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制能不能開豪車
⑴ 在事業單位上班開豪車的利敝
沒啥利弊的,心態端正就好,除非你車開路不正!
⑵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可以經商嗎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不可以經商
《關於嚴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規經商辦企業的通知》。
《通知》指出,一是嚴禁全市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用公款(包括行政經費、黨團費、老幹部特需經費等)、貸款以及在職幹部自籌資金,違規自辦企業或與群眾合辦企業,不得在經濟利益上與群眾興辦的企業掛在一起;
二是嚴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包括退居二線的幹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包括幹部本人或以他人名義獨自經商辦企業;與他人合資、合股經商辦企業;自己以承包、租賃、受聘等方式經商辦企業;從事中介活動謀取利益;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三是嚴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幹部之間利用職權相互為對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四是嚴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允許、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個人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在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外商獨資企業或者中外合資企業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
五是嚴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允許、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異地工商注冊登記後,到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
六是嚴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權為其親屬、親友所辦的企業謀取利益;
七是嚴禁離退休幹部利用老戰友、老部下的關系和曾經擔負過領導職務的影響,為自己和他人以經商辦企業為名,謀取非法利益。
⑶ 事業單位人員可以經商嗎
可以經商,目前只有文件對公務員經商進行了禁止,對事業單位人員經商還沒有明確規定。
但是從單位內部管理來說,應該也是不會同意工作人員經商的。
拓展資料:
事業編制要求:
事業編制是事業單位編制的總稱,事業編制可分為全額事業編制、差額事業編制和自籌自支事業編制三種,全額編制又叫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管理,基本待遇與公務員一致,多為一些公益性事業單位和部分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如城管、學校等。
差額事業編制,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掛鉤,如醫院和部分景點等。
自籌自支事業編制,實際上與企業差不多,待遇和經營狀況息息相關,多為一些服務型事業單位,如賓館、培訓中心、設計室等。
進入行政編制的意味著你是國家公務員,如通過了選調生考試就是國家公務員。
國家公務員享受著國家的各種法定待遇,如醫療、晉級等。事業編制是事業單位編制的總稱,像學校就是典型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自收自支、差額拔款、全額拔款三種類型。
不用我說大家也能自明白,第一種就是你的工資和福利全由自己單位的收入來支付。比如你進入一個一個風景區的管委會工作,可能就是屬於這種類型。
第二種就是你的工資和福利有一部分是政府負擔的,有一部分是自己單位的收入負擔。像醫院就是這樣的。第三種就是你的工資和待遇全部由政府負擔,這種的事業編制就從形式上和公務員是一模一樣的了。
現在講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最大的區別:行政編制也就是國家公務員是有級別的,如你第一年是科員,可能是最低一級的,你幾年以後當了科長,就是股級。
再幾年以後當了局長,就是局級。
想進入行政編制只能是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每年都有國家的和省的公務員考試。
要注意,現在只有省級才有權力組織公務員考試,也就說地級市及以下的鄉鎮或單位來招聘的話,一定是事業編制的。這一點大家要清楚。
參考資料:網路-事業單位編制人員
⑷ 事業單位人員能否開公司
事業單位人員不能開公司,法律依據如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制止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規定》
一、黨政機關,包括各級黨委機關和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隸屬這些機關編制序列的事業單位,一律不準經商、辦企業。凡違反規定仍在開辦的企業包括應同機關脫鉤而未脫鉤,或者明脫鉤暗不脫鉤的,不管原來經過哪一級批准,都必須立即停辦,或者同機關徹底脫鉤。
二、凡上述機關的幹部、職工,包括退居二線的幹部,除中央書記處、國務院特殊批準的以外,一律不準在各類企業中擔任職務。已經擔任企業職務的,必須立即辭職;否則,必須辭去黨政機關職務。在職幹部、職工一律不許停薪留職去經商、辦企業。已停薪留職的,或者辭去企業職務回原單位復職,或者辭去機關公職。
三、上述機關的離休、退休幹部,除中央書記處、國務院批准者外,不得到國營企業任職。如果到非國營企業任職,必須在離休、退休滿兩年以後,並且不能到原任職機關管轄行業的企業中任職。離休、退休幹部到企業任職以後,即不再享受國家規定的離休、退休待遇。
四、凡參與違法經營活動或為其提供方便的幹部、職工,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的領導幹部要從重處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懲處。
拓展資料
除事業單位人員之外領導幹部的子女、配偶,在黨政機關及所屬編制序列的事業單位工作的,一律不得離職經商、辦企業;不在黨政機關及所屬編制序列的事業單位工作的,不準利用領導幹部的影響和關系經商、辦企業,非法牟利。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處理。非法所得,一律沒收。。
⑸ 事業單位人員到底能不能辦企業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不可以開公司。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制止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規定》在第一條中規定明確了包括事業單位在內:
黨政機關,包括各級黨委機關和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隸屬這些機關編制序列的事業單位,一律不準經商、辦企業。
在第二條第二款中針對上述行政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明確規定:
在職幹部、職工一律不許停薪留職去經商、辦企業。已停薪留職的,或者辭去企業職務回原單位復職,或者辭去機關公職。
第四條規定了對違法行為的查處:
凡參與違法經營活動或為其提供方便的幹部、職工,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的領導幹部要從重處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懲處。
為制止行政事業單位的領導配偶和子女搞特殊化,在第五條明確規定:
領導幹部的子女、配偶,在黨政機關及所屬編制序列的事業單位工作的,一律不得離職經商、辦企業;不在黨政機關及所屬編制序列的事業單位工作的,不準利用領導幹部的影響和關系經商、辦企業,非法牟利。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處理。非法所得,一律沒收。
⑹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是否可以開公司
是否可以開公司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否可以在企業中兼職,除了看其本身是否屬於參公管理人員、行政機關任命人員等之外,還要看其所在地區、行業領域、系統、單位等是否對其在企業中兼職有相關規定,不能一概以編制、級別和是否為黨員來劃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第(六)項中的「違反國家規定」,是指違反國家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規定。
(6)事業編制能不能開豪車擴展閱讀:
人社部近日印發了《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支持和鼓勵專業技術人員掛職、參與項目合作、兼職、離崗創業。
指導意見的適用范圍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專技人員。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業單位的專技人員,符合不同創新創業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請。事業單位所屬企業,包括獨資企業或控股企業,都不在掛職、參與項目合作、兼職、離崗創業的范圍內。
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期間,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審、項目申報、崗位競聘、培訓、考核、獎勵等方面權利。
離崗創業人員的待遇主要包括:
1、離崗創業期間,依法繼續在原單位參加社會保險。
2、離崗創業期間繼續執行原單位職稱評審、培訓、考核、獎勵等管理制度。
3、離崗創業期間的工資、醫療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門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結合實際確定。
4、事業單位應當與離崗創業人員訂立離崗協議。
5、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離崗創業人員離崗創業期間,本人提出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單位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單位。離崗創業人員返回的,如無相應崗位空缺,可暫時突破崗位總量聘用,並逐步消化。
⑺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可以開店嗎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不可以開店,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質監局和物價局屬於事業單位,裡面的工作人員主要為事業編制,部分領導崗位是公務員編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
(二)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
(三)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四)個人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
(五)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六)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拓展資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不準開店的依據
《公務員法》第四十二條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第五十三條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