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豪車額外征稅
具體的標准如下:
超豪華是指不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超過130萬車型,如果廠商報價直接包含了增值稅,請大家將其除以1.17來做粗略估算零售價格。
《關於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征消費稅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對零售價格130萬元(不含增值稅)的超豪華小汽車,在生產(進口)環節按現行稅率徵收消費稅基礎上,在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稅率為10%。這一規定將於2016年12月1日起執行。
⑵ 雷克薩斯第三個製造基地落戶印度,國產計劃就此擱置
而且不得不承認的是,國內消費者對於"原裝進口"這幾個字就是有信仰,"進口=有逼格"也讓更多人認為雷車不國產才是王道。所以在國內市場不怎麼景氣的2019年,就算是雷克薩斯加價得再厲害,被再多鍵盤俠所批判,但消費者就是吃那套並願意承擔加價,這也讓雷克薩斯在去年過得非常風光,年銷量更是超過了20萬輛,完全是處於一種飆升的狀態。
小編語
雷克薩斯是否國產已經是汽車界時不時就被討論的話題。但就如雷克薩斯中國執行副總經理大竹仁曾表示的那樣,實現國產要考慮的因素非常多,並不是雷克薩斯不想國產,而是雷克薩斯暫時不需要國產。而比起國產化,雷克薩斯目前或許更多要考慮是如何提高雷克薩斯在國內豪車市場的競爭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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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為何會在120W以上豪車加征10%的稅,標准怎麼來的
對120萬以上的豪車加徵收10%的稅收,是一位不知名的人透露的,具體是不是真的這個還不好說,目前還沒有哪個文件說這個消息屬實,有可能是假的也不一定。
對於我們來說,反正120萬的豪車也買不起,稅收加征不加征,其實對我們影響也不大。對於土豪來說呢?人家買得起豪車,加收個稅人家也一樣交得起,才不會在乎這點稅收,也不會因為這個稅收以後就不買車了,該買的還是照樣買。
如果這個消息是靠譜,是真的的話,我覺得120萬以上豪車需要加征10%的稅,主要目的可能是為了抑制高消費吧。然而能夠起到這個目的嗎?我覺得很難。就像前面說的,富豪之所以稱為富豪,就是因為他們有錢,有豪的資本。多了一道加征10%的稅的環節,也不會影響他們買豪車,買洋房等等,炫富依然一樣不少。所以,是很難抑制高消費的。
至於120萬的標準是怎麼來的。我覺得應該是根據目前車型的市場價,然後根據購買人群進行劃分的,能夠購買得起120萬以後豪車的,應該都屬於土豪階層,所以就以此為標准進行劃分,超過了這一個標準的,就需要加征10%的稅,沒有超過的則不需要。
⑷ 為什麼超豪華小汽車不屬於應稅小汽車征稅范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征消費稅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稅〔2016〕129號)第一條規定:「小汽車」稅目下增設「超豪華小汽車」子稅目。徵收范圍為每輛零售價格130萬元(不含增值稅)及以上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即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子稅目中的超豪華小汽車。對超豪華小汽車,在生產(進口)環節按現行稅率徵收消費稅基礎上,在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稅率為10%。
⑸ 豪車要加征多少消費稅 買車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關於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征消費稅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小汽車」稅目下增設「超豪華小汽車」子稅目。
徵收范圍為每輛零售價格130萬元(不含增值稅)及以上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即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子稅目中的超豪華小汽車。對超豪華小汽車,在生產(進口)環節按現行稅率徵收消費稅基礎上,在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稅率為10%。
買車都需要繳納稅費:
1、裸車價、汽車購置稅
首先說說裸車價,顧名思義,裸車價就是車輛本身的價格,不過這其中由於車型的差別有大小不一的優惠金額,所以裸車價會在車輛的基礎價格上有不等的降低。
2、保險費
在購買新車交完汽車購置稅後,就要立刻購買車險,新車的保險費一般由交強險、商業險和車船使用稅三部分組成。
3、車船使用稅:
1.0L-1.6L排量車型,每年稅額在300元;
1.6L-2.0L排量車型,每年稅額在360元;
2.0L-2.5L排量車型,每年稅額在720元;
4、驗車上牌費
繳納完畢購置稅和各種保險費用後,最後一項必要的費用就是去車管所上牌要交納的驗車上牌費了,如果自己去驗車,費用大概為300-400元左右,如果圖省力,讓4S店代做這部分的話,則需要600-1000元的費用,辦完這項,拿到行駛證和車輛登記證後,這輛車就算真正屬於的。
(5)對豪車額外征稅擴展閱讀:
