務院授權的單位。
③ 怎樣申請房車露營協會
籌備階段
行業協會申請籌備成立所需材料
1、籌備申請書(附加發起單位公章,至少八家發起單位)
2、章程草案(按安徽省行業協會章程範本——《行業協會章程示範文件》制定)
3、住所證明
4、擬會員名單(單位會員50家以上,企業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5、發起單位簡介、營業執照復印件(需有法人資格),近兩年生產總值及納稅記錄(即12、13年單位財務報表)
6、擬任負責人基本情況及身份證復印件(擬任秘書長、副會長、會長)
7、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一式兩份)
備註:一、發起單位:
1、需提供以上第5和第6條中的資料;
2、需在「籌備申請書」後蓋公章;
3、在「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中簽名;
二、域名確定後發起單位不能再作變更。
成立階段
成立行業協會,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冊登記,並在籌備大會結束後十五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成立申請書(以行業協會籌備組提交)。
2、籌備大會通過的協會章程。
3、驗資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3萬以上的資金驗資報告)。
4、辦公場所使用權證明。
5、籌備大會的會議記錄。
6、會員、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秘書長名冊一份;
7、《社會團體法人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
8、《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一式兩份);
9、《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一式兩份);
10、《社會團體章程核准表》(一式兩份);
11、《社會團體日常辦事機構備案表》(一式兩份);
12、其它相關材料。
第七條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由國務院的登記管理機關負責登記管理;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記管理機關負責登記管理;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由所跨行政區域的共同上一級人民政府的登記管理機關負責登記管理。
第八條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與其管轄的社會團體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託社會團體住所地的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負責委託范圍內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成立登記
第九條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籌備。
第十條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五)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有10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
(六)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范圍、成員分布、活動地域相一致,准確反映其特徵。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准,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第十一條申請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籌備申請書;
(二)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文件;
(三)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四)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條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十一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籌備的決定;不批準的,應當向發起人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管理機關不予批准籌備:
(一)有根據證明申請籌備的社會團體的宗旨、業務范圍不符合本條例第四條的規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區域內已有業務范圍相同或者相似的社會團體,沒有必要成立的;
(三)發起人、擬任負責人正在或者曾經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四)在申請籌備時弄虛作假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四條籌備成立的社會團體,應當自登記管理機關批准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並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籌備期間不得開展籌備以外的活動。
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條社會團體的章程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名稱、住所;
(二)宗旨、業務范圍和活動地域;
(三)會員資格及其權利、義務;
(四)民主的組織管理制度,執行機構的產生程序;
(五)負責人的條件和產生、罷免的程序;
(六)資產管理和使用的原則;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終止程序和終止後資產的處理;
(九)應當由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完成籌備工作的社會團體的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文件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對沒有本條例第十三條所列情形,且籌備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內容完備的社會團體,准予登記,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登記事項包括:
(一)名稱;
(二)住所;
(三)宗旨、業務范圍和活動地域;
(四)法定代表人;
(五)活動資金;
(六)業務主管單位。
對不予登記的,應當將不予登記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可以作為全國性社會團體的業務主管單位:
1. 國務院組成部委、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
2. 中央各工作部門、代管單位;
3. 全國人大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高檢;
4. 經國務院授權的單位。
【華譽房車 留】
④ 丈夫去世了,房車都在妻子名下,公婆有繼承權嗎
我所知道的是,公婆沒有繼承權,只有居住和使用權。如果有孩子在公婆撫養,那可以為孩子爭取繼承權,公婆為監護人,帶孩子行使繼承權。
⑤ 房車有報廢年限嗎多長時間就不能來了
房子和車子是有報廢年限的。
房屋產權年限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於這個年限。這個問題對於私人購房尤其顯得重要,不少業主在購房時不禁產生疑問:當使用期限到了之後,房子還屬於自己嗎?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這使得住宅業主感到安心。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沖突問題,消除了二手房購買者對土地使用權年限的後顧之憂,將促進二手房的流轉,有利於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雖然《物權法》沒有提及續期後的費用及相關問題,對商業和綜合建設用地如何處理,能否自動續期也沒有具體規定,不過,隨著後續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將對《物權法》相關部分進行補充。
報廢新標准
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調整汽車報廢標准若干規定的通知》(國經貿資源[2000]1202號)和公安部《關於實施<關於調車輛報廢 整汽車報廢標准若干規定的通知>有關問題的通知》(公交管[2001]2號)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車報廢標准中,非營運載客汽車和旅遊載客汽車的使用年限及辦理延緩報廢的標准調整為:
1、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2、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遊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4、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周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准《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規定的[1] ,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准後,不得辦理注冊登記和轉籍過戶登記。
5、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報廢。
總結: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車子需要看具體情況,超過規定時間就不可以使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