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旅遊責任承諾書本人
1. 個人安全承諾書怎麼寫
為有效開展工作,進一步規范、約束自己的工作行為,本人在此鄭重承諾:
一、認真學習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政治素養。
二、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和調動。
三、愛崗敬業,自覺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
四、立足本職工作,積極主動、勇於創新,認真思考解決崗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不斷摸索適應新形勢的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以身作則,嚴於律已,保持優良作風。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自覺接受監督,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保持興城員工應有的良好形象。 。
對以上承諾,本人將認真履行,自覺接受公司領導、上級、同事的監督。
2. 安全生產責任承諾書範本
(公司總經理)安全承諾書
本人作為XXX公司的總經理,為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生命和財產安全,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現鄭重向員工承諾,在工作中嚴格履行以下職責和義務:
一、切實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本單位安全事務負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確保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標准在本單位內得到認真貫徹執行和落實。
三、不斷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鼓勵相關內外部人員積極參與到與安全標准化不斷改進的過程中。
四、以預防為主,開展風險管理、隱患治理,組織、督促本單位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措施。
五、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必要投入的有效實施,不斷採用新技術對生產裝置進行維護改造,提高生產裝置的安全性,改善勞動生產條件,最大限度的不發生事故、不損害員工健康。
六、按國家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規定,確保新、改、擴建項目使用的設備及設施符合國家安全相關法規、標准要求,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七、不斷提高自己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不違章指揮,監督檢查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八、保障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競賽活動有效開展;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九、保障按時按量發放不低於國家或行業標准勞動防護用品給員工,並在本單位內得到規范使用。
十、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認真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十一、修訂完善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解決落實,督促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工作,確保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得到有效實施。
十二、樹立表率作用,不斷強化和獎勵正確的安全行為,定期進行績效考核,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的持續改進。
承諾人:
二0一一年元月十日
3. 旅遊安全承諾書怎麼寫
人民政府:
為貫徹省政府《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冀政[2006]69號),我作為單位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認真組織全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標准及有關規定,深入開展「法人代表安全生產雙百日承諾」活動,並鄭重承諾如下:
一、積極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自覺接受政府及安監部門的監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責任切實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
二、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應急照明燈、各種消防標志齊全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暢通。確保安全資金的投入,滿足消防安全的需要;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准或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佩戴、使用;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三、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開展安全知識、消防知識的教育培訓活動,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業務技能。使從業人員做到「四懂四會」,能夠果斷、正確地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四、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生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測、監控;落實重點部位、重點崗位應急措施,建立定期巡迴檢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演練。
五、單位如發生重大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事故,立即停業整頓。因未依法履行主體責任導致安全事故的,接受20萬元經濟處罰,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違反上述承諾,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因安全投入不到位導致安全事故,單位接受不低於50萬元罰款,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接受2—20萬元罰款;未建立安全管理機構或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教育,接受2萬元罰款;未設警示標志或未對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防護用品,接受5萬元罰款;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未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接受2—10萬元罰款;與從業人員訂立免責或減責協議,接受2—10萬元罰款等等。
承諾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實際控制人簽字:
4. 員工家屬旅遊簽署了安全承諾書出了事故公司要負責嗎
需要負責。 對於人身安全方面的賠償責任,不能因為簽署了承諾書就免除責任。
如果在旅遊中出了事故,
有旅遊公司的,根據不同的情況,依據旅遊合同的約定,單位員工可向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或者是侵權的第三人主張權利。單位只是出資給員工購買旅遊服務,單位對發生的事故無過錯,依法不承擔法律責任。
單位自行組織的,由單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 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遊者請求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由第三人承擔責任;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旅遊者請求其承擔相應補充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