對於2016年11月30日(含)之前已簽訂汽車銷售合同,但未交付實物的超豪華小汽車,自2016年12月1日(含)起5個工作日內,納稅人持已簽訂的汽車銷售合同,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對按規定備案的不徵收零售環節消費稅,未備案以及未按規定期限備案的,徵收零售環節消費稅。
最近一次汽車消費稅改革是在2008年,提高大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同時降低小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排氣量在3.0L以上至4.0L乘用車,稅率由15%上調至25%,排氣量在4.0L以上的乘用車,稅率上調至40%;降低小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排氣量在1.0L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
⑹ 應該向富人多征稅嗎
個人認為是應該的。
稅賦的功能在於起社會調節作用與國家財富的積累作用。富人相對而言佔有社會資源要多些,同時具有承受能力。相反,貧窮人自身生存難保是徵收不了稅收的。
轉載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首先要明確的是稅收的根本目的包括對社會財富分配的調節,即劫富濟貧,所以應該向富人多征稅。
但是提高單品消費稅稅率的方法已經被實例證明是沒有效率的,因為奢侈品的替代效應很大。舉個例子,賣遊艇的肯定都是富人,對遊艇徵收高消費稅後富人們覺得性價比太低可以輕易的轉玩飛機,賽車之類的替代品,被損壞的只有遊艇製造服務企業。比如對高檔女士皮包徵收費稅,女士們可以轉向高檔女鞋,女表之類的奢侈品來炫耀自己。知乎上有人問沒錢代表什麼,高票答案說導致可選的選擇很少,同理有錢不就是可選擇性更多嘛,所以對單品徵收高消費稅沒有意義。
不光是消費稅,整個流轉稅體系都是只能達到稅率公平而不是稅負公平。
一方面像有的答案所說有錢人可以去低稅負地區消費而中產及窮人只能在本地負擔高稅率。
另一方面,在所有人都只在本國消費的情況下流轉稅窮人的稅負也更高。例如在我國目前17%的增值稅稅率下,每年收入三萬支出三萬的窮人所負擔的增值稅占收入比是17%,每年收入10萬支出5萬的中產增值稅占收入比是8.5%,每年收入100萬支出10萬的富人增值稅占收入比是1.7%。其核心在於同樣的稅率下,富人雖然花的更多但是其支出占收入比卻更低,所以負擔的稅款占收入比也更低。
這就是為什麼福利型社會都是以所得稅等直接稅為稅收主體的,因為這樣更公平。增值稅這類流轉稅間接稅的特點是徵收的效率更高,這就是稅收的公平性與效率性向逆的原理。另外增值稅是法國人發明的但是法國一直沒有採用這種稅制的原因是有違稅負的公平性。
題主提到的財產稅和所得稅這些直接稅的確是更公平一些,但是徵收難度較大。特別是財產稅,比如房產稅,如果我只有一套自用住房,哪怕位置在故宮隔壁每平米100萬,但是這套房產並沒有給我帶來額外的收益就對它征稅是否合理爭議很大。舉個例子有可能一個住在這樣房子裡面積超出抵扣限額30平米年收入三萬的人,比住在農村帶電梯別墅年收入100萬的繳納房產稅更多這到底是否公平。所以徵收房產稅的國家一般都承諾將徵收的稅款用來改善本區域環境才能獲得選民的支持。而我國在我寄予厚望的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取消過路費改革實施後,我就對一切加稅行為都持反對意見。
但是對於遺產稅好多人說有錢人去國外就可以不交這個看法是錯誤的。我國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稅收管轄權是屬國兼屬地原則,就是我國的人在國外的財產收入歸我國管,外國人在我國地面上的財產收入也歸我國管。了解有錢人的都知道他們是以錢生錢的,產業大但是現金並不多,他們即使移民出國只要產業在國內遺產稅就必須交,至於將產業全買了變現出國的極少見。所以全面徵收遺產稅其實是可行性很高且公平性和效率性都可接受的方案,全球發達國家徵收遺產稅是普遍的,房產稅才是特例。
至於個人所得稅,參見本人《美國個人所得稅制度是否比中國優越?為什麼?》中的回答,總之在現階段個稅不對將公司資產進行個人消費進行控制的情況下提高個人所得稅稅率並不會把板子打在真正的富人身上反而是提高了中產階級的稅負。
⑺ 豪車稅到底交多少交給誰購置稅呢
你好,車輛購置稅不分好車壞車,根據發票價格來定的,車價越高稅價越高,並且購置稅是交給國家稅務系統,4S店目前有聯網稅務系統的電腦可以幫您代繳,跟4S店沒有什麼利益關系,繳完稅都會有完稅證明,上面很清楚顯示你所繳的所有稅價,你也可以選擇自己去車管所自己刷卡繳稅,車價是車價,購置稅是購置稅,除非你買車的的時候談的是包牌價那麼購車費用都會在一個價錢里,增值稅是經銷商要繳的費用跟車主是沒什麼關系的,汽車統一發票上面都有顯示增值稅額,具體購置稅都以稅務系統出來的費用為准
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消費者買的是國產私車,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13%)。因為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所以在計征車輛購置稅稅額時,必須先將13%的增值稅剔除,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票價÷1.13,然後再按10%的稅率計征車輛購置稅。
比如,消費者購買一輛10萬元的國產車,去掉增值稅部分後按10%納稅。計算公式是100000÷1.13×0.1=8849元。
如果消費者買的是進口私車,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