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旅遊安全教育培訓演練
『壹』 開展安全教育及應急演練活動有何實際意義
①有助於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救自護能力
②有助於學生學習並掌握自救脫險技能與本領。
③有助於學生認識生命的意義與價值,珍愛生命
④履行學校的保護責任
豐富教學內容通過集中演練,使大家在實戰中得到鍛練,取得經驗,達到重視安全、防火、工作,充分認識到了提高自身應急事件的處置能力對於學校安全教育以及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性。體現了以人為本,科學施訓的演練理念,提高了各類預案中應急指揮人員的組織領導能力。
『貳』 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是什麼
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一般分為三級,其中車間教育和班組教育是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的重要環節。抓好基層車間的教育培訓工作,普及安全技術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生產技能,增強危害識別和控制能力,有利於實現安全生產。
一、 安全教育培訓的基本內容
事故是發生往往是由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管理缺陷等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因此,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必須從這些方面著手。
1、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有效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所謂人的不安全行為,它包括了在生產作業過程中採取安全措施、誤操作、不按規定的方法操作等不安全行為。對絕大多數的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表明,「三違」(即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因此,要消除生產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安全教育培訓就必須從員工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培訓這三方面著手。
安全意識教育是安全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勞動紀律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提高企業管理人員和廣大員工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奠定安全生產的思想基礎。勞動紀律教育是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安全生產的條件、減少工傷事故、保障安全生產的必要前提。
安全知識教育是提高員工安全技能的重要手段。其內容包括企業的基本生產概況、生產技術過程、作業方法和工藝流程;有關電器設備方面的安全知識;有關企業防火、防爆、防中毒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和正確使用方法和知識等。
安全技能教育是鞏固員工安全知識的必要途徑。懂得設備的性能、作用、結構原理,並做到會使用、會維護、會保養;對工藝流程,能正確操作;對潛在的危害和事故隱患能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發生事故後能夠按照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正確處置。
2、識別物的不安全狀態,進行危害識別評價和管理的教育
所謂物的不安全狀態,包括在生產作用過程中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設備缺陷、保護措施和安全缺陷等。
要識別物的不安全狀態,首先要識別出在生產裝置和生產現場中存在哪些危害,即存在什麼危害(危險源),誰(什麼)會受到傷害;傷害是怎樣發生的。在進行危害識別時,應充分考慮發生的危害的根源和性質,辨別危害種類,如火災、爆炸、沖擊撞擊、中毒、窒息、觸電以及輻射、設備腐蝕等等,以及這些危害發生後造成的後果是什麼。然後,運用相應的評價方法對識別出來的危害風險評價,根據評價的結果對裝置和生產現場中存在的危害制定相應的治理、控制措施,並實行動態管理,從而達到對危害的有效控制和管理,消除潛在的事故隱患。
3、企業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教育培訓
任何一個企業,其管理制度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崗位職責不清、分工模糊、監督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等,但這些缺陷極有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因此,根據企業自身生產經營特點所建立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如《崗位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作業指導書》和《事故應急預案》等;以及國家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如《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都是安全教育培訓必不可少的內容。
『叄』 安全教育培訓如何開展內容需要些什麼
應該依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第3號令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第十四條加工、製造業等生產單位的其他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工作性質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十六條廠(礦)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十七條車間(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 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八條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九條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二十二條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肆』 旅行社新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各種災害的防治、自救互救。
『伍』 旅遊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是針對誰來做的
主要針對從事旅遊業務相關工作人員,因為依照相關規定,對從事旅遊業務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基礎,是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搞好安全生產的前提。通過安全教育提高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和廣大職工加強安全工作的責任制與自覺性,增強安全意識,才能掌握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術水平,增強自我防護能力,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思想、知識、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