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部門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A. 全國交通安全日工作方案怎麼實施方案
「122全國交通安全日」的設立是黨中央、國務院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推進社會文明進步、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提升全民法治意識、安全意識和公德意識,大力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交通安全的濃厚氛圍,根據中央六部辦局《關於開展「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的通知》,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122全國交通安全日」集中宣傳活動。
一、活動時間
2013年11月20日—12月10日。
二、活動主題
摒棄交通陋習,安全文明出行。
三、活動內容
(一)在城區開展不隨意變更車道,不亂停亂靠,不闖紅燈的「三不」集中宣傳。
(二)在城區開展勸導行人走人行道,勸導行人橫路走斑馬線,勸導機動車行經斑馬線停車讓行的「三勸」活動。
(三)在全市開展反機動車超速行駛、反客車超員、反貨車超載、反疲勞駕駛,打擊酒後駕駛、打擊無證駕駛的「四反兩打」集中宣傳。
B. 交通安全方案三條以上具體措施一份條款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沒有第一項,只有第一款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第七十二條的內容是: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第一款)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第二款)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託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